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中英文介绍

美国最高法院中英文介绍

美国最高法院中英文介绍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The Supreme CourtThe Highest Judicial Authority最高法院最高司法机关

The Supreme Court is comprised of nine justices who are appointed to the bench for life, or until voluntary retirement. They ar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and must be confirmed by the U.S. Senate.

A Case's Path to the Supreme Court

While the Supreme Court may choose to hear cases directly, it most often selects cases that have been decided in lower courts. Participants in cases decided in lower courts can appeal to their state's highest or Supreme Court. If all state venues are exhausted, litigants may appeal to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the highest court in this country. Some cases may begin in federal courts at the start3 , and these can also end up here.

The nine justices choose which cases to take from those submitted to the Supreme Court. They can refuse to consider a case, accept a case for oral argument, or decide the case summarily without a hearing4. Each of these routes has an effect on the law. the decision not to hear a case allows a lower court's ruling to stand as precedent, or guiding law for other states. The court often decides that a case should be heard in circumstances in which two or more lower courts have decided differently. This split in the opinions of lower courts is common in highly charged issues. In this circumstance, the

英美判决书简介及其结构

英美判决书简介及其结构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判决书的种类: 将法院判决结果,以文字记载成为书面司法文书,这种书面司法文书称为“判决书(Reports)”,判决后的案件一般通称为“案例(Case)”。判决书的种类有两种,一为官方判决书(Official Report):法院将判决结果印成书面判决。一为非官方判决书(Unofficial Report):由民间出版商将判决整理后出版成册,内容除了判决内容外,书商请专家整理并加上与本案有关的注解、法律条文、相关法院判决等,参考价值大于官方判决书。 官方判决书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集,称为“United States Reports”(简称.);各州最高法院也会出版判决集,如密西根州最高法院判决集,称为“Michigan Reports”(简称“Mich.”);有些州第二审法院也出版判决集,如密西根州二审法院判决集,称为“Michigan Appeals Reports”(简称“Mich. App.”)。 美国现有3个比较大的法律图书出版商出版非官方判决书,第一家为“西方图书公司”(West Publishing Company),第二家为“律师出版公司”(Lawyers Cooperative Publishing Company),第三家为“学徒殿堂图书公司”(Prentice Hall Inc.)。例如西方图书公司整理出版《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集》,称为“Supreme Court Report”,(简称.);律师出版公司出版《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集》,称为“United States Reports Lawyers Edition”,(简称);这两套书是将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累积一段时间后,才出版成册。有些判决集出版速度较快,一个星期整理出版一次;也有当天下午出版还未登录案号的当天判决,如“United States Law Weeks()”,“United States Supreme

上海介绍中英文对照

上海介绍 上海,位于东海之滨,长江出海口处,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也是中国对外改革开放的一个窗口。 上海是一个不断发展日渐强盛的城市,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金融中心,也是西太平洋地区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其内外联系广泛,交通、通讯比较发达,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注意的目光。 上海是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因吴淞江支流上海浦而得名。春秋时属吴,战国时当地渔民创造了捕鱼工具“扈”,称这一带为沪渎,东晋时在此筑沪渎垒以防海盗,故上海简称“沪”。上海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两千年历史看西安,一千年历史看北京,一百年历史看上海”,上海是近现代中国的“缩影”,拥有厚重的历史底蕴。作为党的诞生地,更为这座城市增添了一份独特的光彩。这里荟萃了多少风云人物,孙中山、宋庆龄、毛泽东、周恩来、鲁迅、李鸿章、蒋介石、宋子文等许多名流的足迹散落在上海各处的不同住宅建筑里,蕴含着一段段耐人寻味的往事。 上海有一种任何城市都无法比拟的气质,就是她的"洋气"。1843年上海开埠,形成了她五方杂处、中西交融的文化特色。上海的新兴的金融证券、期货交易、外汇和技术等全国性市场的建立,确立了上海作为全国资源配置中心的地位,同时也加快了上海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步伐。2001年10月,APEC会议在上海举行,上海作为新世纪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的地位已初步确立! 今日的上海,是一座极具现代化而又不失中国传统特色的海派文化都市。繁华的大上海处处显现着她的独特魅力,令人着迷——外滩老式的西洋建筑与浦东现代的摩天大厦交相辉映;徐家汇大教堂圣诗声声,玉佛寺香烟袅袅;过街楼下的麻将老人,弄堂里的足球少年;群众剧场的沪剧、滑稽戏,大剧院的交响乐、芭蕾舞;老饭店的本帮佳肴,杏花楼的广式粤茶,云南路的各地小吃,红房子的法国大菜,小绍兴的三黄鸡,美国的肯德基;上海老街的茶馆,衡山路的酒吧,中西合璧,新欢旧爱,各有各的精彩。夜幕降临,霓虹闪耀,夜上海粉墨登场,和平饭店的爵士乐,豫园的丝竹音乐,让人追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老上海的旧梦,而现代迪斯科的节奏,遍地开花的网吧,又把人带回了21世纪的现代文明…… 迈入21世纪的上海,繁荣与开放在这里播种,东方明珠电视塔、金茂大厦、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浦东国际机场,无一不描绘着国际大都市的开阔前景,21世纪的上海,光荣与梦想在这里汇合,上海博物馆、上海大剧院、城市规划馆,无一不张扬着国际化大都市的广博情怀。新世纪的上海是现代化、国际化、时尚化的标本,她将热情地欢迎着世界各国朋友们的到来! 上海市概况 简称:沪 区号:021 邮编:200000

