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政治伦理思想
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与爱国观

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与爱国观卢梭是一位非常著名的法国思想家和作家,他的思想在欧洲和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和爱国观是他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本文将通过对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和爱国观的分析,探讨他的思想对我们的启示以及现实中的应用。
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认为,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是最高的价值,个人应该理性自主地进行思考、选择、行动。
他反对权威主义、专制主义和机械性的社会组织形式。
卢梭认为,社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利益,而不是追求自己的存在和权力。
他认为,个人比任何机构、法律或国家更重要,人民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因此,卢梭主张建立一个自由和平等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能力。
他提出了“社会契约”这一概念,即人民在社会中形成的一种协议,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放弃了一部分个人自由并接受集体原则的规范。
他认为,这种契约不是政府和国家强加给人民的,而是基于人民自我意识和自我规制而形成的。
卢梭还强调个人不仅是理性的、独立的和自主的,还是社会的和有用的。
他提出,人们需要为社会作出贡献,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价值和使生命有意义。
他认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支持和相互依赖的。
卢梭的爱国观卢梭的爱国观认为,爱国主义是个人自由的延续和人类理性的进步。
他认为,一个爱国者必须是一个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精神的人,反对对国家的盲目忠诚。
他反对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观点,强调个人权利的重要性。
卢梭认为,爱国主义的本质是建立在人民意志的基础上,这意味着一切政治和社会制度都应该遵循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他反对一切形式的专制和统治,主张建立一种民主政治和平等社会。
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与爱国观的重要性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与爱国观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卢梭的个人主义思想提醒我们重视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同时强调每个人的自我规制和社会责任。
在当今中国,我们也在倡导发扬自我独立精神,追求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也要看到个人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性。
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一、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基本线索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发展经历了自然政治观、神学政治观和权利政治观几个阶段。
1、自然政治观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基本政治观。
政治秩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2、基督教神学政治观是西方中世纪的基本政治观产生于中世纪。
3、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的基本政治观,从15、16世纪开始。
形成17、18世纪,一直发展到现在。
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提出“天赋人权”观念。
二、卢梭是雅典政治制度奠定基础的立法家。
公元前594年得到公民授权,对雅典城邦制度进行改革。
1、卢梭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中庸”原则。
强调贵族、农民之间的关系。
2、卢梭的改革在相互冲突的要求之间设置一个适中的权利界限。
一方面,是每一个自由公民享有基本平等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使富有财产从而为国家尽较多义务者占一定优势,同时给富人以担任城邦高级公职的特权。
这样,平民得到作为城邦一分子的尊严,占有因人数而来的优势,而贵族也不失面子,保留了因财富而来的优势,从而使平民和贵族的势力达到某种平衡。
3、卢梭的改革在雅典建立了有限的温和民主制,为日后民主制的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三、古希腊城邦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形式。
1、城邦最显著特征是小国寡民。
一般城邦往往是以一个城市或城堡为中心,包括附近数公里以内的若干村落组成,与其他城邦之间往往有山河海洋为自然边界。
即它们是公民的自治团体。
