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突出困难及对策建议
危险废物年度转移监管强化

危险废物年度转移监管强化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我国相关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监管进行了强化。
本文将从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背景、现状、措施和成效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与现状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感染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若处理不当,将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且种类繁多,成分复杂,给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带来了巨大压力。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非法转移、随意倾倒、监管不力等,导致环境污染事件频发。
这些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措施与实践为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我国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提供了法制保障。
2.完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我国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实施了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环保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完毕,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合法性。
3.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
对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4.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投入,鼓励各地建设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处置设施,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置。
5.加强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和信息共享,提高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问题一:废物的处理不当废物的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废物溢出,造成土壤、水源或空气的污染。
对策是加强废物的分类和储存,确保废物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
建立和完善废物处理设施,推广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问题二: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倾倒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倾倒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对策是加强对废物转移和倾倒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提高大众对非法废物转移和倾倒的认知和监督能力。
问题三:废物的运输安全问题废物的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事故,导致废物洒落或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威胁。
对策是制定严格的运输标准和程序,确保废物运输过程中安全规范和措施得到执行。
加强对废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检查和监管,提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能力。
问题四:废物处理设施的安全问题废物处理设施的安全问题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对策是制定严格的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标准,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加强对废物处理设施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问题五:废物污染的治理问题对于已经发生的废物污染,需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对策是开展废物污染源的调查和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加强对废物污染治理工作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问题六: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可能导致监管不力和执行难度大。
对策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执法机构。
加大对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行能力。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废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的规范管理,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现有医废转移计划的问题与改进方向

现有医废转移计划的问题与改进方向目前,现有医废转移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进。
本文将从医废转移计划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有医废转移计划存在的问题1. 医废转移不及时现有医废转移计划存在医疗机构医废转移不及时的问题。
一些医疗机构在医废产生后未能及时进行转移处理,导致医废堆积在医疗机构内部,增加了环境污染和职工健康风险。
2. 转运过程中存在泄露风险在医废转移的过程中,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一方面,医废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物品散落或泄露的情况,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另一方面,医废转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出现事故,导致医废泄露。
3. 安全防护不到位现有医废转移计划中,部分医疗机构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未能为医护人员提供足够的保护。
医废的处理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细菌等,对医护人员的健康构成威胁。
4. 缺乏监管与处罚机制目前医废转移计划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处罚机制。
一些医疗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医废转移,但却未受到相应的处罚,导致医废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监管。
二、医废转移计划的改进方向1. 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为了加强医废转移计划的实施,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废转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未按规定进行医废转移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2. 完善医废转移的流程与设备医废转移计划需要优化医废的转移流程和设备。
规范医废转运的流程和操作,确保医废的封存、包装和转移过程安全可靠。
同时,需要对医废转运车辆进行装备升级,确保医废转移过程中不泄露。
3. 拓宽医废回收利用途径除了加强医废转移管理,还可以拓宽医废的回收利用途径。
将一些可回收的医废材料进行分类处理,提高医废的资源化利用率。
同时,鼓励研发和应用技术,将一些能够回收利用的医废进行资源化处理。
4. 提升医护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在医废转移计划中,需要加强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废处理的重视程度,加强医护人员对医废处理的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安全水平。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facf0b3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ca.png)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量持续增长,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地域性分布不均,部分省份面临处理设施不足的困境。
为解决这一问题,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成为了一种必然选择。
本方案旨在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效率,确保环境安全。
二、目标设定1.实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安全、高效、合规;2.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减轻部分省份的环境压力;3.优化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布局,促进全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转移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污染事故;3.坚持合理布局,优化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地域分布;4.坚持协同发展,促进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与其他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四、转移流程1.申请转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转移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转移目的地等信息。
2.审核批准生态环境部门对转移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告知相关省份生态环境部门。
3.签订协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4.实施转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将危险废物运输至接收单位。
5.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转移安全、合规。
五、保障措施1.完善法规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法规政策,为危险废物转移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协同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共同确保危险废物转移安全。
3.提升处理能力加大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减轻部分省份的环境压力。
4.强化技术创新鼓励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效果,降低处理成本。
