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犯罪事由

排除犯罪的事由


作者:李雨 发布时间:2007-11-20 09:35:52



--------------------------------------------------------------------------------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险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

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3.具有防卫意识,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便是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鉴于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或称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抗洪抢险采取的分洪措施是紧急避险的适例。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紧急避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实行紧急避险的需要。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

2.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生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

3.处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即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

4.具有避险意识,故意引起危险后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属于故意犯罪,而非紧急避险。

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不允许通过对一种合法权益无限制损害来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只能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





一、排除犯罪事由的分类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不包括放弃生命权)、自救行为、自损行为(战争时军人自伤行为除外)和义务冲突行为。

二、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①可以是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

②需要具有一定的攻击性、紧迫性、暴力性

例:投毒行为,不具有暴力性和破坏性,不能正当防卫

③人为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有的预备行为非常逼进被害对象,也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比如入室的行为。

在财产性犯罪的已经既遂,但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都是防卫不适时。

此外,私自使用电网、炸弹等危险方法防范犯罪侵害(如防盗),造成损害结果的,通常属于事先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

3、具有防卫意识

①保护合法的权益

②包括本人、他人和国家的利益

③防卫挑拨(目的不正,谁首先动手不重要)、相互斗殴(注意转化, 双方都是非正义,若有一方退出,另一方穷追时,退出方有防卫的权利)和偶然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④保护非法利益对抢劫犯的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都是违法行为

4、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① 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只能对正在进行犯罪的人进行正当防卫。

② 可以针对不法侵害者的财产,主要是其所属物(理解为工具)

③ 对无不法行为的第三者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但不排除适用紧急避险制度的可能。

防卫中误认对像,对被误击的人而言,不成立正当防卫;

5、不超过必要限度

重大损害的程度,一般是造成重大伤害。

必要限度是双方力量对比是相当的。

条件 否则为 定罪 说明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否则属于假想防卫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否则成立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事后防卫属于故意犯罪 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
具有防卫意识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不具有防卫意识。
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 否则为假想防卫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侵害结束的时间:盗窃、抢劫中若人的侵犯结束,但财物的侵犯未

结果,则还属于正在进行的情形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否则为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人身上指重伤)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时,如果是由于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如果是间接故意,成立故意伤害罪。


(二)防卫过当

构成犯罪,一般是过失;也不排除间接故意。

(三)无过当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行凶的理解:重伤害以上的伤害行为。

a.针对暴力犯罪。麻醉抢劫不能适用。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如警察、消防员的公务行为。
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不适时 按防卫不适时处理
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在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法避险时,如果行为人采取避险行为的 应视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况和客观损害分别认定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1.没有其他合法方法时,才允许紧急避险。
2.损害的是指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危险来源本身。
具有避险意识 故意引起危险后避险的属于故意犯罪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不允许牺牲他人生命来保护财产。
2.不允许牺牲他人重大财产来保护自己的较少财产。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a8660424.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