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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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体系工作框架

全国城镇体系工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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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织建议
分工组织 • 部门协调:部内和部外
部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部领导任组长,规划司牵头,城建司等部门参加。 国土规划司、发改规划司,财政部相关司局参与具体工作。 协调好交通、铁路、民航、环保、林业等部门。 组织好各省市住建系统,做好任务分解。
• 规划编制:院内和院外
院内:核心小组+各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构架。能够支撑3500万的工作预算编制
能够发现类似“西部南北通道”这样的潜在战略机会

技术工作建议
五大任务的工作切入点判识
(3)提高城镇建设质量 在“新常态”,城镇化速度放缓,房地产区域性结构性过剩的大形势下, 找到推进城镇化工作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方向。 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基础设施领域等方面挖掘新的有 回报的投资重点。 ——这次本次规划非常重要的一项开拓性,同时也是应急性的工作。 新的要求:城乡发展规划,一体设计,多规合一。 (4)强化资源环境底线,加强空间开发管制 划定红线,明确重点,能否在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三区四线等空间管制要素能否实现上下贯穿?
能否建立规划引导投资建设的实施路径。将海绵城市、综合管廊、保障
性住房、城市给排水改造等城建领域的工作整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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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工作重点
编订工作预算
研究一室和水务院正在开展工作,力争与财政部完成首次对接。
提出工作思路
本次体系规划编制重点工作任务的细化。
明确院内分工
核心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的人员安排。
明确院外参与单位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前期筹备工作介绍
一、筹备进展介绍 二、工作组织建议 三、外部形势分析 四、技术重点建议 五、本月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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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进展介绍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基本介绍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基本介绍

二、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
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 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 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为城市下面各城镇总体规划
的编制提供区域性依据。
城镇体系规划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长期扮演着区域性规划的角色,具有区域
性、宏观性、整体性的作用。
二、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国务院规划主管部门
编制组织
基础资料收集 规划纲要 规划成果
二、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理措施。 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 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的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 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 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 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 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36号发布)第一条为推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镇群体。

第三条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是: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制订区域城镇发展战略;预测区域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拟定各相关城镇的发展方面与规模;协调城镇发展与产业配置的时空关系;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引导和控制区域城镇的合理发展与布局;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四条城镇体系规划一般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或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包括直辖市、市和有中心城市依托的地区、自治州、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包括县、自治县、旗域)城镇体系规划四个基本层次。

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范围一般按行政区划划定。

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需要,可以编制跨行政地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第五条城镇体系规划应同相应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上一层次的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第七条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或自治县、旗、自治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八条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应具备区域城镇的历史、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

资料由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有关城市和部门协助提供。

第九条承担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规定。

第十条城镇体系规划上报审批前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巢湖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规模等级 Ⅰ Ⅱ Ⅲ >=50万人 20-50万人 5-20万人 数量 1 5 4 城镇名称 巢湖市中心城区 庐城镇、无城镇、环峰镇、历阳镇、二坝镇 黄麓镇(含中庙街道)、高沟镇、沈巷镇、姥桥镇

