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001]
安徽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doc

安徽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明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完成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程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聘用条件(一)三级正高职岗位聘用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②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
④国家级教学名师。
⑤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
⑥省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⑦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⑧任正高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和硕士生导师。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①任正高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正高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和B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二)四级正高职岗位聘用条件已受聘正高级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三)五级副高职岗位聘用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
②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省级及以上青年科技奖入选者。
④省高校拔尖人才。
⑤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⑥省级及以上政府津贴享受者。
⑦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⑧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⑨任副高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①任副高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副高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类条件和C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四)六级副高职岗位聘用条件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任副高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直接聘任上岗。
某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某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4)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程序和要求,提高教职工队伍的质量和水平,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院所有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包括教学岗位、行政岗位、科研岗位等。
第三条岗位设置和聘任应遵循均衡发展、公平公正、能者上,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岗位设置应依据学院各个部门、学科的需要,结合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充分调研和分析。
第五条岗位设置应符合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发展需求,结合规划和发展目标。
第六条岗位设置应注重专业特长、学术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岗位设置合理、科学。
第七条岗位设置应符合学院财力、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确保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岗位设置应公布在学院官方网站上,接受相关部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岗位设置的调整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提出,并经过学校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三章岗位聘任第十条拟聘岗位应在学院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并详细说明岗位的要求和职责。
第十一条岗位聘任的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第十二条岗位聘任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方式进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第十三条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进行面试和考核。
面试和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学校主管部门或委员会决定。
第十四条面试和考核通过后,应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由学校主管部门或委员会组织,包括专家评审和民意调查等。
第十五条综合评审合格后,应根据岗位聘任的具体情况,发放聘任通知书,并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岗位的聘任可采取试用期的方式进行,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不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学院职工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岗位设置和聘任程序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的结果应在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和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价。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为加强国家示范校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精神,依据学校《第三聘期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职大党[2008]10号)文件,特制定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教师岗位设置特聘教授、教授一级、教授二级、教授三级(A、B岗)、副教授一级(A、B岗)、副教授二级(A、B岗)、讲师一级(A、B岗)、讲师二级(A、B岗)、助教共九级十四岗。
其中教授由学校聘任,其他岗位由院、系、部根据学校下达的相应级别比例,自主聘任。
二、聘任范围与期限2008年1月在岗在编人员,聘期三年。
三、聘任基本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006年以后引进人才除外),且能够履行相应级别教师岗位的职责。
原非教师岗位人员具备岗位要求条件者也可竞聘教师岗位。
3.在岗人员2005—2007年聘期任务目标考核合格。
4.截至2008年1月,39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暂含硕士在读)。
结合学校实际,体育课教师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一)特聘教授聘任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和行业具有公认的高水平学术业绩和较大影响;所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对本专业(学科)建设发展有明显的带动和支持作用。
2.近三年的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①获国家级科学技术成果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科研经费达到30万元;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科研经费达到50万;③主持企业重大应用项目,科研经费达到100万元;或在主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中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④近三年平均每年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至少一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其中一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XX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部门设置教师岗位。
(一)岗位设置原则1.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级管理。
2.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坚持从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梯队配备、创新团队培育、用人效益等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既要考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从而建立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在相应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上水平,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岗位设置要适当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学术创新平台倾斜,向学术创新团队倾斜,同时兼顾一般学科的需要。
4.岗位调节,动态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各单位各类各级教师岗位数。
岗位数一经核定,一般不得变动。
岗位使用计划,首先要保证现实工作需要,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教师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教师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长远控制目标为1.5:3:4.7:0.8。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点击数:2489 更新时间:2010/1/7 14:01:10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岗位管理,结构优化。
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3、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实行定期聘用,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细化成合同内容,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对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教师岗位核算办法》,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层级、等级岗位数。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要求具体设置到等级岗位,同时明确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制图、力学、电路等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四)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部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考虑设置实验教学型教授岗位。
(五)学院在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五年发展规划和在岗人员情况,适时做出队伍结构优化调整的过渡方案。
三、岗位聘用(一)教师岗位在有空缺的条件下,都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二)现有人数超过核定岗位总数的学院,原则上不允许补充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逐步达到学校控制的总量与结构比例。
Xx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1Xx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细则一、聘用范围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教学单位、教辅部门的中层正、副职以及各学院(中心)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等。
二、聘用条件参聘人员须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外,且同时具备完成新聘期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聘用程序及方式管理岗位按人事管理权限聘用,由学校核定,逐级聘用。
学校领导班子聘用中层干部,各部门负责人聘用下属。
(一)公布岗位。
学校公布核定岗位数,符合聘用条件者均可参与聘用管理岗六至十级岗位。
管理岗四级、五级由上级部门进行聘用。
(二)个人申请。
