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沪市监科财20200370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的通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技术服务优势,提高本系统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能力,市局将在全系统开展市场监管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在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征集和评选,科普作品包括科普文章和科普短视频两种形式。
各单位推荐科普作品的主题、内容和形式、格式等应符合《市场监管系统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方案》(附件1)中所列的具体要求。
二、征集要求1.本次征集活动以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单位统一组织提交,投稿截止日期:2020年9月30日。
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严格把关。
同一作品不可通过多家单位报送。
2.参选作品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科普文章电子版(Word格式)或科普短视频(MP4格式),同时提交《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1份(Word格式)和纸质版2份。
附件:1.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方案2.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竞赛推荐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31日。
央广参评的国际奖国家奖全国性行业奖

(每两年评选一次)
广播新闻节目
消息(含长、短消息、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
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栏目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广播剧
单本剧、短剧、儿童剧、连续剧
广播文艺节目
音乐节目、文学节目、戏曲(含曲艺)节目、长篇连播节目、综艺节目
对港澳台节目
消息、评论、专题
原创歌曲
国家应急管理部
海洋好新闻
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特写、专访等
国家海洋局
全国旅游好新闻评选活动
消息、专题、图片、网络、旅游报道组织奖
国家旅游局
首都女记协好新闻评选
消息、专题、评论、系列报道、访谈等
首都女记协
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慈善新闻奖
中华慈善总会
奖项名称
评选项目
主办单位
中国人大新闻奖
消息、评论、专题、连续(系列)报道
人大常委会
全国政协好新闻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消息、评论、专题、连续(系列)报道
政协
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
消息、专题、连续(系列)报道
综治委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消息、评论、专题
残联
文化部“文化好新闻”
消息、评论、专题、访谈等
播出技术奖
综合奖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每三年评选一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
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先进个人(原为每年评选一次,近3年未评,待定)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注:技术类奖项由央广技术管理中心组织推荐
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24.09.03•【文号】国科办才〔2024〕91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开展报名审查、评委推荐、活动组织和评分颁奖等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活动安排(一)推荐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代表队参加展演汇演。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提交报名信息(推荐单位信息表及代表队报名表将在填报过程中由系统自动生成)并上传盖章扫描件,未经推荐的代表队或展演选手报名无效。
(二)展演汇演阶段。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22.03.23•【文号】国卫办职健函〔2022〕86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关于公布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2021年1月至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全国总工会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启动以来,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动员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工会组织、有关高校和有关中央企业积极创作,踊跃提交作品。
通过两轮形式审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作品共计1722件(图文类936件,视频类760件,网络账号类26件)。
活动组委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形式审查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两轮复审,评选出图文类优秀作品129件;视频类优秀作品228件;网络账号类优秀作品8件(名单见附件1—3)。
同时,根据各地区参与情况和作品质量情况确定13家单位为最佳组织单位、24家单位为优秀组织单位、37家单位为组织贡献单位(名单见附件4)、54人为优秀个人(名单见附件5)。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图文类优秀作品名单2.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视频类优秀作品名单3.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网络账号类优秀作品名单4.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最佳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和组织贡献单位名单5.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优秀个人名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22年3月23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2.26•【文号】教关委函[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关委函[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关工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的讲话精神,遵循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要求,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打好基础,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发明协会决定继续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活动的承办单位为教育部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是面向在校中小学师生的一项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竞赛,也是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活动的英文名称为:NETWORK ORIGINALITY COMPETITION(英文缩写为“NOC”,简称NOC活动)。
NOC活动自2002年在人民大会堂启动以来,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六届,直接参与的师生累计超过1500万人,关注NOC活动的人数超过5000万人。
NOC活动的开展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为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做出了贡献。
作为中国信息技术创新盛事,NOC活动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2007年批准设立“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活动英文缩写“NOC”的中文译音为设奖名称)。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引导、推动我省科普作品繁荣发展,科技厅将开展2021年度全省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一)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
1.时限要求。
参选作品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认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2.内容要求。