所有城邦都由三个身份集团构成:奴隶、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和自由公民。
1、奴隶是城邦制度的基础。
奴隶无自己的独立人格,没有政治身份、任何政治权利。
2、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包括妇女和自由的外邦人。
他们和奴隶一样没有政治权利,但他们有独立的人格,有自由的身份,不能参加城邦的政治生活。
3、自由公民公民的本质特征是享有政治权利,属特殊身份团体。
自由父母都是希腊自由人的男子才能获得公民身份。
政治制度分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
四、古希腊政治思想特点1、自然政治观与整体主义价值观。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伦理思想评述

王妙志
卢梭 的社会契约论伦理思想评述
关系 。 卢梭认为, 自爱即“ 爱 自己” , 是一种生理的欲 念。仁爱即“ 爱他人 ” , 是从 自爱情感中直接产 生的 对他人的爱, 其发展却取决于生活的社会环境 。因
此, “ 爱 自己与 爱 他 人 ” 的 问题 , 归根 到底 是 利 益 的 问题 , 是 个人 利 益 与 他 人 利 益 、 公共 利 益 的关 系 问
第2 4 卷第 1 期
v o 1 .2 4 No .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S i c h u n a Vo c a t i o n l a a n d T e c h n i c a l C o l l e g e
2 0 1 4年 2月
身。 第二, 关于“良心 ” 。卢 梭 基 于 自己设 想 和推 理
诚信 、 公平、 正义等思想在商 品经济活动 中得 以贯 彻实施, 并且逐渐地深入人心。这种经济生活领域
的契约关系实际上是一种 自由的权利关系, 它强烈 地关注着个人的利益和个人 的发展 , 表现在政治生 活领域就是主张尊重个人权利 ,反对专制和特权 。 为此, 当时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却处于弱势 的地位 的新兴资产阶级发动 了一系列的宗教改革运动 , 他 们提倡人性 , 弘扬人文精神 ; 反对神性, 主张把人从 神 的束缚中摆脱 出来 。它也使当日 寸 “ 以身份为基础 的确定的关系”转 向了 “ 以契约为基础的 自由关 系” ,开始了从人 自身这个角度来审视 自己的人生 和整个世界, 开始 了 自由、 平等地追 求和 实现 自己
关 系进 一步 发 展极 为 不满 , 于是 奋起 反抗 。在 资产
阶级革命的斗争中, 社会契约论成为他们最好 的理 论旗帜。在某种程度上, 政治生活领域的社会契约
罗曼蒂克的歌者——论卢梭的社会契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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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生 法学
《刃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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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主要是我们 的同类遭受灭亡或 痛苦 的时候 ,会感 到一种天然的僧恶 。我们的精神 活动能够使这两个原理相互协调并且配合起来 ” ’ 〕可见 , 自爱心和怜悯心是 自然人 的 两种 自然情感 ,在 自 然状态下两者相互联系 ,各 自起着特殊的作用 。每个人 自我保存 的 需要是容易得到满足的 ,所以个人的 自保不会妨碍或侵害他人 的生存 。由于 自然人具有 怜悯心 ,个人谋求需要满 足的欲望和 自爱心 以及个人谋求 自己幸福 的热情也会 受到限 制 ,怜悯心调节和缓和了 自然人的欲望和情感 ,同时也使人类全体相互保存和维持和平 。 卢梭将此誉为“ 惟一的 自然美德 ” 自然美德 ” “ , 只是卢梭的赞美之词 ,并不具有严格意义 的道德概念 。 实际上 ,卢梭认为在 自 然状态下 ,人与人之 间没有任何道德关系 ,既没有恶 德也没有美德 。 道德同法律一样 ,完全是社会形成 以后 的事情 ,是社会关 系的产物 。 卢梭对 自然状态和 自然人 的推论虽然具有抽象和幻想的色彩 ,但是 ,他对此也采取 了比较慎重的态度 ,即尊重历史和事实 ,因此 ,这种推论包含着一定的合理 因素 。卢梭 比 前期 的人科学之处在于他肯定了历史 的连续性和人类 自 我完善的能力 ,这种能力是不断 变化和发展的 ,直到土地的占有和分配的不平等 ,私有制取代公有制 , 自 然状态的平等成 为历史 。 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 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 “ 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 平等就消失 了 ,私有制就出现 了 ” 〕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 “ 起来并想到说 这是我的 ,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 ,谁就是文 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 。 〕 ’ 在此 ,他 提出了土地私有制 的产生是文明社会的开始 。卢梭 , 说 “ 自然状态进人社会状态 ,人类便产生了一场最堪注 目的变化 ,在他们 的行为 中正 由 义就代替 了本能 ,而他们 的行动也就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 。〔 〕 ’ 由于私有制的产 , 生 ,人类存在的条件和相互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 ,社会 的不平等也 日益扩展和加深 ,穷人 和富人的利害冲突加剧 ,富人 以少数奴役多数 , 以一人对抗 全体 ,为了维护 自己的利益 , 富人欺骗穷人订立契约 ,这是一种既不等价又无 交换 的 自由的矛盾约定 ,是一种奴隶制 的不平等契约 。