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下面是为你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同时,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计机构设置

《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这一原则与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不影响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为了兼顾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规范》规定,事业行政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1988年9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

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独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起组织、管理等作用。因此,《规范》要求,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同时,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问题作出了规定。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用不当,有的任用不熟悉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会计人员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共六个方面条件:一是政治思想条件,即要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即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于不同类型的单位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不同,《规范》没有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哪一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工作经历条件,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四是政策业务水平条件,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是组织能力,即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是身体条件,即要求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规范》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的具体程序,应当按照1985年4月8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有关会计人员任免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由单位行政领导人(厂长、经理)提名报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任免人员协商考核,并报经行政领导人同意后,单位行政领导人方可正式任免。对其他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如《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

定,厂长(经理)有权“按照国家规定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人员配备

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配备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规范》从最基本的要求出发,规定了两方面条件:一是应当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二是应当配备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由于受我国会计学历教育规模的限制,目前会计队伍中具备规定学历的比例还不高,要迅速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是重要途径之一,为此,《规范》同时提出,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目前,财政部正在就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问题制定专门的办法。

至于一个单位应当配备多少会计人员,有不少人建议按职工人数、资产规模等确定比例。考虑到尽管一个单位会计人员的数量与职工人数、资产规模等有一定联系,但更主要的应当取决于该单位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如会计电算化)程度和工作效率等因素,况且,不同行业(系统)的会计工作要求不一样,很难据此确定一个各行各业都适用的会计人数比例。因此,《规范》对此未作规定,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情况,在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总会计师

《规范》对设置总会计师问题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对于总会计师的具体任职资格,《总会计师条例》作了具体规定。二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应当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三是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即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的任免执行《总会计师条例》第十五条:“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会计师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的规定;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任免,参照《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单位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会计工作岗位

在会计机构内部和会计人员中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员,定岗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有利于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有利于落实责任和会计人员钻研分管的业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如何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规范》规定了基本原则和示范性要求:一是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二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确定。《规范》只是提出了示范性的会计工作岗位设置方案,即: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法违纪活动,确实存在利用同在一个单位的亲属关系通同作弊的现象。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十分必要。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如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

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至于其他单位是否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规范》没有明确规定。

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循的道德

标准。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防止和杜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不道德行为的有效措施。建立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在我国尚属空白。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丧失原则、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违背了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标准。有必要在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规范》专门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3.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规范》同时要求,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办理好会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责任。会计工作交接制度的要求,《会计法》以及

其会计法规、规章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规范》在此基础上对会计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有:

基本要求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

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应当办理移交手续的会计人员借故不办理移交手续,或者迟迟不移交所经管的会计工作,使正常的会计工作受到影响,这是制度上所不允许的,单位领导人应当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同时,编

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以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

面材料。

3.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其中:

现金要根据会计帐簿记录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有价证券的数量

要与会计帐簿记录一致,由于一些有价证券如债券、国库券等面额与

发行价格可能会不一致,因此,在对这些有价证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利(股)息等按照会计帐簿余额进行交接的同时,应当对上述有价证券的数量(如张数等)也按照有关会计帐簿记录点交清楚;所有会计资料

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各种财产物资

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也必须交

接清楚,特别是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有关电子数据应当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专人负责监交

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

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

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所谓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交接双方需要上级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上级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的,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二是所属单位

领导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的,如上级

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领导人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理交接手续时,上级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领导人单独监交,而需

要上级主管单位会同监交的,如所属单位领导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领导人借机刁难等情况。此外,上级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的,也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临时工作交接

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

或者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规范》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同样,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离岗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要与临时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目的是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和分清责任。对于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规范》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工作和相关资料承担责任,不得借口委托他人代办交接而推脱责任。

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规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这是对《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与《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相一致。

在我国,不同地区、部门之间,不同规模、类型的单位之间,

会计基础工作有一定差别,有的差别较大,这对各单位统一执行《规范》增加了难度。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规范》有关规定在内容上尽可能地兼顾了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在第九十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目的是允许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范》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这也是有效实施《规范》、增强其适用性的一个主要方面。

