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基政工作要点

2011年基政工作要点
2011年基政工作要点

2011年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要点

一、村民自治工作

1、完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安排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指导各地依照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培训。积极指导镇(街道)对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政策、业务等培训,提高居委会成员依法组织村民自治能力。

3、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以村民委员会换届为契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载体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自治水平。

4、广泛开展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学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好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培训、宣讲宣传工作,为推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践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5、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

“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掇刀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完善名泉、江山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全力推进“村改居”社区一元化管理,促进“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进一步推进双泉、响岭等“城中村”和迎春、蔡院等杨竹流域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农村新社区建设,搭建农村新社区服务平台,完善农村新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农村新社区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扩展圈”范围内“合村共建”新社区建设,将社区办公用房纳入新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并按照城市社区标准设置相应服务平台和功能室,夯实农村新社区服务基础。

二、城市社区建设

1、认真做好“三基”达标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强社区基本工作队伍和基本工作规范建设,按照市验收标准,认真做好“三基”达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合格。

2、完成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指导各地进行第四届换届选举,通过选举,把政治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在居民中威信较高的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者选入社区居委会班子,把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得更加有战斗力。

3、继续加强社区“三基”建设。一是加强社区基础社区建设。在巩固“三基”行动计划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区无办公用房或办公用房不达标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今年年底,官堰、许家塝、关公社区服务站办公用房都得到落实,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站办公用房全部达标。二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以新一届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和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社交礼仪等教育和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水平;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应有一支志愿者队伍,有花名册、有服务类别、有活动、有记录,规范志愿者登记注册,到2011年底,社区志愿者注册数不低于居民人口10%。三是规范社区管理。进一步加强社区基本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办事服务流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规范社区资产管理,规范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4、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搭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站功能,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治安、文化体育城市管理、文明教育等公共服务服务工作;切实拓展社

区服务项目。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努力实现社区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市场化。

5、大力推进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和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加强社区治安,美化社区环境,丰富社区教育,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社区各自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做优自己的特色,有目的地打造自治型、服务型、学习型、文化型、数字型、生态型和安居型等特色社区,不断创建社区建设新的品牌、塑造新的亮点、创出新的特色。每个街道都要推出1-2个社区工作特色品牌。

6、深入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以建党60周年为契机,以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为重点,以社区建设先进典型为对象,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建立社区宣传教育长廊。每个社区高标准、高规格、高要求地建立一个宣传教育长廊,以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区先进典型,宣讲健康知识、防灾减灾知识、消防知识、卫生知识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广泛开展居民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道德教育;二是印发宣传教育手册。将与居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

防灾减灾知识、安全卫生知识、公民道德教育等内容印制成宣传手册,发放到居民手中,教育居民遵守国家法律,讲究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召开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7、着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进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完善社区基本信息录入,建立社区基本信息数据库,探索社区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社区建立社区网站,依托12343社区服务呼叫热线,为居民提供信息中介、政策咨询、困难求助等多方面的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8、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研究当前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式、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途径,根据省、市出台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政策性文件,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科学发展。

三、行政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

1、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根据我区城乡一体化规划和“村改居”、“合村建居”工作的推进,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村(居)委会四至界限的核定工作,保证行政区域界线的完整和稳定,巩固勘界成果。

2、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平安边界建

设工作要求,开展平安边界建设联谊互访;遇到边界争议或界线管理有关的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荆门市边界纠纷调处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妥善处理;加强我区与相邻区的界线、界桩或界线标志物的管理和维护。

3、做好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市局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命名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4、做好日常地名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清理整顿低级庸俗和不规范地名。在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设标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村牌制作安装工作。加强对地名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5、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积极完善和更新我区地名数据库,探索加快开展地名信息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形成地名信息管理应用的长效机制。

二○一一年一月

黑龙江省教育厅部分处室2009年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教育厅部分处室2009年工作要点 编者按: 黑龙江省教育厅各处室重点工作是紧紧围绕厅党组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的,本刊从2021年3期开始陆续报道了基础教育处等部分处室重点工作情况。现将省教育厅其他部分处室2021年具体工作要点摘编如下,以备参考。 财务审计处 1.认真落实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政策,确保本级经费稳定增长,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实施。争取2021年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在2021年的基础上生均增长500~600元;争取预算定额经费增长;继续积极争取高教强省资金支持,争取落实2021年高教强省专项经费2~3亿元;积极做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教育振兴及老工业基地振兴教育服务计划资金的落实工作,为学科、专业、实验室、高校评估、“211工程”等计划项目的实施落实资金保障;做好内外资贷款工作。继续积极争取开发高等教育项目硬贷款,优化高等学校负债结构。推进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工作。 2.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国家和省教育专项资金,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稳定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投入,增加公用经费投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争取中央和省级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增加投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明德工程等内外捐资项目的投入,改善学校校舍条件。 3.进一步争取国家和省职教专项投入,推进职教实训基地建设。 4.继续做好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完善我省高校资助体系,积极推进我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进一步稳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水平,规范收费管理,维护

