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什么-受益人受益权的特点
国家开放大学《保险学概论》简答题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保险学概论》简答题参考答案1、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与目的是什么?参考答案: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
这是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利要求保险人按合同给予补偿,保险人则有义务向被保险人对其损失进行补偿。
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遵循补偿原则的目的在于: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
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通常有现金赔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2、损失补偿原则在运用时应分别掌握几个哪几个限度?参考答案:(1)经济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2)经济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3)经济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4)经济补偿以保险期限为限。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时,应具备哪些条件?参考答案:(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3)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
(4)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5)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
4、损失概率和风险大小之间是何关系?参考答案: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损失频率亦称损失机会,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数目的危险单位中可能受到损失的次数或程度,通常以分数或百分率来表示,即:损失频率=损失次数/危险单位数。
不确定的程度可以用损失概率来描述,当概率从0到0.5时,随着概率的增加,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加;当概率为0.5时,不确定性最大;当概率从0.5至1时,随着概率的增加,不确定性随之减少;当概率等于0或1时,不确定事件转化为确定性事件。
概率为0,表示肯定不发生;概率为1,表示肯定发生。
5、风险的基本因素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参考答案:风险的组成因素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共同构成的,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风险因素平加可能造成损失,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引起损失。
保险法受益权是什么意思以及针对的对象

保险法受益权是什么意思以及针对的对象保险受益权,顾名思义,就是在⼈⾝保险合同中,各种⼈⾝保险事故发⽣后请求和受领保险⾦的权利。
其实在⽣活中,更普遍的保险法收益权是指指于被保险⼈死亡的保险事故发⽣后请求和受领⾝故保险⾦的权利。
那么具体的险法受益权是什么意思以及针对的对象有哪些呢?店铺⼩编给⼤家整理如下,欢迎阅读。
⼀、保险受益权的涵义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存在于⼈⾝保险合同中,是指各种⼈⾝保险事故发⽣后请求和受领保险⾦的权利[ii]。
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则仅存在于含有死亡保险因素的⼈⾝保险合同中,是指于被保险⼈死亡的保险事故发⽣后请求和受领⾝故保险⾦的权利[iii]。
在保险理论与实务上,⼈们更多的是从狭义上使⽤保险受益权的概念[iv]。
⼈⾝保险合同中被保险⼈请求和受领保险⼈给付⽣存保险⾦、残疾保险⾦、疾病保险⾦、医疗费⽤保险⾦、收⼊保障保险⾦的权利,虽然⼴义和中义上都属于保险受益权,但因其系被保险⼈固有的权利,⾮由被保险⼈之外的⼈享有和⾏使,所以有别于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被称为被保险⼈的权利。
(1999年1⽉1⽇颁布的中保⼈寿重⼤疾病终⾝保险条款第18条第3款规定,重⼤疾病保险⾦、满期保险⾦、残疾保险⾦的受益⼈为被保险⼈本⼈,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财产保险合同中通常并⽆保险受益权的概念,请求和受领保险⾦的权利⼀般属于被保险⼈,仅在保证保险、信⽤保险等保险合同中偶尔使⽤保险受益权的概念,但其主要指债权⼈请求和受领保险⾦的权利,同样明显不同于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
我国《保险法》第62条、第64条、第65条中对受益⼈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被保险⼈死亡后保险⾦的给付、受益权的丧失和放弃等问题作了规定。
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我国《保险法》上的保险受益权也是从狭义上⽽⾔的。
因此,本⽂仅从狭义上界定保险受益权,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保险受益权的若⼲问题。
⼆、保险受益权的主体保险受益权的主体,即保险受益⼈。
与狭义的保险受益权相⼀致,狭义的保险受益⼈是指有权请求和受领⾝故保险⾦的⼈。
保险实务中受益人法律问题的探讨【分享】

保险实务中受益人法律问题的探讨摘要:保险受益人,简称“受益人”,又可称为“保险金受领人”,是保险合同屮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所指定,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之人保险实务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在现实生活中受益人分为三类:一类是满期、生存及年金的受益人,二类是被保险人伤残、患病时的受益人,三类是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是保险最大利益的享受者,是保险保障的对象。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并且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保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护受益人不受特定危险事故的影响,进而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是利用保险转移危险功能的最终体现。
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即受益权,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对保险人具有的法律上请求保险赔偿给付的权利。
受益人的受益权具有排他性,其他人不得剥夺、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投保人以他人的生命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单利益变更给他人,否则变更无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4条之规定,所指定的受益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丧失受益权: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杀害被保险人未遂;造成被保险人伤残或残疾。
[关键词]:受益人受益人的指定及保护受益权的丧失和放弃一、保险受益人的含义我国(保险法)第21条将受益人定义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实务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在现实生活中受益人分为三类:一类是满期、生存及年金的受益人,二类是被保险人伤残、患病时的受益人,三类是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
其中,第一、第二类受益人多为被保险人本人,因为此时的保险金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将来之需,又能及时为被保险人解危济困,符合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的初衷,充分体现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地位。
关于保险受益人,最常见的几个疑问_加密

