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粤交办〔2012〕406号)

第十条 公路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规定做好 项目档案的进馆工作。
第三章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
第十一条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工作,按照“谁 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收集范围及整理单位按《广东省公路建 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执行。[附件三]
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同步 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文件归档提出明确 要求;如无条件形成电子文件的,对利用率高的竣工文件,可采取图 像扫描或缩微方式,进行档案复制。
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形成的原始记 录本须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并在原始记录本封面上加盖相关单位 公章。与原始记录本数据相对应的、经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 必须制成纸质文件,相关责任人须亲笔签名。
当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采用了可靠的电子签名方式时, 制成纸质文件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归档。 纸质文件相对应的电子文件的形成与归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签名法》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 有关规定。
五、每册竣工图应编制竣工说明,竣工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 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 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 况、完工时间以及《变更文件与竣工图对照一览表》等[附件五]。
六、相同结构构筑物的通用图应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入竣工图。
列。 四、监理单位文件材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按照问题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二)旁站监理记录和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记录按照单位、分
部、分项工程依次排列,如属共用的可分类组卷。 (三)原始数据记录本原则上按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
云南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管理办法

云南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竣工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其它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制与职责第五条依据《云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省交通厅为公路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各公路建设指挥部为建设单位。
据此,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由云南省交通厅主管。
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省内路网改造项目、农村公路、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等项目,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在权限内负责档案验收。
国家档案局、云南省档案局及地方档案部门参加各级相关档案验收。
第六条公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建立与工程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对公路工页脚内容1程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的职责,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七条档案资料的汇总管理(一)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档案验收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二)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各自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向建设单位移交,由建设单位进行汇总、整理并负总责。
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第八条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指记录和反映公路建设项目活动中,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的范围。
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2011.12.09

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我省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简称)适用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及整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规范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项目法人单位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建设项目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本行业档案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标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管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各项目监理部: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
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
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
分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并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的报审资料,并将资料交与指定的资料管理员存放保管。
各类监理资料应按资料形成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并考虑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浅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4 3 1用地 申请及 批准文件 、红线 图及土地使用证 .. 4 3 2征地 拆迁 、补偿 批准文件及 协议书 .. 4.3 .3征地拆 迁 图表 ( 土地 、建筑物 、管线 、青苗 等及拆迁 红
线图 ) 4 3 4招投 标 工 作 ..
1公 路 工 程 档 案 概 述
建设工程 是资源和 智慧的结 晶 。对于每 一个建设 项 目来 说,其投 入 的财力 、物 力和人力往往 是 巨大 的 。除了建设完成 后形成 的公路实 体之 外 ,作为建 设过程直 接记 录 的档 案 是公路 建设 的重要组 织部 分 , 也 是公 路工 程建设 的技 术成 果 。 1 1工程档案 是建 设工程 的有机组成部分 . 1 2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质量 的直接反映 . 1 3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 的关键环节 . 1 4工程档案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 的重要手段 . 公路 工程 建设 档案是 一个 项 目从 立 项 、可行性 研 究、设 计 、招 投标 到施工 、竣 工等全过程 的真实记 录和客 观反映 ,这些 技术档案 资 料 ,对工程质 量的监督及今 后的道 路规划 、维修及改扩建 具有重要 的
4 3工程 准 备 阶段 .
“十一五 ”是我 国全面建 设小 康社会 、加快 社会 主义现 代化建 设 的重 要时期,是宁夏公路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的关键 时期 。2 0 0 6至 2 1 00 年 由宁夏 公路建设管理 局投资的地方公路就有 1 5条,里程达 2 5 8 6 3公 里 ,投资约 5 8亿 元 ,参建 单位 6 3. 2家 。各 单位能 力参差不 齐 ,在 工程 档案整理 上表现更 加突 出,笔者结合 工程实 践,就如何管理 公路 工 程档 案 有如 下认 识 。
4 5 5项 目评优审批文件 ..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

一
12 2一
中国新技 术新产品
的问题及 整理方 法。 关 键 词 : 工 文 件 ; 理 ; 题 ; 法 竣 整 问 方
【03 14 20 】 5号文 印发了 《 0 河南 省公 路工 程竣 工文件 材料立卷归档整理 细则 》于 2 0 年元 , 04 月在 全省交通系统范 围内实施应用 。这一 《 细 则》 的制定 , 对规范 公路 工程建 设项 目档 案 的 归 档整理工作非常重要 。 这里所 说 的竣 工文 件是指 某 工程项 目从 提 出立项 、 审批 、 十 施 工到竣 工投入 使 勘碧 、 用 全过程 中形 成的文件 、 图表 、 片等 具有 保 像 存 、 考利用价值 的各种 材料 。竣工 文件是 公 查 路 工程项 目全过程 的真 实写 照, 路工程 项 是公 目交工验收质量 等级评定 、 养护 管理的主要 依 据 。业主 、 设计单位 、 工单位 、 理单位 都 各施 监 必须按 照文件 材料形成 的先 后顺 序或 公路 工 程 建设项 目完成进 展情况 , 及时 积累 、 收集 、 整
一
一
具体 说 明, 提供 了统一 的填 写表样 。业主最 并 好 根据项 目 自身情 况 , 制定 针对 该项 目的《 竣 工 资料整理要 求》对整个项 目的分部 、 , 分项工 程依 据规范 做 出具 体划分 对 有争议 的问题及 时 统 一 意见 , 工 单 位 、 理单 位根 据 《 使施 监 要 求》 对所需 资料 做到一 目了然。 施工单位 、 监理 单 位根据《 要求 》 的规定 , 收集施工过程 中 及时 形 成的各种 有关文字 材料 、 术数据及各种检 技 测 资料 , 要求 分类归 档 。《 并按 要求 》 中对竣工 资料 填 写 的纸 张 、 字体 、 数 、 字 线条 、 份数 、 目 录、 组卷 的构 成 、 列次 序 、 订 、 皮等细节 排 装 封 都必须要做 出详 细规定 , 还要对施工原始记 录 归档进行详 细 的划 分 , 另外还要对各单位 工程 的档号编 写排序进行 系统 的排列 , 各单位 只要 按 照这 样 的顺序 对资料 档号 进行排 号就可 以
公路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组卷办法