这种契约就是 “ 我和你订立一个担负完全归你而利益完全归我的约定 只要我高兴的话 ,我就守约 而且只要我高兴的话 ,你也得守约 。, 〕 ’ 不合理的生存方式已经产生 ,那 么该如何解决呢 卢梭认为 ,这是 由许 多人 的力量 汇合而成的 。 在这种合力 中 ,个人既致力 于这个合力 ,又不妨碍 自己的利益 。解决的办 法就是 “ 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 ,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 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 人身和财富 ,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联合 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 自己本 人 ,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 自由 。 “〕 ’ 可见 ,卢梭的社会契约所要解决 的就是把个人利益 , 与社会利益 、 权利与义务 、 强制与 自由以及正义与功利统一起来 ,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 个人 自由的社会伦理秩序 和政治局面 。 在这里 ,卢梭阐发了一个 重要思想 公共利 益不仅是个人利 益的总 和 、 简单的集合 体 ,而且是在把他们联合在一起的联系之 中的大于个人利益总和的个人幸福的源 泉 。 也 就是卢梭所要论述的是公众与个人的关系 。
卢梭的个人主义与社会责任解析他的伦理观与价值观

卢梭的个人主义与社会责任解析他的伦理观与价值观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和哲学家,也是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伦理观和价值观既体现了个人主义的一面,同时也强调了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从个人主义与社会责任两个方面对卢梭的伦理观和价值观进行深入解析。
一、卢梭的个人主义观点卢梭的个人主义观点体现在他强调个体的自由和独立。
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由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的权利,不受外界的任何强制和束缚。
个人主义在卢梭的伦理观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首先,卢梭主张个人的自由施展。
他认为个人应该摆脱社会的羁绊,追求个人的内在价值和自我实现。
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到了“个人独立”的概念,主张个人应该有自己的意志和选择,而不是被别人操控和限制。
其次,卢梭强调个人的权利和尊严。
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机会。
他反对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主张建立一个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他在《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提到了“自然权利”的概念,认为每个人都有天赋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二、卢梭的社会责任观点尽管卢梭强调了个人主义的重要性,但他同时也认为个人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
他认为个人的幸福和利益与整个社会的福祉是密切相关的,个人应该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首先,卢梭认为个人应该服从社会的规则。
他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认为个人通过自愿地加入社会契约,同意接受社会的规则和制度。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社会的法律和道德准则,为社会的正常运行作出贡献。
其次,卢梭主张个体应该关注公共利益。
他提出了“普遍意志”的概念,认为社会应该以普遍意志为导向,追求整体的利益和幸福。
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整体的利益,个人的行为和决策应该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和利益。
总结起来,卢梭的个人主义观点与社会责任观点在他的伦理观和价值观中密切相关。
他主张个人的自由和独立,追求个人的幸福和价值实现,但同时也认为个人应该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为整体社会的福祉做出贡献。
卢梭的资料简介

卢梭的资料简介卢梭是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是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人物之一,其政治上的思想影响深远,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以及美国大革命具有指导作用。
下面是店铺搜集整理的卢梭的资料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卢梭的资料简介让-雅克·卢梭(法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杰出的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1778年7月2日在巴黎东北面的阿蒙农维拉(Ermenonville)去世。