你所不知道的美国最高法院

你所不知道的美国最高法院 ——评《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 美国最高法院是怎样的?它的首席大法官就像我们的最高法院院长吗?它是核准死刑的机构吗?它的权力有限,上面还有个政法委一类的机构?或者它的权力强劲,与总统、国会分庭抗礼乃至凌驾其上? 这些问题大多可在《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中找到答案。 此书是勤奋的法政著作译者何帆的第8本译作。他译此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化繁为简地传播常识”,同时不失去“事物本身的复杂与纠结”。他盛赞此书的理性客观,既没有刻意神化美式司法独立,也没有避重就轻,放弃描述最高法院的复杂性。 此书作者琳达·格林豪斯从事了30多年的美国最高法院事务报道,撰写过2800多篇新闻稿,1998年曾获普利策新闻奖。2008年她退休时,九位在任大法官全部出席了她的荣休仪式。

(资料图:2010年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合影。前排左起: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安东宁·斯卡利亚、首席大法官约翰·格洛佛·罗伯茨、安东尼·肯尼迪、鲁思·金斯伯格。后排左起: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史蒂芬·布雷耶、塞缪尔·阿利托、艾蕾娜·卡根。图片来源于网络。) 全书分为八章。第一章简述美国最高法院的起源以及司法独立的由来。作者没有回避最高法院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判决——在1857年的“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中判定国会无权废除“准州”实行奴隶制,从而殷勤地将国家推向内战。不过本章的重心更在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高法院在该案判决中认定国会的《司法法》违宪,从而主张自己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是否违宪。马歇尔大法官在本案中彪悍对抗总统杰弗逊与国务卿麦迪逊,他说:“决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部门当仁不让的职权与责任。”从此,最高法院拿到了它最犀利的武器:司法审查。随后两百多年时间内,最高法院先后150多次宣布国会立法违宪。 第二章与第五章概述了最高法院的运转,并揭示了其中蕴含的法律精神。最高法院几乎可以全权决定选择什么案件来受理。每年大法官批准受理的案子,只占上诉案件的1%。主要是两大类:宪法解释案件,当事人通常会主张某项联邦法、州法或政策违反了宪法相关条款;另一类则是申请大法官判定某项联邦法律的具体含义及适用范围。自主选案权来自19 25年的《司法法》,当时的首席大法官塔夫脱(唯一一个曾担任总统的大法官)阐述说:“设置最高法院的目的,不是为纠正特定诉讼中的某个错误,而是要考虑那些判决结果涉及如下原则的案件——这些原则的应用事关广泛的公共利益或政府利益,并且应当由终审法院来宣布。”最高法院从此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导者,并且设定着这个国家的法律议程。 在选案上,最高法院并不一定只选择“大案要案”,一些看上去细如发丝的案件也可能入选,只要大法官们认为它内涵着实质性的联邦问题。例如,最高法院曾受理一项只涉及10美金罚款的案件:一个叫汤普逊的人在咖啡馆撒野被判妨碍公众治安,被处10美金的罚款。他成功以证据不足的理由申请到最高法院的调卷令。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了10美元罚金的原判,因为它违背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法律的平等保护的条款。(转引自亚伯拉罕《司法的过程》) 在解释和应用宪法条款时,大法官们有两个主要倾向,“原旨主义”和“实用主义”。前者坚信解释宪法的唯一正当基础在制宪先贤的原始意图,后者则认为,解释宪法不能局限于起草宪法的时代,而应将宪法蕴含的永恒价值观灵活运用到不断变化的现实中去。 宪法解释案件通常针对行政分支,在判断此类案件与讼争时,最高法院认为,原告方必须具备起诉权,这包括三个要素:原告必须受到实质性损害,或即将遭到损害;原告必须证明自己遭到的损害是由于被告违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必须是法院切实能提供救济的。这三个要求被浓缩为:实际损害、因果关系和可救济性。这种管辖权原则,可以保证法院对行政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同性婚姻的判例

