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总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总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位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法治思想的贡献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对法律的重视、法制建设的主张以及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首先,韩非子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
他认为,法律是一种约束力强大的社会规范,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权益。
他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认为法律制定的过程应当公正透明,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要严格公正,不能为权贵所操纵。
他还提出了“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地位高低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惩罚。
其次,韩非子主张建立科学的法制体系。
他提出了以法治国的观点,并强调了法律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他主张制定全面的法典,通过法律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他还提出应当设立合适的法庭和相关机构,负责审判和执行法律,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威。
他主张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此外,韩非子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他认为法律应当具有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分贵贱、强弱。
他反对以德治国,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通过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不是凭借个人的善恶价值来决定。
他主张依法治国,遵守法律、遵守契约是一种道德义务,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互依存。
最后,韩非子还对法律实施的方法和手段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他主张通过重罚来惩罚罪犯,强调了法律的威慑作用。
他认为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对法律违反者进行严肃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他还提出了“reward and punishment”(奖励和惩罚)的方式,通过奖励行为良好的人来激励其他人遵守法律,通过惩罚犯罪行为来警示他人。
总之,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他强调了法律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主张建立科学的法制体系,推行法治国家,并注重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请评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请评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这是韩非子的名言,我们不仅要记住这句话还要学习韩非子的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下面请评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法、势、术结合的思想在先秦诸子中,提倡最为鲜明者首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和韩非,其中又以韩非的《韩非子》影响最大。
韩非关于“法”、“势”和“术”三者之间的关系曾经有过生动的论述,今天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本文拟从法、势、术三个方面对韩非子的观点进行评述,以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第一、韩非强调法律至高无上。
韩非认为:“夫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由此可见,法律居于诸法之首,这与“民无常心,心无常法”相一致,这便从根本上确立了他的法治思想。
而且“国君操之,则威;百官奉之,则治;万民率之,则富”。
所以说:“臣尽力竭能以养君之威,下竭股肱之力以养君之治,是以君之战之必胜也。
”韩非还指出:“君明而能断,臣尽力竭能以事君之威,上竭股肱之力以爱君之治,此五者,君之所以制天下也。
”这就是说,君主只有具备明智的头脑,发挥其独断作用,才能对内有效地治理好国家,使其顺利进行,并实现长治久安;对外有效地抵御敌国的侵犯,维护国家的利益。
可见,韩非关于统治者必须以法治国的思想是十分深刻的。
第二、韩非主张尊王重势。
韩非认为:“诸侯之地有限,其求无厌,譬若不知足而为川者,决之使导,犹之为沼,虽百仞之深,其溃犹易。
夫韩、魏之地方数千里,带甲数十万,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而明珠、犀、玩好之积,大黄、采衡、垂棘之壁,岁费衣赋数百万,然而不敢加兵于天下。
夫擅强兵之势,而逆诸侯之能独听者,擅国之谓也。
”可见,他主张以强大的军事势力去征服诸侯,达到以法统天下的目的。
韩非还认为:“人主之患,莫大于不知人之臣;人主之威,莫大于不知人之心;人主之行,莫大于好用其私。
三者备而人主从之。
是故明君无私怨,明臣无私仇,明父无私子,虽有劫之者,必有死之臣,有从之者,必有死之子,是天下之通义也。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浅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基于《韩非子》的分析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治国要崇尚法治韩非子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鲜明提出治国要崇尚“法治”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鲜明地提出治国要崇尚法律,以法治国。