著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漪丝》、《植物学通信》等多部作品。
代表作品有《社会契约论》、《论科学与艺术》。
卢梭被称为“浪漫主义运动之父”,他发明了与传统君主专制对立的伪民主独裁的政治哲学,还开创了从人的情感角度出发推断人类范围以外事实的思想体系。
卢梭之后,自称改革家的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追随洛克,另一派就一直追随卢梭。
生于日内瓦的卢梭,全名为让- 雅克·卢梭,父亲是一个钟表匠,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之后,父亲也被放逐,离开了日内瓦。
孤苦伶仃的卢梭是跟着姑母长大的,从小受的是正统加尔文派教育。
12 岁时,卢梭停止了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开始在很多行业当学徒,但对于这些行业,他没有不憎恨的。
16 岁时,他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到了萨瓦。
当时,他没有经济来源,衣食无着,只好来到一个天主教神甫家里,撒谎说他要改宗。
后来,他在都灵的一个公教要理授讲所正式举行了改宗仪式。
其间,还发生了几段浪漫趣事。
卢梭曾受到一名美丽贵妇—德·华伦夫人的接济,他在她家中住了将近十年。
德·华伦夫人成为他情妇的同时,还是他的义母……1743 年,在另一位贵妇的帮助下,卢梭成为了当时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
两年后他开始同旅馆中的佣人黛蕾丝·勒·瓦色同居。
浅谈卢梭的教育思想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浅谈卢梭的教育思想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卢梭(1712~1778),法国教育家、伦理学家,《教育学》的作者,他在教育思想和实践方面有著浓厚的哲学色彩,今天仍受到众多教育研究者的重视。
卢梭认为,教育是塑造和完善人性的过程,目的是使孩子拥有自然赋予的所有文化志趣和人道品质。
他主张建立一种完美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在其中教育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环境,可以让孩子们获得足够的篮球,从而使他们的性情温和,开朗。
卢梭不仅敦促家长以友谊地关照孩子,而且要求老师以恒心把孩子们带到自然的过程中。
他把这种教育思想称之为“自然教育”,强调以自然中的各种活动影响孩子们的心灵,从而起到有效而完美的教育效果。
在卢梭的教育思想中,实践是重中之重,他以实际的例子告诉孩子们,他们的脑子是由每天的行为而导致的。
卢梭建议孩子多参加涉及到健康、艺术、体育等室外活动,并要求他们每天做一定的作业,从而使他们的专注力和创造力得到培养。
卢梭的教育思想在现代也受到广泛认可,许多学校正在尝试将他的理念贯彻实施。
在管理教育中,学校尊重学生的需求,采取更灵活的教学方式。
学校注重创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倾向,探索体验式学习。
学校充分启发学生的自创力,通过实践活动培养他们肯定自我能力和对自身选择未来发展方向的信念。
师生关系也以“友谊式”教育为基础,教师和学生一起勤奋、携手前行,使学生感受到更多的爱和支持。
总之,卢梭的教育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尤其是实践和管理教育方面,为人们在实施有效、完善的教育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参考。
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

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的一种关于公民身份和政治参与的理念。
他认为,一个合法的政府应该是由人民自愿组成的,人民在政府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强调人民的主权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个体的自由和自主性。
根据卢梭的观点,公民是一个有责任感和参与精神的人。
他们不仅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和政治事务。
公民应该关注公共利益,为社会福祉做出贡献。
卢梭认为,公民应该具备一定的道德和政治素质,以便更好地参与政治决策和社会发展。
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还强调个体的自由和自主性。
卢梭认为,个体的自由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剥夺和限制。
他主张个体应该有自主决策的权利,并且应该尊重他人的自由。
卢梭认为,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公正和平等。
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对于塑造一个更好的社会和政治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强调人民的主权和公共利益,促进了公民的参与和社会的发展。
它也强调个体的自由和自主性,为个体的权利和尊严提供了保障。
然而,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一些批评者认为,卢梭的观点过于理想化和抽象化,忽视了现实社会和政治的复杂性。
他们认为,实际上很难实现一个完全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和政治秩序。
另外,一些人担心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可能导致民粹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倾向。
总的来说,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是一个重要的政治理念,它提出了关于公民身份和政治参与的新思路。
