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建工集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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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基于BIM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Jxx/T xxx-20xx(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总站批准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xx年xx月xx日湖南省XXXX出版社2019年长沙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6〕7 号)的要求,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省内外的相关技术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对现有国家标准和各省市标准进行了全面总结,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完成本稿。

本规程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数据范围、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建模数据要求、竣工建筑信息模型质量要求、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档案验收与移交。

本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邮政编码:410008)。

本标准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南省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协会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创新战略联盟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株洲市城建档案馆湖南省建工集团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志远筑业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长沙圣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湖南龙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戴勇军张平李海州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刘玉辉吴大华彭邢燕李云郭翔湖南省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协会张丹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创新战略联盟吴庆凯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许莉杨红波株洲市城建档案馆颜春成马力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张欢湖南省建工集团张明亮李欣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龙新乐万颖昌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覃川长沙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公司黄伟杨睿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赵伟林立锋徐红博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陈立薛峰长沙圣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曹伟军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贾吉祥柳庆喻湖南龙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陈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6)4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数据范围 (8)4.1 一般规定 (8)4.2模型挂接档案文件 (8)5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建模数据要求 (10)6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质量要求 (59)7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验收与移交 (59)本标准用词说明 (60)引用标准名录 (61)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化实施,统一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基本要求,规范关于建筑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行为与协同过程,提高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兼容性和可传递性,促进湖南省建筑工程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进建筑工程信息模型数字档案归档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6•【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达哲2017年12月26日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优化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组织实施、服务保障、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达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投资规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保障、联动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公安、金融、人防、档案等有关部门,依照本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项目确定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每年确定和公布当年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第七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或者在细分领域有战略性突出优势的其他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湖南建工集团四公司领导班子

湖南建工集团四公司领导班子
2007年10月-至今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路桥分公司经理
李厚阳
现任职务: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基本简介:男,汉族,1966年3月生,湖南新邵人,中共党员,1987年1月参加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专科学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作简历:
1987.1-1997.6
2001.5-2004.5
集团总公司企业管理处、事业发展部工作;
2004.6-2006.4
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6.5-2007.12
集团总公司市场拓展部任副部长;
2008.1-2008.12
省国资委挂职,任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2009.1-2010.4
集团总公司市场发展部任副部长;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科研所科员、技术员
1993.7-1997.8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科研所助工、科研所副所长
1997.8-1999.1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科研所科研所所长
2000-2002.1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路桥分公司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2003-2007.10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路桥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7.1-1998.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劳动工资处副处长
1998.3-2002.9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劳动工资处处长
2002.10-2004.1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4.2-2005.9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5.10-至今
唐超纲现任职务: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8.1-2002.9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兼公司再就业中心主任,2002.10~2004.4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劳资处长

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3)

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3)

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3)【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6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5.21【实施日期】200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周伯华2003年5月21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办公室承担省人民政府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文物、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州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本行业、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书面申请,经省重点建设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投资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负责。

设立项目法人,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项目法人的章程、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于确定后15日内送省重点建设办公室。

第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由项目法人依法公开招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0.05•【字号】湘政办发[1997]47号•【施行日期】1997.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47号)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正常的建设秩序,明确建设活动中有关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合理工期、批准总投资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具有重大影响,它直接关系到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经济发展的后劲,关系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的合理布局,是实现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的领导,正确处理重点建设与一般建设的关系,顾全大局,协同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保证重点建设。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直至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湖南省重点建设办公室,负责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地、州、市应成立相应的重点建设领导机构,参与管理本地区范围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二章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障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应在制定全省中长期计划时,由省计委会同省重点建设办公室商有关部门,从农业、交通、能源、通信、重要原材料、科技教育及其他行业的骨干项目中予以初步明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
级优秀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6.27
•【字号】湘建科[2012]129号
•【施行日期】2012.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
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湘建科〔2012〕12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的通知》(湘建办函〔2012〕33号)要求,我厅在全省开展了工程建设优秀工法评选活动。

经专家、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及省专家评选委员会综合评选,对综合得票数前40项的工法进行评审,择优选出“大型方形沉井施工工法”等31项省级工法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附后)。

希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大对优秀工法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时总结施工经验,开发出更多的优秀工法,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9•【字号】冀政办[2003]38号•【施行日期】200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冀政办[2003]3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第一批企业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其他省属国有企业,责成省有关部门负责改组改制,省国资委负责指导和推动,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2、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4、河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5、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燕山发展有限公司7、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8、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河北财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12、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峰峰集团有限公司14、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6、井陉矿务局17、兴隆矿务局18、河北省钒山磷矿19、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3、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4、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5、涞源钢铁厂26、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7、秦皇岛造船厂28、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30、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石家庄化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河北省液晶显示发展公司33、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34、张家口冶金制氧机备件厂35、宣化冶金环保设备制造厂36、邯郸冶金机械厂37、河北先锋机械厂38、石家庄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9、石家庄铝业有限责任公司40、石家庄有色金属加工厂4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京郊供销公司42、河北开元实业有限公司43、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5、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6、河北物产企业(集团)公司47、河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48、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河北胜利汽车有限公司50、河北省农业机械集团公司51、河北省医药公司52、河北省经联集团有限公司53、河北省林产品总公司54、东方国际服装中心55、河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56、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57、河北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8、河北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2011-10-24 来源: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点击:648湘建建〔2010〕211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沙辖内各支行;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长沙银行,汇丰银行长沙分行: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建筑行业实际,现就建立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和推进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存款帐户),并由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文明费包括: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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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国资法规[2012]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1.04
【实施日期】2012.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的通知
(湘国资法规〔2012〕2号)
各省属监管企业:
近年来,湖南建工集团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工作,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特别是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创造了成功的经验。

现将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学习借鉴。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强力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
湖南建工集团是具有3项房屋建筑总承包特级和多项总承包一级资质特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集团。

2006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建工集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明确了“创新观念、稳定规模、夯实基础、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全面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了集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提升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作地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和落脚点,项目的法律风险是建筑施工企业各类风险中最重要的风险。

目前,集团经营区域已扩展至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项目法律风险已成为集团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

集团明确提出:集团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全集团统一的项目法律制度,提出各个环节的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并通过强有力地推进执行,让项目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员工的一种工作语言、一种习惯;要通过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防范“五个市场”,即主业市场、专业市场、投资市场、国际市场、合作市场的法律风险,实现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为全面提升项目风险防控能力,下发了《关于开展项目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构建项目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阶段性计划,
成立了“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组织机构:由集团总经理总负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协调,总法律顾问任组长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工作小组”,集团法制部为具体牵头实施部门。

集团各建安企业均相应成立了本单位“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工作小组”。

各建安企业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工作部门全程参与并落实本单位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具体工作。

(三)完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集团法制部结合集团各建安企业实际,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从法律事务组织管理体制、合同文件审查、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查、项目责任人担保管理、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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