他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最高明的治国原则在于依靠法术而不依靠个人:“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制分》P763)[1]可见,韩非子强调治国要崇尚“法治”而反对“人治”;(2)治国要崇尚法度而不依靠贤人:“上法而不上贤”(《忠孝》P741)[2];(3)要把法治作为统治民众的根本:“治民无常,以法为本”(P759《心度》)[3];(4)君主就应该依靠严守法治原则来建立功业:“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P516外储说右下)[4];(5)要以法律作为处理政事的唯一准则:“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无二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P612问辩)[5];(6)按法令办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原则:“据法直言,循绳墨,诛杀奸人,所以为上治也”(P649诡使)[6]2.详细分析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还详细分析了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1)对于治国而言,法治对多数人有效,而德治只对少数人有效:“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P735)(2)法律是统治天下百姓的根本:“法者,王之本也”(P758)(3)依法办事能使国家强大,反之会使它衰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P41《有度》)“治强生于法,若孪生于阿”(P504外储说右下)(4)实行“法治”能有效地管理大臣:“彼明法,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P175《饰邪》)(二)、“法治”之立法1.原则:(1)遵循自然顺天道韩非子提出,立法要遵循自然的法则:“不逆天道”、“因自然”(P313《大体》)这就是说,立法要顺应天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浅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浅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继承和整合、发展了法家前人的思想,还开创了自己思想的时代。
他提出的“法、术、势”的结合,为我国封建统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的独创性的法治思想,不单单为古代君王提供了治国之法,也成为后世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后世治理提供了借鉴。
标签:韩非子;法治;当代价值一、产生背景首先韩非子的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秩序混乱不堪,处于相当不稳定的时候,但是这种情况下也会恰好的为各家思想提供产生的土壤。
正是因为社会动荡混乱,因此对于思想方面的管制无暇顾及,才会产生诸子百家。
而且社会环境比较差,就激发了知识分子的救国热情,在这个礼崩乐坏,割据混乱的时期,各家纷纷提出了治理国家的方法,因此就比较容易形成了一些大家学派,比如:儒家,道家,法家等等。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来说,也同样的,因为春秋戰国时期的生产力比较低下,社会又混沌,因此思想界比较活跃,从而就产生了各种思想学派,而法家的集大成者就是韩非子,他的法治思想为统治阶级提供了除“礼治”之外的其他方法,那就是“法治”。
二、内容我们都知道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吸收了法家其他学者的精华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的方法,那就是“法、术、势”三者相结合。
1、法。
韩非子关于“法”的思想还是比较全面的。
首先是法的制定方面:韩非子曰:“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
1也就是说,他认为应该把由官府制定的法律编成书,然后发给百姓,这样让百姓都能够知道。
其次,法的执行方面,韩非子认为:“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
2也就是说赏罚要分明,有功劳的时候,如果确实是实情,那就应该给予奖赏,如果虚假上报功劳的话就应该惩罚他。
这也就是赏罚比较分明,当赏则赏,当罚则罚,是非分明。
当然了他还认为“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
3也就是说他同时还认为还是刑罚比奖赏重要,多的刑罚可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平静,但是如果奖赏太多的话就会生出很多奸佞之臣,会导致不好的现象出现。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浅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基于《韩非子》的分析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治国要崇尚法治韩非子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鲜明提出治国要崇尚“法治”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鲜明地提出治国要崇尚法律,以法治国。
他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最高明的治国原则在于依靠法术而不依靠个人:“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制分》P763)[1]可见,韩非子强调治国要崇尚“法治”而反对“人治”;(2)治国要崇尚法度而不依靠贤人:“上法而不上贤”(《忠孝》P741)[2];(3)要把法治作为统治民众的根本:“治民无常,以法为本”(P759《心度》)[3];(4)君主就应该依靠严守法治原则来建立功业:“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P516外储说右下)[4];(5)要以法律作为处理政事的唯一准则:“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无二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P612问辩)[5];(6)按法令办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原则:“据法直言,循绳墨,诛杀奸人,所以为上治也”(P649诡使)[6]2.详细分析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还详细分析了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1)对于治国而言,法治对多数人有效,而德治只对少数人有效:“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P735)(2)法律是统治天下百姓的根本:“法者,王之本也”(P758)(3)依法办事能使国家强大,反之会使它衰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P41《有度》)“治强生于法,若孪生于阿”(P504外储说右下)(4)实行“法治”能有效地管理大臣:“彼明法,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P175《饰邪》)(二)、“法治”之立法1.原则:(1)遵循自然顺天道韩非子提出,立法要遵循自然的法则:“不逆天道”、“因自然”(P313《大体》)这就是说,立法要顺应天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论韩非子的领导理论

