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药品医疗保障实践探究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医疗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医疗保障的情况,我参加了一个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观察和访谈,探索医疗保障在我们社会中的现状和问题。
一、医疗保障政策的普及度和改善方向在实践活动中,我了解到医疗保障政策的普及度在逐渐提高。
政府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医疗保障的重要性。
同时,政府也在不断调整医疗保障政策,以提高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医疗保障的核心是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在实地观察过程中,我了解到一些医保基金被滥用或浪费的情况。
一方面,一些患者滥用医保,频繁就医或进行不必要的检查,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
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虚报、骗保等行为,使得医保基金无法高效利用。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和监督机制,对医保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同时,也要倡导健康的就医观念,引导患者树立理性消费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消费。
三、农村地区医疗保障的困境在实践活动中,我发现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存在一些困境。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匮乏,医院设备不齐全,医生数量不足,导致患者就医困难。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居民收入相对较低,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这也增加了医疗保障的压力。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需要增加对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设施和人员配备。
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医疗互助机制,让农村地区的居民分享医疗费用,缓解他们的经济负担。
四、全民医保的实施效果和挑战我也了解到我国正在推行全民医保政策。
全民医保的实施对于提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全民医保的实施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一方面,医保报销的程序复杂,让一些患者觉得难以获得应有的保障。
另一方面,全民医保对医保基金的负担也较大,征缴比例等因素需要平衡。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持续改善全民医保的实施细则,提高报销效率,简化报销程序,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全民医保带来的好处。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医疗保障是指社会为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总称。
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医疗保障的意义、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以及医疗保障改革等方面进行探讨。
医疗保障的意义不言而喻。
健康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而医疗保障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在现代社会,医疗费用高企,一次意外或突发疾病就可能让家庭陷入经济困境。
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健康保障,减轻经济负担,提高幸福感。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也值得关注。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组成,覆盖面较广。
基本医疗保险是最基础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了大部分人群,但是在报销比例和支付范围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大病保险则是针对严重疾病的医疗保障,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来说,可以减轻经济负担。
医疗救助则是为了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问题。
虽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报销比例不高、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
医疗保障改革是当前的重要议题。
在我国,医疗保障改革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政策任务。
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医疗保障的全覆盖。
这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等方面来实现。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医疗保障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医疗保障改革成为当前的重要议题。
我们期待通过医疗保障改革,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健康保障,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也需要每个人都加强健康意识,注重预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在前不久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我有幸参观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并深入了解了其运作机制及对人们生活的重要意义。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深切认识到医疗保障对于国家社会发展以及个人幸福的不可或缺。
以下是我对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在我国,医疗保障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责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
它的基本目标是为全体居民提供相对公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障的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医疗保障体系在我国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在职职工还是离退人员,无论是正常就医还是突发重大疾病,都能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各级政府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以及医疗服务补偿机制等,为人们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服务,确保了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的公共卫生状况。
通过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等优质医疗资源,人们可以及时、有效地获得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有效降低了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同时,国家和地方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增强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这些措施的实施使我国公共卫生水平得到了提升,人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最后,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健康的人民是国家富强的基石,医疗保障的实施使人们能够更加安心地从事生产和工作,从而有效推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另外,医疗保障的建设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不公平现象,减轻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现象,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医疗保障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通过社会实践的亲身体验,我深刻认识到医疗保障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的重要意义。
