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电梯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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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技术条件(国家规范)GB10058-88

电梯技术条件(国家规范)GB10058-88

次中发生失效 故障 的次数 应符合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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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失效 故障 次数
电梯每次失效 故障 允许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对失效 故障 失效 故障 次数 修复时间及其检验的规定见附录 补充件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电梯的试验方法应按
的规定进行
电梯的检验包括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和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三类
的任何凹进和
凸出 其边缘应予倒角
活板门与安全门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轿厢的通风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轿厢的照明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应符合

条的规定
轿厢应符合
中第 章的有关规定
层门与门锁
层门关闭时 门扇之间或门扇与门柱 门楣或地坎之间的缝隙应不超过
如有凹进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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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由落体的标准加速度
为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与绳槽形状有关的系数
对半圆槽或切口槽
对 形槽
自然对数的底
钢丝绳在绳槽中的当量摩擦系数
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 弧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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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在绳槽中的比压计算 对带切口的槽或半圆槽 见图 按公式
计算
对 形槽 见图 按公式 计算
式中
条规定值低的速度下 通过某种方式使限速器动作
z 并操纵安全钳
x 设有对重安全钳时其限速器动作速度应高于轿厢安全钳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但不得超过
z 安全钳
轿厢应装一套仅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 在达到轿厢限速器动作速度时 甚至在悬挂装置断

全国电梯标准技术

全国电梯标准技术

全国电梯标准技术
全国电梯标准技术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和执行的电梯相关的标准与技术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全国电梯标准技术:
1. GB 7588-201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该标准规定了电梯的制造、安装、测试、验收以及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指标。

2. GB/T 21739-2008《住宅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规定了
住宅梯的结构设计、电气安装、运行要求以及使用方面的指导。

3. GB 24407-2012《电梯运行监控和故障处理规范》:该标准
规定了电梯运行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4. GB/T 24411-2009《电梯声学噪声限值》:该标准规定了电
梯在运行时产生的声学噪声限值,以保障人员的正常听力健康。

5. GB/T 24409-2009《电梯安全标志和标示规范》:该标准规
定了电梯安全标志和标示的设计、布置和使用要求,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从而保障用户的安全并提高电梯的使用效率。

电梯及其自动扶梯技术规范标准书

电梯及其自动扶梯技术规范标准书

第十九章电梯及自动扶梯19.1 总则19.1.1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

19.1.2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按下列要求验收检查:1 包装及密封应完好;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外观应完好;3 下列文件应齐全:1)装箱单2)产品出厂合格证3)电梯井道和轿厢平面布置图4)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5)电梯电气原理图、符号说明及电气控制原理说明书6)电梯电气接线图7)电梯部件安装图8)安装、调试说明书9)备品、备件目录19.2 电梯19.2.1一般规定19.2.1.1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19.2.1.2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19.2.1.3 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2 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19.2.1.4 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

4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井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易产生灰尘。

5 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一个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

6 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7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在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电梯技术规范要求

电梯技术规范要求

厅、轿门技术要求1.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的间隙:客梯 1~6mm ,货梯 1~8mm 。

2.开门刀与各层厅门地坎之间的距离: 5~10mm 。

3.各层厅门门锁上的滚轮端面与轿厢地坎间的距离: 5~10mm 。

4.各层厅门地坎的不水平度≤ 2/1000 。

5.各层厅门地坎应略高出装修后的地面 2~5mm 。

6.各层在门地坎至轿门地坎的距离偏差均为 0~+3mm 。

7.滚轮架上的偏心轮下导轨下端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0.5mm 。

8.厅门门套立柱和框架立柱的不垂直度和横梁的不水平度不超过 1/1000 。

9.中分式门的门扇在对口处应平整,两扇门的不平度不应大于 1mm ,门缝在整个可见高度上均不应大于 2mm 。

10 .门在开足后,门扇不应凸出轿厢门套,应适当缩入 5mm 左右。

11 .门在开、关过程中应平稳,不应有跳动、抖动现象。

12 .厅门门扇上应装有强迫关门装置。

13 .被动门应设有电气联装置。

14 .门锁门钩子钩进量大于 7mm 。

并开始与电锁联锁触点接触。

15 .关门阻止力应不大于 150N 。

十一、导轨1 .导轨支架的安装l 连接方式:A :对穿螺栓固定法B :预埋螺栓固定法C :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法D :膨胀螺栓固定法。