论韩非子的领导理论韩非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生活在战国时期,致力于推行法治思想和建设强大的国家。
在他的著作中,关于领导理论的思考和表述也不可忽略。
本文将从韩非子的领导价值观、领导素质和领导方法三个方面来展开论述韩非子的领导理论。
一、韩非子的领导价值观1、法治思想的领导价值在韩非子看来,领导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治思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他认为,官员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行事,不得破坏法律、滥用权力,更不得以自己的私欲和个人利益来权衡法律。
领导人应该承担起执行法律、监督法律的重要职责。
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2、依据道德的领导价值韩非子的领导理念强调领导人的道德品质是领导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他认为,一个好的领导人应该具备诚信、正直、勇敢、明智的品质,以引导人民达成共识、实现目标。
领导人的良好品质将会得到人民的尊重与支持。
领导人的道德品质是其助力于建设强大国家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3、以利为本的领导价值韩非子的领导理念认为,领导人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主要考虑,以长远的发展利益为导向,避免盲目的短期较劲。
领导人应该有远见卓识,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盈利,并实现自身与整体利益的统一。
二、韩非子的领导素质1、权衡与决策的能力作为领导人,韩非子强调必须具备权衡得失的能力。
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以周全的思考作为决策的基本准则。
主管部门在处理问题时,必须深刻理解问题的复杂性和整体局势,并能对有关信息进行识别、整合和分析,从而获得决策依据。
2、团队合作的能力韩非子认为,领导人必须会协作,能够组织和培养团队,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为整体目标而奋斗。
他认为,团队的成功必须有协调一致、通力合作的特性,同时,团队也必须具备稳定性和坚定性,以确保完成目标的高度一致性。
3、危机处理和逆境应对的能力韩非子认为,领导人应该具备处理危机和应对逆境的能力。
韩非子最有名的一句话

韩非子最有名的一句话
摘要:
一、韩非子的简介
二、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三、韩非子最有名的一句话
四、这句话的内涵与启示
正文: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主张法治,提倡国家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行。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后来的封建统治者提供了重要的治国理念。
韩非子最有名的一句话是:“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这句话出自《韩非子·解老》篇,它揭示了社会矛盾的根源,指出了民众之所以饥饿,是因为统治者征收了过多的税收,从而导致了民众的生活困苦。
这句话的内涵在于强调了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韩非子看来,国家的繁荣富强是建立在民众的福祉之上的,只有关心民众的疾苦,让民众过上幸福的生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这一观点对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提醒我们要关注民生问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从而实现国家的和谐稳定。
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韩非子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和对民众福祉的关注。
他的法治思想主张国家制定法律要公平公正,保障民众的权益,从而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与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与对国家治理的影响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法学家。
他是韩国的开国元勋,也是春秋五百年来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韩非子以其独特而深邃的思想对中国的政治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韩非子的国家理论韩非子的国家理论包括了法治、立国、赋税、军政等方面。
他提倡以法治国,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利器。
他主张以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统一。
这一思想对后世的法治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韩非子的纲纪思想在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中,纲纪思想是核心部分。
纲纪是指国家制度和国家行为的基准。
韩非子主张国家应该以纲纪为基础,通过制度的完善和监察机构的建立来规范政府的行为和管理,以确保政府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三、韩非子的权谋思想韩非子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权谋家之一,他将权谋与政治治理相结合。
他认为政治家要具备杰出的智慧和策略,善于利用权谋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
他强调政治家必须深谙人性和权力的本质,善于运用利益诱惑和威慑来控制政治局势。
四、韩非子的赋税思想在经济管理方面,韩非子有独到的赋税思想。
他主张要根据人民的收入和财富状况来确定赋税标准,避免对贫困人口的过大压力,同时保证国家财政的稳定。
这一思想为后世的税收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五、韩非子对军政的影响韩非子对军政的思考也对国家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认为君主必须重视军政,充分利用军事资源来巩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他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的军事思想,如兵员制度的改革、训练的重要性、战争策略等。