根据本人情况,对照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细则及各岗位等级的岗位说明书要求,符合聘用条件者填写《xx大学第二聘期岗位聘用申请表》,进行自主申报。
(三)资格审查。
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细则及岗位说明书,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聘意见,并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岗位聘用工作组将拟聘意见提交岗位设- 1 -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聘用结果。
(五)公示聘用结果。
(六)公布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四、管理岗转聘专业技术岗相关说明(一)转聘条件在管理岗工作的八至十级职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且不占用教学单位的指标。
转聘人员除遇行政职务晋升外,原则上聘期内不得调整回管理岗位。
A类转聘条件:1. 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 近四年教学工作量满240课时且教学评价良好;4.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转聘,可放宽至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
B类转聘条件:符合A类转聘条件的基础上,近四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年度考核优秀,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近四年学生评教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2. 近四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
(二)审批流程1. 个人申请。
填写《xx大学管理岗转聘专业技术岗申请表》。
2. 资格审核。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转聘申请,部门同意后,向课程所属学院(中心)提出申请,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处对- 2 -申请人近四年授课情况予以审核,组织人事处对职称、学历(学位)情况予以审核。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学院作为教育机构,不仅需要拥有教学人员,还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来支持教学工作和学院管理。
为了规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设置1.根据学院的需要和发展方向,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方案中需包括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岗位级别、晋升途径等内容。
2.学院每个专业技术岗位应设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每个岗位都能够做到专业化、细分化,并和其他岗位协调合作。
3.学院应建立不同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各个岗位的协同工作,实现学院整体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聘用管理1.学院应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明确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2.学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应注重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选聘适合学院发展需求的人才。
3.学院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和学院的财务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稳定人才。
薪酬水平应根据岗位的等级和工作绩效进行确定,并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4.学院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学院应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相关学习和提升的机会,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聘用变动管理1.学院应建立聘用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聘用变动的程序和要求。
2.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聘用变动应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包括岗位调整、晋升、降级、解聘等。
3.聘用变动应按照程序进行,涉及晋升和降级的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并按照规定进行调薪。
4.学院应根据聘用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职位设置,确保岗位的合理性和学院的正常运营。
五、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学院应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调薪的重要依据,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和提升职业能力。
3.学院可以设置一定的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以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工作能力和潜力。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用人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岗位的分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程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师岗位等级高等学校教授岗位名称为教师一级岗位、教师二级岗位、教师三级岗位、教师四级岗位;副教授岗位名称为教师五级岗位、教师六级岗位、教师七级岗位;讲师岗位名称为教师八级岗位、教师九级岗位、教师十级岗位;助教岗位名称为教师十一级岗位、教师十二级岗位。
二、教师岗位各等级聘用条件(一)教师一级、二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一级、二级岗位聘用条件,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三级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较为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任务,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1、现任教授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②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
④国家级教学名师。
⑤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
⑥省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⑦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⑧任教授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和硕士生导师。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①任教授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教授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和B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三)教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已具有教授职务,合格履职者,直接聘任上岗。
(四)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五级岗位应聘者应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任务,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1、现任副教授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
徐州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51号)、《徐州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学校各级实验室设置实验岗位。
2.信息化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工程技术等专技岗位。
3.图书馆设置图书资料岗位,档案馆、人事处档案科等单位设置档案专技岗位。
4.学报编辑部、宣传部校报编辑部门、院长办公室校史编辑部门等单位设置编辑出版岗位。
5.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设置会计、审计岗位。
6.校医院设置医疗卫生岗位。
7. 其他特殊岗位。
(二)设置原则1.提高质量、服务教学。
以岗位设置与聘用为基础,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服务保障。
2.总量控制、分类管理。
学校在上级部门核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细则。
学校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3.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根据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4.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三)设置方法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布特点,按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类别进行岗位设置,岗位数由学校在上级批准的控制数内,由各单位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四)岗位等级与结构比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5:25:55:15。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成为高校管理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岗位设置、聘用条件以及实施细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岗位设置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等需要,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数量和职责范围。
一般来说,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教学类岗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主要从事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2.科研类岗位: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3.技术支持类岗位:包括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等,主要从事实验室管理和科研设备维护等工作。
4.管理类岗位: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主要负责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聘用条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1.学术造诣:应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学能力:对于教学类岗位,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科研能力:对于科研类岗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自主研究项目或者团队的能力。
4.专业技术能力:对于技术支持类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熟悉现代科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5.管理能力:对于管理类岗位,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指导相关工作。
三、实施细则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应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聘用程序:确定明确的聘用程序,包括岗位申报、资格审查、面试评审等环节,确保聘用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综合考察候选人的各项素质和能力。
3.选拔机制:建立多元化的选拔机制,包括面试、试讲、论文评审等多个环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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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用人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岗位的分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程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师岗位等级高等学校教授岗位名称为教师一级岗位、教师二级岗位、教师三级岗位、教师四级岗位;副教授岗位名称为教师五级岗位、教师六级岗位、教师七级岗位;讲师岗位名称为教师八级岗位、教师九级岗位、教师十级岗位;助教岗位名称为教师十一级岗位、教师十二级岗位。