美国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二十六日以5:4做出判决,命令各州应当给予同性婚姻登记同时要承认他州登记的同性婚姻。肯尼迪大法官的意见书得到其他四个大法官的同意,成为法院的判决书,另外四个大法官提出了不同意见。 本案以俄亥俄州的奥贝格费尔(Jim Obergefell)诉侯吉斯(Hodges, 州卫生部主任)为主,同时合并讨论了密西根州、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的三个案子。这四个案子共有14对同性伴侣和两个失去同性伴侣的同性恋者。这四个州的法律规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联合,故州政府不予登记本案原告的结婚申请。原告于是到联邦地区法院要求法院否定州的婚姻法违宪。联邦地区法院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但是,州政府上诉到美国联邦第六巡回法庭。该法院否定了地区法院的判决。这14对同性配偶和两个丧偶者最后只有要求联邦最高法院调卷审核。联邦法院予以同意调卷审核。最高法院审核的结果是否定了第六巡回法庭的判决,给予同性婚姻合法化。 肯尼迪大法官专门介绍了奥贝格费尔的遭遇。奥贝格费尔二十多年年前和另一男子(阿瑟)相爱,生活了二十多年,阿瑟在2011年罹患不治之症(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俗称渐冻症)。在他去世前(2013年),他们从俄亥俄州到马里兰登记结婚,这时阿瑟已经不能动了。他们乘坐医疗飞机去马里兰,在飞机上登记了结婚和举行了婚礼。几个月后,被称为丈夫的阿瑟去世。可是俄亥俄州不承认其婚姻,否认奥贝格费尔具有死者的配偶权利。 合并本案的另外一对同性伴侣的案情是这样的:来自密西根的蒂波尔和偌丝双双是护士。2007年她们举行郑重仪式,然后生活在一起。她们收养了三个孩子。按照密西根州的法律,只有异性夫妻或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她们俩不能共同收养孩子。这样,孩子一旦有紧急事情,另外一方不能享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包括监护权等。 肯尼迪大法官还介绍了第三个案子。在美国陆军后备役服役的一级中士德廓和廓斯图拉相爱。在2011年德廓接到命令奔赴阿富汗之前,他们两个来到纽约登记结婚。一年后,德廓从阿富汗回到美国。他们两个在田纳西定居。德廓在田纳西服务于美国陆军后备役。可是他们的婚姻不被田纳西州所承认。他们为此还得穿越在州际之间。肯尼迪大法官评论道,一个“为国服务、保护美国宪法的军人,还得承受如此之重。” 肯尼迪大法官开始分析和判断法律,为批准同性婚姻找法律根据。他首先承认婚姻是社会治理重要的基石。为此他说孔子教导我们“婚姻是统治的根基” (援引《礼记·昏义》里的“昏礼者,礼之本也”)。他还引用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等人的言论,以证婚姻对社会和秩序的重要。但这些关于婚姻的观念都是基于异性婚姻而言。国内有人在没有读该判决的情况下批评肯尼迪不当引述孔子是不妥当的。肯尼迪大法官没有说孔子支持同性婚姻。 在陈述了传统的婚姻观后,他马上强调说,婚姻观是变化的。他简述了人类社会从宗教、政治、财富的联姻到自由和自愿婚姻,从妇女权利的剥夺到妇女的解放,从禁止不同种族的通婚(美国有些州历史上禁止黑人和白人结婚)的过程。通过这些论述,他想告诉人们,对同性婚姻的讨论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婚姻观上,要“与时俱进。” 接着,大法官讨论了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和处置方式的变化。他说过去同性恋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美国精神科学会在五十年代曾将同性恋当成精神病的一种。但是现在这些看法和处理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姓名