20XX年财务年度工作要点

20XX年财务年度工作要点 这篇关于《20XX年财务年度工作要点范文》的文章,是特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部门之一,肩负着对成本的计划控制、各部门的费用支出、以及对销售工作的配合与总结等工作任务,在领导的监督下财务部各工作人员应合理的调节各项费用的支出,保证财务物资的安全;服务于公司、服务于员工、服务于客户,以促进公司开拓市场、增收节支,从而谋取利润化,以的人力配置谋取的经济效益。 20XX年全球金融危机时刻警示着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在厂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制定对全厂其他部门的考核制度或者相关办法。在国家各项财务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制定如下考核制度: 1、组织财务部各员工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安全法、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 2、在财务部内部明确考核制度:财务人员的分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要分工明确并带有互相协作补充性,相互配合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对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起到监督作用,对违规违纪行为起到监督智能。 3、在应收帐款上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明确各分管会计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对应收款的监督,应制定相

应的规定,对货款回收的期限把握、回款具体事宜、相关销售责任人都应有相应的监督,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4、在对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方面:对各科室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为公司节省每一笔支出,从一角一元做起。在对各种原料的发票接收方面,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好每一笔业务的考察及发票的接收工作,认真完成每月的报税工作。 5、对车间的耗用、检修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把关,为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做好每一项工作,对各项费用的节、超进行考核并报公司领导,协助领导做好决策工作。 6、对前工作期间应进行有阶段性的总结,从月度小结到季度、半年、全年总结;做好资金预算工作,其中包括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车间检修估算等等;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帐务清晰、任务明确;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接受集团公司的考核及检查。 在新的一年里,力争在机遇与挑战面前认真搞好财务工作,用的人力配置争取的经济效益,以节约成本为思路提高资金使用价值;以提高员工素质、工作效率为工作目标,从思想上抓紧、行动上落实、制定完整的工作计划,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和精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财务工作。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尽到的职责。

教育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2014年11份安全工作要点 一、开展岳西县教育系统防暴防恐培训,发放防暴器材。 二、开展11·9全国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请各校积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师生宿舍用电管理,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三、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市教育局编印的《学生及校园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手册》,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按时上报《落实情况表》(11月18日前)。 四、根据《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整改清单》落实校园安全相关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五、继续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规范门卫管理,为迎国检打造平安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 岳西县教育局法规股 2014年10月31日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放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4〕45号)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岳教〔2014〕172号)等文件精神,强化防踩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合检查。 三、各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结合九月份开学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积极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五、开展第二批接送学生车辆申报审批工作。 六、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七、根据《岳西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岳教〔2013〕152号),完善2013—2014学年度安全管理专项档案,做好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准备工作。 八、按时完成月报工作(因国庆放假,本次月报时间调整为10月8日)。 岳西县教育局法规2014年9月29日

财务部工作重点

财务部工作重点 20XX年工作内容 20XX年财务工作重点除了日常核算工作以外,工作重点今年放在监督上,明确每位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提升财务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防范各种款项坏账的产生,及时对现在各类欠款进行催讨,力所能及的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善公司财务制度,保证每项制度落实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工作事项: 1、强化对财务人员系统培训,完善财务人员知识水平及业务水平,做 到每月一次培训及考核,岗位轮换机制,利用岗位轮换机制发现每个财务人员存在业务欠缺及问题存在,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清理。 2、明确每位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发挥财务人员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门 店下面存在不良事项,每月对财务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不仅对本职核算工作内容,还有延续到在核算过程发生的事项有否进行跟踪及监督,有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补充完善公司现有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对不遵守公

司制度的门店进行通报批评,发挥门店会计及出纳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问题,对有意隐满不报或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门店财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4、对现在公司所有欠款进行重新清理,大踪业务的必须由业务人员重 新确认,对款项长期收不回来的,由财务配合店总对业务人员进行催讨,建立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明确店长、店总及业务人员的职责并与业绩挂钩。对于长期挂账的必须由店总负责牵头处理。 5、 对于个人欠款部分,应采用分类管理模式进行,属于必须配有备用 金部门或个人,在部门撤销及个人离职的,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此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把控,财务部定期进行确认,属于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移交于其他接手人员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属于个人借款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继续借款外,其他人员必须及时催讨回来或从工资扣款,由财务部配合人事部及各店总共同实施。 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观念,不断强化财务管理,突出财务工作对公司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20XX年财务工作要实现三个确保:确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9年工作要点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XX年工作要点20XX年,高教处将围绕委厅中心工作,紧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载体,加大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增强高职教育服务支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以质量提升和服务“五大发展”美好xx建设为核心的高等教育强省进程。 一、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落实省政府《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简称“五年行动计划”),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年度任务落实。指导有关高校对接国家层面“双一流”建设做好方案制定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分批分类对原立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开展中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奖补和列入“五年行动计划”建设高校。 二、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在对现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的基础上,遴选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和重大教学改革等方面成果推广应用。按照整体设计、任务驱动、突出重点和绩效优先的原则优化新一轮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设置,以抓项目实施推动“五年行动计划”落实。 三、深入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结合高校专项治理和评估中梳理出的教育教学方面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提