二、教师岗位各等级聘用条件(一)教师一级、二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一级、二级岗位聘用条件,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三级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较为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任务,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1、现任教授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②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
④国家级教学名师。
⑤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
⑥省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⑦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⑧任教授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和硕士生导师。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①任教授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教授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和B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三)教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已具有教授职务,合格履职者,直接聘任上岗。
(四)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五级岗位应聘者应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任务,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1、现任副教授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
②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省级及以上青年科技奖入选者。
④省高校拔尖人才。
⑤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⑥省级及以上政府津贴享受者。
⑦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⑧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⑨任副教授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或硕士生导师。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①任副教授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副教授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 类条件和C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五)教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教师六级岗位应聘者应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任副教授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副教授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副教授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六)教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已具有副教授职务,合格履职者,直接聘任上岗。
(七)教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取得校级教学优秀奖,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任讲师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D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首次聘任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讲师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讲师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八)教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效果良好,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任讲师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讲师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D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讲师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九)教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已具有讲师职务,合格履职者,直接聘任上岗。
(十)教师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任助教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首次聘任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助教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D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助教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 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十一)教师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已具有助教职务,合格履职者,直接聘任上岗。
三、各等级教师岗位职责(一)教师三级岗位职责1、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把握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负责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建设方案、工作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过程管理,协调相近或相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在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建设、教学科研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2、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与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一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组织团队成员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有影响的专著或教材。
3、积极申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课题,指导团队成员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课题。
4、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积极参与名教师、名课程、名专业、名教材、名基地、名成果等教学研究工程;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积极举办专题学术讲座。
5、聘期内在一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二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基础课、公共课)1部,本人为正副主编或撰写10万字以上;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排前三名,下同)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以第一申请人的资格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国际学术奖。
(二)教师四级岗位职责1、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参与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建设方案、工作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过程管理;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教学科研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举办专题学术讲座。
3、开展教学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积极参与名教师、名课程、名专业、名教材、名基地、名成果等教学研究工程;承担本学科研究生或本科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
(三)教师五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积极参与学科、专业、课程、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2、聘期内在二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三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基础课、公共课)1部,本人为正副主编或撰写8万字以上;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1项国家、省部级成果奖。
3、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指导青年教师。
(四)教师六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积极参与学科、专业、课程、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2、聘期内在三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四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基础课、公共课)1部,本人为正副主编或撰写5万字以上;或主要参与科研教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
3、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指导青年教师。
(五)教师七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积极参与专业(课程)建设、基地、实验室的建设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2、聘期内积极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等;积极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
3、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指导青年教师。
(六)教师八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专业进修和继续教育。
2、聘期内在四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或主要参与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
3、每年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与学院学科、课程及实验室建设。
(七)教师九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专业进修和继续教育。
2、聘期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或参与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
3、每年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与学院学科、课程及实验室建设。
(八)教师十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专业进修和继续教育。
2、聘期内努力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积极参与科研项目。
3、每年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与学科、课程及实验室建设。
(九)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职责1、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参与科研项目、教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
3、聘期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参与编写教材工作。
4、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
四、教师岗位聘用程序教师岗位聘用实行分级聘用,主要程序如下:(一)、公布岗位。
(二)、申请者应聘。
(三)、组织审定。
(四)、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