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1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2011年版)9.13

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Ⅰ类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以下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降低医药费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04〕28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例如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血管外科手术、腹外疝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等预防用药纳入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患者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管理由院长总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控科、护理部、外科、感染科、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完成。
第五条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第七条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第八条一般情况下,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三)异物植入术,如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六)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有感染高危因素;经皮肤内窥镜的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者。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给药时机: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2.疗程: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3.药物选择: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颅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乳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周围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肝胆系统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心脏大血管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泌尿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一般骨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妇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抗菌药物制度

Ⅰ类(清洁)切口、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特殊情况下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要在结扎脐带后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颅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乳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周围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肝胆系统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心脏大血管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泌尿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一般骨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妇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规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的所有Ⅰ类切口手术的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在充分了解患者病情、手术类型及手术风险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2. 科学用药: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年龄、免疫状态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3. 规范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药物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4. 监测与评估:定期对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以降低细菌耐药风险。
三、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1. 首选药物:头孢唑林、头孢呋辛等第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
2. 特殊情况下,可选择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大环内酯类等药物。
3. 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糖肽类、碳青霉烯类等高级别抗菌药物。
四、用药时机与剂量1. 用药时机: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2. 用药剂量:根据患者体重、手术类型及药物特性确定。
一般剂量为:头孢唑林1-2g,头孢呋辛2-3g。
五、用药疗程1. 手术时间小于2小时:术后无需继续给药。
2. 手术时间在2-3小时:术后24小时内停药。
3. 手术时间大于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后48小时内停药。
六、用药管理1. 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及药物特性,遵循本制度相关规定。
2. 药师负责审核抗菌药物处方,确保用药合理、安全。
3. 护士负责执行抗菌药物给药,确保用药及时、准确。
4.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七、监测与评估1. 定期对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包括药物品种、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I类切口(或清洁切口)是指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4.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三、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感染风险、药物的抗菌谱和药物代谢动力学等因素综合考虑;2. 首选一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如头孢唑林钠;3. 对于头孢菌素类过敏的患者,可选择克林霉素或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4.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感染风险来确定,一般不超过24小时;5.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剂量原则,避免过度用药。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流程1. 术前评估:在手术前,应评估患者是否存在感染风险,包括患者的年龄、免疫状态、手术类型和手术时间等因素;2. 药物选择:根据术前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预防性抗菌药物;3. 用药时机:术前0.5-1小时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4. 用药时间:根据手术类型和感染风险,术后24小时内停药;5. 用药记录: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停药时间等。