关于保险受益人,最常见的几个疑问:一、保险受益人是什么?二、法定和指定受益人,哪个好?怎么变?三、保险金会不会变遗产?(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去世怎么办?)四、不同险种,受益人有什么区别?一、保险受益人是什么?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解释,就是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和收到保险公司理赔金的人。
人数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作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一定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就比如说妻子给丈夫买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妻子自己,也可以是丈夫,还可以是两人的子女。
从法律的角度,受益人一般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投保时,如果没有填写指定受益人,则默认是法定受益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领取保险金。
一般投保默认法定受益人,则属于未明确受益份额的情况,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也就是说保险金会由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
指定受益人如果想要将整笔保险金留给某一(几)个人,那就应该在保险期间内指定受益人,钦点谁能领走自己的保险金。
通常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顺序和数额,但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先经被保险人同意,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具有指定受益人的最高话语权,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分配保险金。
问题1:父母给子女投保,受益人怎么指定?父母给子女买保险时,如果子女未成年,一般可由父母代为指定,不过指定受益人只能是父母双方;在子女可以在成年后,他们可以按个人意愿更改指定,比如增加配偶之类。
问题2:但指定受益人是不是谁都可以呢?对于受益人《保险法》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说,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任意的受益人。
但实务中,却不是这样的。
据我了解,在保险实务中,为防范逆选择的风险,保险公司通常都要求被保险人选择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作为指定受益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保险受益人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受益人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保险受益人的概念、法律规定、受益人的确定、受益权的行使以及受益人的变更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保险受益人的概念1. 定义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保险受益人的种类(1)法定受益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如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2)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推定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但根据法律规定,推定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三、保险受益人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请求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第一节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2. 法律规定(1)法定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定受益人包括:①被保险人的配偶;②被保险人的子女;③被保险人的父母;④被保险人的其他近亲属。
(2)指定受益人①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作为受益人;②指定受益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a.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没有违法记录;c. 无重大债务;d. 无犯罪前科。
③指定受益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3)推定受益人①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且无其他法定受益人时,推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②推定受益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a.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没有违法记录;c. 无重大债务;d. 无犯罪前科。
四、保险受益人的确定1. 被保险人指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或生效后,可以指定受益人。
保险法与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 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2.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受益权 具有以下特点:
(1)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征 得被保险人同意。
(3)受益人享受的收益权是一种 期得利益,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后 才能享受,所以在国外又称等待权。 (4)收益权不能继承,受益人可 以放弃收益权但不能行使出售、转 让等任何处分的权利。这是由受益 权的不确定性决定的。(5)被保 险人或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但投 保人变更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 意而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只要通 知保险人即可。
二、我国保险法的立法过程与宗旨
(-)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与历法过程
我国保险法是调整我国商业保 险活动中保险关系动法律关系的总 称。它由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构 成,包括调整两方面的内容:一是 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 险人及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是国家与保险业之间的法律 关系。具体由总则、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 险业的经营管理、代理人和保 险经纪人、法律责任和附则等8 章152条构成。
案例: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 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往别处。后 王某投保管道 煤气保险,并指定其
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 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前半月 病故。现王某妻儿与王妹的儿子都 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 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分析: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 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 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 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 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 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 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受益人保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受益人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其核心在于保险金的支付对象并非被保险人本人,而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