5.培育专业市场培育危险废物处理市场,引导企业参与危险废物处理,促进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预期成果1.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安全、高效、合规;2.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得到提升,部分省份环境压力减轻;3.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布局优化,全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协调发展;4.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增强。
浅析环保危废管理的难点与对策

浅析环保危废管理的难点与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对环保危废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环保危废是指对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废弃物,包括有毒有害废弃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
环保危废的管理涉及到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其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难点。
本文将浅析环保危废管理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难点分析1. 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环保危废的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如环保部门、资源利用部门、公安部门等。
这些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清,存在管理重叠或管理空白等问题。
跨部门协调难度很大,不同部门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畅、责任不明确等现象。
2. 管理法律法规复杂环保危废的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包括环保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内容繁杂,难度较大,对管理者的专业素养以及执行的监管力度都有很高的要求。
3. 技术装备投入大环保危废的处理需要依赖一定的技术装备,如污水处理设备、废物焚烧装置、废物填埋设施等。
这些设备投入成本高,运营维护费用也相对较大,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或者地方政府而言,难以完全满足其管理需求。
4. 宣传教育工作难度较大由于环保危废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一般公众对于此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认知不足。
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难度较大,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资源。
二、对策建议1. 加强跨部门协作针对环保危废管理工作中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应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建立多部门协同办公机制,同步信息、共享资源,明确责任划分,提高管理效能。
2.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针对环保危废管理涉及的众多法律法规,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其行为。
3. 推动技术创新针对环保危废管理工作中技术装备投入大的问题,应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发展高效低耗的环保技术装备,提高环保危废处理的效率和降低成本,以满足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管理需求。
危险废物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

危险废物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爆炸性、传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呈逐年增长趋势,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危险废物处置是保障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但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一、危险废物处置中存在的问题1. 处置能力不足随着我国工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加,而现有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实际产生量之间的差距较大,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危险废物无处可去的现象。
2. 处置技术水平不高我国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相对落后,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类型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不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危险废物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导致环境污染风险增加。
3. 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目前我国在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处置等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不规范现象。
如: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申报不实、非法转移、随意倾倒等。
4. 法规标准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法规标准仍不够完善,难以有效指导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
5. 资金投入不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而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对危险废物处置的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
二、危险废物处置改善建议1. 加大处置能力建设政府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的趋势,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同时,鼓励企业自建或共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2. 提高处置技术水平加大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研发投入,鼓励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消化先进技术,提高我国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
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开发相应的处理技术,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是指在我国境内进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规范化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本文拟就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和实际应用效果。
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意义
中国的国土面积辽阔,经济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随之而来的是拥挤的城市和大量的垃圾。
在这些垃圾中,危险废物因其具有毒性和危险性而成为重要的环保焦点。
为了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处置,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废物处理工厂,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将危险废物从一省份运输到另一省份进行处理。
此时,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就成了必须的。
因此,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对危险废物的处置,也对固体废物的减少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有利于保护环境。
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
1. 联系危险废物转移方
在进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之前,必须先与接收方联系,并了解他们的处理能力和运输条件。
2. 查看接收方的处理许可证
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之前,必须查看接收方的处理许可证,包括危险废物接收许可证和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逐年增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危险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本文分析了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1. 危险废物产生量增加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幅增加。
根据环保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已从2010年的约1200万吨增加到2018年的约2000万吨。
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和处置难度较大。
2. 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相对不足,部分危险废物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约为1800万吨/年,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3. 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一些企业存在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4. 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我国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处理技术落后,难以达到环保要求。
此外,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资源化利用项目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5. 危险废物处置费用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费用较高,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根据环保部门的数据显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费用占到了企业环保支出的大部分。
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对策1. 完善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规体系,明确危险废物的分类、鉴别、运输、处理、处置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加大对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加大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能力。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环保水平。