五、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1. 监测:监测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感染等情况;2. 评估:评估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适应症和用药原则,是否存在过度用药或不足的情况;3. 反馈:将监测和评估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六、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教育1. 培训:对临床医生进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提高医生对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掌握;2. 教育:对患者进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依从性。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为了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总则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一般情况下,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三)异物植入术;(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克静脉给药)预防;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第四条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定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定一、为加强我院围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普通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和《剖宫产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我院的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一)、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物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糖尿病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污染手术(Ⅲ类切口):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四)、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二、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及给药方法: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选择,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
如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结肠、直肠和盆腔手术,应选用针对肠道革兰阴性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总结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总结一、引言手术部位感染是医院获得性感染的一种,可导致患者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等问题。
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在手术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抗菌药物的滥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以及医疗费用的增加。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抗菌药物预防使用指南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规范进行总结。
二、Ⅰ类切口手术的定义及特点Ⅰ类切口手术是指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这类手术的感染发生率较低,通常在1%左右。
因此,对于一般的Ⅰ类切口手术,如头、颈、躯干、四肢的体表手术,无人工植入物的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腺瘤切除术、乳腺纤维腺瘤切除术等,大多无需使用抗菌药物。
三、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虽然Ⅰ类切口手术的感染发生率较低,但在某些情况下,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是必要的。
这些情况包括:1.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4.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四、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药物选择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选择对细菌敏感、副作用小、价格合理的药物。
常用的药物包括:1. 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林、头孢拉定等;2. 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3. 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他啶等;4. 其他类别的抗菌药物:如克林霉素、甲硝唑等。
五、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持续时间、患者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通常的给药方案包括:1. 单次给药:在手术前1小时内给予一次剂量,适用于手术时间短、污染风险低的情况;2. 分次给药:在手术前1小时和手术后6-12小时各给予一次剂量,适用于手术时间较长、污染风险较高的情况;3. 术后连续给药:在手术后连续给予抗菌药物,适用于手术后可能发生感染的情况。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规范我院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一般情况下,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4、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二、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2、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病人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3、I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不准使用三代头抱菌素作为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
4、常见手术预防用药见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三、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 5 ~ 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
(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 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背景
•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政策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卫医发【2009】38号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 治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11】56号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第84号 令,2012年8月1日实施)史上最严的“限抗令”
各类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选择
➢ ③ 下消化道手术、涉及阴道的妇产科手术及经口咽部黏膜 的头颈部手术,多有厌氧菌污染,用药时应覆盖厌氧菌, 一般为: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基础上加用针对厌氧菌的 甲硝唑、替硝唑。
➢ ④ 肝、胆系统手术,可选用能在肝、胆组织和胆汁中形成 较高浓度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哌 拉西林等。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 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背景
•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 共卫生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引起各国和全社 会的高度关注。
•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问题 – 不良反应增多 – 细菌耐药性增长 – 医疗费用增加 – 治疗失败
各类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选择
➢ 应选择相对广谱、有效(杀菌剂)、安全、价廉的药物; ➢ 头孢菌素列为首选; ➢ ① 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
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 头孢唑啉。 ➢ ② 进入腹腔、盆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 兰阴性杆菌,大多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等。 对于复杂、易引起感染的大手术则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如: 头孢曲松、头孢噻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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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Ⅰ类切口手术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下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达到医院等级评审指标要求,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Ⅰ类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三条医院成立工作管理小组,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全过程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等工作。