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各单位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政府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规范》第四条和第五条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管理部门作了明确规定。基本要求是:第一,各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不健全或者出现混乱,首先应当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管理和

指导的责任。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有序,直接影响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因此,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各单位的一项内部管理行为,

也是一项政府管理行为,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引导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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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 一、票据制作规范 1、取得外来原始单据必须保证其真实、合法、要素齐全,具体包括:票据本身的真伪,原始单据的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和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和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或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据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单据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有些特殊的原始单据,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则不加盖公章,但应有固定的特殊标志,如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 2、自制原始单据的填制要求: 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自制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制内容准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3、原始单据的附加要求: 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单据,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单据,必须有验收或收到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相应领导批准支付的签章。 4、票据粘贴规范: a、在粘贴单上,自右向左正面向上依次分类均匀粘贴,粘贴时不能覆盖票据内容,右边不能超出粘贴单长度,左边不能超过装订线,上下不能超过粘贴宽度,票据较大时,应当整齐折叠。 b、粘贴后,上附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报销内容、单据张数、合计金额等内容。 c、票据较多时,应分页粘贴。 二、票据审核规范 1、真实性和完整性复核,包括以下内容: a、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包括出具原始单据的单位,接收单据的单位,填制原始单据的责任人,取得原始凭证的责任人都要据实填写。 b、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凭证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c、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d、经济业务的量必须是真实的。 e、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要素必须是完整的。 2、合法性复核:就是要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计划预算办事。复核单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准则、制度的规定和计划预算要求,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 三、票据账册装订规范: 1、会计凭证的装订: a、会计凭证应每月15号前装订,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下设财务部,并相应配置专业会计人员,指定会计负责人。 2 职业道德 本公司财务人员应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3职责和权限 财务人员的职责: 财务人员的权限 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 业职务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财务经理 会计 行审核、核算和记录。 出纳 库管员

4 核算的一般要求 基本账目设置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本。 会计核算 核算依据:真实性、合法性、一致性。 应当办理会计手续的核算内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项目。 会计年度:自公历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原始凭证 遗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原始单据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入账,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当事人应写出详情,由经办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入账。 记账凭证及要求 所有发生业务,要求会计当天必须制作记账凭证,并要求当天的《管家婆》软件与财务软件数据必须相符。财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的职称是()。 A.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B.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C.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2.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部门是()。 A.国务院 B.证监会 C.国资委 D.财政部 A B C D 答案解析:财政部主管全国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 3.下列各项中,属于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进行规范的制度是()。 A.内部牵制制度 B.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C.财产清查制度 D.稽核制度

A B C D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会计账簿装订要求的是()。 A.对于活页账簿,去除空白页 B.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C.不同格式的活页账不得混装 D.会计账簿的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A B C D 5.下列各项中,属于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以确保所有账目正确无误的一种控制机制是()。 A.内部牵制制度 B.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C.定额管理制度 D.稽核制度 A B C D 6.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软件核心模块的是()。 A.账务处理模块 B.报表模块 C.成本核算模块 D.固定资产核算模块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的功能模块包括:账务处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存货核算、销售核算、应收/应付款核算、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生成与汇总、财务分析等。其中,账务处理模块是整个会计核算软件的核心。 7.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规定的是()。 A.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B.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 C.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D.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六条至第十四条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 8.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年以终了可以由会计机构保管的最长期限是()。 A.1年 B.2年 C.3年 D.6个月 A B C D 答案解析:单位会计机构可临时保管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9.下列各项中,属于总分类账簿采用的格式是()。 A.订本式 B.活页式