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

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在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方面,为了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合理使用,许多地方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规范门诊特殊特药的使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管理方法和效果评估等方面探讨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的问题。
一、政策背景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的政策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药不断问世,特殊特药日益多样化。
这些药物多为高价药,患者需长期使用,并且需在医院进行用药,给医保基金带来巨大压力。
其次,不规范的用药行为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滥用现象,严重影响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
因此,政府需要出台相应政策来规范门诊特殊特药的管理。
二、管理方法为了规范医保门诊特殊特药的使用,各地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方法。
首先,在药品准入方面,对门诊特殊特药的选择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药品只有通过了医保目录的审查,才可以进入医保支付范围。
其次,在用药环节,采取了医生签署特批申请、医院设立临床用药指导组等措施,确保患者使用门诊特殊特药的必要性。
另外,医保部门加强了对医生开具特殊特药的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同时,还实施了药品分级支付的政策,通过降低门诊特殊特药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选择更为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
三、效果评估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的效果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通过严格的准入审查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患者在选择治疗方案时,更加理性和谨慎,减少了对昂贵药物的过度依赖,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果。
其次,管理措施也规范了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遏制了滥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医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为患者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特药管理是当前医保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可以有效规范患者对特殊特药的使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和医药安全。
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五篇范例]
![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五篇范例]](https://img.taocdn.com/s3/m/c9c554c5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5e.png)
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五篇范例]第一篇: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是实现全民医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文章以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为切入点,对当前试点地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健全完善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选择路径。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
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
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
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
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
特需药品医疗保障实践探究

特需药品医疗保障实践研究--以肺癌小分子靶向治疗药物为例福建省社会医疗保险协会摘要:本文以文献归纳与实地调研为研究方法,分析福州地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模式,提出特需药品保障不足问题,引出特需用药的基本概念,通过调研不同省份特需药品保障模式和保障效果,分析各模式优势和不足,并就福建省特需药品保障提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特需药品,医疗保障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保障职工基本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可及性。
在实践中由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基本”、“以收定支”的原则决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提供有限保障,对重特大疾病--尤其是特需治疗的重特大疾病存在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1],部分大病人员因特需药品未纳入保障而因病返贫。
当前国内部分省份开展了特需药品保障研究工作,本文通过文献归纳与实地调研,对国内有代表性的特需药品保障模式、保障效果进行梳理,为特需药品纳入医疗保障提供政策参考。
一、调查背景1.福州地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模式1997年,福建省厦门市作为全省首批经国务院批准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推行医改时,为解决大额医疗费用问题,在全国率先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开办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并将补充医疗保险交由保险公司承办。
这种模式被誉为“厦门模式”,其核心内容是:在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以“集体参保”方式,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运作来解决。
具体操作流程是,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按照“社会化管理、商业化运作”的原则运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成为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从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无需职工个人再单独交纳,也不增加企业的负担。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尊敬的社会保障部门:我是某某大学社会学专业的学生,于某某日期前往某某地参加了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项目。
通过此次实践,我深入了解了我国医疗保障的现状和问题,并对未来的改革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现将我在实践中所发现的问题和个人见解给予报告,希望能为您的工作提供些许参考。
一、当前医疗保障的问题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在实践中,我发现城市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较多,而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医疗资源则十分匮乏。