①具备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③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④作品应具有原创性;⑤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⑥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科普微视频。
1.时限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
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
①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②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③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④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市电视台,国内、省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⑤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⑥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考核评选办
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考核
评选办
公告
尊敬的各位评选办工作人员:
根据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相关要求,为了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我们将进行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的考核评选工作。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特发布以下通知:
1. 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科普日活动组织单位和活动内容。
2.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科普活动的质量、创新性和影响力等方面。
评选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评选指标,并制定评选流程和规则。
3. 评选程序:评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初步筛选。
评选办将邀请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评议和评分,并综合考虑专家评审和评议结果,确定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
4. 奖励措施:评选办将为获奖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同时,评选办将向获奖单位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以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5.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科普活动的组织情况、活动方案、实施情况、成果展示等相关资料。
详细的申报材料要求将在评选开始前发布。
评选办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希望各位评选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促进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评选办
日期:XXXX年X月X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6.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原创科普作品创作并推荐优秀作品参评国家优秀科普作品,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激发探索科学兴趣,根据2022 年江西省科技活动周部署,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将组织举办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参选的科普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各类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5.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6.文字应为中文简体;7.已在首届江西省科普作品评选活动中参评并获奖的作品,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参评方式1.地方、部门推荐省委各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各设区市科技局及相关出版社推荐参赛的优秀科普作品不超过10部。
2.社会征集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作品。
每个机构、每位公民可以自荐不超过1部作品。
自荐机构应为科普作品原创机构,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作品原创者,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作品,只能由第一作者自荐。
三、时间安排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印发活动通知,在相关的报纸、网站等媒体发布征集信息。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3.05.31•【文号】科协普函传字[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函传字〔2013〕40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扩大科普作品的社会影响和传播范围,向社会推介一批科学健康、品味高雅的优秀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和期刊,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3年5月30日-12月31日二、组织机构主办:中国科协科普部承办: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中国科普期刊研究会、科学普及出版社三、活动内容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系列推介活动,向公众推荐一批优秀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和科普期刊。
(一)公布优秀科普作品目录9月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优秀科普图书目录(100本)、优秀科普期刊目录(30种),11月公布优秀科普影视作品目录(70部)。
(二)“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网络票选活动通过公众投票,选出“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每类十种)。
9月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公众爱读的十本科普图书”“公众喜爱的十种科普期刊”,12月份公布“公众爱看的十部科普影片”。
(三)组织开展系列推介活动1.面向基层组织进行推介。
各学会、地方科协利用组织体系进行推介;通过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农家书屋、大型书展、文化节、书城等进行推介。
2.利用媒体进行推介。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电台访谈、微博互动、微信互动、网络专题页面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布日期】2022.07.13
•【字号】沪科〔2022〕148 号
•【施行日期】2022.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进一步推进上海科普事业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沪科[2022]148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微视频和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
科普作品须为上海单位制作拍摄或出版。
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22年7月15日(周五)下午15:00(疫情延迟2天)前将“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材料发到邮箱
****************、“优秀科普图书”评选材料发到邮箱****************,并抄送邮箱*************。
同时,书面材料也请报送文旅局信息科技处。
地址:大沽路100号909室
联系人:王学勇周瑾电话:23118113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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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方 式 中 国科技 新 闻 学会 科技 传 播 奖奖 励 办 公 室 地 址 : 北 京 西 城 区 三 里 河路 5 4 号 4 7 1一 4 7 3 室 邮 编 : 10 0 0 45 联 系人 : 李松 纬 联 系 电话 : 0 一0 一 6 8 5 9 8 4 7 2 6 8 5 9 8 0 3 一 ( 兼传 真 ) x 邮 箱 : k j w ms i n a c o m : 附件 1 中国 科技新 闻 学会 科技传 播 奖 奖励 办 法 ( 修 订 ) 2 科技传 播 奖 优 秀作 品 推荐 表 3 科技传 播 奖 优 秀作 品 专 家 推荐 表 4 科 技 传 播 奖 优 秀作 品 系 列 ( 连 续 组合 ) 作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