E :直接埋入法l 支架水平度: 5mml 支架间距:(1)一定要保证每根导轨有 2 只支架。

(2)间距不大于 2.5M 。

(3)与连接板不能垂直。

3.导轨安装l 垂直度:轿厢侧小于 1.2mm/5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小于 2mm/5M l 接头缝隙:轿厢导轨不大于 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1mm l 接头台阶:不大于 0.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0.15mml 修光长度: 250~300mml 与支架的连接:不能用焊接方法。

l 导轨的最底端不能悬空。

l 轨距要求:轿厢 0~+2mm ,对重: 0~+3mm整根用照导器修正其导距的间隙和偏斜。

电梯技术规范

电梯技术规范

电梯技术规范电梯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使用,必须遵守一些电梯技术规范。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

一、电梯设备选型与安装位置规范1. 电梯设备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质和使用人数来选择。

一般来说,高层建筑应选择高速电梯,低层建筑可以选择低速电梯。

2. 电梯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布局,同时也要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电梯应尽量靠近主出入口和主要交通通道。

二、电梯运行规范1. 电梯运行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提供准确稳定的服务。

电梯的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2. 电梯的起停应平稳,不能有明显的晃动。

在启动和停止时,应避免产生冲击和噪音,以保证乘客的舒适感。

三、电梯载重和乘客容量规范1. 电梯的载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以满足不同建筑物的使用需求。

电梯的载重量应标明在电梯内部和入口处。

2. 电梯的乘客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梯内应明确标明乘客数量限制,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舒适性。

四、安全装置规范1. 电梯应配备防止超载的安全装置,当电梯超载时,应自动停止运行,并发出警报,以保护乘客和设备的安全。

2. 电梯应配备紧急停止装置,当发生突发情况时,如地震或火灾等,乘客可以手动按下停止按钮,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3. 电梯井道和层门应配备防夹功能的安全装置,可以确保乘客在进出电梯时不会受到夹伤。

五、维护和检修规范1. 电梯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维护和检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记录维护和检修情况。

2. 电梯的保养和维修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并确保使用合格的零部件和配件。

总之,电梯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使用电梯时必须遵守一些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以确保乘客和设备的安全。