这导致了城乡医疗资源的差距,使农村居民以及一些偏远地区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面临诸多困难。
2. 医疗费用高昂: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药费用的上涨,医疗费用已成为许多人的一大负担。
有一些特效药物和治疗手段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几乎是无法承担的,这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3. 社保体系亟待完善:尽管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较为完善,但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例如,在社保政策中对于特殊人群(如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的保障力度有限,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较大的漏洞。
二、医疗保障的改革思路1. 提高医疗资源配置的均衡性:针对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应该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医疗保障条件。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更多的医疗机构,增加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以及提供更多的医疗培训支持,来实现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
2. 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对于高昂的医疗费用,我们需要在从根本上解决。
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大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确保患者不被高价药物和服务所剥削;另一方面,应推动医疗行业的规范化和市场化,鼓励医院和医生进行合理定价,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 完善社保政策:为了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社保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政府可以加大对低收入、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力度,提供更多的医疗补贴和优惠措施,以确保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三、个人的感悟与建议通过此次医疗保障社会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医疗保障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我们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医疗保障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疗保障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
为了深入了解医疗保障的现状和问题,并为改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参考,我参与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交流和调研。
二、医疗保障的现状1. 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了解到,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经历了多年的建立和发展。
从最早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到如今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我国在医疗保障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不高、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等。
2. 医疗保障的公平性问题在实践中,我发现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地区差异和收入差距,一些地区和人群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较好,而另一些地区和人群则面临医疗保障不足的困境。
这种不公平现象令人担忧,需要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来解决。
三、医疗保障的问题与挑战1. 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是当前医疗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药品价格的上涨,医疗费用不断攀升,给患者和医疗保障制度带来了巨大压力。
如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基层医疗服务的不足我在实践中了解到,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设施条件有限,导致患者就医不便。
由于基层医疗服务不足,患者往往需要前往大医院就诊,增加了医疗费用和负担。
因此,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的建设和提升,是改善医疗保障的重要举措。
四、医疗保障的改进方向1. 提高医疗保障的覆盖率为了提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我们应该努力提高医疗保障的覆盖率。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障支持力度,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待遇。
2. 加强医疗费用管理和控制为了解决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和控制。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限制药品价格的上涨,并推广使用更加经济实惠的药品和治疗方式,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医疗保障的社会实践报告引言:医疗保障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环,它关乎人们的健康和生存。
在社会实践中,我参与了一项关于医疗保障的调研,深入了解了医疗保障的现状和问题,并积极参与了一些改善医疗保障的实践活动。
通过这次经历,我认识到医疗保障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才能够实现全民健康。
第一部分:现状调研参与调研时,我们去了一家大型医院,通过采访医生和患者,了解医疗保障的现状。
我们发现,尽管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医疗费用过高,很难承担;其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城市地区的医院和医生数量超过了需求,而农村地区则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还有一些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和贫困人口,他们的医疗保障面临更大的困难。
这些问题导致了很多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医疗服务和保障,甚至因此使病情恶化。
第二部分:医疗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为了改善医疗保障现状,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
我们参观了一个社区医疗卫生中心,他们通过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医疗保障。
除此之外,政府还在推行多项医疗改革,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的合并,以及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逐步解决了一些医疗保障的问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平等性。
第三部分:个人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也积极参与了一些个人实践活动,希望为改善医疗保障的现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首先,我参与了一次志愿者活动,为贫困地区的患者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和宣传。
在这个过程中,我亲眼目睹了贫困人群所面临的医疗困境,也深受感动。
其次,我还参与了一次关于医疗保障的讲座,并与参与者进行了互动和交流。
通过这次讲座,我增加了对医疗保障的认识,也促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问题。