九個可能決定布什、戈爾命運的人──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覽 人民網北京12月1日專訊美國總統大選史上一場史無前例的法庭聽証會當地時間1日上午10點(北京時間1日晚11點)將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舉行。在這一可能決定美國歷史上最激烈的總統競選的最后結果的聽証會上,九名大法官的政治傾向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之一。美聯社就此發文扼要介紹和分析了九位大法官思想意識中反映出的政治傾向: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八名大法官組成。九人均由美國總統提名經參議院批准任命,終身任職。他們是: 威廉﹒倫奎斯特,首席大法官。今年76歲,在哈佛大學獲碩士學位。由尼克松總統提名,于1972年1月就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由里根總統提名,于1986年9月出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至今。倫奎斯特持保守派立場,在聯邦各州的“權利”與聯邦政府的“權力”之間,他傾向于維護各州的權利。在流產問題上,他持反對立場。 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大法官。今年80歲,在美國西北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由福特總統提名,于1975年12月就任大法官至今。史蒂文斯早期被認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中間派,但現在他傾向自由派。在是否擴大美國警察的權力上,他投的是反對票。而對于流產的權利,他持支持意見。 桑德拉﹒戴﹒奧康納,大法官,70歲。1981年9月,由里根總統提名,奧康納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擔任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女性。她在斯坦福大學獲得法學士學位。在擔任大法官之前,她積極參與共和黨的政治活動。而在最高法院,從她的投票來看,已很難看出她的政治偏向,她的票常被看作獨立選票。 安東尼奧﹒斯卡利亞,大法官。今年64歲,在哈佛大學獲法學士學位。由里根總統提名,于1986年9月擔任大法官至今。在進入最高法院之前,他被認為是一個十分強硬的保守派人物。他反對流產。 安東尼﹒M﹒肯尼迪,大法官。今年64歲,在哈佛大學獲法學士學位。由里根總統提名,1988年2月擔任大法官至今。他的票常被當作最高法院里最主要的具有決定作用的獨立選票。 大衛﹒哈克特﹒蘇特,大法官。今年61歲,在牛津大學獲碩士學位。由布什總統提名,于1990年10月出任大法官至今。由于他很少就熱點問題公開發表文章,因而在諸如流產等問題上并不知道他的實際立場。不過,蘇特就任大法官后,其表現令提攜他的保守派大失所望,他現在經常站在最高法院自由派一邊。 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今年52歲,在耶魯大學獲得法學博士。由布什總統提名,于1991年10月擔任大法官至今。對他的任命經過了參議院共和、民主兩黨間一場十分激烈的辯論戰,才得以通過,此事因此也成為美國黨派混戰的一個典型。在任大法官之前,他具有保守傾向,他一直反對美國政府旨在鼓勵雇用少數民族及婦女的有關措施。 魯思﹒巴德﹒金斯伯格,大法官。金斯伯格女士在哥倫比亞大學獲法學士學位,今年67歲。由克林頓總統提名,于1993年8月擔任大法官至今。她是一個婦女權利的積極支持者。在70年代當律師時,她共代理過6件有關婦女權利的訴訟,其中有5件案子勝訴。如今,她被認為是美國最高法院中自由派的中堅分子。 斯蒂潘﹒布雷耶,大法官。今年62歲,在哈佛大學獲法學士學位。由克林頓總統提名,于1994年8月擔任大法官至今。他在最高法院是一個喜歡起折中作用的人,他不喜歡他人對多數法官作出的判決提出異議。(鄧林)

美国法院体系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 2.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联邦法院体系 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is basically a three-tiered model consisting of (1) U.S. district courts (trial courts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and various courts of limited jurisdiction, (2) U.S. courts of appeals (intermediate courts of appeals), and (3)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联邦法院体系模式基本上由三个序列组成(1)美国联邦大区法院(拥 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和各种各样的有限管辖权的法院,(2)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上诉仲裁法院)和(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Unlike state court judges, who are usually elected, federal court judges—including the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ar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U.S. and confirmed by Senate. All federal judges receive lifetime appointments (because under Article 3 they ―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r‖). 与州法院法官通常由选举产生不同,联邦法院的法官——包括最高法院 的大法官们——是由美国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所有的联邦法官都是终 身制(这是由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他们品行端正因而受任终身‖所规定的)。 a. U.S. District Court 美国联邦区法院 At federal level, the equivalent of a state trial court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is the district court. There is at least one federal district court in every state. The number of judicial districts can vary over time, primarily owing to population changes and corresponding

