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有关语言文字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有关语言文字使用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23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第四条第四款各民族均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旳语言文字旳自由,均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旳风俗习惯旳自由。
第一百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旳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旳时候,根据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旳规定,使用当地通用旳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一百三十四条各民族公民均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旳权利。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旳语言文字旳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旳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旳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旳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节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旳决定》修正)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旳自治机关保障当地方各民族均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旳语言文字旳自由,均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旳风俗习惯旳自由。
第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旳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旳时候,根据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旳规定,使用当地通用旳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步使用几种通用旳语言文字执行职务旳,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旳民族旳语言文字为主。
第三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旳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旳教育方针,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当地方旳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旳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措施。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文档模板范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一、法律法规1.1 语言文字法1.1.1 法律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语言文字法为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法律中关键条款的解释:(1)第一条: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国家言语文字的优秀传统,指导和规范言语文字的使用,促进国家言语文字事业的发展。
(2)第二条:本法合用于全国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国家言语文字的活动。
......1.2 语言文字规范1.2.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是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的,以下是摘录的关键规定:(1)规范一:文字规范在文字撰写和使用时,要遵循以下规范:- 符合语法和标点符号的使用规则;- 用词准确、简炼,表达清晰;- 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外来词语等。
(2)规范二:口语规范在交流和表达中,要遵循以下规范:- 口语表达要简明扼要;- 语速适中,语调平稳;- 避免使用粗话和低俗词汇等。
......二、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语言文字法全文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文件3. 相关文档补充材料三、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语言文字法:国家针对语言文字工作所制定的法律文件,用以保护国家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
2. 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国家统一规定的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用以规范全国范围内的文字及口语表达。
......四、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艰难及相应解决办法:1. 艰难一:在一些特定行业和领域中,存在一些特殊用语和行业术语,可能不容易符合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解决办法: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允许使用特定行业术语,但要求清晰解释和说明其含义。
2. 艰难二:在一些地方方言使用频繁的区域,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可能遇到一定的艰难。
解决办法: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语言文字意识和规范用语能力;同时,通过培训和教育,推广普通话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了规范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纯正性和规范性,加强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对于全国范围内的语言文字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纯正性和规范性,加强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使用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以汉语普通话为基础,符合汉字表音法规定,成熟并广泛使用的语言文字。
第三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全国各个民族的共同财富,是各个民族相互交流和沟通的重要工具,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是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要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管理和推广工作,促进多语种文字的和谐发展。
第五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定、推广和规范工作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职责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规定。
第二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普及第六条:全国公共场所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公示、标识、宣传和服务,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第七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广泛普及并得到正确使用,全国各级教育机构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必修科目进行教学。
第八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要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普及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
第九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应当注重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鼓励各界积极参与语言文字的普及和应用。
第三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第十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保持语音、语调的纯正和规范,不夸张、不失真。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文档模板范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一、引言旨在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详细的梳理和总结,为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参考和依据,以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和提升。
二、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侵犯救济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4.1 第一章总则4.1.1 第一条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4.1.2 第二条语言文字工作的范围...4.2 第二章语言状况4.2.1 第三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4.2.2 第四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5.《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6.《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6.1 第一章总则6.1.1 第一条规划纲要的任务和指导思想 6.1.2 第二条规划纲要主要内容...6.2 第二章近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总览6.2.1 第三条近年来的工作进展和成效6.2.2 第四条实施规划纲要的有关政策措施 ...三、方针及政策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1.1 行文规范和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政策1.2 语言使用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支持政策2.各级政府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1 指导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2.2 促进各界关注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文件...四、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侵犯救济法》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文4、《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全文...注:所涉附件文档详见实体附件。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语言文字工作:指国家在促进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保护和传承等方面所进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2. 语言文字规范化:指在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范围、提高语言文字质量等方面所进行的工作。
六、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一:多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处理的统一性问题。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有关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包括: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国家鼓励地方民族自治区域、民族自治乡、民族自治县的民族自治机关使用本民族的文字。
2. 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颁布,明确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职责、机构设置等内容。
3. 民族自治地方相关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本民族文字的权利和使用情况。
4. 公共机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例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工作人员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等规定了公共机构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和规范。
5. 教育、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中
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等法律法规对教育领域的语言文字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6. 基层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包括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文
件和通知,如《关于加强基层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对基层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上仅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这些法律
规定和政策文件,国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推广、保护等方面
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精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精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是指国家对语言文字的规范、推广和保护等方面进行的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语言文字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对于国家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以及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于保护和发展国家语言文字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语言文字法》是我国最基本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保护和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字,维护各民族平等地使用、传承、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也涉及到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方面规范和保护着国家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推广。
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普通话是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也是各地方方言之间沟通的桥梁。
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的普及,鼓励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了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推广的政策。
2. 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
