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共同出售权与强制出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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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协议— 集团内部重组 -C

股权收购协议— 集团内部重组 -C

目录1.股权的出售与收购 (3)2.交割 (4)3.出售方的陈述和保证 (4)4.收购方的陈述和保证 (7)5.出售方和收购方之间的承诺和协议 (8)6.收购方的先决条件 (8)7.出售方的先决条件 (9)8.补偿 (10)9.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存续性 (10)10.保密 (10)11.其他 (11)出售方与收购方关于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 ], 200[ ]本股权收购协议(包括相关附件,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 ]达成并签署:出售方,一家根据 [ ]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 [ ]公司,注册地位于 [ ],授权代表为 [ ](下称“出售方”)。

与收购方,一家根据 [ ]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 [ ]公司,注册地址为 [ ],授权代表为 [ ](下称“收购方”)。

鉴于,目标公司(下称“公司”)成立于 [ ],经营范围为 [ ]。

出售方持有该公司 [ ]%的股权(下称“股权”)。

鉴于,出售方希望向收购方出让,并且收购方希望购买出售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从而在现有基础上达成协议。

现因此,基于双方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在共同协商下达成如下约定:1.股权的出售与收购1.1股权收购在第二条规定的交割日,出售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1.2条确定的价格向收购方转让,收购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1.2条确定的转让价格向出售方收购股权。

届本股权收购交割之时,出售方应成为持有公司百分之 [ ]( [ ]%)股权的股东。

1.2转让价格及其支付(a)转让价格股权转让的全部对价为 [ ](下称“转让价格”),该转让价格将根据交割时(第二条规定的)现金水平、债务情况(包括借贷、金融负债以及产生的应付利息)以及公司流动资本做出调整。

转让价格应包括与本协议所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或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转让税赋或增值税。

(b)转让价格的支付。

合伙5人投资股权分配方案

合伙5人投资股权分配方案

合伙5人投资股权分配方案合伙5人投资股权分配方案第一章:概述股权分配是指将一个企业的所有股份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不同的股东,以体现股东对企业的贡献和权益。

在合伙企业中,股权分配对于合伙人们的利益关系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合伙5人投资股权分配方案展开,旨在合理分配股权,促进合伙人间的公平合作和共同发展。

第二章:合伙人权益分析1. 合伙人A:负责公司运营管理,提供50%的初始资金;2. 合伙人B:担任首席技术官,负责产品开发,提供30%的初始资金;3. 合伙人C:担任市场总监,负责市场推广,提供10%的初始资金;4. 合伙人D:担任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提供5%的初始资金;5. 合伙人E:担任销售总监,负责销售业务,提供5%的初始资金。

基于以上权益分析,我们可以初步按照资金投入和工作分工来确定股权分配方案。

第三章:股权分配方案1. 合伙人A:在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份总额为100%,合伙人A负责公司运营管理且提供50%的初始资金,因此,合伙人A 可分配40%的股权。

2. 合伙人B:合伙人B担任首席技术官,负责产品开发且提供30%的初始资金。

产品开发在初期对于公司的竞争力至关重要,因此合伙人B可分配30%的股权。

3. 合伙人C:合伙人C担任市场总监,负责市场推广且提供10%的初始资金。

市场推广对于公司的品牌宣传和销售至关重要,因此合伙人C可分配15%的股权。

4. 合伙人D:合伙人D担任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且提供5%的初始资金。

财务管理对于公司的运营和资金流转至关重要,因此合伙人D可分配10%的股权。

5. 合伙人E:合伙人E担任销售总监,负责销售业务且提供5%的初始资金。

销售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因此合伙人E可分配5%的股权。

第四章:股权权益调整机制为了保持合伙人间的利益平衡,股权分配方案需要进行定期的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1. 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一次股权评估,根据各合伙人在公司发展中的努力和贡献,确定适当的股权分配比例。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篇1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订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鉴于: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

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一章释义及定义第一条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私募股权投资实务手册