在我国,受益人保险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受益人保险的定义、法律规定、受益人的确定、受益权的行使以及受益人保险的税收问题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受益人保险的定义受益人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为了保障其特定的利益,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受益人保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受益人保险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受益人保险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七)受益人及其权益;……”(2)第三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指定后,保险人应当通知投保人。
”(3)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领域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受益人保险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第三人享有或者承担。
”(2)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对受益人保险的税收问题进行了规定:(1)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
”四、受益人的确定1. 被保险人指定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亲属、朋友、同事等。
2. 法定受益人在以下情况下,受益人应当由法律规定:(1)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后,受益人仍为空缺的,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保险金。
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受益权的探讨

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受益权的探讨保险法上的受益权即是受益人基于人身保险合同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以下是一篇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受益权探究的,欢迎阅读借鉴。
受益权,即受益人基于人身保险合同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其对保障受益人的利益,实现保险合同的目的都有重要作用。
我国《保险法》对受益权虽有所涉及,但规定比较简单、宽泛,缺乏可操作性。
本文就从受益权的性质着手分析,对有关受益权的一些问题做一粗略的探讨。
保险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比较人性化的制度之一,建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维护着社会的安定。
在形形色色的保险险种中,“人寿保险是一种储蓄和投资,以及抚养遗属的最好制度”[1]。
作为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人的保险受益人是保险上特有的主体,关乎于人身保险契约的目的,在保险合同居于重要的地位。
但综观我国现有的保险法,对“受益人”及“受益权”虽有所涉及,但规定过于简单、宽泛,缺乏可操作性,经常在实务中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下面本文将从受益权的性质着手分析,对有关受益权的一些问题做一粗略的探讨。
保险法上的受益权,即受益人基于人身保险合同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
如何对受益权进行定性,理论界也有所争议,但本文认为受益权是一种固有权和期待权,下面对此进行具体论述。
(一)受益权基于契约而发生,是一种固有权从法律规定来看,被保险人、受益人均可享有保险金之请求权。
从受益人的产生来看,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所指定。
因此,从表面上看,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是从被保险人那里继受而来的,有人据此认为,受益权是继受而非固有。
但实际上则并非如此,受益人所享有之保险金请求权,属于固有权,并非继受而来[3]。
受益权是解决保险金归属问题的法律依据,是基于人身保险合同而存在。
在保险合同已确定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基于受益权领取的保险金受法律保护,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分享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
(二)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它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能具体实现,转变为现实的财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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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什么
我们就以这个话题进行了研讨,保险究竟是什么?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保险就是困难帮扶救济基金会。
当我们遇到风险时(意外)基金会会拿出救济金来帮扶你的家人度过困难。
案例:有一首歌《天亮了》就是韩红为在贵州风景区游玩时,父母身亡的小潘子写的,故事讲得小潘子一家在贵州风景区游玩,因缆车失事,在那一瞬间,父母脑中一片空白,只有一个意识,那就是双手高举以保护孩子,不让孩子有任何的损伤,就这样父母双双身亡,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小潘子,失去了大人的小潘子在未来将要过着怎样的生活,所幸,小潘子父母身前购买了60万保额的赔偿,这笔赔偿金将陪伴着小潘子度过每一个日日夜夜,享受到了他的父母给他的爱的延续。
保险是什么——有钱人的避风港
没钱的人怕穷,有钱的人怕税财产要受到法律保护尽量争取合法避税
一、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其人寿保单追索保单解约的现金价值。
——摘自2004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报》
案例:美国安然公司2002年破产,其主席及首席执行官肯尼思·莱中年时曾购买了3700
万美元的人寿保险。
破产清算了公司的所有资产,但这些保险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却无法以此为由起诉肯尼思·莱夫妻。
两人按保险合同每年可从保单中领取92万美元的年金安享晚年。
二、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务,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三、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到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四、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
”
案例:家里的“顶梁柱”突然去世,后任妻子和前妻所生的儿子为“顶梁柱”留下来的巨额保险究竟属于谁对簿公堂。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按照《保险法》中不看“关系”而看“受益人”的原则,将价值2162010元的“天价保单”的赔付额判给了投保人滕某某在买保险时所指定的受益人:儿子滕某。
五、免税财产:财产保全和转移的最佳方案。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遗产税草案》第五条规定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免纳遗产税
案例:1.温世仁资产120亿课税60亿:前英业达董事温世仁德遗孀因心脏病在马来西亚病逝,夫妻两人去世后,过侍时的遗产有120亿元,总计需缴60亿元新台币遗产税。
2.蔡万霖资产780亿课税5亿:由于蔡万霖避税有方,是的780亿的遗产税变成区区5-6亿,旗下的国泰金控、国泰人寿、国泰世华银行、国泰世纪产险、国泰综合证券、国泰建设、国泰医院等庞大遗产顺利传于了子孙。
而他的避税方法为,多次购买数十亿元新台币寿险保单。
由此可见保险不仅能让穷人得到一份保障、一份爱,还能为富人省钱省力、转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