国家致力于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鼓励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各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政策。
3. 发展国际交流中文的方针政策随着我国的崛起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对汉语表达出兴趣。
国家鼓励汉语国际化的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政策。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规定,对于推广普通话、推广汉字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将予以支持。
4. 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方针政策为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性,国家对于语言文字使用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了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内容,并对强制实施国家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2024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言论自由与限制1.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根据宪法,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但也有一定限制。
2.言论自由权的限制:法律对于特定内容的言论设置了限制,如诽谤、影响国家安全等。
3.担保性言论:对于政治家、公务员和媒体人士的言论享有一定的担保性。
二、网络与语言文字的法律规定1.网络传播与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如何平衡言论自由和网络传播的合法性是重要的法律问题。
2.网络言论的限制:针对网络上出现的违法言论,法律对其进行监管与处罚。
3.去中心化网络的挑战:去中心化网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规范言论自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语言文字与商标法1.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商标法保护商标的权益,但对于使用语言文字形成商标也有限制。
2.涉及语言文字的商标案例:一些特定案例使得语言文字与商标法发生冲突,需要法院进行判决。
3.语言文字与公众利益:在商标法中,也考虑了语言文字对公众利益的影响,如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四、语言文字与广告法1.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法对广告的语言文字、宣传手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违反广告法的后果: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语言文字进行广告,将会接受罚款甚至禁止广告的处罚。
3.广告话语的表达方式:广告法对于虚假宣传的表达方式也有一定的规定。
五、语言文字与翻译法1.翻译法的核心原则:翻译法对翻译行为进行了规定,以保障翻译质量和翻译者权益。
2.翻译合同的法律效力:翻译合同是翻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规定了翻译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翻译行为的违法性:一些翻译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如涉及国家机密或侵犯他人权益。
总结:语言文字法律法规通过对言论自由、网络传播、商标法、广告法和翻译法等方面进行规范,保护了社会秩序和个体权益。
我们应当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以确保我们在使用语言文字时遵守相关法律,维护社会的良好运转。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文化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促进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以及保护和弘扬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两个方面,详细探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制度安排。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推动普通话的推广使用。
这一法律法规为保障普通话的使用提供了依据,也被认为是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于语言文字的使用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法,国家推广普通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
3.《国家文字工作法》明确了国家的关于文字工作的政策和具体要求。
该法规定国家文字有统一的规范,鼓励文字艺术的创新和发展。
4.《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护和推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语言文字教育和研究工作。
以上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确保了语言文字的正确和规范使用。
二、方针政策1.《关于推动普通话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面普及普通话的政策目标和措施。
这是为了促进全国范围内使用普通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
2.《关于加强网络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网络语言文字的使用,遏制不良网络语言文字传播。
3.《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闻工作者书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提出了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闻工作者书写规范化的要求。
4.《中国共产党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定》强调了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提出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正确方向的要求。
方针政策的制定,旨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和使用语言文字,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保护和发展国家语言文字贡献了重要力量。
但与此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措施,确保这些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只有确保语言文字的正确和规范使用,才能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健康发展,并推动文化的繁荣与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第4款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19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1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34条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第3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37条第3款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47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检察和审理案件。
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第49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的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中,为了保障语言文字的规范运用和健康发展,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
以下是我对于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的整理和分析。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保障语言文字权益的基础性法律。
宪法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使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的权利。
这一规定明确了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为后续的法律法规提供了基本依据。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我国的语言文字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第1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在决策、法律、行政和司法活动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这一规定保障了各民族在自治地方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促进了多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第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了统一和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我国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范围、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宣传普及以及保护和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措施等内容。
通过这一法律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发展和普及。
第四、外语法我国积极倡导外语学习和使用,并制定了相关的外语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外语法》规定了外语的地位和使用范围,明确了外语的教育与培训、外语的标准与评价、外语的普及以及外语的保护等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我国民众的外语能力,并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和合作。
第五、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为了保护和发展我国各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我国制定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措施和责任,包括教育、宣传、出版、翻译等方面的政策。
这一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第六、互联网语言文字管理规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对于互联网语言文字的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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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知识复习材料(政策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的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5.机关公文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9.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10.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11.通过推广普通话,要逐步使普通话成为哪四种用语:校园用语、公务用语、宣传用语、社会服务用语。
12.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
13.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使用方言:(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14.规范汉字是指现在通行的规范汉字。
即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具体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布的
《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新旧字形对照表》《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
15.不规范汉字指的是:(1)已简化的繁体字。
(2)已淘汰的异体字。
(3)已淘汰的旧字形。
(4)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5)错别字。
1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17.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18.普通话水平的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19.广东省对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要求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0.广东省对教师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求达到三甲及以上;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乙及以上;语音教师要求达到二甲及以上。
21.广东省对播音员、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省级和广州、深圳电台电视台要求达到一甲;地级市电台电视台要求达到一乙及以上;县级要求达到二甲及以上。
22.广东省对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要求达到二甲及以上。
23.广东省对服务行业员工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要求达到三甲及以上。
24.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并批准公布推行。
25.《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的国际标准。
2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2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2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29.《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30.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情形是:(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31.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3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3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4.《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可以用简化字的一律用简化字,如需发行繁体字版本的,须报新闻出版署批准。
3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言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3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37.《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除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外,不得使用繁体字。
3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3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40.《汉语拼音方案》包括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四个部分,字母表规定了字母的形体、名称及排列顺序,共有26个字母,其中25个字母拼写普通话语音里所有的音节。
声母表和韵母表是根据普通话语音结构特点规定的,2 5个字母配合成21个声母和39个韵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