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 黄胜华曹夏琼

【期刊名称】交通企业管理

【年(卷),期】2013(028)001

【总页数】2

【关键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规范;相对人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理论分析

1.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

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常见的定义是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自主选择行为方式、内容、程序、时间等要素并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行政的必然要求,其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需要。行政自由裁量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它可以使行政执法主体在最短的时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自我意志,自行判断并选择出最合适的行为方式和内容,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2)弥补法律不足的需要。法律具有滞后性和稳定性,而行政事务具有复杂性和广泛性,因此,必须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便在新的社会关系出现而法律尚未对其加以规范时也能进行管理,并对已经存在但法律尚未作出详细规范的社会关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进行管理。(3)克服法律语言表达局限性的需要。法律语言作为语言的一种,其局限性导致了在对具体权利义务的表达上存在障碍,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出现使得自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