它强调人民的主权和公共利益,促进了公民的参与和社会的发展。
它也强调个体的自由和自主性,为个体的权利和尊严提供了保障。
然而,卢梭共和主义公民观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以实现更好的社会和政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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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政治伦理思想摘要:卢梭在政治自由观上将批判封建制度、反思人类文明作为目的,将不置可否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法作为起点,将天然的自由、社会的自由以及道德的自由作为人类自由辩证发展的必经阶段,将民主共和国和人民主权作为目标,从而构建出政治自由观的内在逻辑,典型地体现出启蒙与反思、文明与自然的对立。
关键词:卢梭政治自由逻辑政治自由是人的自由在政治生活领域的具体体现。
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明确使用政治自由这一概念的第一人是孟德斯鸠。
但是真正能够反映后来法国大革命精神的政治自由观却是卢梭的杰作。
雅各宾派的专政既是对卢梭政治自由观的自觉实践(尽管可能存在误解和偏差),又充分地暴露出这种政治自由观的制度性缺陷。
以下笔者试图从目的、起点、过程和目标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卢梭政治自由观的内在逻辑。
一.目的:批判封建制度、反思人类文明。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一个钟表匠家庭,他的出生年代晚于孟德斯鸠和伏尔泰,人生旅途比较坎坷艰辛,但也使他更深刻地体会到民众的痛苦。
卢梭高举天赋人权论的旗帜,鼓吹自由和平等。
他认为,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这种自由平等并不否认人们因年龄、体力的不同而形成的“自然的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下这是微不足道的),但坚决反对“财产上和政治上的不平等”。
而后一种不平等恰恰是当时法国的现状,所以他强烈地揭露和批判封建制度。
但是,卢梭的批判又给人留下了否定社会状态、美化自然状态的强烈印象,从下面几点可见一斑。
第一,卢梭认为,人类进入社会状态的标志是私有制的产生,有了“你的”和“我的”观念,出现了财产和政治的不平等。
可是,他把私有制与社会状态等同起来,因为私有制的“恶劣”而认定了社会状态的“恶劣”。
第二,卢梭认为,近代文明社会的另一标志是科学和艺术的发展。
卢梭在使他名声鹊起的获奖征文《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中论证了科学和艺术的发展会伤风败俗,首次提出了自然与文明对立的思想。
第三,从卢梭与当时名士的交流中,也可见出他的自然倾向。
伏尔泰曾经在一封信中挖苦卢梭:读了您的书,我禁不住想要用四脚爬……好心的休谟则把卢梭的敏感比喻成一个被剥去了全身皮肤的人在狂风暴雨中狂奔。
这些都反映了卢梭始终难以容身于主流社会、企图回归自然的性格特点。
总之,卢梭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状态与自然状态的对立,因为封建专制的不合理而否定了所有社会状态的合理性,难怪被视为浪漫主义运动之父。
二.起点:“不置可否”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法。
自然法理论是卢梭政治自由观的基础。
卢梭认为,要说明政治自由问题,首先必须回溯到人类的“自然状态”,当然要从现代人身上追溯人的原始状态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种“自然状态”也许从来就不曾存在。
所以,“自然状态”与其说是历史的真象,不如说是逻辑上的“一些假定的和有条件的推理”。
那么自然人的生活有哪些原则呢?1和平原则:自然人是孤独的,除了生理差异之外彼此自由平等,因而处在和平状态之中;2肉体原则:全部欲望都建立在肉体需要上,这就是食物、交媾和休息;3心灵原则:拥有自爱心和怜悯心是自然人最原始的原则,自爱心使人关心自己,怜悯心使人对其他生物或同类生命表示同情;4进化原则:人类有一种独特的“自我完善化的能力”,即自然人具有理性、文明、语言、社会生活、道德和进步的潜在能力,使其具有“自由主动者的资格”。
卢梭在这里虽然使用的也是抽象人性论,但这种使用是有意的,是为下一步“从社会到人”做准备的。
另外,他也参考了当时人类学、博物学的成就和关于野蛮民族的游记,这使他的描述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实基础。
三.过程:从“天然的自由”到“社会的自由”再到“道德的自由”。
卢梭认为人类要实现政治自由,需要从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的过渡,这种过渡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内因看,作为人的本性的“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使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
从外因上看,人的“自我完善化的能力”必须借助外部原因的偶然会合才能转化为现实,他还进一步强调生产力发展是私有制产生的前提。
在政治自由实现的具体步骤上,他们存在着重大分歧。
卢梭认为,私有制是文明社会的开端和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此后社会发展过程历经三个阶段:①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富人与穷人的对立;②官职的设置:强者与弱者的对立;③合法权利变成专制的权利:主人与奴隶的对立;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的是不平等的深化和普遍的道德堕落,人的自由平等权利丧失殆尽。