如何阅读英美判例

一、阅读判决书的意义: 英美法的精华部分深藏于法官的判决意见里,通过阅读和分析法院判决书了解他们的法律推理和解释方法,提高我们的法律思维水平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判决书在英语里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如opinion, decision, judgement等,我们翻译为“法官意见” 、“判决意见” 、“判决”等。 由于英美法院的判决书以说理充分、分析透彻的特点见长,所以在篇幅上都比较冗长,因此我们在阅读时,一要有耐心,二要抓要点。那么怎么抓要点呢,这就需要我们对判决书的文体结构特点有一个概括地了解。 二、判决书的文体结构:(以美国为例) (一)抬头部分(Heading) 1案件名称:主要表明当事方,但是有别于我国通常在案件名称内标明案由。 (如:“唐某杀人案” [刑事],或“星星公司诉月亮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民事]) 2 索引信息:例如该案件出自哪本案例集或判例汇编,第几卷,第几页等。 3 审理法院:在美国,因各州、审级不同而各有不同。 4 判决日期 下面我们以“布什诉戈尔” 案Bush v. Gore, 531 U.S. 98 (2000) 为例作一说明:Bush v. Gore, 531 U.S. 98 (2000) (原告)诉(被告)(审理法院)(判决日所属年份) 注意: ① U.S. 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United States)。 ② Plaintiff的位置也可能是appelant(上诉人), defendent的位置也可能appellee(被上诉人)。 初审案件:原告plaintiff, 被告:defendant 中级上诉法院:原告appellant,被告appellee 最高上诉法院:上诉方:petitioner,被上诉方:respondent

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些判例

案件名称:伍斯特诉佐治亚州(WORCESTER v. THE STA TE OF GEOGIA ), 31 U.S.515, 1832 WL 3389(U.S.Ga) 案件时间:1832年 案件背景:非印第安人伍斯特未经其所在的佐治亚州允许,进入切罗基印第安人部落保留区,被州法院判定有罪并处以四年重劳动监禁。原告向最高法院起诉,认为他被定罪的依据佐治亚州法违宪。最高法院判决原告胜诉。 原告:西蒙·A·伍斯特 被告:佐治亚州 判决法官:约翰·马歇尔首席大法官 判决结果:原告胜诉,佐治亚州判决伍斯特在佐治亚州监狱服重劳动监禁的判决违宪,应被驳回并废止。 争论焦点:佐治亚州是否有权对切罗基印第安人保护区进行管理。 法官推理: 1 切罗基部族等印第安部族是独立的政治共同体,在领土范围内有排他性的自治权: (1)在殖民时期,欧洲国家为了减少相互竞争确立了协调原则,但这些原则并不影响印第安人的权力与权利; (2)独立战争期间,大陆会议与切罗基部族之间所签订的条约中的部分措辞并不能被理解为切罗基部族放弃了其自治权; (3)宪法颁布后美国与切罗基部族签订的条约明确认识的了切罗基部族的自治权; (4)美国与印第安部族反复签署条约的实际状况说明美国承认其自治权。 2 切罗基部族是一个有自己领土的独特共同体,并有详细勘定的边境线,与切罗基部族的交往权力在于国会,因此佐治亚州强制干涉合众国与切罗基之间关系的法律违宪; 3 依据违宪的法律进行的判决也是违宪的,应该被驳回并废止。 案件名称:约翰逊诉迈金托什案(Johnson v. M’Intosh ),(21 U.S. 543) 案件时间:1818年 案件背景:1773年和1775年一批投资者违反1763年英国国王公告和1779年弗吉尼亚议会关于不允许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土地的规定从弗吉尼亚州印第安人手中购买了土地。1818年合众国将这些土地出让给威廉·迈金托什,结果这些购买土地者对迈金托什提出公诉,并上诉至最高法院。

开封城市介绍中英文对照

开封市位于黄河中下游平原东部,太行山脉东南方,地处河南省中东部Kaifeng city is located in the eastern plain of the lower reaches of the Yellow River, Taihang Mountains south-east, is located in the eastern part of Henan Province东与商丘市相连,距黄海500公里,西与省会郑州毗邻,南接许昌市和周口市,北依黄河,与新乡市隔河相望East and connected Shangqiu City, 500 kilometers away from the Yellow Sea, West and adjacent to the provincial capital of Zhengzhou, south of Xuchang city and Zhoukou City, north of the Yellow River, and Xinxiang City, across the river在中国版图上处于豫东大平原的中心部位。In the center of Yudong plain in China territory. 开封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四季分明Kaifeng is a warm temperate continental monsoon climate, winter cold and dry, spring arid multi wind, high temperature and rainy in summer, autumn is cool and windy, the four seasons Can you tell me something about your hometown do What's the weather in your hometown like

最高院案例分析(附判决书)