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和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出台相 关意见及管理规定。筹备召开全省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 四、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持续发布年度本专科专业布局分析报告和需求预警,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审核,实施专业评估。组织国家和省示范(骨干)等高职院校,围绕全省“三重一创”项目建设,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落实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加大对高职院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力度。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五、推动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推进地方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加快建成一批直接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振兴升级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推进“新工科”的建设与发展。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召开立项建设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转型发展推进 会。 六、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国家、省、校三级学科、技能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体系。组织全省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组

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要点

附件: 财政部会计司____年工作要点 ____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认真做好____年的会计 管理工作,对于实现“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发展目标,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科学 化精细化,推动会计事业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 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 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发展改革大局,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继续 深化会计法制、会计准则、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内部控制、会计 信息化、对外交流、会计研究等多个领域的会计改革,为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 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动法规制度贯彻实施。 一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的出台,启动《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的起草拟订工作,对修正案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细化和补充,为顺利贯彻落实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加快修订或制定《总会计师条例》(国务院令第72号)、《会计从业 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等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办法,强化会计监督,规范会计实践,确保各项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平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鼓励会计人员积极 参与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增强会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通过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等渠道,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长效机制。 二、宣传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研究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一是大力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系统培训,建立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工作机制。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2011年工 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民族县市区、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民族教育处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和民族政策,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际出发,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精神为主线,以推进民族县建设教育强县工作为抓手,加快发展,缩小差距,提升质量,突出特色。认真完成教育援藏援疆任务,进一步促进民族地区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全省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努力办好让少数民族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推进民族地区建设教育强县工作。以推进民族地区建设教育强县为抓手,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扩大高中阶段发展规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统筹民族地区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和跨越发展。建立推进民族地区建设教育强县工作年度奖励办法,搭建教育强县创建机制,评选3-5个年度推进建设教育强县工作先进县(市、区)。 二、重点加强省内相对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双向交流和对口援助工作。以内涵援助为主,建立和完善区域之间、学校与学校、幼儿园与幼儿园的对口支援和交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金[2011]73号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引导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就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 (一)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 1、玉米、水稻、小麦、棉花、油料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地区增加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陕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为40%,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为65%。 2、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地区增加河北、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40%。 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未提及事项,按照《财政部关

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0]49号)执行,下同。 (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 中央财政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至50%,保费补贴地区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其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80%。 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广东、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加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地区在制定森林保险方案时,应选择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县、市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央财政天然橡胶保险保费补贴。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广东农垦,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65%。 中央财政天然橡胶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鄂教办[2011]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中共湖北省委 【发布日期】2011.02.25 【实施日期】2011.0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教办[2011]8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现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以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核心,稳步实施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进程,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环境 1、贯彻实施《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配套编制我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国际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湖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我省“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举办市(县)政府和高校负责人参加的湖北省教育改革发展研讨班。指导各地各高校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2、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和厅市共建,充分调动各地各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国家下达我省的改革试点,力争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公益性实现途径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试点项目上取得突破。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教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教育立法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探索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清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和程序,完善教育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制度,实现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抓好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 4、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分解《规划纲要》的落实责任,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创新举措。制定完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逐步建

财政部条法司2009年工作要点

财政部条法司2009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09年财政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2009年财政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以及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财政立法进程,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广泛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步伐,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组织召开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题,组织召开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将对《纲要》发布五年来,财政部门贯彻《纲要》,组织实施《实施意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研究部署今后几年财政法制工作。开好这次会议,总结经验,分析新形势,探索新思路,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对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程十分重要。

(二)加强财政立法 2009年财政立法要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以及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要求,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立法计划的要求,按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财政立法进程,着力提高财政立法质量,保质保量地做好以下工作: 1、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共同做好预算法修改的相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做好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等单行税法、资产评估法等立法项目起草、修订工作。 2、按照2009年国务院立法计划和财政部立法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彩票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 3、按照200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立法项目的起草、制定工作。 4、积极参与国家赔偿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实施“奋进之笔”,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奋力谱写新时代龙江教育发展新篇章,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 1.持续推进学习。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爱国·奋斗”精神教育。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航计划。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课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专题教学。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党员教师在行动”“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等主题党、团日活动。组织开展“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主题网络教育活动和“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主题典型人物宣传活动。