结论: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对医疗保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医疗保障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努力共同构建。
医疗保障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医疗保障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医疗保障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摘要:近几年,医疗保障领域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深入了解和学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实践经验,我们参与了一次医疗保障社会实践活动。
本报告总结了我们的实践经历和所获得的知识和体验,为医疗保障的发展和改进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一、实践背景和目的1.1 实践背景医疗保障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医疗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基础设施不完善、医疗资源不均衡、保障范围有限等。
因此,我们决定开展一次医疗保障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并提出解决方案。
1.2 实践目的通过参与医疗保障实践活动,我们旨在:(1)了解医疗保障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调研医疗保障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3)寻找医疗保障改进的途径和方向。
二、实践内容和方法2.1 实践内容我们参与了多个医疗保障项目,包括偏远地区医疗援助、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疗保险等。
通过与医疗保障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接触,我们深入了解了医疗保障的具体实施情况。
2.2 实践方法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实践,如访谈、观察、问卷调查等。
通过与医保参保人员和医疗保障机构的交流,我们了解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进一步分析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所在。
三、实践成果和发现3.1 实践成果通过实践,我们获得了以下成果:(1)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了解了其工作机制、政策规定和运行流程等;(2)调研了多个医疗保障项目,了解了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保障情况,并总结了一些实践经验;(3)与参保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对医疗保障制度的评价和建议,为改进医疗保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3.2 实践发现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如:(1)保障范围有限:一些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仍存在缺陷和不完善;(2)报销比例较低:部分地区的报销比例不够高,导致一些参保人员仍面临较高的医疗费用负担;(3)医疗资源不均衡:一些地区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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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药品医疗保障实践研究--以肺癌小分子靶向治疗药物为例福建省社会医疗保险协会摘要:本文以文献归纳与实地调研为研究方法,分析福州地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模式,提出特需药品保障不足问题,引出特需用药的基本概念,通过调研不同省份特需药品保障模式和保障效果,分析各模式优势和不足,并就福建省特需药品保障提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特需药品,医疗保障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保障职工基本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可及性。
在实践中由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基本”、“以收定支”的原则决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提供有限保障,对重特大疾病--尤其是特需治疗的重特大疾病存在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1],部分大病人员因特需药品未纳入保障而因病返贫。
当前国内部分省份开展了特需药品保障研究工作,本文通过文献归纳与实地调研,对国内有代表性的特需药品保障模式、保障效果进行梳理,为特需药品纳入医疗保障提供政策参考。
一、调查背景1.福州地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模式1997年,福建省厦门市作为全省首批经国务院批准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推行医改时,为解决大额医疗费用问题,在全国率先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开办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并将补充医疗保险交由保险公司承办。
这种模式被誉为“厦门模式”,其核心内容是:在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以“集体参保”方式,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运作来解决。
具体操作流程是,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按照“社会化管理、商业化运作”的原则运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成为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从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无需职工个人再单独交纳,也不增加企业的负担。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福建省为顺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寻找解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的有效途径。
福建保险业把握时机,不断总结“厦门模式”的经验与教训,自2001年开始参与到福建各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中,每3年为一轮,现已进入第5轮(2013年-2015年度)承办期,采取混合型合署办公、社商合作(PPP)的经营方式,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参保人数情况派驻一定比例的医疗专业稽核人员参与医保中心的日常医疗管理,加强医疗过程风险管控。
福州地区城镇职工商保保障待遇计算与基本医疗保险一样以医疗费用核减乙类自付与目录外费用的医保费用为计费基数,年度内统筹基金支出限额以上20万元以内的医保费用补助90%;居民商保待遇以医保费用核减基金支出后的个人负担金额为计费基数,居民(不含大学生)在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发生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超过统计部门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10万元以内给予50%的补偿;大学生大病保险超过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助,5万元(含)以内支付比例为60%,5万~15万元(含)支付70%,15万~25万元(含25万元,仅限患恶性肿瘤或白血病)支付80%。
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因两者医疗保障政策差别较大,且跨部门提取数据有困难,故本文未进行调查。
2009年福建省以县为单位开始执行《福建省城市医疗救助办法》、《福建省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并成立省级《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因民政救助以县为单位,救助标准不统一且未与医保数据联网,故本文未进行调查。