最高院指导案例分析(附判决书) 案情: 这是一个最高院的再审案件。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06号民事裁定书》罗列本案主体如下: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宁德市雄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成干,该公司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宁德市鑫隆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成干,该公司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谢成干。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谢祖建。 再审申请人宁德市雄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成公司)、宁德市鑫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公司)、谢成干因与被申请人谢祖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2014)闽民终字第169号民事判决。 雄成公司、鑫隆公司、谢成干共同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谢祖建并没有将诉争款项1300万元支付给雄成公司。谢祖建在一、二审法院审理本案期间,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与雄成公司于2011年4月30日签订的《借款协议书》以及2012年

5月24日签订《借款补充协议书》已经履行,即没有证据证明谢祖建已经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一、二审法院仅以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的案外人翁孝松给黄赛枝和谢成干的汇款,作为认定谢祖建已经履行支付借款义务的依据,实属认定事实错误。2、在一、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谢祖建一直强调2012年7月28日还款100万元、2013年1月7日还款200万元、2013年3月15日还款200万元系雄成公司偿还的借款,并不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偿还的款项,而一、二审法院无视当事人的陈述,认定鑫隆公司还款事实,实属错误。(二)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本案谢祖建并没有提供借款,故雄成公司与谢祖建签订的《借款协议书》及《借款补充协议书》并没有生效。一、二审法院判决雄成公司对谢祖建承担还款责任,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连带保证责任期间系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产生中止、中断、延长的法律效果,如果谢祖建要求鑫隆公司、谢成干承担保证责任,应在保证期限内提起诉讼,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谢祖建并没有在保证责任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故鑫隆公司、谢成干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国魅力城市英文简介

中国魅力城市英文简介 Beijing If your visions of Beijing are centred around pods of Maoist revolutionaries in buttoned-down tunics performing t’ai chi in the Square, put them to rest: this city has embarked on a new-millennium roller-coaster and it’s taking the r est of China with it. The spinsterish Beijing of old is having a facelift and the cityscape is changing daily. Within the city, however, you’ll still find some of China’s most stunning sights: the Forbidden City, the Summer Palace, Temple of Heaven Park, the Lama Temple and the Great Wall, to name just a few. Hong Kong Hong Kong has the big city specials like smog, odour, 14 million elbows and an insane love of clatter. But it’s also efficient, hushed and peaceful: the transport network is excellent, the shopping centres are sublime, and the temples and quiet corners of parks are contemplative oases. Hong Kong has enough towering urbanity, electric streetscapes, enigmatic temples, mercial fervour and cultural idiosyncrasies to utterly swamp the senses of a visitor, and enough spontaneous, unexpected possibilities to make a plete mockery of any attempt at a strictly organised itinerary. Macau Macau may be firmly back in China’s orbit, but the Portuguese patina on this Sino-Lusitanian Las Vegas makes it a most unusual Asian destination. It has always been overshadowed by its glitzy near-neighbour Hong Kong - which is precisely why it’s so attractive. Macau’s dual cultural heritage is a boon for travellers, who can take their pick from traditional Chinese temples, a spectacular ruined cathedral, pastel villas, old forts and islands that once harboured pirates. A slew of musuems will tell you how it all came about. Shanghai Although the lights have been out for quite some time, Shanghai once

