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收法定主义
浅论我国的税收法定主义

浅论我国的税收法定主义作者:沈昀来源:《世纪桥》2014年第09期摘要:税收法定主义的核心是制约征税机关拥有的权力,在现实社会中它和罪刑法定主义相结合,对近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起到了维护人民的财产权利的作用,而且对人身权利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税收法定主义是现代社会法制体系的构成之一,并且在理论上是民主制宪政国家的发源地。
西方现代法治国家与我国相比,对税收法定主义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比较深入、具体,而我国对税收法定主义的探讨也日益成熟。
但是由于我国在税收法定主义的研究上起步较晚,研究的时间较短,所以在一定的实践运用上具有现实的限制性,而且这项原则也未充分的体现出来,在我国的税收法治进程中亟待完善。
关键词: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治;税收体系在现代化的法治国家里,我国必须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支持税收制度的实施,而且在现实社会中,法律规定国家强制力的具体操作形式,所以税收制度与法律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
一、税收法定主义的涵义(一)税收法定主义的概念税收法定主义,在法律上也叫做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指征税机关进行的征税行为使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的,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行为也得依照法律正常进行。
它的核心精神是国家的征税行为完全受制于法律。
在现实社会中税收被大多数国家定义为社会公众所拥有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必须依据法律向征税机关交纳税款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国家对税款加以合理利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但是现如今,税收法定原则最典型的表述是税与法不可分割,没有立法就没有征税活动。
而且,税收法定主义现在被世界的许多国家所认可,并且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也有所规定。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适用范围现在的很多学者对税收法定主义的研究只在传统的法定主义定义上,并没有在新的法定主义上进行研究,仅仅是在税收的立法和执法这两方面进行研究,没有拓宽到其它方面。
有些理论界学者认为税收的法定主义不是税法的通用理论,只是因为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在税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还认为应制约其固有的适用范围,将其局限在征收法和实体法两方面。
论税收法定原则

论税收法定原则一、什么是税收法定原则呢税收法定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征税得有法律依据。
就好像我们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政府征税也得按照法律规定的来。
不能想征多少就征多少,想怎么征就怎么征。
这是对我们纳税人权益的一种保护呢。
你想啊,如果没有这个原则,今天这个部门来收一笔钱,明天那个部门又来收一笔,我们哪受得了呀。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性1. 对纳税人的重要性这一原则让我们纳税人心里有底。
我们知道自己交的税是依据什么法律,不是被乱收费。
比如说,我们每个月交个人所得税,就是按照相关的税法规定,根据我们的收入来计算的。
如果没有这个法定原则,可能就会有人乱收我们的税,那我们辛辛苦苦挣的钱就会被莫名其妙地拿走一部分,多冤呀。
2. 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税收法定原则有助于建立一个有序的财政体系。
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就是税收,如果征税不规范,那整个财政体系就会乱套。
就像盖房子,如果地基没打好,房子肯定盖不牢固。
而且,按照法定原则征税,也能让政府的征税行为更有公信力,老百姓才会更愿意支持政府的工作。
三、税收法定原则在实际中的体现1. 税收种类法定不是随便什么东西都能被设为一个税收种类的。
得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行。
比如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这些常见的税种,都是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的。
这样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的时候,就清楚自己要交哪些税,怎么交。
2. 税率法定税率也不是能随便定的。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来征税。
如果税率随便变,那市场就会乱套。
就拿消费税来说,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消费税税率,这些都是法定的,这样商家在定价的时候就能考虑到税收成本,消费者也能清楚自己购买商品的价格构成。
四、税收法定原则的发展和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税收法定原则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前可能有些地方存在征税不够规范的情况,现在都在逐步改进。
比如,不断地出台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对旧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同时,也在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确保征税行为严格按照法定原则进行。
我国宪法中的税收法定主义和现实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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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税收法定原则