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也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选型、安装和维护工作,以提供高质量的电梯服务。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一、基本技术要求1、运行速度:依据会议纪要2、噪声:运行时轿厢内噪声≤55dB开关门噪声≤65dB机房噪声≤70B3、起、制动及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运行曲线应平滑,运行效率高;4、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 秒;5、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震动加速≤20cm/s2和水平方向的震动加速分别≤15cm/s2;6、层门形式为自动中分门,门机应采用交流变频控制;7、门运行效率:开、关门时间应可调整,并采用提前开门方式;开、关门时间分别为:中分门当开门宽度为800mm 时,开门时间≤3 秒,关门时间≤3 秒;8、轿厢内净尺寸:按标准设置9、电源:交流三相380V、50HZ、TN-S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7%10、信号指示装置要求:轿厢信号装置操纵箱设在轿厢右前壁,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还应设有其他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钮,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摸式;层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摸式;显示楼层数字、运行方向;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装饰要求美观、新颖、具体的式样由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样本供选择;11、控制系统要求a:调频调压调速VVVF采用高质量可靠性产品;b:绝缘电阻值满足国标要求c:控制柜应具有故障显示功能,主要部件采用高质量可靠性产品;12、拖动系统要求:采用变频变压调速拖动系统,无齿轮曳引方式,永磁式同步电动机PMSM技术;a:电机具备过热过载保护功能,运行平稳,运行噪声78dB;b:曳引机制动应可靠 ,在电梯整机上、下行时,平衡系数为0.45~0.5,轿厢内加上150%额定载重量,历时10min,制动轮与制动闸瓦间应无打滑现象,c:曳引机箱体分割面、窥视盖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13、门机系统要求:采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系统;14、安全、可靠系统a:限速器----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不应低于电梯额定速度的115%b:安全钳装置----轿厢应装有仅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装置;在达到限速器动作时,或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装置能夹紧导轨而使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轿厢安全钳应装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切断电动机供电电源;c:缓冲器----采用蓄电能型缓冲器;d:极限开关----当电梯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并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极限开关应起作用;e:对重----如对重装有对重块,应防止他们移位;f:钢丝绳----制绳用钢丝应符合GB8904-88电梯钢丝绳用纲丝的规定;g:层门与轿厢门电气连锁装置----当层门或轿厢门没有关闭时,操作运行按扭,电梯应不能运行;电梯运行时,将层门或轿厢门打开,电梯应停止运行;当轿厢不在本层,开启的层门在外力消失后应自行关闭;h:紧急操作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的措施;i:停止保护装置----机房、轿顶、底坑应装有停止保护开关;j:整机可靠性----电梯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失效故障次数不应超过5次且每次修复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k:控制柜可靠性----被驱动与控制的电梯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控制柜失效故障次数不应超过2次;15、电梯机房、井道、底坑设置见设计图纸,设备数量及停层详见招标清单;16、设备应具有过载、过热、短路、单相保护功能,电气元器件应具有标志、导线编号无误二、基本功能:满载直驶超载停层并带超载铃报警三方通话轿厢、机房、物业管理中心安保监控接口带视频传输电缆超速保护停靠在非门区报警功能出入口光幕保护除上述要求外,本次招标电梯的其它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电梯的相关标准;三、装修标准:1、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4 要求;2、轿厢装潢:轿厢壁:喷涂钢板,具体参见CS-101G标准配置图片轿厢天花:喷涂钢板,具体参见CS-101G标准配置图片轿厢门:喷涂钢板,具体参见CS-101G标准配置图片轿厢地面:PVC塑料地板胶,具体参见CS-101G标准配置图片轿厢通风:低噪音风机通风操纵箱面板: 发纹不锈钢OPM-A标准配置;3、出入口:首层小门套: 发纹不锈钢其他小门套:喷涂钢板,颜色由需方确定;门厅地坎:硬质铝合金首层厅门: 发纹不锈钢其他厅门: 喷涂钢板,颜色由需方确定;厅外召唤箱面板: 发纹不锈钢四、安装与验收1、进场设备应提供下列资料a:出厂合格证b:门锁、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装置的形式实验证书复印件c:装箱单d:维保说明书及电气控制图纸2、井道照明按标准设置3、紧急操作装置必须可靠使用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缘间隙范围:20-40mm5、基础梁安装按规范执行6、导轨偏差:轿厢导轨2mm,对重导轨3mm7、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水平偏差3mm8、门扇与门扇、门套、门口处轿壁间隙6mm,门扇下端与地坎间隙6mm9、限速器、安全钳封记完好无损10、钢丝绳头组合应牢固可靠,具有防松措施1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等金属框架和基础型钢、设备支架等均需可靠接地PE12、控制柜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汇流排13、可靠的限速功能 U=1m/s14、缓冲器、安全钳、门锁、上下限位开关必须动作可靠15、门机非正常打开时,电梯应立即停止运行16、当加载至额定载重量的125%时,电梯应能可靠制动无滑机现象发生17、门系统运行时与地坎间无刮碰现象发生18、外呼梯盒安装应平直美观与建筑墙面紧密贴合无缝隙19、吉林省或长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报告五、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电梯的制作、安装、调试等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规定1、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3、 GB 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4、 GB 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5、 GB/T 5072.1-1996 电梯T型导轨6、 GB/T13435-92 电梯曳引机7、 GB8904-88 电梯用钢丝绳8、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1、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本章未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实际施工中亦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以及长春市建设与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电梯验收标准要求;。