3. 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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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突出困难及对策
建议
摘要:本文通过调查危险废物产生量和跨区域转移利用处置现状,分析现阶段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存在政策壁垒、审批程序繁杂且转移周期长、交通运输风险大等突出困难,探讨提出通过深化区域合作、实施分类管理、创新监管手段等对策建议,以加强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管理,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充分发挥危险废物资源价值。
关键词: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突出困难;对策建议
1危险废物产生和跨区域转移利用处置现状
1.1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能力持续增长
据相关调查统计,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分别从 2012 年的 3470 万吨和 2530 万吨增加到 2016 年的 5353 万吨和 4700 万吨,增幅明显。
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规模从 2010 年的 2325 万吨/年增加到2018 年的 10212 万吨/年[1]。
以广西为例,据广西生态环境部门统计,2020年广西危险废物产生量283.32万吨,比2016年增长36%;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能力达590万吨/年,设施能力比2016年增长316%,增幅较大。
2020年,广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有31大类,其中大部分类别危险废物由产生企业自行处置或利用,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合计51.09万吨。
1.2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仍为市场所需
危险废物,其实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果安全转移利用,有着巨大的资源价值。
虽然总体上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但由于各个区域产业特点不同,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及特性千差万别,区域处置能力不均衡,处置趋于市场
化等原因,一些危险废物无法在本区域内消化,必然存在部分危废物需要跨区域转移进行利用或处置。
我国已出台《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建立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鼓励开展区域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协同合作。
全国除北京市、上海市、西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外,其余28个省区市均接收处置了外省份的危险废物[2]。
据悉,近年来,广东和广西签订了《粤桂危险废物跨省区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联合防范打击非法转移行为,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
广西梧州市与广东云浮市、茂名市、肇庆市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是合作内容当中的重要事项。
2021年4月,梧州市以骆驼集团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为试点,成功获得批复从广东佛山跨省转入1.2万吨废铅蓄电池原料,实现梧州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零”突破。
粗略计算,该公司首批从广东方面转入的1.2万吨原料经处置后可为梧州市上缴税收超千万元。
粤桂两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畅行将进一步促进梧州市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化,为该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目前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突出困难
2.1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存在政策壁垒
在当前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区域不平衡的大背景下,各地会受到地方发展规划、环境风险、环境容量、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市场价格等诸多因素影响而采取不同的政策态度。
加之各地在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时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的地区向危废产生单位推荐甚至指定利用处置企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地区对危险废物管理较为僵化,甚至禁止外来危险废物转入,限制了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综合来看,目前对跨区域合作处置危险废物持“禁止/有限支持”态度的地区占多数,且整体以“严进宽出”的基调为主[3]。
2.2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程序繁杂且转移周期长
由于不同省(区、市)之间环境管理要求和治理水平不一、对危废类别的认定存在障碍和差异、产废单位与经营单位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审批要求、审批程序及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则存在一定差异,往往增加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的复杂性与时长,部分审批事项甚至在等待接受地来函的过
程中就超出了转移有效期需要重新申报。
且整个转移过程涉及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及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等多方之间的信息沟通对接,多方辗转,往往导致整个转移周期至少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以上,影响转移时效。
2.3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交通运输风险大
对于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而言,贮存、运输、处理的过程皆存在环境风险,但最大的风险应当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实际工作中,通常实际行车路线不等于预想的行车路线,会受到路况、天气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并且部分省(区、市)在运输监管方面尚未有具体细则,生态环境部门通常只能通过转移计划进行函告,加之有些省(区、市)之间信息化监管手段还不够健全,信息化监管能力仍比较薄弱,难以实时掌握相关信息,很多非法倾倒行为就发生在运输环节,因此跨省区市转移中的交通运输风险较大。
3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对策建议
3.1深化区域合作,促进融合发展
充分考虑地方规划、土地资源、地质特点、交通运输等因素,依托经济圈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跨区域合作,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搭建跨区域合作总体框架,实行区域间统一开放的危废利用处置市场。
通过区域合作、处置能力共享方式,解决部分省(区、市)危险废物原料不足、危险废物处置难等问题。
同时加强供求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繁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实现物尽其用。
另外,需充分考虑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环境风险,可积极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有力破除跨区域合作行政壁垒。
3.2实施分类管理,提升审批效率
可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海关“分类通关”管理办法等对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实施分类管理,提升审批效率。
可在先进区域、部分行业先行先试,对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如可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运输过程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可控程度,试点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区、
市)转移“白名单”机制,豁免审批程序实行备案制;或经评估后制定危险废物转入负面清单,在风险可控、满足区域利用处置需求基础上制定危险废物转入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手续可简化。
2020年4月,四川重庆两省市签订建立了《川渝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两地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应企业经协商确认直接予以审批,不需要再办理函商的手续。
同年11月,“白名单”制度延伸拓展至长江经济带上游四省市(即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有效地助推了区域经济圈高质量发展,为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程序作了较好示范。
3.3创新监管手段,实现精细化管控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健全完善全国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平台,实施统一管控,实现危险废物监管的标准化,提升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效率。
同时,通过监管信息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机关、海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实时对接,强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实现精细化管控,提升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如广西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轨迹追踪管理功能试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4展望
总而言之,应当对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工作予以重视,着力解决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突出困难,实现危险废物充分利用处置,转“危”为安,化“废”为宝,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平,李晓辉.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问题分析与防控建议[J].资源节约与
环保,2020(8):117-118.
[2]郭瑞,周强,丁鹤,许涓,韦洪莲,郑洋,胡华龙.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跨区域合作现状与展望[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0(5):38-42.
[3]李小璐,霍中和,逄锦福.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创新“绿色通道”模式--模式推广条件、市场需求与适用范围分析[J].中国环保产业,2020(10):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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