论述税收法定原则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税收法定原则。
嗯,乍一听,这个名字有点复杂对吧?其实简单来说,税收法定原则就是告诉我们:国家征税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随便搞个“霸王条款”,让你毫无防备地被课税。
换句话说,国家在征税之前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税率是多少,税种是什么,必须清清楚楚地写出来。
这可不是小事,税收对每个人都影响大,关乎咱们的荷包和生活质量。
试想一下,如果国家说征税就征税,不给你个规则,大家都不敢消费,不敢投资,日子过得提心吊胆,那可不得了!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税收跟我有啥关系呢?不就是相关部门从企业和大老板那收钱嘛。
其实不然,税收跟你我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咱们买个东西,商家都会加税;加油站油价跳涨,背后也有税收在作祟。
再说了,国家发展、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哪样不是靠税收撑着的?所以,税收法定原则其实是保障我们每个公民的权益,让我们知道到底要交多少税,什么时候交,交了之后做啥用。
能清清楚楚地了解这些,心里踏实多了。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性你知道吗,税收法定原则就像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一条“平衡线”,它保证了征税过程中的公平和透明。
没有这条线,谁都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路费”给剁了。
拿个例子来说吧,假如相关部门没有明确的税收法律规定,今天说你这块地要交税,明天又说你那个商店要加税,谁能承受得了?生活得多不安稳啊!你想想,如果没有税收法定,假如国家随便制定税收,哪怕是一个小地方的地方相关部门突然觉得自己的财政收入不够了,也可以随便制定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税收,或者增加税负,那咱们这些老百姓岂不是成了“唐僧肉”?各种加税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结果就是大家的生活越来越难,消费也会随之下降,经济发展就成了空谈。
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能让税收制度更具可预见性和稳定性,能给商家、投资者以及消费者带来信心。
这是啥意思呢?就是说,大家都能知道,税收不会像风一样突如其来,大家有了心理准备,不至于因为突然的税收变化手忙脚乱,影响了自己的计划。
税收实践下,论税收法定主义

税收实践下,论税收法定主义作者:陈敏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1期【摘要】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是实现其他基本原则的前提和保证[1]。
本文从“税收法定主义”定义出发,剖析了税收法定主义的主要机能,并结合税收执法实践现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希望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对我国的税收法治的完善有所稗益。
【关键词】税收法定主义税种法定税收实践一、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含义和具体内容(一)对税收法定主义的认识在现实社会中税收被大多数国家定义为社会公众所拥有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必须依据法律向征税机关交纳税款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国家对税款加以合理利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法定原则最典型的表述是税与法不可分割,没有立法就没有征税活动。
税收法定主义,又称为租税法律主义、税捐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2]。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机能1.税收法定主义的实质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
国家征税必须依照并且仅仅依照法律的规定,公民必须依照并仅仅依照法律的规定纳税。
有税必须有法,未经立法不得征税,被认为是税收法定主义的经典表达。
征税工作,没有法律的支撑,势必会引起怨声载道,收税不公,税率错乱等问题也会源源不断。
税收事先由法律明确规定,依法征税,依法使用,才能使税收发挥应有的价值。
从根本上说,税收法定主义是制约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利器。
2.税收法定主义是企业与公民对未来经济利益进行合理预期的保障。
消费者个人在消费与投资时,要对个人未来的收入进行预期,以便能够对个人的收入进行合理安排。
因此,税收是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的重要因素。
所以,税收法定主义一个重要的机能就在于使企业、个人的经济生活具有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只有在税收事先由法律明确予以规定,也只有这些规定所确定的纳税义务能为公民事先所知晓,企业与公民个人才能作出自己相应的经济抉择。
论税收法定主义

论税收法定主义作者:陈平来源:《卷宗》2014年第01期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基本原则,本文简单论述了税收法定主义的含义、历史由来、在我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未来的改革及发展方向。
关键字:税收法定主义;税收程序法;中央与地方税法关系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即“有税必须有法,未经立法不得征税”(1)。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也是世界各国在制定税法时普遍遵循的重要原则。
其包含税种法定、税收要素确定及程序法定三大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肇始于英国。
其萌芽初现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的规定:“一切盾金或援助金,如不基于朕之王国的一般评议会的决定,则在朕之王国内不允许课税。
”此后,1627年的《权利请愿书》规定,“没有议会的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被迫给予或出让礼品、贷款、捐助、税金或类似的负担”,从而在早期的不成文宪法中确立了税收法定主义。
直至“光荣革命”胜利的1689年,英国国会制定“权利法案”,重申“国王不经国会同意而任意征税,即为非法”,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的税收法定主义。
之后各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确立这一重要原则。
历史发展表明,税收法定主义是随着市民争取主权的斗争逐步确立的,体现了对权力制衡的思想,是“法治主义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财产权利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
税法作为侵权性法律规范,公民让渡个人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构成国家的征税权力,公民为了满足单个个体所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服务需要对国家“公共人格”并进行授权。
国家的权利来源于公民的授权,特别是对于直接影响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税收法律就应该通过公民代议机构通过,这样才能避免公权力的无限度扩大进而对公民权利带来损害。
我国为什么要坚持税收法定主义