电梯规范最新标准

电梯规范最新标准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工具,其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提高,电梯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电梯规范的最新标准概述:1. 设计和制造标准:- 电梯的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乘客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 制造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保证其耐用性和稳定性。

2. 安全性能要求:- 电梯必须配备紧急制动系统,以防止意外坠落。

- 应有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如感应器或安全光幕。

3.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应具备故障自诊断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

- 应有备用电源系统,以保证在主电源失效时电梯能安全运行。

4. 轿厢和井道:- 轿厢尺寸应满足乘客和货物的承载需求,同时保证足够的通风和照明。

- 井道设计应保证足够的空间,以便于电梯的安装、维护和紧急救援。

5. 运行性能:- 电梯应能平稳运行,避免因速度波动或突然停止造成的乘客不适。

- 应有合理的运行速度和加速度,以适应不同建筑的需求。

6. 维护和检查:- 电梯应定期进行专业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 应有详细的维护记录,以便于追踪电梯的使用状况和维护历史。

7. 能效标准:- 电梯应符合能效标准,减少能耗,降低运营成本。

- 应采用节能技术,如变频驱动系统和LED照明。

8. 环保要求:- 电梯的制造和运行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使用的材料应可回收或易于处理,减少废物产生。

9. 无障碍设计:- 电梯应满足残疾人士的使用需求,如设置语音提示、盲文按钮等。

10. 紧急救援:- 电梯应配备紧急救援设施,如紧急电话和救援通道。

11. 法规和标准:- 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电梯规范也会持续更新,以满足更高的安全和性能要求。

制造商、安装商和维护人员都应密切关注这些变化,确保电梯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电梯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出厂时应当随附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作出记录;对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和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电梯使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不得设置电梯密码等限制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屏障;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制造单位因法人资格终止、丧失相应资质等原因依法不能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且无义务承受人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制造单位的安全责任。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配套土建工程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实施电梯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出具有关技术文件,加贴电梯改造铭牌,注明改造施工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改造日期等信息,并对改造后的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受托人为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为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为使用单位;出租、出借电梯或者含有电梯的房屋、场所的,出租、出借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其他不能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落实。

最新电梯规范标准

最新电梯规范标准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工具,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至关重要。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提高,电梯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电梯规范标准概述:1. 安全性能要求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的安全标准,确保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的安全性。

这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制动系统、紧急停止装置、门锁安全装置等。

2. 技术参数规范电梯的技术参数,如载重量、速度、提升高度等,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需求和使用环境来确定,并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

3. 节能环保标准随着全球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电梯的设计和制造也应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高效节能的电机和控制系统,减少能耗和碳排放。

4. 无障碍设计电梯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方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者使用。

这包括电梯按钮的高度、电梯门的宽度、以及电梯内部的扶手等。

5. 智能化控制现代电梯应具备智能化控制功能,如自动调度、故障自诊断、远程监控等,以提高电梯的运行效率和维护便利性。

6. 维护与保养规范电梯的维护和保养是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

规范应包括定期检查的项目、维护周期、以及保养的具体操作步骤。

7. 应急处理和救援程序电梯规范中应包含详细的应急处理和救援程序,以应对电梯故障或事故,确保乘客的安全。

8. 用户操作界面电梯的用户操作界面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包括电梯按钮、指示灯、显示屏等。

9. 噪音控制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应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以保证乘客的舒适体验。

10. 法规和标准更新电梯制造商和使用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更新,确保电梯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始终符合最新的规范要求。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用户需求的不断变化,电梯规范标准也会持续更新。

