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民办教育培训公司及机构
最新民办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及流程资料

1、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窗口提供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3)、经审查和实地考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以批准的说明理由。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2、期限:审批机关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3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3、申请材料:(1)举办者的申请报告;《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2)举办者法人资格复印件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3)拟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文件、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基本情况;(4)拟聘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5)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验资证明及经费来源证明、固定资产证明;(6)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7)拟开设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8)自有或租借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的证明(协议书)教学设施设备清单;(9)有关办学和教学管理制度;4、申办条件(1)民办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3)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4)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5)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在上海申办民营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在上海申办民营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一、申办项目名称: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并核发《办学许可证》)二、申办项目参考依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沪劳保技发[2006]23号文)三、申办民营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流程:1、申办民营教育培训机构的条件:(1)、举办者: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培训场所: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可合法使用的培训场所。
租赁培训场所的,应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有效租赁合同,且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教学场地应达300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教室四间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地;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培训项目的安全规程。
(3)、培训设施设备:应配备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设施、设备。
主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应当自有,确需租赁的大型设施、设备应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有效租赁合同。
培训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实训工位充足,能满足培训需要。
(4)、校长: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
无刑事犯罪记录或严重违规办学记录。
(5)、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6)、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理论教师和专业实训课教师。
民办培训机构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初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实训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以上职业资格。
注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条件、材料及流程

注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条件、材料及流程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现在很多投资者想要进行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这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注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条件、材料及流程吧。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
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申办报告。
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注意: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2)筹设情况报告。
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
教育培训机构申请流程

教育培训机构申请流程1. 制定业务发展计划在申请教育培训机构之前,首先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
这个计划应包括机构的定位、目标市场、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这将有助于明确机构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后续的申请工作提供依据。
2. 注册企业申请教育培训机构前,需要先注册一家企业。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可以选择以个人独资、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注册。
在注册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企业名称注册证明、经营范围等。
3. 选择合适的场地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场地来进行教学活动。
这个场地可以是自己购置或租赁的房屋,也可以选择与其他机构合作共享场地。
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都需要确保场地符合教学需要,并符合相关的消防、卫生等规定。
4. 准备教学设施与资源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教学设施与资源,以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这包括教室、黑板、投影仪、电脑、书籍、教学材料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起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招聘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5. 开发课程根据制定的业务发展计划,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课程。
这些课程可以是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学科的培训课程,也可以是针对各类考试的备考课程。
在开发课程时,需要关注教学目标、内容设置、教材选择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课程具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和竞争力。
6. 完善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教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
这些制度可以帮助机构规范运营,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效率。
同时,还需要关注学员信息的保护和安全管理,确保学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7. 营销推广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教育培训机构需要进行相关的营销推广活动,以吸引学员和家长的关注和报名。
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网站、社交媒体,也可以通过线下渠道如宣传册、广告等方式进行推广。
此外,还可以与学校、社区等合作,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六环节(推荐五篇)

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六环节(推荐五篇)第一篇: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六环节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六环节第一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步:筹备办学、在审批机关进行名称核准设置培训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第一条(一)申请举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其中办学周转资金不少于1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5万元,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三)有健全的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体制。
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成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有完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章程、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
建立行政、教学、财务、学生管理机构,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配备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从事学校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育规律,管理能力较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职称),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校长,还应配备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行政、财务、学生管理人员。
(五)配备有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并与培训学校的规模、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师总数不低于5人。
其中,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任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七)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校舍及教学设施。
1、校舍:校舍包括教室、图书室、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总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培训学校招收全日制学生,应有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宿舍、食堂、卫生设施以及学生锻炼身体的场所和体育器材,宿舍、食堂的条件要确保安全、卫生,便于管理。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一、背景介绍
在中国,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教育机构逐渐兴起,并在提供多元化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保障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批办事指南。
二、审批主体
三、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教育机构根据规定的格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2.审核材料: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机构的法人身份及资质、办学计划、教职员工及其资质等。
3.现场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现场评估,由教育行政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对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硬件设施、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估。
4.审查决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材料及现场评估的结果,做出是否批准教育机构设置的决策。
如果不予批准或需要补充材料,应当向教育机构提出明确的要求。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随着国家教育政策改革,越来越多的校长面临着办证难题,好多校长都曾问过我,培训机构办证需要哪些流程?(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 地区差异仅供参考)特殊说明:●选择盈利性机构那么就需要——《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选择非盈利性机构那么就需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办学许可证》去教育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去民政局办理,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申办证照流程温馨提示:因全国各地政策略有差异,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流程1关键词:营利性 or 非营利性1. 在申请办学资质前,先确定培训学校性质: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2. 营利性流程:i.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ii.iii.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iv.3.非营利性流程:i.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ii.iii.去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iv.4.办证周期①名称预核准办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有效期为6个月;②消防备案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
③消防正式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④办学筹设申请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有效期为3年。
⑤办学正式递交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注意:等待审批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办学。
审批通过,颁发《办学许可证》,没审批通过的,书面告知原因。
全程下来,预计3--6个月。
流程2关键词:确认办学指标1.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2.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3.再去街道办盖章。
4.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
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场地初审不通过,后续所有工作都无法进行。
注意:必须先确定是否有指标,有的地方没有就不受理《民办非企业》。
流程3关键词:确定场地1.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2.租赁期:3年以上。
3.层高:早教、幼教在3层及3层以下,其他项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4.土地性质:综合或办公。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为了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设立,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我国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进行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审批流程1.申请阶段(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一般包括学校(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管理机构等基本信息。
(2)编写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需要包括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宗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师资力量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介绍。
(3)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2.初审阶段(1)初审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2)现场考察。
教育主管部门会派人员到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办学条件和设施。
3.终审阶段(1)组织专家评审。
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教育资源配置、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听证会。
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邀请申请学校(培训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就申请材料进行公开询问和辩论。
(3)审批结果。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和听证结果进行审批,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是否获得设立资格进行最终决策。
二、所需材料1.学校(培训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法人证书等。
2.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及条件证明文件。
包括校舍、教室、设备等可供教学使用的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3.学校(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证明文件。
包括教师的资格证书、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师聘用合同等。
4.学校(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
5.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方案及教材。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
6.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包括招生录取制度、教学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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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首先你得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以上的,最好是自己的办学场地。
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
然后你申请到当地劳动部门,等着验收批复就行了。
一、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申办成立教育培训公司的流程
一、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
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
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
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
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
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
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
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
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
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
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
制度办事。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
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
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