这些思想为后来的国家军事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六、韩非子的影响与传承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思想在春秋时期广为流传,后来成为了中华文明中重要的智慧财富。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被后世的学者广泛研究和传承,对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思想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结语总之,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对于中国的国家治理产生了持续的影响。
他提出了法治、纲纪、权谋、赋税和军政等一系列重要的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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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董蕾(管理科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号:091424026 指导教师:郭红娟)摘要:韩非,战国末期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他全面地总结了春秋战国以来各国的变法历史经验,在批判继承前期法家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
为秦王朝建立统一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现今探究其思想要义,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价值.关键词:法治;法;术;势韩非,世称韩非子(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人,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他在总结变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法治思想,形成了系统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法治理论适应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和君主专制制度的要求,为秦王朝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本文试从其“法治”思想产生的历史根源、法治的基本理论以及推行法治的方法和途径等方面作以研究。
一、韩非“法治”思想产生的历史根源(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思想理论的产生必有其所处社会政治经济的客观因素,同时也是思想意识主观因素交流融合的必然。
(二)从经济上看,春秋战国时期(约公元前770 年—公元前221 年)是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
韩非生活于战国末期,铁器的使用,牛耕的推广,标志着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产生了新兴的地主阶级。
新兴地主阶级为保证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不断地运用自己的实力和权利,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社会观念,实行如“初税田”“量入修赋”等经济政策,使封建生产关系日益巩固和发展,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布成文法活动开始列入社会变革的日程。
(三)从政治上看,西周时期周天子大一统的宗法统治开始动摇。
各诸候国,各封建领主之间为扩大领土,掠夺财富和建立霸权而展开激烈的兼并战争,各自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王国。
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已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取代。
礼制已不能治理天下,法治观念逐渐兴起,并被各诸侯国所实行。
随着封建大一统局面的逐步形成,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最尖锐而集中的则是建立、巩固封建制同维护、复辟奴隶制的矛盾。
它在政治上集中表现为各国的变法改革和夺权斗争。
在这种急需加强君主集权,巩固封建制度的社会客观历史条件的呼唤下,韩非法治思想应运而生。
二、韩非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韩非的法治思想由“法”“术”“势”三个部分组成的。
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其主要内容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一)“法”的理论韩非的法治理论中的“法”为新兴者倡法,也就是新兴的地主阶级服务。
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意志的政策,法令,法规是由封建君主来颁布,官吏来贯彻法令,人人要遵从,是君。
主统治人民的工具。
“法者,事最适者也”(《问辩》)。
所谓“事最适者”,就是适合时代,符合事理,利于君主之用,也即《八说》所说的“治事”。
“治事”的中心是尊公废私。
《诡使》说:“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都所以乱法也。
”“道私者乱,道路法者治”。
韩非认为法对治理国家是非常重要,“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韩非还一再批评了君主不按法令行事的弊端,指出审亡国之政。
韩非对法的功能也作了描述,认为法是君主进行其统治的工具,是治理国家的关键。
是富国强民的要本。
《韩非子·有度》“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家,奉法者弱则国弱。
”就是很好的说明。
在韩非的“法”理论中他主张以法治国,反对贤人政治。
针对贤人政治,他提出:“上法而不上贤。
”(《忠孝》)对君主而言,无须待贤群而后治。
(《守道》)说:“立法,非所以备、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能止盗跖也。
”他认为历史阶段上的贤群和暴君都是千世不一出,绝大多数的君主是“中人”。
中人只要“抱法处势”,也可以治天下。
甚至暴如桀、纣者,中要“抱法处势”亦可治天下,这无疑是绝顶的荒谬了。
韩非的不尚贤,主要出于戒备的心理,尚贤将被贤者所篡,“信人则制于人”认为庸人、暴群也可以依法治理国家。
为此他提出其法治思想的一些原则:1.“法莫如显”就是法必须是公开的,让人们知道。
这样才能更好的遵守。
2.“明主之法必详细”就是为国所有的人都能遵法、守法,以法为路法要详细具体。
3.“法不阿贵”就是在法律面前,“法之所加,智者弗能矢,勇者弗敢划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认为,在法律面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法律高于一切,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法律。
并明确指出官吏的公正守法、执法才能使法不阿贵。
官吏的职责就是无条件地贯彻法令,执行法令,官吏执法,要象平衡量器一样公平,不阿贵,不殉私,臣子角犯法律与老百姓同罪,老百姓有轼与权贵同赏,一律公平公正。
“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乎平也。