私募股权投资实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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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资的思考框架
参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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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权投资的决策机制
需定义清晰的决策机制,为投资工作的规范化打 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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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权投资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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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权投资的决策机制
要点总结 决策流程需足够清晰、易于理解和被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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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私募股权的业务模式和借鉴
3、承诺与保证条款
过渡期内,原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股权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过渡期内,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或利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重大举债、处置资产、经营变化等
披露信息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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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股权投资协议
4、公司治理条款
一票否决权条款 优先分红权条款 信息披露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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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分13章节,3个阶段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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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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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资的方法论
一、目的、原则、标准
目的:进行____技术领域的行业布局,完善现有 环保产业链。
原则:① 创始团队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不动摇 ; ② 公司坚持做最大的二股东
标准:① 公司有核心竞争力或有潜力; ②产业 协同效应,没有同业竞争③ PE < XX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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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资的方法论
二、投资的逻辑
是否刚需 市场容量足够大 促进行业发展的因素是否还在 行业是否有足够的壁垒和门槛 可信赖的团队 找到企业过去成功的因素。分析在未来新技术,
竞争者,消费方式出现后,能否依然保持竞争优 势,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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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投资交易中的投资条款与风险防范

PE投资交易中的投资条款与风险防范

PE投资交易中的投资条款与风险防范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与实施大体分为4个阶段,包括投资调研阶段、商业谈判及设计交易结构阶段、投资文件的签署阶段和交易标的的交割阶段。

签署投资协议主要是为了明确投资者的权利和U标企业、初始股东的义务。

投资协议是保护投资者收益,防范风险最重要的载体,也是投资者和初始股东权利义务划分的基础依据。

第一节私募投资交易条件虽然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风险贯穿于投资、管理、退出各个环节,但要将风险防患于未然,最矢键的就是在投资谈判过程中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

在私募股权投资交易中,相矢投资文件的签署无疑是最核心的环节,投资交易的各种因素也将在这个环节中从法律意义上最终加以明确。

这些平常看似不起眼但颇为详尽的文件对于项U投资的风险防控往往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与私募投资交易相矢的文件较为繁杂,主要包括:1)保密协议;2)投资意向书3)买卖/ 收购协议;4)退出权协议(协议回赎);5)雇员协议等。

1 •保密协议当私募投资者看过企业商业计划书后,如对企业产生兴趣,有意与企业进一步接触,就应与企业签署相应的投资保密协议。

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者毕竟只有在对企业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后才能作出是否投资该项U的最终判断;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看,其被私募股权投资了解的相矢商业秘密也许是制胜商场的不二法门,如果被竞争对手获得,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2•条款清单条款清单,是私募投资者在存在投资意向的前提下向U标企业提交的供最终投资交易使用的,就企业估值、交易结构、投资方利益保护、时间进程、费用等矢键内容所作的原则性条款表述。

标准的投资条款清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a.佔值条款是指经PE评估后的U标企业的价值,其直接决定了PE投资企业的价格。

投资条款清单中的估值仅仅代表PE对U标企业的初步价值的估算,至于最终的交易价格还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b・交易结构与投资工具条款交易结构与投资工具是指PE取得U标企业权益的具体交易结构和采取的具体方式。

股权投资投资条款term sheet 内附模板

股权投资投资条款term sheet 内附模板

投资条款致达金控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致金研究院致达金控ZETA Financial Holding目录CONTENT PART ONE PART TWOPART THREE投资条款案例简析概念简介概念简介PART ONE投资条款清单是一个从海外引入的词汇,英文全称:“term sheet of equityinvestment”,简称“TS”。

通常出现在VC 【风险投资】和PE 【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在企业家与投资者进行初步磋商后,在尽职调查前双方签署的一份关于目标公司股权融资的框架性文件,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进行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因而,没有法律约束力,可以称为“君子协议”。

投资条款简介致达金控ZETA Financial HoldingPART ONE 概念简介投资条款PART TWO保密条款序号事项意向定义1保密条款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常见条款:有关投资的条款、细则与补充约定,包括所有条款约定、本框架协议的存在以及相关的投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协议各方另有约定或依法应予披露的除外。

协议各方同意,丙方有权将本清单项下的投资事宜披露给丙方的投资人、诚信的潜在投资人、银行、贷款人、员工、会计师、法律顾问、业务伙伴,但前提是,获知信息的个人或者机构已经承诺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协议各方同意,甲方有权将本清单项下的投资事宜披露给甲方的投资人、银行、员工、以及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的会计师、律师。

但是,甲方应要求获知信息的个人或者机构承诺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甲方完成对丙方的正式投资后,有权向第三方或公众透露其对丙方的投资。