我国为什么要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公民最重要的两项权利是人身权和财产权。
保护人身权的法律主要是刑法,与之相应的是罪刑法定主义以及无罪推定原则;而保障财产权的法律部门则是财税法和传统的民法。
传统民法从横向的角度调整财产关系,财税法从纵向的维度在国家和其国民之间分配财富。
在我国,与纳税人人身权密切相关的罪刑法定主义和无罪推定原则已深入人心,而与纳税人财产权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定主义才刚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肇始于税收法定主义的诚实推定原则更是鲜为人知。
笔者认为,在尊重和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今天,应当旗帜鲜明地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税收法定主义,符合宪法尊重和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的精神税收法定主义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被公认为其源头。
后来,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和1689年的《权利法案》,正式确立了现代意义的税收法定主义。
它的产生有深刻的政治目的和动机,是各方利益主体相互妥协的结果,但其本质上有利于促进纳税人权利保障这一内核。
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看,税收法定主义在各国的确立是和各国人民争取自身权利的历史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并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中。
例如,1787年《美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一切征税议案首先应当由众议院提出”,“国会有权赋课并征收税收”。
《法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种性质的赋税和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必须以法律规定”。
可以看到,人类争取人权,要求建立现代民主宪政的历史,一直是与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和发展密切相关的。
在现代社会,坚持税收法定主义,仍然是民主宪政的基本要求。
因为税收法定主义要求对国家征税权的行使,施加合理的限制,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国家征税权的过度侵犯。
税收法定主义中的“法”是指狭义上的法律,其本旨在于规范国家权力的运用,同时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税收法定主义的落实,是实现私人财产课税法治化的必经途径,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扶持纳税人生存、发展的精神。
税收法定原则浅论

