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又称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
该原理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对立的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对立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构成了事物的本质。
对立统一规律是从事物内部的基本矛盾运动的过程中得出的。
事物内部的对立是事物运动和变化的根源,是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体现了事物的内部矛盾性和相互联系性。
对立统一规律适用于各个领域,如自然界、社会领域、思维领域等。
在自然界中,存在着诸多对立的现象,如生与死、运动与静止、热与冷等。
在社会领域中,社会的发展常常是由对立的阶级和矛盾推动的。
在思维领域中,思维的发展也是由对立的概念和观念之间的斗争和统一推动的。
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而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
对立统一是一种普遍规律,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事物向更高级形态转化的重要原则。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历年考试中,该知识点几乎每年必考,堪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重点的重点。
考试题型方面,选择题和分析题都会考查。
作为核心知识点,要求同学们既要掌握基本概念,还要理解并且学会运用。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等。
下面老师针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相关内容给同学们为一一梳理。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作为唯一科学的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两大总特征、三大基本规律和辩证法的范畴、辩证思维方法等内容。
其中两大总特征包括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基本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这是因为: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与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是否承认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
二、矛盾的概念唯物辩证法中所谓的矛盾是指辩证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法中的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是人们的思维过程中出现的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是主观造成的。
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接、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它们的含义有明确的区别,而且矛盾的斗争性的存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的存在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另一方面,两者又有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源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这三个基本规律分别是:
1.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o它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些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正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不断
运动和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
展的源泉和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
o这个规律强调了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发展过程首先表现为量的积累,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
度时,会引起质的飞跃,即从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
同时,质
变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新的量的产生,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相互转
化,共同构成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
3.否定之否定规律
o否定之否定规律描述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事物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基
础上产生,但它并非对旧事物的全盘抛弃,而是包含了旧事物的合理
因素,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对旧事物的扬弃。
这个规律说明了事物
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每一次否定都是对前一次否定的超
越,呈现为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引言: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引言: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是人的思维违反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它揭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 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 过程。 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 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 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 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 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 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 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 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 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 的矛盾双方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 等等。 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 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 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在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 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 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 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1. 概述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基本规律之一。
它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和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辩证性。
2. 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对立面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多个方面组成的,否则事物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面的统一:在矛盾斗争中,对立面通过相互作用实现统一,使事物得以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转化:矛盾的双方在斗争中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
3. 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十分广泛,以下列举几个具体的例子:3.1 政治领域•党内团结和斗争:党内存在着各种不同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的对立面,通过斗争实现统一,推动党内团结的发展。
•阶级斗争和阶级和谐: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推动社会的变革,而阶级和谐则是通过对立面的统一实现社会稳定和进步。
3.2 经济领域•供需关系:供给和需求是经济活动中的两个对立面,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和协调实现统一,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资本与劳动是经济领域的两个对立面,通过劳资双方的斗争和相互依存实现统一,推动经济的发展。
3.3 科学领域•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承:知识创新是对立面的斗争,而知识传承则是对立面的统一,推动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4. 总结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推动力。
在各个领域,对立统一规律都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理解和应用对立统一规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

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之一,是在事物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了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
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矛盾运动的特点,说明矛盾的本质及其对事物发展的作用,才能解决问题,推动事物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乃是指在事物的内部矛盾运动中,两个对立的方面之间并不是简单地互相排斥和互相对立,而是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统一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的关系,体现了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对立的双方在斗争中不断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革命与进步。
在革命的广义概念下,革命涵盖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变革和更新。
革命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双方会在斗争中不断增长实力,不断推动事物的进化与变革。
例如在社会革命中,不同的阶级之间因为利益和观念的对立,形成了矛盾。
这种对立双方在斗争中相互促进,最终推动社会的变革与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是指在矛盾双方的斗争中,双方不仅仅是相互排斥和对立,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断推动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在历史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革命不断升级的动力。
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生活条件恶劣,形成了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然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不仅仅是对立和排斥,更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
无产阶级在斗争中提高了阶级意识,认识到自己的根本利益,不断推动社会的革命与进步。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是促使社会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个人发展过程中,对立统一规律进化与革命同样起着重要作用。
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挑战,而这些矛盾和挑战在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的同时,也因为对立双方的相互作用,形成了进化与革命的动力。
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个人经历挫折与磨砺,提升了自身的能力与素养,从而不断进化并实现自我革命。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的进化与革命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是社会、历史、个人发展的源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的别称

对立统一规律的别称
摘要: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概念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别称
1.矛盾规律
2.矛盾法则
3.对立统一法则
三、对立统一规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正文: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它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是由内部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所驱动的。
这一规律有许多别称,如矛盾规律、矛盾法则、对立统一法则等。
首先,矛盾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别称之一。
它强调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斗争和统一,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矛盾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强调了事物发展的动态性、前进性和曲折性。
其次,矛盾法则是另一个别称。
它突出了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关系和制约,以及矛盾双方的斗争和统一。
矛盾法则告诉我们,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最后,对立统一法则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别称。
它强调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对立统一法则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即矛盾的产生、发展和解决,从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在实际生活中,对立统一规律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然、理解社会,以及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对立统一规律在哲学思考中的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在哲学思考中的应用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基本原理之一,也是哲学思考中的重要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指的是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互相联结、互相包含,从而形成一个整体。
在哲学思考中,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下面就对立统一规律在哲学思考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事物都是由对立面构成的,存在着各种矛盾。
只有通过对立面的统一,才能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比如,在探讨社会问题时,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对立的观点和立场,只有通过对立面的辩证统一,才能全面地把握问题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内在机制。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矛盾运动的过程,这种矛盾运动的推动力就是对立的统一。
只有通过对立的斗争和统一,事物才能不断地发展和前进。
比如,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们经常通过对立的假设和实验来探索事物的规律和本质,最终实现对问题的认识和突破。
再次,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的全面性和整体性。
事物的本质是由对立面统一构成的,只有把握了对立统一的关系,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点。
比如,在研究历史问题时,我们必须通过对立统一的方法,将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考虑,才能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最后,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通过对立的斗争和统一,事物会不断发展,呈现出一种固有的发展规律和趋势。
只有通过对立统一的方法,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从而指导我们进行正确的实践和决策。
比如,在制定社会政策和发展战略时,我们必须不断运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把握事物发展的大势和走向,才能实现科学的决策和规划。
综上所述,对立统一规律在哲学思考中具有重要的应用意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事物的复杂性、动力、全面性和发展趋势,指导我们进行正确的实践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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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
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
它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
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
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
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
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
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
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而事物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
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
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
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
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
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
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
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基础。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②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推动事物的量变。
矛盾一方总是要力图打破对方对自己的限制,使它们之间力量对比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
第二,矛盾斗争性推动事物的质变。
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于是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作用。
(2)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①内因与外因的含义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同时也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的作用。
②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首先,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着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基本趋势和发展方向。
其次,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只能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
但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可以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
再次,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外因对事物发展有重大作用,有时甚至能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但不管外因作用有多大,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其作用。
③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这就是说,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
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
同一物质运动形式也各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3)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
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
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
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
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
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是关于事物的问题的精髓。
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性,解决实际问题。
4.矛盾分析方法(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
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最后,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运动是事物的本质关系,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和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根本方法。
(2)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
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