(完整版)2018年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继续教育课后习题答案

课后考试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讲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司制企业中,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承担第一责任的人员是()。 A.总会计师 B.董事长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答案解析:在公司制企业中,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法律地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对错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讲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有效范围的是()。 A.在本单位有效 B.在本地区有效 C.在全国有效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对错 答案解析: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为3年以上。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讲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中期的有()。 A.月度 B.季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地提高会计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公司提供财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3.职能部门: 3.1制订部门:公司财务部 3.2执行部门:公司财务部 4.内容 4.1岗位分工原则: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管制单、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4.2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付款申请单等)的基本要求: 4.2.1 填制要求见《费用报销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4.2.2会计人员在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时,务必认真负责,细致入微,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不符合公司制度的报销单据,一律给予退回,不得超金额、超范围审核报销费用。

4.3 填制记帐凭证及登帐的要求: 4.3.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出纳、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最好是有原业务的复印件),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4.3.2使用手工帐的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3.3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其中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私自挪用现金。 4.3.4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

2016年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继续教育试题

2016年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证书是()。 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C.中级会计师证书 D.高级会计师证书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凭证的是()。 A.明细分类账 B.限额领料单 C.总分类账 D.会计报表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凭证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资料。选项B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而选项A、C属于会计账簿,选项D是财务会计报告资料。 3.下列各项中,属于用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是()。 A.收款凭证 B.付款凭证

C.转账凭证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答案解析:付款凭证是指用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府监督的主体是( )。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B.政府财政部门 C.政府税务部门 D.会计师事务所 A B C D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凭证装订要求的是()。 A.一般每季度装订一次 B.有关人员的印章应确保齐全 C.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 D.大的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的规格 A B C D 6.下列关于财务分析模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从会计软件的数据库中提取数据 B.运用专门的分析方法,完成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分析 C.生成各项分析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信息 D.以上全都对 A B C D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参考Word)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同时,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会计机构设置 《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这一原则与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不影响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为了兼顾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规范》规定,事业行政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 度的规定。1988年9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独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起组织、管理等作用。因此,《规范》要求,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同时,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问题作出了规定。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用不当,有的任用不熟悉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会计人员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共六个方面条件:一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05-03-24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应当依法建帐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组织实施;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直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组织实施。 各地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确认、发证、复查等的管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的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确认、发证、复查等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达到下列要求的,可以向负责考核确认的财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确认部门)申请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资格: (一)法律规定必须建帐的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帐、 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认真进行会计核算。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建 帐的单位不在此限。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 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的单位,应当视同建 帐。 (二)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记帐凭证的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以及更正错误凭证方法等符合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的规定,经有关责任人员审核签章,字迹工整,摘要清楚,装订整齐。 (四)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的设置、启用、登记、结帐、更正错误方法 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及时,关系对应,数字准确。 (五)各项经济业务通过单位统一的会计核算。 (六)帐证、帐帐、帐表、帐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帐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 行存款帐与银行对帐单及时核对、经调整无误。 (七)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 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审阅签章。 (八)会计档案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符合规定 手续。 (九)建立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十)会计人员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和自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向考核确认部门申请考核,并向考核确认部门提供下列资 料: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我管理组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设置会计帐簿、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查帐、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 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素质、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 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收入、支出、费用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办理会计事项要求书写正规的文字与数字。书写正规的文字和数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也是会计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凡未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数字与文字书写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篮色或黑色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范公司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设置会计账簿、记账、算账、对账、结账、查账、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 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四、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五、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六、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 一、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各单位发生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宿迁市长发物流(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 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往来会计、出纳、统计等。 第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和地方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本公司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本公司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公司会计机构任职。这里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旁系亲属关系。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 1. 爱岗敬业、提高素质 2. 熟悉法规、依法办事 3. 实事、客观公正 4. 严谨工作、提高效率 5. 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第六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容;从事会计电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解读模板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解读

单项选择题 ( 共1题)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章数和条数是( ) 。 七章一百零一条 六章一百零一条 六章一百条 五章一百零一条 判断题 ( 共1题) 2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应当 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 ( 共1题) 1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 情节严重的, 应该( ) 。 批评 吊销其会计证 进行继续教育 进行检讨 判断题 ( 共1题) 2 会计主管作为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 ( 共1题)