<5万人
乌江镇、林头镇、清溪镇、柘皋镇、槐林镇、泥河镇、 汤池镇、香泉镇、同大镇、白山镇、襄安镇、汤沟镇、 矾山镇、苏湾镇、陶厂镇、仙踪镇、西埠镇、罗河镇、 盛桥镇、炯炀镇、夏阁镇、散兵镇、栏杆集镇、万山镇、 运漕镇、姚沟镇、白茆镇、泥汊镇、龙桥镇、冶父山镇、 61(含5 银屏镇、中垾镇、陡沟镇、福渡镇、石涧镇、严桥镇、 个乡集镇) 红庙镇、开城镇、赫店镇、蜀山镇、泉塘镇、刘渡镇、 牛埠镇、乐桥镇、郭河镇、金牛镇、石头镇、柯坦镇、 白湖镇、坝镇镇、韶关镇、铜闸镇、功桥镇、白桥镇、 善厚镇、石杨镇,庙岗乡、鹤毛乡、洪巷乡、十里墩乡、 昆山乡
巢湖市域城镇等级结构一览表
城镇等级 中心城市 县城 数量 1 4 城镇名称 巢湖市 庐城镇、无城镇、历阳镇、环峰镇 居巢区:柘皋镇、槐林镇、黄麓镇(含中庙街道) 无为县:高沟镇、二坝镇 庐江县:泥河镇、汤池镇、同大镇、 白山镇 含山县:林头镇、清溪镇 和 县:乌江镇、姥桥镇、沈巷镇、香 泉镇 居巢区:夏阁镇、散兵镇、炯炀镇、苏湾镇、栏杆集镇、坝镇 镇、银屏镇、中垾镇、庙岗乡 无为县:襄安镇、汤沟镇、 姚沟镇、白茆镇、泥汊镇、陡沟镇、 福渡镇、石涧镇、严桥镇、红庙镇、开城镇、赫店镇、蜀山镇、 泉塘镇、刘渡镇、牛埠镇、昆山乡、鹤毛乡、洪巷乡、十里墩 乡 庐江县:罗河镇、矾山镇、盛桥镇、万山镇、郭河镇、金牛镇、 石头镇、龙桥镇、柯坦镇、白湖镇、冶父山镇、乐桥镇 含山县:陶厂镇、仙踪镇、运漕镇、韶关镇、铜闸镇 和 县:西埠镇、功桥镇、白桥镇、善厚镇、石杨镇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历史与现实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历史与现实
Hl oRYAND RE l ST ALTY 0FNATl oNALCl ES Tl SYST EM ANNl PL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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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 .一种新的认识被普遍接受 即全 球化 时代 各国之间的竞争集中体现 在以中心城市为核心 的
地 区 竞 争 上 区 域 发 展和 国 家竞 争 力分 析 再 次 成 为 各 国 政 府 关 注 的 焦 点 ,一 系 列 的 宏观 区域 规 划 纷 纷 出 台 其 中最 具 影 响 力 的 当推 19 年 由欧 盟 9 9 颁布的 《 欧洲 空 间发 展 展 望 》 E D ) 2 0 年 美 (S P 和 0 6
【 图分 类号】Tu9 中 8 2 2 【 献标识 码】 A 文 【 者简介】 作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 》 第一次 提 出了主体 功能 区的概念 。这标志着 国家层面的 空 间发展政策已经引起 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反映 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政府的职 能转 变正从 宏观规划开始 。尽管 当前主体功能 区
划 、 国土 规 划 . 区域 规 划 城 镇体 系 规 划 花 样 繁 多 但 无论 从 法理 上来 讲 还 是 从 城 市 规 划 所 具
c r or tst ton ls a il a i g, a ina a d o p ae nai a p ta nn n n to l n he pl l us lnn n nai na c om i nd s ilp a ni e p a i g, to l on e c a oca l n ng s u d b o tu t d. ho l e c nsr c e
i lo r gade st e n tona p ta a i g, sa sa s e r d a a i ls a ilplnn n i h sr t gcpln ngt e lz en to l ne e t, nd tae i a ni r aiet a ina tr ss a o h i t c om i yse a o i r st he e on c s t m c n notbe c nsde ed a he s c e o he p a i ha kl ft l nn ng,I thol s t tt to l d ha he na i na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④1982年,国家计委开始了由试点到全国推广的全国各级行政区域(省、地市、 县)为主,包括部分自然区域的国土规划工作,以资源开发、生厂力布局和环境 整治为中心,城镇作为生产力布局的空间载体,是国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于 是城镇体系规划便在不同层次行政区开展起来。1983年,我国开始推行“市带 县”的行政体制,地级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得到重视。
④20世纪80年代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发展基本进入稳定期,城 镇体系研究普遍被认为已到顶峰而难以突破,其研究开始衰落。
第三阶段:城镇体系研究的提高和深化,20C70S后
我国城镇体系研究和规划的发展
① 1945年10月,梁思成曾在重庆《大公报》上发表了《市镇的体系秩序》一文, 专门介绍美国沙里宁的城市“有机疏散”学说,意欲推动我国战后城镇体系的研 究。但由于时局所限,未能有所发展。
第一阶段:城镇体系研究的兴起,工业革命后
国外城镇体系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普遍开始城市重建和区域开发。随着工业 化的快速推进,城市问题和区域问题区域尖锐复杂,并交织在一起, 激发了从区域城镇群体研究城市和区域的需求;同时随着国家分散城 市化现象的出现,使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大都市区范围进一步扩展;同 时,以过疏、过密形式为特征的区域不均衡状况的加剧,进一步对城 镇体系提出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要求。该时期,以西方国家为主,结合 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大规模地开展了城镇体系规划和研究工作,确 立了城镇体系研究的理论框架。
④1918年规划师沙里宁(Saarinnen)提出了“有机疏散”的理论, 编制了著名的大赫尔辛基(芬兰)规划方案。这一时期,西方许多大 城市(如伦敦、巴黎、哥本哈根柏林等)的规划和研究都已扩展到区 域城镇群体层面。
⑤1933年,克里斯塔勒提出著名的中心地理论,第一次把区域内的 城镇系统化。被后人公认为城镇体系研究的基础理论。

