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记录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持续改进记录表(PDCA循环)

XX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持续改进记录表2014年度科室:临床药学办公室、感染科计划(Plan)1.立即行动2.改进时间:2014年1月-2014年12月3.制定计划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各项管理规定,医院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将行政和技术管理手段相结合,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实施(Do)1.建立管理组织。
建立了以院长为主任委员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调整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微生物学专业人员和临床科室主任。
2.健全相关制度。
修订和完善了“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制度”、“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
3.明确各级医师处方权限;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每月进行检查与评价。
4.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与各科室签订责任状。
5.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奖惩制度,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加强抗菌药物知识培训。
采取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派临床药师参加“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系列讨论”学术活动;7.严控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使用品种和时间,规定冠脉造影术不使用抗菌药物,建议冠脉支架植入术、心脏起搏器置入术不使用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心脏大血管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不得超过48小时。
8.严格控制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定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要严格把握用药指征,有细菌学检查结果支持,并且需抗感染专家签字同意使用。
9.加强监管力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坚持不懈开展督导、考核,尤其在手术预防用药、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使用等方面,每月统计有关数据,突出问题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上通报。
细菌室每季度将全院细菌耐药结果报到感染科,上传院内OA网全院通告,为临床医师合理用药提供帮助。
处理(Action)1.标准化2.持续监控3. 进一步改进空间:医生对出现的问题不够重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推进奖惩进度,责任到每个人。
抗菌药物专项检查及持续改进记录内容

抗菌药物专项检查及持续改进记录内容1. 概述抗菌药物是用于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的药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不断增加,这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很大挑战。
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及持续改进至关重要。
2. 专项检查的内容在进行抗菌药物专项检查时,需要关注以下内容:-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频率、使用的范围、药物的类型等; - 抗菌药物选择及使用指征:确保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遵循相关的指引和临床指征,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抗菌药物配合使用情况:如果存在联合用药情况,需要评估用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对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监测和干预;- 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和教育:定期对临床医生和护士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3. 持续改进的记录内容在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的持续改进时,需要将改进的过程和成果进行记录,包括:- 改进目标和计划:明确改进的目标和计划,比如减少抗菌药物的不当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率等;- 改进措施和实施:记录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情况,比如制定了相关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引、开展了抗菌药物知识培训等;- 改进效果评估:评价改进措施的效果,比如通过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对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估等;- 改进经验总结:总结改进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持续改进提供借鉴。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文章写手,我对抗菌药物专项检查及持续改进的重要性深有感触。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全面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改进效果,持续改进的记录内容可以帮助临床单位更好地把握抗菌药物使用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措施。
只有不断地进行专项检查和持续改进,才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5. 结语抗菌药物专项检查及持续改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宣贯(院内培训)

第十七条(一品两规)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 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 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二十条(购进抗菌药物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 进抗菌药物,优选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 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31% 50% 36 48% 0
39.2
(综合医院) 43.4% 2.3%
阶段性成效——原因分析
与卫生部专项整治的目标尚有很大距离;
更难与北欧等抗菌药物管理先进国家相比;
临床医生主动合理用药的意识不足;
少见较科学、专业化的管理措施;
地区差异、医院差异、科室差异显著;
很难得以持续改进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国际通行的方法,也是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管理的核心。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包括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
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 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轻中度感染、 口服给药的抗菌药物,一般国家基本药物所列抗 菌药物可以纳入这类药物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抗菌药物组织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制度;
第八条
医院感染培训记录