制造商、安装商、维护服务商以及使用者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性能要求
运行速度:满足不同场合和用途的电梯速度要求 载重量:根据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载重量 噪音:符合国家标准的噪音要求 安全性:具备安全保护装置,保障乘客安全
电梯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电梯试验方法: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包括空载、额定载荷、超载等工况下的运行试验, 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
06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 范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要求 作出明确规定。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电梯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全过程 的安全性能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对电梯的检验条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 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的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
行业标准:电梯技术条件
规范要求:电梯监督检验 和定期检验规则
法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 法
相关认证认可要求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相关国际标准规范要求
ISO 2439: 电梯 和自动扶梯安全 要求
EN 81-1: 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 规范
EN 81-2: 电梯 检验规则
EN 81-70: 电梯 与自动扶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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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检验规则:对电梯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包括电梯的可靠性、稳定性、舒适感等方面。同 时,需要对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验,确保其有效性。
试验环境与设备:电梯试验需要在特定的试验场地进行,并使用专业的试验设备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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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一、设备概况:1、设备名称:2、数量:二、技术规格与功能要求:相对湿度:100%抗震等级:7.5级1、技术参数1.1、额定荷载:,垂直客梯为1000kg(或13人)1.2、额定速度:垂直客梯为1.5m/s,垂直客货梯为1.0m/s;1.3、平层精确度:≤±3mm;1.4、层站数:1.5、井道、顶层高度及底坑净尺寸:详见附图;1.6、噪声控制:运行中轿箱内噪声≤48dB开关门噪声≤50dB机房噪声≤65dB1.7、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秒;1.8、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10cm/s2;1.9、门运行效率:在开关门噪声≤50dB(A)时,开关门时间(中分门且开门宽度为1000mm时),基准开门时间≤2.5秒(采用提前开门方式时,开门时间应≤1秒),关门时间≤3秒;1.10、开门方式:自动中分门。

1.11、轿箱内净尺寸:请各投标人自行标明轿箱尺寸(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供尽可能高、大的轿箱);1.12、电源:动力电源-AC交流三相380V、50HZ照明电源-AC 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10%;1.1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关键部件(曳引机、变频器、各控制电脑模块、主钢丝绳、随行电缆、门机系统、限速器、安全钳、逆变器、电路板)的详细介绍资料。

1.14、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关键进口部件或系统的型号、性能:①曳引机系统;②控制系统(包括逻辑控制系统和驱动控制系统);③门机系统;④监控系统。

1.15、故障率:交付使用后,用时须满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2次(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该指标将在电梯交付使用后考核,如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指标将由采购人从质量保证款中按相应比例扣除。

2、基本要求:2.1、设备要求采用具有完善控制模块功能的两用型乘客电梯,以便今后根据需要可以升级,如今后需要增加语音报站、地震功能、远程监控等功能时可以方便实现;2.2、电梯三大重要关键部件(曳引机、主控制板:包括成套控制系统及软件.变频器及控制开关.系统变压器、门机系统)应采用原装欧、美、日地区进口产品,并提供其主要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及有关图片资料;上述部件在验收时必须提供原产地品牌证书及通关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

2.3、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1条的基本要求。

2.4、电梯导靴须采用滚轮导靴。

3、外观质量要求3.1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4条要求。

3.2层门形式与装饰为标准中分门,带红外线光幕保护装置。

门机应采用交流变频控制;底层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其余各层采用拷漆大门套。

底层厅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其余各层厅门采用拷漆。

3.3装潢要求:3.3.1轿厢;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轿顶设轴流风机和紧急出口,并承受三人以上的重量以便于维修,轿顶照明(嵌入式)、天花板及地面装潢(地板采用市价在200元人民币以上的花岗岩)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轿厢内部装潢方案,同时标明含在投标总价中的装潢费用。

3.3.2 轿门:均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客梯自动中分门,均带光幕保护装置。

3.3.3轿厢扶手要求:电梯轿壁内三面需设0.85m的扶手,扶手要易于抓握,安装要牢固。

电梯厢内的选层按钮高度为0.90~1.10m之间,选层要带有凸出的阿拉伯数字或盲文及在轿厢内设有语言报站器。

3.4信号指示装置要求3.4.1、轿厢信号装置电梯操纵箱设在轿厢前壁,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显示形式为数字式,还应设有其他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钥匙,及开关门、对讲机、紧急呼叫等按钮。