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审批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城镇体系规划是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

本法在总结以往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明确了与政府事权相对应的城镇体系规划层次,即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明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定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加强中央政府规划管理的责任,有利于明晰各级政府的规划管理事权,有利于发挥好各级规划部门对城乡建设活动的综合调控作用。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涉及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相关内容,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

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有利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统筹城镇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

充分协调相关部门的意见,使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与其他国家级相关规划相衔接,在部门间建立政策配合、行动协调的机制,强化国家对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宏观调控。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也是为了保证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是统筹安排全国城镇发展和城镇发展布局的宏观性、战略性的法定规划,是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起着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综合评价全国城镇发展条件,明确全国城镇化发展方针、城镇化道路、城镇化发展目标;制定各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引导和控制各区域城镇的合理发展,作好各省、自治区间和重点地区间的协调;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明确全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优化、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协调利用和保护等。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谢 谢!
由职能结构、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 组成,在基础设施等网络支撑下运行。
二、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概述
城镇间职能分工的 必然性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规划的必要性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规划在规划体系中 的地位和作用
武汉地区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区域城镇 体系总体 发展战略
根据地方条件建立起若干专业化部门,向专业化和综合发展相结合的方 向发展;
影响范围达几个乡镇,既要有较突出的专业化职能,又要有一定的综合 职能; 现有的和规划的建制镇在规划中应有适当的专业化职能分工;加强基础 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强化镇域中心的职能;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 动力的重要场所。
在规划期发展缓慢,难形成专业化职能部门,也难成为乡域名副其实 的中心;应因地制宜,积蓄力量,待机发展。
部分区域中心的职能; 优势专业化职能
县城及县以上的区域政治、经 济、文化中心
大城市周围; 远离区域中心城市
Ⅱ 区域专业化城镇
某种或某几种职能突出,具区际
意义
分散在区域内
交通枢纽型
至少有两种交通方式或者是两条公路干线的交汇点。如港口型、公路
枢纽型、临空型等。
工业型 县 城 旅游型 以
工业发展已达到一定水平并在乡镇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七、讨论题
1、积极发展小城镇,打破传统的“二元结构”, 促进“三元结构”的形成,是加快城市化进程,
六、小结 实现现代化的必有之路。
2、今年两会的热点议题有“农民问题”和“社 会公平”问题;新一届中央和政府致力于 “关注弱势地区和群体,实现社会的公平和 正义,构建和谐社会”。试探析发展小城镇 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积极意义。

住建部将在明年完成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住建部将在明年完成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9月19日,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俞滨洋在贵阳透露,经国务院批准,旨在引领“十三五”我国城镇化总体规划建设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中,有望明年完成。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正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将为我国推进省域空间规划、108个城市总体规划、乡村规划以及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等提供重要指引。

国务院参事、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仇保兴指出,新常态下城乡规划必须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对于当前各地正在推进的海绵城市建设,他表示,海绵城市概念内涵仍在发展之中,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海绵城市理论、规范、标准任重道远。

仇保兴强调,海绵城市不是重编城市规划,而是将其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不是大拆大建,而是实现多层次水微循环;不是取代大排水系统,而是对大排水系统的强化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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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解读(附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解读(附全文)简介: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文3万多字,共计30多章,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文3万多字,共计30多章,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指出了三个需要着重解决好的问题,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并强调各地要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按照规划,未来我国将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

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

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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