”与此同时韩非指出,官吏执行法律,只能因循照办,不得任意释法,更不可离法以自行其是。
4.其所重禁其所轻”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不会为了小利而冒生命危险。
所以用人们的这种心理使其守法。
通过运用严刑酷法,制止和预防犯罪。
来使人们奉公守法。
韩非说:“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禁其所易,帮君子与小人俱正“。
5.而固”就是法是所有人的行为标准,必须统一。
整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即“法一而固”这样才能起到治国的功能。
(二)“术”的理论韩非的术的理论中的术就是就是君主驾驭臣之术。
也就是君主管理官吏的手段。
对官吏的任免、考核、赏罚。
1.”的特点:“术”的对象是官员而不是老百姓。
“具有排他性,只能由君主一个人独享。
“术”具有隐蔽性,其隐藏于君主胸中,不让外人知道,这与法不同。
2. “术”的重要性:“术”同“法”“势”有相同的重要性。
原因是对于君主最大的威胁是来自二个方面;一是,来自外部的入侵,二是,来自内部的,就是君主身边的人。
“难之从内起与从外作者相伴也。
”所以,韩非认为对待臣子,不可相信任何人,但必须用人,就只有用“术”来控制臣子。
3.术”之道,主要有以下这些:(1)深藏不露。
君主把自己装扮得深不可测。
让臣下不知己的好恶,不能让其投其所好。
让其老老实实地为自己效力。
韩非特别提到要防备身边的人,自己亲近的人等等,君主应该独寝,做个地道的孤家寡人。
(2)倒言反事。
就是故意说错话,做错事,来检骗臣子的忠诚度。
“子之相燕,坐而佯言日:走出门者何白马也?左右言不见。
有一人走追之,报日,有,子之以此知箬之不诚信。
”其实这种方法对付贪官污吏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但毕竟是一种阴谋。
(3)防臣如防虎。
就是君主要集权于一身,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抑制和控制臣子。
君臣之间不是忠义关系,而是虎狼关系、利害关系。
切不可以“亲”“爱”“信”相待。
因为篡位窃权者首先是这些人。
就是时时要有戒心,不能放松警惕心。
就是不信任任何臣子。
(4)事后抓辫子。
就是遇到事,君主设法让臣子发表意见。
韩非的主观设想是为了防止臣下说假话,但又设法使臣子说话,说了之后又抓小辫子,令人毛骨悚然。
(5)任能而授官,赏罚严明,形名参验,众端参观,听无门户。
就是官任其职,以其职课其功,臣不兼官,事不越位。
言行一致辞,同时听谏不以私故,而是看是利于事。
听无门户,很重要,但还要关于抉择。
(三)关于势的理论势是指统治者占据的地位,掌握的权力和威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政权。
对此,韩非作了如下界定:“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
”并从以下几点论述了其势的思想:1.韩非认为,势对君主极其重要。
君所以为君,就是由于有势。
离开了势,就不成其为君,如韩非所言:“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
”明确指出权力威势是决定社会政治地位的根本条件。
2.韩非告诫君主,一定要把臣下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威势之下,君主一旦失势将反为臣所控。
“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壅主”并说,对于君主,权势只能独擅,绝不允许与臣共有。
独有则尊,稍失则危。
3.韩非势的内容是二柄即刑和德。
君主只有操刑和德,才能制服臣下。
聪明的君主,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方面以杀戮约束臣下,另一方面用庆赏诱导臣下,这样君主的势又适应了臣下好利之心。
即:“明主之所导致臣下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
庆赏之谓德。
’”4.处势之要:韩非规劝君主在处势中须独擅刑与德之二柄,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禁止臣下结党营私:臣下结党营私,实际孤立了君主,因而一旦发现,必须严历制裁。
(2)严格控制重臣的政治、经济实力。
韩非指出“国地削而私家富”是当时国家贫弱的主要原因。
因而明智的君主不能让臣下过于富贵,否则就会助长其篡国夺权,伺机取而代之,因而要从富贵显荣的根本上控制臣下,使其不得为所欲为。
即“有道之君,不富其家;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备将代之。
”(3)人臣不得专擅兵权,人权;臣下主要是带兵将领和边地太守不得专擅兵权,以免臣下拥有与君主足以抗衡的力量,重要军务必由君主裁决。
同时臣下不得拥有任免官吏的权力。
否则,就会阻塞君主和官吏们的联系,也会失去亲朋族类。
即“臣得树人曰壅,臣得树人则主失党。
”因而,国家官吏只能由君主任免。
三、韩非“法治”思想的意义和消极之处(一)历史进步意义韩非法治理论适应当时由诸侯割剧过渡到专制君主制的客观需要,为秦始皇所实行,有效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复辟活动,巩固了封建制的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结束了长期分割的局面,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强大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使得民众生活安定,国家稳固而统一,有力地促进了历史的发展。
(二)现实借鉴价值1.韩非倡导法治,反对人治,要求法一而固,反对朝令夕改。
主张法不阿贵,抵制贵族特权的思想,对于扭转特权思想,清除利益驱动以及权钱交易等不良风气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韩非循名责实,察验群臣的工作方法,对于促进公务员勤于职守,言行一致,名实相符,建立高效、勤政、廉洁的公务员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
3.“上法不上贤”,执法必严,维护司法公正。
法家认为,要厉行法治,必须排除仁义、道德。
当时法家崇尚法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如果没有严格、公正的司法作保证,法律制度则会形同虚设。
(三)韩非法治思想的消极作用及摒弃之处韩非由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及阶级地位,思想必然具有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有些甚至是腐朽反动的思想糟粕,对此须予以坚决抵制与摒弃。
1.他论述的法的本质终究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剥削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与人民的利益根本对立的。
而法不阿贵也仅指在法律面前全体臣民平等,绝非人人平等,君主则更不受法之约束。
并主张对人民实行严刑峻法的残酷镇压,这是由其剥削阶级本质所决定的,具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
2.他所论述的“术”理论,除工作方法之外,则集中概括和反映了剥削阶级本质的东西甚至被后来的阴谋家发展为谋国、篡权、杀人、害命的权术,则万万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