科室院感培训目录备注主讲人培训内容科室日期1.10许红霞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手术室 2.20许红霞医院消毒隔离制度手术室特殊感染手术控制措施和监测手术室许红霞3.15常见血源性传播疾病暴露后的许红霞手术室4.17紧急处理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与控制许红霞手术室5.22标准预防的内涵、隔离措施、特许红霞手术室6.14点标准预防的主要内容许红霞手术室7.26监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职责、许红霞手术室8.17控护士职责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许红霞手术室9.22度医院感染环境监测制度许红霞手术室10.12科室培训记录表培训题目: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地点:护士办公室1.10 日期:主讲人:许红霞主持人:李志花记录人:许红霞参加人员:、防护目的(一)既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防止非血源性2.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健康。
1.也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强调双向防护,3.疾病的传播。
人和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再传至病人。
、防护原则(二)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其是:实施标准预防否具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三)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吸收。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4.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体液、医务人员的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者围裙。
处理所有的锐器是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5.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6.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7.、防护用品的保证(四)科室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防护用品1.、眼罩或、放渗透围裙或手术衣、口罩(外科口罩、防护口罩))一次性手术包(标准配置)1(面罩、手套。
7月院感知识培训记录表 - 多重耐药菌的防控措施

大量循证医学的证据证明,手卫生是预防医院感染最经济、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手卫生规范:
1.在直接接触患者前后;
2.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前后;
3.接触患者体液或者分泌物后;
4.摘掉手套后;
5.接触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后以及从患者的污染部位转到清洁部位实施操作时,应洗手或手消毒;
2医务人员实施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接触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的伤口、溃烂面、粘膜、血液和体液、引流液、分泌物、痰液、粪便时,应当戴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完成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的诊疗护理操作后,必须及时脱去手套和隔离衣并洗手。
四、切实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是避免耐药菌传播的重要因素
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实施中心静脉置管、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留置尿管、放置引流管等侵入性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原则,避免污染,减少感染的发生。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清洁有序的医疗环境是控制MDR的有效措施
加强诊疗环境的卫生管理,认真落实每日的清洁、定期的消毒,能够保证医疗环境的清洁,为医疗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特别对收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的病房,建议使用专用的医疗、清洁物品,用后进行及时清洁和消毒,对患者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设备表面,坚持每天进行清洁和擦拭消毒。
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自查报告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自查报告一、引言抗菌药物是临床医生经常使用的一类药物,对于治疗感染性疾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大量使用,出现了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
为了保护患者的健康,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以及降低耐药性的风险,我单位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自查工作。
本报告将对自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自查结果1.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在查阅医疗记录的过程中发现,有些患者接受了抗菌药物治疗,但并没有明确的感染证据。
这表明有些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没有充分考虑患者的感染情况,而是按照临床经验或者潜在的感染风险进行了使用。
此外,在合适的抗菌药物选用方面,也有部分医生选择了不适宜的抗菌药物,或者没有根据细菌药敏结果进行调整。
2.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剂量在患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记录中发现,有些医生将患者的抗菌药物治疗时间过长或过短,超过或者不到推荐的时间范围。
此外,也存在将患者的抗菌药物剂量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理想,甚至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
3.抗菌药物的配方和用法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了部分医生在配方和用法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有些医生没有按照临床指南进行选择和配方抗菌药物,而是凭个人经验或者依赖药物广告进行选择。
此外,在抗菌药物的用法上,有部分医生没有正确掌握给药途径、剂量和频次等关键因素,导致抗菌药物的疗效受到影响。
三、改进措施1.加强医生的培训和知识普及针对自查结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培训,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的知识和认识。
同时,通过内部会议和研讨会等形式,积极宣传临床指南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促进医生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化。
2.强化临床指南的落地应用将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纳入临床指南,并将指南内容落地到临床实践中。
在医疗记录系统中加入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推荐用药和用药期限等字段,规范医生对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
3.加强以患者为中心的抗菌药物治疗鼓励医生在抗菌药物治疗前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实验,以更准确地了解患者的感染情况,提高抗菌药物选择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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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记录
时间:2016年4月6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人:何娟
人员:全体医师、护士、药剂人员
内容: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
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
