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期间有关计价事项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3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期间有关计价事项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期间有关计价事项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3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将我省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期间有关计价事项通知如下:一、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损失计入暂列金额。
建设单位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参考往年气象资料,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重污染天气情况,将建筑工地停工损失计入暂列金额,列入税前工程造价,并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二、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损失计价原则。
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或参照以下原则计价。
(一)工期因天气管控造成停工,其工期应合理顺延。
停工时间按政府相关部门下达停工指令为准。
(二)停工损失1. 施工人员工资施工人员工资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当期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计取。
2. 现场看护人员工资现场看护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工程项目所在地当期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计取。
3. 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现场管理人员工资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当期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计取。
4. 施工现场大型机械停滞费(1)施工企业自有机械自有机械停滞费=机械人工费+(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1/2,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按照《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计算,机械人工单价以工程项目所在地当期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计取。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经费和办公用房第五章指导和监督第六章附则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换届、日常活动和指导监督适用于本规则。
第三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五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豫建城管〔2021〕167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豫建城管〔2021〕16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燃气管理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为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21〕3号)文件精神,落实组织好排查整治工作,决定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地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深入排查整治,促进国家和我省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守住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建党百年良好氛围。
二、检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底。
三、检查组任务分工第一组检查郑州市、南阳市、许昌市组长:李新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组长:陶鼎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成员:牛佳明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尹峰省产业化促进中心副科潘雷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科级干部赵志升省建筑劳务管理办公室副科长闫书胜开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周存凯柘城县丽华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峰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第二组检查漯河市、周口市、信阳市组长:林涵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副组长:韩荣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副处长成员:扈青素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师戴力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副科长王鹏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科级干部党保江省建筑劳务管理办公室副科长邓凯迪郑州华润燃气安全主管文天乐许昌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苏锋南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副经理第三组检查洛阳市、三门峡市、平顶山组长:张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副组长:高贵平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成员:邢慧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师何小丰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科长马前淼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科张文强省建筑劳务管理办公室科员陈宏伟信阳弘昌燃气公司安全技术部经理闫赛西华县天然气公司副经理郭文龙漯河中裕燃气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第四组检查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组长:张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副组长:陈震省住房城乡建厅村镇建设处一级调研员成员:孙东明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科长刘志刚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张超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副科长王钰省建筑劳务服务中心干部贾浩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经理毛胜利平顶山燃气公司技术能源部部长张占胜河南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第五组检查新乡市、焦作市、济源示范区组长:刘江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副组长:何秦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标准处二级调研员成员:郑艳芳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总经济师酒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师和平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科庞腾省建筑劳务服务中心邝镇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崔玉洁鹤壁天伦新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田亚军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副经理第六组检查驻马店市、商丘市、开封市组长:李一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副组长:XXX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法监督处副处长成员:李杰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副科长张强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高级工程师郭峰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郭文晋省建筑劳务服务中心祝新生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原运营部主任、工程师李鸿斌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专职安全员翟燕杰济源中裕燃气车用气管理部经理四、检查内容(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有关处室,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的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标准体系优化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20〕155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2020年前批准发布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5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99项,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8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9项。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21年1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实施。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系统中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于2021年3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标准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2021年3月1日后,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复查,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本公告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五、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程咨询、检测鉴定、监督检查等机构,应当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12.16•【字号】豫建城〔2014〕73号•【施行日期】201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城〔2014〕7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强居民用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居民室内燃气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2013)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居民用气安全管理是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城镇燃气易燃易爆,其事故具有危害性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严重危害社会平安和谐。
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平安河南、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城镇居民用气安全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履行好对燃气用户安全的监管职责。
一是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自觉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是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执行燃气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安全宣传责任,将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乙级工程造价资质下放后“一网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乙级工程造价资质下放后“一网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乙级工程造价资质下放后“一网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现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的通知》(豫建科〔2020〕325号)中有关乙级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抓紧做好系统建设,确保顺利承接。
要倒排工作计划,严格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快系统开发建设应用,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企业能够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政府部门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可以获取信息、在线办理,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线查询办理进度、获取办理结果。
确保2020年10月1日顺利承接下放审批事项。
二、认真落实建设要求,确保标准不降。
要按照目前省厅工程造价乙级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已达到的“四星级标准”(即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零跑腿、证照电子化),严格落实“三减一优”(即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优化流程)要求,确保审批时间不延长、审批材料不增加、审批环节不繁琐,审批标准不降低,做到全程网上办理,杜绝网外审批,进一步巩固我省“放管服”改革成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务期必成。
要积极与省厅、同级人社、市场监管、大数据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社保信息、企业注册信息数据接入审批系统,为“一网通办”提供必要条件,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及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放2021年度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放2021年度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放2021年度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补充审核通过人员)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交我厅。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建人教〔2019〕360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有关证书。
为方便证书发放和考生领取,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领取方式(一)各省辖市报名并通过的考生,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部门领取,具体发放工作由人事部门统筹安排。
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部门务必于3月11日前安排专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省厅领取证书。