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模式,其面板由投标人自定。

3.4、2投标人必须承诺井道尺寸满足土建施工图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4.3、层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均配楼层数字显示、运行方向、层站显示和维修状态提示符号装置,其板面由投标人自定。

3.5层门召呼按钮每层层门装有触模式/微动式上/下召呼按钮,其面板由投标人自定。

3.6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装饰要求美观、新颖、具体的式样由投标人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并提供样本供选择。

3.7 投标人所提供的操作盘、按钮、候梯厅内招呼盒、轿厢内及候梯厅内数字楼层显示器、到站钟、门框、天花、地板等乘梯人可见部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应的型号(或编号)、图片及采用的材料等资料。

4、控制系统要求4.1采用全电脑及模块集成电路控制系统,微电脑处理器(模块化、CPU采用单片32位以上)。

4.2信号传输采用串行通讯方式,备有闭路电视监控电缆线及电视监控摄像机接口,能与大楼智能系统中设备自动化、消防自动化、保安系统等管理自动化的相关系统兼容。

4.3预留相关功能扩展接口,如语音报站、地震功能、远程监控等。

4.4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其信息应在中控显示屏显示:4.4.1监测电梯的运行启停状态,向下/向上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显示状态。

4.4.2 发生火灾时控制电梯降至首层,并显示状态;4.4.3记录各种参数、状态、报警时间、故障显示、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及历史数据等。

5、拖动系统要求:5.1电梯均应采用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VVVF拖动系统。

5.2曳引机应采用蜗轮蜗杆、行星齿轮或无齿轮永磁同步拖动方式。

5.3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5条要求。

6、门机系统要求:电梯采用变频变压调速门机,采用同步齿轮皮带传动方式。

7、具体功能要求:(1)满载直驶(2)电梯远程监控接口(3)到站钟提示(4)应急照明装置(5)防恶作剧干扰(6)超载停层,并带超载铃报警(7)固定式对讲机(机房、轿厢和大楼中央控制室)(8)有/无司机操纵(9)强迫关门及警示(10)72束红外线安全光幕安全保护装置,具防夹伤功能(11)安保监控接口(带井道传输电缆)(12)电梯独立运行(13)提前开门功能(不作废标处理)(14)自动再平层功能(15)有故障就近平层(16)上下行高峰控制(17)照明、风扇自动关闭(18)具有上行超速保护和运行次数计数功能(19)基站锁匙开关(20)自学习功能(21)全自动上、下全集选功能(22)具有残疾人功能(23)消防员功能(同时应在首层设置消防员专用操作按钮)(24)错误登记人工取消功能(25)反向登记自动取消功能(26)分散待机功能(27)即时应答功能(灯光及声响提示)(28)消防联动功能(29)轿厢专用隐蔽式空调(30)引机自动保护装置;(31)低速自救功能;(32)重复关门。

备注:投标电梯除必须具备以上功能外,还应满足相关电梯国家标准对功能的要求,投标电梯如有其他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及优惠条件可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

8、适用标准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GB/TI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I0059—1997《电梯实验条件》;GB/TI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安全设施要求电梯的安全设施均应符合GB/TI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

10、电梯其他要求10.1电梯其他要求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规定;10.2要求按工程实际需要免费提供各电梯至中控室的传输电缆;10.3轿厢预留监视系统相关接口;10.4轿厢板材厚度≥1.5mm。

三、技术服务要求:l、技术培训:承包人应结合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发包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技术的现场培训及发包人所需的以定期举办的培训班方式开展培训(该等培训班培训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以保证电梯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

2、质量保修期限为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设备另有超过三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 承包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维保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 承包人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在质保期内因维护更换零配件及维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质保期过后, 承包人有责任对电梯进行必要的定期维护。

3、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维护保养合同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若中标人未尽到维保义务,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维保合同酌情扣除或拒付余款(质量保证期内每月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分别说明所投电梯的质量保证期、上门维护保养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后,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的问题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质量保证期过后维护、保养、服务及其相关费用的详细说明。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及时提供相应的设计补充与完善、土建配合工作,竣工验收配合工作、全程跟踪服务,且给予无条件免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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