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诉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3、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青霉素类、头孢类和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骨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下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
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包括内科系统非手术预防用药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需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价格以及患者的易感性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应用。
要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或某些新品种以及耐药后果严重的药物作为预防用药。
(一)非手术感染的预防用药
1、是指尚未感染的非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有相当或一定效果,如果不用药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
2、抗菌药物不能长期预防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应激状态或针对某些专门的病原菌进行短期有效的预防。
(1)已明确为病毒感染者不应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2)通常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能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种药物联用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3)一旦疑有感染存在,应送有关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并应尽快开始经验性治疗,病原学诊断明确后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耐药特点和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4)常见非手术感染的预防用药应用抗菌药物。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适应症: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外科手术部位感染(SSI)作用是肯定的,但并非所有手术都需要。
一般的I类即清洁切口,应注意严格的无菌技术及细致的手术操作,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具体适应症有:
(1)Ⅱ类(清洁-污染)切口及部分Ⅲ类(污染)切口手术,主要是进入消化道(从口咽部开始)、呼吸道、女性生殖道等的手术;(2)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置的手术,如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等;(3)清洁大手术,手术时间长、创伤较大,或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如开颅手术、心脏和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4)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等。
2、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方法
围手术期用药必须根据各类手术术中污染程度、手术创伤程度、最易引起手术部位感染(SSI)的病原菌、手术持续时间等因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给药方法:术前半小时(通常在麻醉诱导期)使用抗菌药物一次,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20-30min内滴完),以保证在发生污染前血清和组织中的抗生素达到有效药物浓度(>MIC90),如手术超过4小时,术中追加一次(长半衰期抗生素头孢曲松不需追加剂量)。
术后可不再使用或仅使用24-72小时,原则上最多不超过72小时,延长用药不能进一步降低SSI发生率。
(2)预防用抗生素的选择:根据各种手术发生SSI的常见病原菌、手术切口类别、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杀菌、廉价、安全性高的药物,尽可能避免多药联合使用。
通常选择头孢菌素,以第一、二代头孢为主,个别情况下可选用头孢曲松等第三代头孢,避免选用超广谱抗菌药物及喹诺酮类药物。
三、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一)肾功能不全患者选择抗菌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肾功能不全患者选择抗菌药物时除考虑抗感染治疗的一般原则外,还应考虑:抗菌药物对肾脏毒性的大小,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肾功能减退对抗菌药物代动力学的影像,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对药物清除的影像等。
(二)肝功能不全患者选用抗菌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全患者选用抗菌药物时除应考虑抗感染治疗的一般原则外,还应考虑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此类抗菌药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药代动力学的影响等。
(三)新生儿患者选用抗菌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新生儿患者选用抗菌药物时除应考虑抗感染治疗的一般原则外,还应考虑新生儿迅速变化的病理生理状态,新生儿抗菌药物药代动力学特点,如肝脏代谢功能、肾脏排泄功能尚未充分发育完全、药物表现分布容积与成人的差异等,以及抗菌药物对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影响等。
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
(四)妊娠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
妊娠期选择抗菌药物时除应考虑抗感染治疗的一般原则外,还应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变化因素。
妊娠期使用抗菌药物应注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选择其风险/效果之比最小的药物。
(五)哺乳期妇女使用抗菌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使用最安全的药物,并调整用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儿较长睡眠前用药,可使婴儿可能接触药物的量降至最低。
(六)老年人使用抗菌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老年人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根据感染程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等具体情况,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尽量使用不良反应小的杀菌药物,并依据肾功能(内生肌酐清除率)调整用药剂量及给药间隔时间,以达到安全、有效的使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分类管理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包括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
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临床选用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限制使用: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应严格控制。
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四)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加强管理。
1、除泌尿系统外,不得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2、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
3、其他感染性疾病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或医院细菌耐药监测结果。
(五)围手术期: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
1、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常见手术,须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选择抗菌药物。
若选用其他抗菌药物,病历中应做好记录。
2、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应于术前0.5-2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