论美国法院对听审请求权的保障_从联邦最高法院判例谈起

文章编号:1674-5205(2010)06- 0146-(007)收稿日期:2010-05-20基金项目:《诉权保障研究— ——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视角的考察》 (07BFX070)的中间成果。作者简介:任凡(1979—),女,江苏南京人,南京审计学院法学 院讲师,法学博士。 论美国法院对听审请求权的保障 ———从联邦最高法院判例谈起 任 凡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摘 要〕听审请求权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视为正当程序的重要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给予了大力保障。听审 请求权是指当事人就民事诉讼中的事实、证据、法律等问题有要求国家尤其是它的法院给予充分陈述其意见、主张其权利的机会,使其能富有影响地参与法院解决争议的活动的权利。美国法院认为诉诸法院的权利是听审请求权的应有之义;受通知权和到场权是听审请求权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听审请求权;正当程序;美国法院判例 Abstract :The right to be heard is deemed as an important element of due process by the U.S.Supreme Court so as to the protection of it in judicial practice is strong.The right to be heard refers to the right that the concerning parties can de-mand the state ,especially the courts ,to ensure that they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resent their opinions and legal claims so as to be able to play an influential role in courts ’resolution of the disputes in civil proceedings ,which mainly concerns the issues such as the merits ,evidence and applicable laws.The American courts hold that the right of accessing to court is an inherent meaning of the right to be heard ;the right to notice and the right to be present at hearings are important elements of the right to be heard. Key Words :right to be heard ;due process ;cases in the US 中文分类号:DF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子:博迪诉康涅狄格州案 博迪诉康涅狄格州案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 1971年做出终审判决。本案上诉人博迪(Boddie )是美国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 )的一名福利救济金领 取者。康涅狄格州规定只有交付了“法庭费”(court fees )和文书送达费用后才能开始诉讼程序。而博迪因为贫困无法支付送达费用因此被剥夺了进行诉讼 的权利。博迪就上述规定对康涅狄格州提起了诉讼。博迪明确提出:(一)州政府的某些规定或者通常有效的某些法条在其实施应用中可能是违宪的,剥夺了某些个体应得到保护的权利;(二)听审请求权(right to be heard )必须得到保护,对某些特定个体而言,一 些特定法律的实施威胁或剥夺了该权利;(三)一些 费用要求表面上是有效的,但可能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因为其实施剥夺了特定的听审请求机会。〔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后支持了博迪的诉讼请求,并在判决中作出以下阐述:在不存在相反的、具有优先重要性的州政府利益的情况下,正当程序原则至少要求给予那些必须诉诸法律程序以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人一个有意义的听审请求机会。 该判例诠释了听审请求权与正当程序的关系:听审请求权是正当程序原则的重要内涵;并由此确立一项原则: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不得受侵犯,侵犯了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即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听审请求权因为与正当程序的天然渊源,在以判例为主要法律形式的美国受到各级各地法院的重视;无独有偶,两大法系其他代表国家也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该权利予以明确保障。该权利是人的尊严在诉讼程序中的体现,它的核心内涵在于当事人能以主体而非客体的身份参与诉讼,对诉讼的裁判结果产生有效影响。只有有了这样彰显当事人的主体性地

中国城市中英双语介绍---太原

Taiyuan has a complete urban road system.The length of the urban road is 1268 kilometers .the road surface 16.41 million square meters and the average acreage of road per person is 6. 68 square meters. 太原拥有完备的城市道路系统。城市道路长度1 268公里,面积1 641万平方米,人均6. 68平方米。 Taiyuan's city infrastructure consummates day by day. Electricity for the daily use of the inhabitants of both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is sufficient;the productivity of gas per day is 860 000 cubic meters;the length of gas pipes is ! 475 kilometers.Taiyuan has 29 parks. The length of streets where trees are planted is 615.5 kilometers,and the afforestation area of the city is 5 968 hectares. 太原的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充足,煤气日生产能力为86万立方米,煤气管道长度1 475公里。太原拥有公园29个,道路植树长度615.5公里,城市绿化面积5 968公顷。 In recent years,foreign trade of Taiyuan area has developed rapidly,and the scales of opening to foreign countries and exchanges have been expanding. Th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of the city has been further improved,bringing about remarkable achievement in attracting foreign capital. 近年来,太原地区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对外开放和对外交流继续扩大。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引进外资成效显著。 As one of the traffic and transportation hinges in North China,Taiyuan Airport has opened over 50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airlines to the large and medium cities of the country and Hong Kong as well at present. Besides,railways and highways extend in all directions,making a criss-crossed network. 作为华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之一,太原机场目前已开通国际国内航线50余条,飞往全国及香港等大中城市和地区。铁路、公路四通八达,纵横交错。 更多英语学习:企业英语https://www.360docs.net/doc/9c9018953.html,/

