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转发国家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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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标 签】精简会议和文件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地税发﹝2000﹞128号
【发文日期】2000-12-26
【实施时间】2000-12-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0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我区地税系统的实际,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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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标 签】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地税字﹝2004﹞166号
【发文日期】2004-07-23
【实施时间】2004-07-2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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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
【标 签】货物运输代理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地税字﹝2001﹞73号
【发文日期】2001-03-21
【实施时间】2001-03-2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国税函﹝2001﹞155号)转发给你们。
同时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了避免浪费,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共同商定,对于2001年所印制不带购付汇联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采取加印一联(第四联:购付汇联)的方式解决,并从2001年5月1日正式启用。
二、具体操作方法:购付联统一由自治区地税局采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印色为红色;购付汇联的字轨号码与2001年印制专用发票上下联次的字轨号码相同;各用票单位收到购付汇联后,请将此联加在第三联记帐联的前面并对齐一次性填开。
三、2001年以前印制的专用发票,只能延用到2001年5月1日前,过期一律作废。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俄罗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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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俄罗斯工业技术出口公司为我“伊敏”和“缓中”两电站提供技术等服务取得收入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函
【标 签】提供技术等服务收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地税函﹝2002﹞127号
【发文日期】2002-12-29
【实施时间】2002-12-2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俄罗斯工业技术出口公司为我“伊敏”和“缓中”两电站提供技术等服务取得收入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复函》(际便函[2002]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述复函精神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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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标 签】农村信用合作社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所字﹝2000﹞47号
【发文日期】2000-07-14
【实施时间】2000-07-1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盟市二级分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收回已核销的呆帐贷款代办收贷手续费的具体比例,将另行确定。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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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产品认定管理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流﹝2004﹞97号
【发文日期】2004-09-10
【实施时间】2004-09-1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产业办公室,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发[2004]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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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标 签】附带赠送行为征税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流函﹝2007﹞14号
【发文日期】2007-02-02
【实施时间】2007-02-0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如有此类业务,请及时向区局反馈。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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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长庆油田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标 签】油田公司增值税征管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流函﹝2003﹞44号
【发文日期】2003-10-08
【实施时间】2003-10-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鄂尔多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长庆油田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月八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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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
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标 签】青少年活动场所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财税﹝2000﹞867号
【发文日期】2000-08-20
【实施时间】2000-08-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各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财税[20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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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标 签】非运输车辆免购置税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流函﹝2003﹞16号
【发文日期】2003-04-24
【实施时间】2003-04-2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辆购置税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流便函[20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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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省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
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
【标 签】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出函﹝2007﹞5号
【发文日期】2007-01-19
【实施时间】2007-01-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外汇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省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
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转发给你们,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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