2.以EGFR-TKIs为例进行特需药品保障情况调查特需药品是我国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同省份定义略有不同,如江苏省定义为“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浙江省定义为“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的、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的目录外高值药品”,吉林省定义为“对临床必需、有明确的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疗效确切、参保患者个人负担重、不在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内的部分药品”,青岛市定义为“特药特材主要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重大疾病治疗必需、疗效显著、费用较高且难以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药品或者医用材料”,等等。
各方定义共同点有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部分省份还有谈判机制、有临床诊疗规范、难以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等要求。
笔者以为,临床必须应以纳入临床规范化治疗指南为标准,部分药品如免疫治疗药物容易滥用故应增加不易滥用条件,各省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对于国家目录有15%调整权限故限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较合理。
另外,各省称呼不同,如“特殊药品”、“高值药品”、“特药”等,在《药品管理法》中“特殊药品”特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高值药品”未体现临床必需特征,“特药”笔者认为过于简略,因本类药物为重大疾病特需治疗的药品,故建议统一为“特需药品”。
因此,本文将特需药品定义为:重大(罕见)疾病临床规范化治疗指南推荐的、疗效切确且不易滥用的、价格昂贵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人们生活习惯、膳食结构及环境状况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平均寿命74岁计算,人一生中患恶性肿瘤的几率高达22%,恶性肿瘤已成为严重威胁人们身心健康的常见的重大疾病,近年基因测序技术、肿瘤相关信号通路研究以及蛋白质生物化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恶性肿瘤治疗进入了分子层面的个性化精准治疗时代。
据2015年肿瘤登记年报报道,肺癌在我国农村及城市恶性肿瘤发病和死亡率均位居第一,在我省发病和死亡率均位列第二。
据统计,85%以上的肺癌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其发病率逐年上升,70%~80%患者一旦发现即为晚期,因此提高此类疾病的治疗反应率、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和建立新的治疗方式十分重要,靶向治疗正在改变晚期NSCLC的治疗模式,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等EGFR-TKIs针对EGFR 突变晚期NSCLC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疗效,自2005年以来的10年间,本类药物使晚期肺癌患者中位生存期增加2.4倍(14.1月延长到33.5月),5年生存率从8%增长到18%[2]。
因EGFR-TKIs选择性地作用于肿瘤细胞,故没有化疗药物通常带来的包括骨髓抑制、脱发、肾功能损害等显著的不良反应,患者在获得良好治疗效果的同时,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提升,因此EGFR-TKI类药物被《中国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5版)推荐为EGFR 基因敏感突变患者一线治疗,以及之前未使用EGFR-TKI类药物治疗的EGFR基因敏感突变患者二线治疗,2015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年会报道EGFR-TKIs除一、二线治疗外在维持治疗、辅助治疗时可显著延长中位DFS,本类药物已成为晚期NSCLC治疗的发展方向。
本类药物单价及疗程价格非常昂贵,当前EGFR-TKIs等特需药品主要由中国癌症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援助模式以减轻个人负担,但其高昂的费用即使援助后大部分人还是负担不起,福建省暂未将该类药物以及诊断、治疗必须的配套检查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是晚期肺癌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本文以NSCLC 分子靶向治疗EGFR-TKIs为例,考察国内各省份特需药品保障模式。
二、国内不同省份特需药品保障模式实践1.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保障模式2013年2月,浙江省针对肺癌患者发病率高、1年生存率低、医疗费用大、个人负担重问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邀请NSCLC EGFR-TKIs相关厂家进行公开招标谈判,根据谈判结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我国自主研发的1.1类新药盐酸埃克替尼片(凯美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发布《关于盐酸埃克替尼片(凯美纳)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57号),以“谈判准入、定额支付、企业承职”的医保创新模式率先在全国开创了“重大疾病救助”的探索思路[3]。
57号文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自理20%(2015年9月1日之后下调为3%)后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要求凯美纳限用于既往含铂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远处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且具有表皮生长因子敏感突变的患者,2014年扩大为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2015年又调整为“1.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 用于既往接受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支付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个月(每月以30天计),支付总额限定在6万元以内,单日不得超过394元,含个人支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期满后,由药品生产企业为适用的参保人员终生免费供药。
截止到2015年3月底,浙江省累计享受后续免费用药患者1506人,享受后续免费用药的比例为38%,平均后续用药时间7个月。
患者经埃克替尼治疗的疾病控制率达80%,治疗有效率30%,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平均生存期达到14个月。
医保基金累计支出约11359万元,累计赠药金额15206万元,参保在职职工个人最多花费1.3万元就能获得埃克替尼终生免费治疗。
凯美纳是中国自主研发的第一个小分子靶向抗癌药,2012年被收录于国际最大的临床数据库Citeline发布的该年度新药研发年度报告(Pharma R & D Annual Review)全球上市的33个新药名单中,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国外机构认可的自主研发的创新药,是本世纪中国学者对肺癌个体化治疗的重要贡献。
与进口的同类产品比较,疗效确切、安全性更优,而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约为进口产品的60-70%);与传统的化疗、放疗相比较,具有较强的替代作用,且整体治疗费用相当,不会明显增加医保基金支出,有助于优化社会医疗资源,较好地满足了临床治疗的迫切需求。
该药研发成功上市,结束了近年来我国制药企业只能制造仿制药品的历史,打破了国外企业在肺癌靶向药物领域的价格坚冰和市场垄断地位,开启了我国抗肿瘤药的新时代。
盐酸埃克替尼片(凯美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首先是直接降低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减轻了放化疗不良反应,提高了患者的生命质量;其次是适用人群用药量将大幅增加,迫使盐酸厄洛替尼片(特罗凯)、吉非替尼片(易瑞沙)在国内市场不得不加大慈善援助力度,从而降低了肺癌患者群体总治疗费用,获得了具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政府将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于“惠民”领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的重视与关爱,也为我国将创新型新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树立了榜样作用;第四是提高了我国自主创新型制药企业的积极性,激发生物制药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从而促进了我国整体制药水平的发展,整体提升了我国制药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竞争能力,实现了“患者、社保、企业”三方共享共赢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