税收法定原则浅论摘要: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
它肇始于英国,现已为当今各国所公认,其基本精神在各国宪法或税法中都有体现税收法定主文是现代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在税收关系上的集中体现。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现代民主法制观念的发展,有必要对税收法定主义的前提、精神追求及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新的思考。
本文在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作了具体分析后,针对我国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税法;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律主义、合法性原则等。
针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有的学者认为税收法定原则指的是税收课赋和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根据进行,换言之,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
有的学者认为: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收的各类构成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它被认为是课税权形式方面的原则。
各国学者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表述虽然不同,但他们表述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就是法律明文规定为应税行为和应税标的物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征纳税款,没有法律文明规定为应税标的的不得征税。
税法的这一基本原则被学者认为是现代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在税收关系上的集中体现。
然而,笔者认为,这一原则只能是近代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在税收关系上的体现。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现代民主法制观念的发展,对这一原则需要重新思考。
一、税收法律原则的产生与确立:税收法定原则的产生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新兴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主义专制统治而提出的。
封建国家在“君权神授”的思想指导下,建立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关系和“人治”的社会治理结构。
以封建的土地所有关系为基础,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封建地租,其政治的作用则旨在获取维系封建王权统治和足够其统治者荒淫奢侈的贡赋,而地租的获取又往往与强征暴敛同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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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税收 法定 主义
◎文/ 刘杰
一
、
而税收 法定 主义 中之 “ ” 法 仅 实体 方面 , 原则侧重于程 序方面。其基 本 这一 税收法定主义的历 史发展及 能力 的一种 活动 :
其意义
税收法定主义初始于 英国。 在近代 以前 的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 隶主阶级和 封建领主 奴
宪法明文规定 的形式得 以具体 体现 , 进而贯彻 到税收 立法中去 的, “ 故 人类争 取人权 , 建 要求
1 .税种 法定原则 。其基 本含 义是 , 税种
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 , 一个税种必相对应于一
都 立现代 民主 宪政 的历 史 , 一直是与税 收法定主 部税种法律 ; 非经税种法律规定, 征税主体没 税 收法治 , 没有充分执行 或体 现税收法定主 义的要 求,甚至 表现 出对税 收法定 主义的背 义 的确立和发展 密切 相关的 ” 。 有征收权 力, 纳税主体不 负缴纳义务 。这是发
立 之 立 , 在 和 义务 的规定中 , 对税收法 定主义予 以明确 规 解 为 “ 法 ” “ ”也 就是 说 , 立法技 术 发
达、 立法形式多样的现代社会 ,定” 已突破 和国 的公 民有依 照法律纳税 的义务。 ” “ 早 这一条 文是否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 学者们对此有两
种不同的意见。一种 认为 , 这一规定 隐含了或 的认可 、 改、 修 补充 、 止 、 和监 督等 诸形 废 解释
务所 )
3 程序法定原则。前两个原则都侧重于
7 决, 4 l策索 2探 07 1T 0
以及国王君主为了满足其奢侈生活或筹集战
争费用 的需要 , 立名 目, 誊剥削劳动人 民。 巧 肆j
三、 我国的税收法定主义
根据相关资料,税收法定主义最早是在
18 9年作为西 方国家税 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 9
一
为“ 依据”即国家整个税收活动必须依据法律 ,
当我们将税 收法定主 义仅 定 西 方国家也都 或早或 晚地将 税收 法定主 义作 进 行。第二层次 , 位 为税 收立法 的基 本原 则时 ,一方 面 ,可 将 为其宪法原则加 以确认 , 尤其是倡导并 实行法 治的国家 , 多注重在其 宪法中有 关则 I 的 度 “ ” 为税收法定主 义本身必须 以法律( 定 理解 宪
制定” 的外延 , 而扩展到除此以外 西 方国 家税 收制 度 的历 史发 展表 明 : 其 其最初作为“
一
,
税收法定 主义始终都是 以对征税权 力的限
制为其 内核的 , 法治的本质 内容之一 也在于 式 。 而
揭示了税收法定主义的意旨。另一种则认为,
未说 明更重要 的方面 ,即征 税主体 依法律 征 税 ,因而无法全面体 现税收法定 主义的精神。
介绍到我 国来 的。 入 E 进 世纪 9 年代 以来 , 0
学者们开始借鉴和参考西方税法基本原则理
我国 宪法第五 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 民共 “
部分, 或在有关国家机构、 权力分配、 公民权利
定。
法) 形式加 以明文规定。 另~ 方面 , “ 理 论来研究 、 可将 定” 确立我 国税法 的基 本原则。
指法律, 即最高权力机关所立之法。对税收法 含义是 , 收法律 关系 中的实体 权利义务得 以 税
定主义 中之“ ”我们可 以从 以下两个层 次三 定 , 主义定位 为税 法的基本原则 时 , 可将“ ” 解 定 理 实现 所依据 的程序性要 素须经法律规定 , 且征 个方面 来理解 : 第一层 次 , 当我们将 税收 法定 纳主体 各方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 。
立 ‘ 了先导 的和核 心的作用 ”。 起到 ’
其二 ,税 收法定 主义在 各国最终都 是 以
性原理和准则 ” 。
( ) 二 税收法定主义的具 体内容
税 , 照法 律的规 定执行 … …” 依 以此 来弥补 宪 法 的缺 失 , 得税 收法定主 义在 税收法律 中而 使 不是在 宪法上得到 了确立 。 就我 国现状而 言 ,不 论是税收 法制还是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规定: : 是指 但立法机关在《 要 求和 重要体现 , 而且 , 渊源上说 , 从 还是现 代 准 ”法的原则是相 对于法 的规则 而言的 , “ 收的开 征 、 征 以及减 税 、 税 停 免税 、 税 、 退 补 法治主 义的发端与源泉之 一 , 法洽主义 的确 “ 对 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 或本源的综合 性、稳定
权 力 的依 法行 使 , 收法定 主义 “ 故税 不但构成 了法治 主义的重要组成部 分 , 是法治主义规 范
并 所 谓“ 主义”是指 “ 观世界、 , 对客 社会生活 该 规定仅说明 了公 民的依 法律纳税 的义务 , 以及 学术 问题 等 所 持 有 的 系统 的理 论和 主
” 说 和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财产权利的基本 张。 原则是指 “ 话或行 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
比如, 单行税种法多为税收行政法规形式, 是税收法定主义的首 离。 二 、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 含义和 生税收关系的法律前提,
具体 内容
( 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含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
要内容 。
降 低了税法的整体权威性 和稳定性 , 不利于我
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 的公平 税收环境 的培 育。
2 税收要 素确定原则 。其基 本含 义是 ,
税收法定主义,又称为税收法律主义、 税 税收要素须由法律明确定之。在某种意义上
无论如何 , 作为税法的首要基本原则 , 税收法
税收要素是税收( ) 法律 关系得以具体化的 定主义 当然应作用于税收 法制建设 的全过 程 , 捐法定主义、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和税收法定原 说 , 而体 现在税 法 的立法 、 司法 、 法和守 法等各 执 各个税收要素相对应于税收法律关 则等, 其基本含义是指征税主体征税必须依法 客观 隹, 如此才能真正达 至税收澎 台 U 之状态。 系的各个环节,是其得以全面展开的法律依 个环节 , 律的规定, 纳税主体依法律的规定纳税。 (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市金世纪律师事 故税收要 素确定 原则构成税 收法定主义 的 笔 者认为 , “ ” 人民依法 向征 税机 据 , 税收 是指 关缴纳一定的财产 以形成 国家财政 收入 , 从而 核 心内容 。 使 国家得 以具备 满足人 民对 公共服务 需 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