管理小组每月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违规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确保本实施细则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条管理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联民院长 副组长:伍春霞李洁明 成员:王观理曾广玲杨军王祥云黄松林 第二章预防性用药的适应证 第五条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第六条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及名称 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包括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内眼手术和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以及心脏、颅脑、膝髋关节、肾脏手术。 Ⅰ类切口手术名称如下: (一)甲状腺手术:甲状腺切除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甲状腺大部分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病损切除术、甲状腺根治术、甲状腺改良根治术; (二)乳腺手术:乳房切除术、乳房部分切除术、乳房次全切除术、乳房改良根治术、乳房根治性切除术、乳房扩大根治性切除术、乳头切除术、乳腺腺叶切除术; (三)腹股沟疝手术(包括补片修补术):腹股沟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修补术、腹股沟斜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无张力修补术、股沟斜疝无张力修补术、腹股沟斜疝疝囊高位结扎术、腹股沟直疝-斜疝修补术; (四)关节镜检查手术:膝、髋、肩关节镜检查手术; (五)非开放性骨折内固定术,骨折内固定取出术; (六)膝髋关节置换手术:膝关节置换术、膝关节部分置换术、髋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髋臼置换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七)颅骨肿物切除手术:颅骨切除减压术、线形颅骨切除术、条带状颅骨切除术; (八)开颅手术:颅内肿瘤切除术、脑膜瘤切除术、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内血肿清除术、颅内血肿引流术、颅内血管成形术、开颅探查术、脑室切开引流术; (九)眼科手术:白内障囊外摘除术、晶状体单纯抽吸囊外摘除术、经颞侧晶状体囊外摘除术、睑内翻矫正术、睑外翻矫正术、眼睑重物切除术、青光眼睫状体冷凝术; (十)心脏手术:瓣膜置换术、瓣膜修补术、瓣成形术、瓣切开扩张术、心脏乳头肌修补术、主动脉瓣膜下环切除术、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卵圆孔未闭修补术、心内膜垫缺损修补术; (十一)肾脏手术:肾切除术、肾部分切除术(脓肿除外)、肾根治性切除术、肾囊肿切除术、肾固定术、肾修补术、肾上腺切除术、肾上腺部分切除术; (十二)妇科手术: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附件切除术、卵巢畸胎瘤剥出术、子宫肌瘤剥出术(除外截石位手术和经阴道手术); (十三)口腔手术:面颈部未涉及口鼻腔和唾液腺的脂肪瘤切除术、未发生感染的鳃裂囊肿摘除术、下颌下腺良性肿物切除术; (十四)其它手术:包括骨肿瘤、关节肿瘤、神经源性肿瘤及其它体表肿瘤手术,鞘膜积液手术、额面部体表肿块手术,腮腺肿瘤手术,头颈部肿瘤切除术、颈部神经鞘瘤摘除术、睾丸固定术、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赘生指切除术。 我院Ⅰ类切口手术具体名称及编码的目录由医务科会同质控科、院感科、病案室及手术科室主任讨论后予以公布,信息科在系统中予以默认维护。 第七条Ⅰ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3h、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三)异物植入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 (四)有感染高位因素者,如高龄(>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第三章预防用药品种选择 第八条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品种选择如下: (一)以第一代头孢菌素类的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类的头孢呋辛为主要预防用药; (二)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仅限于开颅、膝髋关节置换手术,其他手术不宜使用; (三)β-内酰胺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磷霉素(无β-内酰胺类过敏患者选用该药视为不合理);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但又对β-内酰胺类药物过敏者,在符合特殊使用级药物的管理规定下,可酌情选用氨曲南; (四)在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检出率高时,如果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仅限用于泌尿系手术;氨基糖苷类有耳、肾毒性,不主张预防用药;大环内酯类属抑菌药;糖肽类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MRSA发生率高的科室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六)剂量参照药品说明书或按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相关规定计算; (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第四章预防用药的给药时机及方法 第九条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0.5-1h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1-2h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第十条预防性用药应静脉滴注,一般溶媒体积≤100ml,常用溶媒为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且应30min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对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按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h。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h,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次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术中给药应由手术医师带入手术室,麻醉医师掌握时间,手术室护士按医嘱执行。 第十二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致24h,特殊情况可延长致48h,并在病程中注明理由。 第五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它措施 第十三条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它措施如下: (一)实施Ⅰ类切口手术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手术室进行; (二)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机会; (三)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四)手术备皮:毛发稀疏部位无需剪毛,毛发稠密区可以剪毛或用电动剪刀剪毛,且应在进入手术室前即刻备皮; (五)严格遵守术中无菌原则,细致操作,爱护组织,彻底止血。切口的感染与失活组织多、残留有异物、血块、死腔等关系密切,局部用温生理盐水冲洗创腔或伤口有助于清除血块、异物碎屑和残存细菌,不提倡全身用抗菌药物溶液冲洗手术部位; (六)尽量不放置引流装置,如需放置应使用闭合式引流装置,并尽早拔除。长时间放置引流装置不是持续预防用药的指征; (七)尽可能使用单股不吸收缝线缝闭切口皮肤,使用可吸收缝线缝闭切口皮肤以下各层组织; (八)若发现切口感染,应及时进行相关抗感染治疗,有渗出或脓液的应及时取样做病原学检查和药物敏感性试验; (九)需联合的Ⅰ类切口手术应安排在Ⅰ类切口手术后。在污染或污秽切口手术后应关闭手术室进行消毒,符合要求方可实施连台手术; (十)术前患者和医护人员准备、环境消毒、器械灭菌、术中通风、围手术期保温、术后伤口护理等均应严格参照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订制的《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指南》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用药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限制性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于Ⅰ类切口手术; 第十五条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院感科会同药剂科、检验科应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进行细菌耐药分析,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调整预防用药品种,并及时通报。 第七章Ⅰ类切口预防用药合理应用评判标准 第十七条本评判标准仅适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合理判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不合理: (一)无预防用药指征者; (二)给药时机未在术前0.5-1h之内或麻醉诱导期给药者; (三)手术时间大于3h、或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术中失血量大于1500ml未追加一剂者; (四)违反《处方点评实施细则》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规定者; (五)给药途径不正确者; (六)给药剂量超过说明书一般治疗剂量或预防用药剂量者; (七)给药频次:需追加剂量者,β-内酰胺类药物等半衰期短的药物没有一日多次或分次给药者(头孢曲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