序号事项意向定义2丙方估值对交易标的资产价值的评定丙方估值常见条款:协议各方同意对丙方全面稀释的投资后整体估值,按2014年预测利润的8倍市盈率计算,2014年预测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亿元,丙方全面稀释的投资后整体估值为1亿元X8=8亿元。

论对从属公司少数股东的法律保护

论对从属公司少数股东的法律保护

问题的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之间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通过转投资、控制合同、人事连锁等手段而形成的一种企业联合群体,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司集团。

公司集团有以下优势:(1)既享有规模经济的好处,又能避免过分集中的弊端;(2)容易扩大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3)容易开拓新的经营领域;(4)利用股东有限责任降低投资风险。

正是以上优势,使公司集团成为企业家乐于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

当今世界,公司集团已蔚然成为经济社会的主流蔓延到世界之每一角落。

然而,公司集团在客观上也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弊端,其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副作用也不容忽视。

在公司集团形成的过程中和形成之后的运转过程中都可能出现对从属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损害。

因为一般而言,母公司是为集团利益的最大化而经营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往往被放到次要的地位。

例如,子公司可能被强迫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集团内部价)把产品卖给另一个集团成员。

再如,母公司在安排经济机会时可能会以牺牲非全资子公司的利益而优先选择全资子公司。

因此,在公司集团的结构下,如何保护从属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是法学界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难题。

公司集团形成过程中从属公司少数股东的保护如果公司集团是通过收购其他公司形成的,那么在形成过程中就产生了被收购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

因为一旦从属关系形成之后,要维护少数股东的权益就更加艰难。

在公司集团形成过程中对被收购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威胁主要发生在股份有限公司。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投资份额时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因此,别的公司若欲通过收购方式取得有限公司之控制权,法律已经为作为从属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了预防性保护。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获得公司的部分股份即可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收购者常常与被收购公司有控制权的大股东协商,以较高的溢价购买其股份,获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的控制权在小股东的不知不觉中发生了转换。

三方合伙股权分配协议样书8篇

三方合伙股权分配协议样书8篇

三方合伙股权分配协议样书8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受让方二):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投资于___________项目。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条款如下:一、股权分配事项概述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共同经营相关业务。

本次股权分配涉及各方出资额、股权比例等事项。

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和承担风险。

二、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分配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股权比例为______%。

2.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股权比例为______%。

3.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股权比例为______%。

三、各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2. 乙方负责公司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和人力资源充足。

3. 丙方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工作,推动公司业务增长。

4. 各方应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

5. 各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出资,确保公司的资金充足。

四、股权变更及转让约定任何一方如需转让股权,应事先告知其他方,并经其他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未经其他方同意擅自转让股权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管理事项约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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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的共同出售权与强制出售权
一、共同出售权——原股东转让股权,投资人有权一起转让股权
股权投资者进入目标企业一般是小股东,目标企业的原股东仍然控制着企业的运营。

防范风险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好尽职调查,应在投资时加强对拟投资企业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融资企业本身经营管理及品牌形象等等诸多方面的尽职调查,以对拟投资企业做出理性判断。

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有些投资者甚至不尽职调查完全依靠融资方提供信息;另一方面,投资市场存在“资金多、好项目少”的局面,融资方挟所谓优质项目以向投资方开高价。

为防止投资者所获企业信息不对等,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原股东撤退时,他们也有跟原股东一起撤退的机会,投资者往往会要求在融资协议有共同出售条款。

共同出售权,是一种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有效机制。

共同出售权,是指在其他股东尤其是初始股东欲转让或者出售股份时,股权投资者有权按照出资比例以原股东的出售价格与原股东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共同出售权只涉及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安排,不涉及公司之外第三人利益,因此,在《公司法》无明确禁止的情况下,股东之间可以做出特别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一方面,《公司法》等法律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并没有明确规定优先转让权或共同出售权,因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出售权可以参照有限责任公司来做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共同出售权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

2006年2月24日,卢森堡国际钢铁巨头阿赛洛(Arcelor)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签订《股东协议》,就相关内容进行约定。