1 外来原始凭证属于会计凭证中的( ) 。 汇总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 转账凭证 累计凭证 判断题 ( 共1题) 2 在中国,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 错误 正确 单项选择题 ( 共1题) 1 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不包括( ) 。 财政机关的监督 税务机关的监督 会计机构的监督 审计机关的监督 判断题 ( 共1题) 2 对伪造、变造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能够适当参与。( ) 错误 正确 单项选择题 ( 共1题)

组织分工 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 判断题 ( 共1题) 2 制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是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 ) 错误 正确 单项选择题 ( 共5题) 1 没有条件设置会计机构, 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 ) 。 视单位规模大小考虑是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不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不必实行严格的财务手续 2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 ) 。 审计机关的监督 财政机关的监督 注册会计师审计 税务机关的监督 3 记账凭证上记账栏中的”√”记号表示( ) 。 此凭证编制正确 此凭证作废 不需登记入账 已经登记入账 4 定期对批准设立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的是 ( )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会计 基础 工作 规范 实施 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 序,提高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的具 体实际,重新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凭证的名称和填制日期; 2、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公章(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 发票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如自 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 章;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 5、数量(或规格)、单价和金额。 (二)购买实物或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

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原始凭证后面应有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及部门经费审批人和经监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所付款项的用途。如是需入库的实物,须有入库验收章;如购置的是固定资产,还须有固定资产报增单。 (三)教职工公出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注明用途等事项,并经有关审批人签名。 (四)银行结算凭证包括银行支票、信汇单、电汇单、现金交款单和进帐单等,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有合同协议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合同协议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凭单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六)已办妥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收讫或付讫印章。 (七)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或刮擦,但可以划正,发现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八)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所在部门经费审批人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报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盖公章,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九)原始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书写要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凡具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范本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宿迁市长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往来会计、出纳、统计等。 第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本公司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本公司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公司会计机构任职。这里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 1. 爱岗敬业、提高素质 2. 熟悉法规、依法办事 3.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 严谨工作、提高效率 5. 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第六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一条摘录: (四)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一条摘录: (四)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一条摘录: (四)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会计基础资料工作规范考试试题

第五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部分复习题解答 一、简答题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几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结台会计工作做广泛宣传。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参考答案: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尽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即按照《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情况,为本单位和上级或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可靠、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同时要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及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经济上的损失、浪费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参与编制各项经济计划、定额和经济合同的签订,参与经济决策;执行并有权要求全体职工执行财务计划、财务制度,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通过掌握的会计信息,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比较、分析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3)为保证各项计划的顺利实施,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完成财务计划的具体方法,制定办理会计事项的各项制度,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5.会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交接? 参考答案: 会计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办清手续的不得离职: (1)工作调动; (2)因病不能工作超过3个月; (3)因故临时离职超过3个月; (4)撤销会计职务; (5)单位撤销(向上级主管部门移交); (6)单位合并(被合并单位向合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保管期限是()。 A.10年 B.15年 C.30年 D.永久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保管期限为10年。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年以终了可以由会计机构保管的最长期限是()。 A.1年 B.2年 C.3年 D.6个月 A B C D 答案解析:单位会计机构可临时保管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3.下列各项中,属于主要关注企业偿债能力的会计报表使用者是()。 A.股东 B.债权人 C.政府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4.下列各项中,属于用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是()。 A.收款凭证 B.付款凭证 C.转账凭证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答案解析:付款凭证是指用以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凭证装订要求的是()。 A.一般每季度装订一次 B.有关人员的印章应确保齐全 C.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 D.大的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的规格 A B C D 6.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规定的是()。 A.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B.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 C.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D.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六条至第十四条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股份各级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第一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臵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暂无条件单独设臵会计机构的,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由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临时招聘人员担任。 设臵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撤换,应

征求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意见,相关手续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维护国家、企业及其他投资者权益;应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规定证书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具有较强组织能力。 第八条中交股份所属大中型企业应设臵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等按照《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职责,严明纪律。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tandardization of Basic Work of Accounting 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同时废止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本法规当前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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