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人员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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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人员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加强绿城秩序维护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秩序维护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秩序维护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服务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秩序维护队在对秩序维护人员实施奖励或处罚时应严格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温州海棠树锦园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人员。

第二章奖励制度

第四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50~150元:

1、被公司评为年度良好秩序维护队队长和秩序维护员;

2、做好事收到业主或有关单位锦旗表扬的;

3、举报秩序维护队管理问题,并经查属实的;

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的;

5、拾金不昧,数量较大,收到业主或有关单位锦旗表扬的;

6、见义勇为,产生一定影响的;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

8、有其它良好表现之一者的。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150~300元:

1、被评为年度诚信秩序维护队队长和秩序维护员;

2、被辖区公安部门通报表扬的;

3、秩序维护人员的先进事迹,被省、市保安协会或新闻媒体登载的;4、被评为省、市优秀秩序维护员;

5、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的;

6、在执勤过程中及时调解和制止重大斗殴事件的;

7、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并挽回一定经济损失的;

8、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9、有其它优秀表现之一者。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300~500元:

1、抓获重大犯罪分子;

2、及时发现、制止、上报重大治安事件的;

3、发现、制止刑事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并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5、有其它相关突出表现之一者.

第三章秩序维护员处罚制度

第七条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扣款50—100元:

1、执勤时不着秩序维护员服装、不戴帽子、肩章、臂章、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着装不整齐者;

2、执勤时袖手,将手插入衣袋、裤袋、背手行进、站岗时精神不振作、不按规定姿势站岗者;

3、执勤时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嬉笑打闹、听音乐、玩手机、发短信者;

4、留大包头、大鬓角、长胡须、长头发、长指甲者;

5、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轻微者;

6、门岗队员不履行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制度者;

7、门岗队员不履行外来车辆询问、登记制度者;

8、对离开辖区携带大量物品的非业主人员不认真检查、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9、当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10、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11、当班未按时报时者;

12、当班办理私人事情者;

13、未经同意,擅自调换集体宿舍房间者;

14、未经同意,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15、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者;

16、交接班时,相互不敬礼者;

17、携带安保器械外出者;

18、其它相关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第八条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做出书面检查、扣款100-150元:

1、两次违反第七条规定行为者;

2、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严重者;

3、当班看报刊杂志;

4、当班前喝酒,造成不良影响者;

5、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

6、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者;

7、当班不按规定携带安保器械者;

8、当班时吵闹,污言秽语者;

9、当班接到报警信号后,未及时赶到报警点,未造成后果者;

10、当班利用对讲机闲谈,说脏话者;

11、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12、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22:00前未及时归队者;

13、拾到财物隐匿不报者;

14、对队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包庇,隐瞒不报者;

15、未经批准,超假一天者;

16、未经批准,擅自找他人代班者;

17、当班与他人聊天者;

18、个人自行车来历不明者;

19、因上网、玩耍等原因,不注意休息而影响工作质量者;

20、其它相关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暂缓晋级、扣款150-200元;

1、两次违反第八条规定行为者;;

2、未经批准,超假二天者;

3、当班脱岗、串岗者;

4、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30分钟以内者;

5、当班遇有可疑人员没有及时询问、制止,造成一定后果者;

6、当班接到报警信号,未及时赶到报警点,造成轻微后果者;

7、故意或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者,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8、外出不按时归队影响换岗者;

9、对发现的问题知情不报或说谎话欺骗领导者;

10、二人同岗巡逻时,其中一人违纪,另一人不去制止

11、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擅自带已离职或非公司人员到集体宿舍,但未造成后果者;

12、当班门岗因不认识已离职秩序维护员而放入园区,未造成后果者;

13、在职秩序维护员未经秩序维护队同意擅自进入绿城物业管辖的其他园区者;

14、因上网、玩耍等原因,不注意休息而影响工作质量达两次者; 15、其他相关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200-300、暂缓晋级、给予劝退

1、两次违反第九条者;

2、当班巡逻岗睡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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