但是物极必反,“这里是不平等的顶点,这是封闭一个圆圈的终极点,它和我们所由之出发的起点相遇。
”这就是说,政治自由的发展就像是一个螺旋式的圆圈,社会不平等走到尽头以后就会向自己的对立面——新的社会平等转化。
可见,卢梭所谓的人类自由呈现出一个辩证的“三步走”:1第一步是“自然状态”的自由,或“天然的自由”。
尽管如前所述,卢梭在描述“自然状态”充满溢美之词,但他又承认这是低级的、自发性自由,认为人类不可能再返回自然状态。
2 第二步是“社会状态”初级阶段的自由,或“社会的自由”。
其中又分为上述的三个小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刚刚进入“社会状态”的人类成立了政府。
但是,政府制定法律的初衷并不是谋求自由平等,是为了强化私有制所导致的贫富差距。
但是这也使得政治统治有了公正合法的外衣,人类暂时回到和平状态。
不过这种强制的和平孕育着更大的暴风雨。
所以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虚幻的共同体”和不合理的契约必然使人的异化程度越来越深,政治自由越来越成为一种“虚假的自由”。
在这一阶段,被统治者固然是不自由的,而统治者需要依靠对被统治者的剥削和奴役才能生活下去,所以他们也没有获得真正的政治自由。
3 第三步是“社会状态”高级阶段的自由,或“道德的自由”。
卢梭认为,如果想既保存自己又不妨害自身,就“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这样的结合行为产生了道德的和集体的共同体,以代替每个订约者本人。
这一步人类才达到名副其实的政治自由。
四.目标:民主共和国和人民主权至上。
卢梭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权规则”。
他的目的是寻找一真正合法的社会契约来取代以往以牺牲人的自由平等为代价的社会契约。
(一)反对英国代议制,拥护民主共和制。
卢梭既不赞成封建专制制度,也不赞成君主立宪制度,而是拥护民主共和制。
他认为,在英国的代议制民主制下,人民“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
”而在民主共和制下,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治者和被治者只具有相对意义,人民无条件地拥有对以下两个提案投票表决的权利,即“主权者愿意保存现有的政府形式吗?”和“人民愿意让那些目前实际在担负行政责任的人们继续当政吗?”(二)反对三权分立说,提倡人民主权说。
卢梭反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说。
他认为,要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国家主权应属于全体人民,这种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不能分割和转让的。
但他并不反对权力在实践中的区分以及各具特殊的职能。
他所设想的政府是立法权高于其他两权,有关主权者的公意必须通过多数投票来表决,这个思想被认为是西方议会民主制的思想基础。
人民主权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权利的对等性转让社会契约的要旨在于“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
”由于这种转让的条件对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由于每个人都没有把自己奉献给任何个人,反而从所有订约者那里获得了自己转让给他们的同样的权利,所以每个人在订约后“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
2 公意指导,公意表现为法律。
卢梭把新的社会契约简化为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种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谓的“公意”是国家的灵魂。
“公意”和“众意”不同,“公意”只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利益,“公意”是从“众意”中除掉其中相异部分所剩下的相同部分。
“公意”在具体政治实践中表现为法律。
法律是作为立法者的全体人民对作为臣民的全体人民所作的规定,因此法律不仅保障公民的权利平等,而且是自由的基石。
“唯有服从人们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自由”。
3 民主蜕变和绝对自由的恐怖。
康德认为,这种把立法与守法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真正自由的政治理想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我们最好把它当作一种道德理想。
因为他并没有提供任何对主权者滥用无限权力进行制约和预防的措施。
问题是,当个人权利受到保护时,人民主权怎么可能不是抽象的而能够现实得到贯彻?如果不能保证公意是正确的,怎样才能防止民主蜕变为“多数人的暴政”?这使我们不由得想起了吉伦特派的精神领袖罗兰夫人在走上断头台时说的那句话——“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一种绝对自由的恐怖。
所以直到现在,公民社会的民主制度除了依靠多数的指挥和自律外,如何避免多数的专制还是个问题。
卢梭在政治自由上的逻辑是:以批判社会状态、推崇自然状态为目的,以“不置可否”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法为起点,以“天然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作为人类自由发展过程中的“正-反-合”三个阶段,以民主共和制和人民主权作为目标,在体现资产阶级利益的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对自由平等的渴望。
不过,由于在权力和监督的关系上阐述模糊,卢梭的政治自由观在实际的政治操作中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