(二)省直、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报名并通过的考生,即日起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地点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省直、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通过考生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
三、联系方式*************。
附件:省辖市证书领取明细表(省直除外)2022年3月3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的通知-豫建城[2010]59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的通知-豫建城[2010]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7b775d4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a1.png)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的通知(豫建城〔2010〕59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今年七月中旬以来,我省遭遇多次大的暴雨过程,一些城市供水设施遭遇了严重的洪涝灾害。
为贯彻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安全供水工作的领导。
及时掌握,认真分析所辖市、县暴雨洪涝条件下的安全供水情况,指导市、县做好供水设施安全防范及恢复重建工作,强化应急措施,做到早检查、早预防、早应对、早恢复,保证居民正常用水。
二、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障工作。
各市、县要组织供水企业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增强水质监测频率,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要做好应急水源准备工作,加强对备用水源的检查,对自备井符合供水水质要求的,要将其纳入城市应急水源管理体系,在应急期间实施统一调度管理,建立多水源的应急供水系统。
三、做好城市供水设施安全防护工作。
各市、县要组织供水企业全面排查城市供水系统,进一步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掌握供水设施运营状况,保证暴雨期间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四、各市、县要加强汛期供水安全的指导,督促供水企业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及时调整水厂生产工艺,加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环节的工艺控制,保障供水水质稳定,停水后恢复通水时,要加强对管网的冲洗消毒,严格水质检测,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五、做好城市安全供水应急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核情况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第 3 页,共 4 页
序号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审核情况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第 2 页,共 4 页
序号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审核情况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第 4 页,共 4 页
单位名称 河南东田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河南福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美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亚飞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亚龙装饰有限公司 河南津大幕墙有限公司 郑州康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华林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正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新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屹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力源电气有限公司 河南海力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东南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宏立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太康县建筑公司 驻马店市创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达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海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金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黎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南方装饰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新科实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鑫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新时尚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平舆县豫建建筑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易兴置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昌蒲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申报部门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驻马店市建委 驻马店市建委 驻马店市建委 安阳市建委 巩义市建设局 省直(厅服务中心) 鹤壁市建设局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平顶山市建委 三门峡市建委 省直(劳务办) 省直(水利厅) 新乡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许昌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单位名称 周口万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周口市宇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华艺装饰水电工程公司 周口市昌强装饰安装有限公司 周口市彩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蔡县公路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三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阳市安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建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亚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鹤壁市美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凯迈(洛阳)置业包装有限公司 洛阳三隆安装检修有限公司 洛阳市顺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亚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奥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昌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金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市嘉星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潢川县恒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京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信阳龙瑞建筑有限公司 河南鹏宇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河南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弘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宏方脚手架施工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河南业豪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彩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亮化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人防工程建筑公司 河南新时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 河南建筑工程公司 郑州昌煜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天龙建筑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附 件
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 第十九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考核合格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单位名称 安阳市豫北水利设计院基础工程处 安阳市家乐地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昆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内黄县腾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登封市金居装饰有限公司 郑州市大西洋装饰有限公司 登封市金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鹤壁市龙翔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济源市丰源电力有限公司 焦作市天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海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开封市华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开封市创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润通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兰考县正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质技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润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映鑫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洛阳兴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洛阳银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华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信昌装修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金地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冠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市建鹏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河南新恒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宛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唐河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桐柏县鸿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内乡县宛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濮阳市濮耐炉窑工程有限公司 濮阳三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峡艺高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申报部门 安阳市建委 安阳市建委 安阳市建委 安阳市建委 登封市建设局 登封市建设局 登封市建设局 鹤壁市建设局 济源市建委 焦作市建委 开封市建委 开封市建委 开封市建委 开封市建委 开封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洛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南阳市建委 濮阳市建委 濮阳市建委 三门峡市建委 三门峡市建委 审核情况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第 1 页,共 4 页
序号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单位名称 河南金城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飞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光明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郑州建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乾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豫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市超维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信阳市鹏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信阳华威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县福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科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万恒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时代建工劳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兴文创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郑州市大方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鑫旺水暖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博洋涂料有限公司 河南豫中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江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新艺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铝城银龙建筑安装工程处 河南源方电子电气有限公司 河南红星建筑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宝翔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裕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纺织化纤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郑州郑安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金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生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天山装饰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周口市兰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西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周口市新星装饰工程公司 周口经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周口豪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部门 省直(劳务办) 省直(劳务办) 省直(劳务办) 省直(劳务办) 省直(厅服务中心) 省直(厅服务中心) 新乡市建委 新乡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信阳市建委 许昌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郑州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 周口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