2.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宣讲团、理论骨干深入课堂和基层开展“百人宣讲”活动。深入开展宣讲对谈活动,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实现师生全覆盖。组建百个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生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与百姓面对面开展“微宣讲”活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我与新时代”主题征文、“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网络文化作品展演等活动。联合举办以“用思想为青春代言,用话筒扮靓出彩人生”为主题的大学生主播风采大赛。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传,营造学起来、教起来、传起来、研起来、干起来、实起来的良好氛围。 3.扎实组织培训。举办高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实现本科高校及党的关系在省委高校工委的高职高专院校正处级干部全覆盖。举办2018年暑期高校书记校长研讨班。举办全省高校优秀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举办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 4.深入研究阐释。抓好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活动。支持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一级学科设立习近平教育思想研究方向,招收相关方向研究生。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专家开展专项课题攻关,推出一批有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系统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

财政部会计司2014总结以及2015年工作要点

编者按:2015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收官之年。 2014年,在部党组和余助理的正确领导下,在部内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会计司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理念,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开拓创新,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2014年工作主要特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2014年的会计管理工作稳步前行,亮点频现,呈现出四个新态势、新特点: (一)坚持依法依规。2014年,会计司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高度重视会计法制建设。我们持续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联合条法司组织召开《会计法》修订座谈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会计法》的修改思路和主要内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从法律形式上取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审批和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此外,我们还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问卷调查工作。 (二)坚持顶层设计。2014年,我们扎实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顶层设计,会同国库司研究起草并由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组建方案》和《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方案》,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服务我国会计标准制定、实施和国际趋同发展战略,组建了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等8项修订后的或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顶层设计。我们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新篇章。 (三)坚持简政放权。2014年,我们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审批和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下放并简化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批、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等事项,进一步激活了市场活力,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财政部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

财政部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认真做好2011年的会计管理工作,对于深化会计改革和发展,促进会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会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发展改革大局,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继续深化会计法制、内部控制、XBRL、会计人才、会计鉴证、会计准则、会计研究等多个领域的会计改革,为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促进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启动《总会计师条例》(国务院令第72号)的修订调研工作。二是根据信息化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呈现的新特点,组织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的修订调研工作,指导和规范信息化条件下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三是在总结“十一五”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导今后五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四是依法依职责依程序办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二、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 一是继续加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宣传培训工作。采用召开内控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会、内控网站建设等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宣传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将内控规范内容纳入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考试范围。二是做好实施前试点工作。会同证监会等单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开展内控规范实施前的试点工作,为2012年内控规范在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做好准备。三是积极推动

财政部2011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发…2011?35号 关于印发财政部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部属各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2011年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1]7号)各项工作,以及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将各项财政工作抓实抓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办公厅将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

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财政部2011年工作要点

附件: 财政部2011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1年工作部署,2011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工作和工作分工如下: 一、着力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促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增强其消费能力。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努力扩大就业,支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落实义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近几年来,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的核心基础性工作,是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政策效率、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微杜渐、常抓不懈。各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政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

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二、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方案与规划,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确保2012年底前将改革落实到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项目。要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在取消执收单位设立的过渡性账户的基础上,实现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逐步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提高信息化技术在收入收缴管理方面的应用水平。要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要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对银行账户、票据使用、单位执收等各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三、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要确保2012年底前,所有市县、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实施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要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尽快覆盖到基层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强制结

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教育强县的目标,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科学管理,大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继续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制定怀宁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 1.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深入推进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以"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全面巩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实效。 2.以打造教育强县为奋斗目标,高起点谋划和制订"十二五"规划。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怀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绩与经验,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聚焦人民群众关心以及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高水平实现区域教育基本现代化为总体目标,组织编制《怀宁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怀宁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

3.以布局调整为切入点,整合教育资源,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与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4.以"校安工程"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强化"农远"工程和"校校通"工程的应用管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水平。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目标,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公平。 5.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推手,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普及。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服务怀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根本,积极构建切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办学特色优势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功能较强的职成教育体系。 6.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积极争取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的关注,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使农村幼儿尤其是农村留守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全县学前教育,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村小幼儿班为基点的学前教育网络。 二、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财社2011年64号文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任务,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并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重点支持。中央财政分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与各地就业状况、地方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就业工作成效等因素挂钩。 二、资金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含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于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租赁、交通工具购置等各项支出。 三、预算执行。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按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四、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 (一)职业介绍补贴。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中介机构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按每位符合免费服务条件的人员每年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经职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名单、接受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及《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对已经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根据其享受财政补助编制内实有人数,并结合考虑其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量,安排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含设备购置、修缮和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等项目支出),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对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暂按职业中介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的规定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执行期限不超过2011年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县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和创业服务的机构。 (二)职业培训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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