诸多条款中就包括共同出售权条款。

该共同出售权条款约定:
1)如果某一方拟向一个受让方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在收到转让通知后,如果存续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存续股东有权要求受让方以与受让方向转让方发出要约的相同价格及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存续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而且转让方应有义务促使受让方以该等价格、条款和条件购买存续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2)在交付转让通知后30天内,存续股东可通过向转让方交付书面共同出售通知,说明其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决定及受让方将从其购买的股份数目。

3)如果在30天期限结束时,存续股东已经善意发出共同出售通知但在共同出售通知后180天内政府部门未授予所需批准、同意或豁免,包括证监会的要约收购要求豁免,则无论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转让方不得在未经存续股东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受让方转让股份。

4)如果在30天期限结束时,存续股东既未发出优先购买的承诺通知,亦未发出共同出
售通知,则转让方享有90天期限(该期限可根据获得政府批准该出售的需要予以延长)按照转让通知中的条款向受让方转让股份。

转让方应将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副本提交存续股东审阅。

5)如果在任何该90天期限(该期限可根据获得政府批准该出售的需要予以延长)结束时,转让方未完成股份的转让,转让方不得转让该等股份,除非该转让再次完全遵循本协议共同出售的规定,而且本协议所含的对出售、转让、让与或其他处置的限制均应对该转让再次生效。

共同出售条款2:
1、在任一初始股东出售或者处置其全部或者部分公司股权给第三方之前,每一个A轮投资者有权以同等的条件、持股比例与初始股东一起,出售股权给第三方;
2、拟出售股权的初始股东应当书面通知每一个A轮投资者,告知出售股权的全部主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拟出售的股权的对价、数量、拟购买者身份等);A轮投资者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一周内,决定是否行使共同出手权;如A轮投资者自收到该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未发表任何意见,视为放弃行使共同出售权,同意初始股东单独出售股权;
3、如果一个或更多的A轮投资者决定不行使共同出售权,则剩余行使共同出售权的A轮投资者,有权在其他A轮投资者可以行使而不行使的范围内,增加其出售的比例。

4、如初始股东对于该股权出售或处置不是以现金为对价,则A轮投资者有权要求以等价的现金支付(如有必要,以客观公正的价值确定);
5、A轮投资者中的任何一方向第三方出售或者处置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其他A轮投资者无共同出售权。

若原股东地位比较强势或者出于投融资方公平的考虑,原股东可设定行使共同出售权的条件,如:
1、原股东可以在协议中特别约定投资人不得行使共同出售权的附加条件。

如原股东在投资交割完成后的12个月内出售公司10%以内的股份,且保持其股份在60%以上,不影响其管理公司为限的,则不触发共同出售条款,投资人不得行使该权利。

2、由于不可抗力、法院判决、继承等原因需要原股东向第三人转让相应股份的,投资人无权要求行使共同出售权。

如何保证第三方也能接受股权投资者进入其与其他股东的交易,便成为难题。

因此,在共同出售权条款的设计上,可以约定原股东出让股份必须经过投资者同意,否则不能出让股份。

然后以此为谈判的筹码,要求原股东协调,使投资者进入交易。

二、强制出售权——投资人转让股权,原股东必须一起转让股权
强制出售权,是指强制原股东卖出股份的权利。

通常发生在被投资企业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上市,或实现约定的条件成就,投资者优先要求其他股东与自己一起以协商好的价格向第三方转让股份,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必须按该协商好的价格,按照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条款设计为:当公司满足一定条件时,多数A轮投资者(超过A轮投资者共计持有公司股份的50%)有权提议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时,并要求初始股东一起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初始股东有义务按照A轮投资者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并按照A轮投资者的转让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强制出售权是与共同出售权相对应的条款:共同出售权是股权投资者欲强行进入初始股东与第三方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初始股东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而强制出售权,则是投资者强迫其他股东进入投资者与第三方的交易,交易价格以投资者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共同出售权,主动权在初始股东;在强制出售权中,主动权在投资者中,初始股东已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强制出售权是股东之间就处置股权的约定,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层面都没有任何障碍。

由于初始股东存在违约的可能性,为保证股权投资者的利益,需要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强制销售权意味着如果公司经营不能能实现预期目标,公司原始股东有可能会失去对于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有可能会投资者打包处理给第三方。

因此,具体洽商此条款时,一定要注意设置相应的条件,比如预期目标、对外转让的条件和价格等,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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