法律-论美国最高法院与黑人选举权的平等保护

论美国最高法院与黑人选举权的平等保护 ?分类:教学研究 ?作者:李传利 ?字数:2852 来源:历史教学·高校版第1期 [摘要]美国内战后形成的黑人选举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究其根源在于联邦体制的弊端。最高法院在不同时期,对黑人争取选举权的努力产生了不同影响,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黑人选举权,联邦体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中图分类号]K7[文献标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2-0067-04 在2008年11月美国总统大选中,奥巴马击败麦凯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从被剥夺选举权到被选举成为总统,美国黑人在宪政历程上经历了太多的曲折。“选举权作为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是民主制度中最关键和核心的组成部分。失去选举权的公民,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享有自由、安全和宪法赋予的权利”。关于黑人选举权,国内外学者作过较详细的研究,本文试从最高法院的角度,以具体相关案例的判决为中心,阐述黑人选举权的平等保护及其意义。 一、黑人选举权问题的产生及根源 在美国建国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黑人因为奴隶制的存在被剥夺了公民身份,无从谈起其选举权。内战中由林肯签署的《解放宣言》废除了南方的奴隶制,使黑人获得了人身自由。1864年12月国会通过了第十三条修正案,在宪法中正式废除了奴隶制度。1866年6月,国会通过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宣布“所有在合众国出生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从宪法上正式承认了黑人的美国公民身份。作为美国的公民,黑人的选举权问题也就自然的成了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著名的黑人运动领导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曾经指出:“只有在黑人获得选举权之后,奴隶制度才算是废除了。”1869年2月在国会通过的第十五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和限制。”这样,美国宪法间接地将选举权赋予了黑人。至此,美国黑人的选举权似乎得到了解决。 然而在实践中,事实却并非如此。内战结束后,依据美国宪法对公民选举权来源的规定,南方各州通过各种方式,在黑人选民登记和投票方面设置种种障碍,从而限制甚至取消黑人的选举权。比如针对黑人在经济上的困境,规定选民要交纳人头税(poll tax);通过频繁改变选民登记时间,试图使黑人错过选举的机会;强制规定选民参加“识字能力测试”(literacy test),故意刁难众多不识字的黑人;以及实施所谓的“祖父条款”(Grandfather Clause)(其核心内容是规定凡家中有先人在1867年以前就是该州选民的人可免除识字能力测试),蓄意剥夺黑人参加政治选举的权利。由于南方各州政府都控制在民主党手中,这些公然剥夺黑人选举权利的条款,可以光明正大的写进各州的法律中。这就间接巧妙但却合法地剥夺了黑人的选举权,黑人依然无法真正享有其作为美国公民所应有的选举权。其结果是1900年后黑人选民中继续参加选举的人数,仅占南部黑人选民总数的2%。可以说,选举权对于黑人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选举权是个工具;它的真正价值在于运用”。黑人在政治实践中无法真正享有选举权,成为美国宪政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那么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又是什么呢?

美国宪政经典案例之

美国宪政经典案例之------平等选举权 标签:贝克福特分配议席司法2008-05-10 16:10 现代民主社会不应仅仅满足于公民权利在形式上的外在平等,而应该追求和保证实质性的内在平等,否则公民的宪法权利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保护。 作者:任东来 在美国,联邦和州各级议会的议员们号称民意代表,为维护自己选区选民的利益,他们常常是吵得面红耳赤,争得不可开交。为此,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感叹美国议会政治的民主和公正。但是,如果将时针倒拨40年,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的议会政治运作中存在着一个非常严重的弊端,那就是在各州普遍存在的“议席分配不公正”(malapportionment)。 美国宪法规定,代表人民的国会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议席的分配应与选区内选民的人数相匹配,并根据联邦政府十年一度的人口统计数字进行调整。所谓议席分配不公正,是指由于历史和政治原因,在联邦众议院和州众议院议员的名额分配中未能实现各议席所代表的人口数目的基本相等。这样,不同选区的选民选举代表自己的各级众议员时手上选票的“含金量”是不同的。表面上看,虽然人手一票、大家平等,但由于许多选区人口相差很大,这样,在选举数目相同的众议员时,人口多的选区选票的代表性显然远不及人口少的选区。这种未能按人口变化及时调整议席分配的现象背离了选民选举众议员时应当拥有平等投票权的“一人一票”原则。 这种表面平等与现实不平等之间的巨大差异引起了民众特别是人口多的选区中选民的强烈不满。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许多美国人不遗余力积极推动州和联邦国会改变这一议席分配不公的现象。无奈,历史形成的选区格局已成为一些政客和党派的既得利益,改革的努力始终未能如愿以偿。显然,要让各级议会来铲除在很大程度上是它们自己所确定和划分的选区所造成的不公正绝非易事。 既然政治途径走不通,改革家们只好另辟蹊径,试图借助司法的力量来消除议席分配不公正。然而,重新调整众议院议席分配必然会打乱现有的党派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在众议院引发政治地震,影响空前重大。根据美国的宪政传统,确定国会议席分配的责任属于联邦国会而不是司法机关,如果联邦最高法院强行介入这一问题,将会侵犯联邦国会的职权,使法院陷入充满危险的“政治棘 丛”(Political' Thicket)。 这样,究竟是积极司法、维护现实中的社会平等和公正,还是保持司法克制、尊重民选立法机关,成为最高法院在1962年贝克诉卡尔案中面临的一道难题。 一、议席分配不公政治还是司法问题? 在美国,议席分配不公正向题由来已久,其根源是19世纪后半期开始出现的城乡对立和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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