4.文件资料及图纸应字迹清楚、图纸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297mm×210mm),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6.案卷文字材料装订(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案卷盒厚度为30mm,以200页左右组一卷为宜。图纸不装订。文字材料装订时,要把卷内目录装订一起,卷内备考表不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10.竣工一览表(见竣-01~竣-22表)
11.施工总结
1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3.交工验收检评报告
14.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15.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和会议决定
16.竣工决算
(二)材质证明和试验检测资料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证明书
2.钢材抽检、复测试验报告
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水泥品质试验报告
4.水泥抽检试验报告
工程竣工数量表
第页共页
细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合同
数量
变更
数量
合计
变更
依据
注:填写“变更数量”时,若为增加则在前面加“+”,若为减少则在前面加“-”;“变更依据”一栏填写变更令编号。
6、技术规范的补充文件和修改文件
7、施工执照
8、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规划等文件
9、电、暖、煤气等供应协议书
10、建设工程总结
五、科研
1、课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
2、协议书、委托书、合同
3、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
4、试验记录
5、试验分析、计算、整理数据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总结,是质量终身制可追溯的文字体现.竣工资料对工程以后的管理运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立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指从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五条本办法与建设单位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建设单位要求整理,上交公司的竣工文件必须符合《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所列内容。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依据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第九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第十条《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第十一条《中交路桥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收集归档办法》(编号:ZJLQ/XM-办03-2012);第十二条《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十四条其他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5月执行)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十六条公司总工程师为主管领导,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各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和监督审核,公司档案室负责竣工文件的接收与归档。
第十七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经理及总工为责任领导,项目质检(技术)部门为竣工资料的责任编制部门,项目其它各部门应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协作项目,公司派驻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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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类别】交通运输/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交办发[2001]390号 【批准日期】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交通部 【发布日期】2001.06.13 【实施日期】2001.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唯一标志】47305
【全文】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3日交通部交办发[2001]390号文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路工程专业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建立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竣工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时,应当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的组卷要求。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公路工程建设单位或该建设项目批准初步设计单位的档案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公路管理机构对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时,档案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应派人参加,并提出公路工程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章 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六条 凡是反映与公路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归入公路工程成套档案。其具体范围按本办法附件《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七条 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按下列分工收集: (一)公路工程在项目准备阶段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文件材料及工程管理性文件材料,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各承办机构负责收集; (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 (三)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凡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然后由总包单位进行汇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其承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文件材料; (四)公路工程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文件材料必须按文件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完成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
第四章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整理
第九条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所确定的竣工文件编制的具体分工,分别整理组卷。 第十条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前,均需按要求由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分别进行整理组卷。组卷应遵循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原则,分类科学,便于查找利用。 (一)公路工程征地拆迁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文件、承包合同、合同谈判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分别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根据文件材料形成的阶段、性质、内容分类整理组卷; (二)公路工程设计文件材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等由设计单位按项目、阶段、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三)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施工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组卷。其中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日志及中间验收等分别按合同段集中组卷。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监理工作记录按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四)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形成的监理文件材料包括监理通知、开(停、复)工令、备忘录、有关会议纪要、施工质量检验分析、合同管理文件、计划进度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工程技术管理文件、工程计量与支付文件、与总监及参建单位的来往函等由监理单位按阶段问题分类整理组卷。 第十一条 卷内文件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排列: (一)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或重要程度排列; (二)项目技术文件材料按管理、依据、施工记录、检测实验。评定、证明顺序排列; (三)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排列; (四)竣工图按里程、专业、图号排列; (五)卷内文件材料一般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第十二条 案卷应由案卷封面和卷脊、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 第十三条 案卷封面由下列项目组成: (一)案卷题名,应包括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名称,如属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案卷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案卷的基本内容; (二)编制单位,是指案卷形成单位; (三)编制日期,是指案卷形成日期; (四)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 (五)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六)档号,填写档案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 卷脊需填写案卷题名和档号。 第十四条 卷内文件目录由下列项目组成: (一)顺序号,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二)文件编号或图样图号,填写文件材料的原始编号或图号; (三)责任者,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可采取通用的标准简称; (四)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自拟标题; (五)日期,是指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 (六)页次,填写每份文件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终件注起止号。页号的编号方法是在有文字或图样材料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如所归档文件属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成本成册的材料,已编有页号的只需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中填写册数。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第十五条 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其内容应标明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六条 案卷的编制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展的顺序,对案卷进行系统排列,并用铅笔在封面和卷脊编写案卷流水号,根据本办法第九条保管期限的规定,将组成的案卷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并依据交通部有关保密规定,标明案卷密级。 第十七条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楚,纸张便于长期保管,格式统一。 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不易长久保存的书写工具书写。 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制成的文件材料应复印保存。 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竣工图归档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竣工图应能全面、准确反映竣工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基防护、互通式立交工程、安全设施等的全部施工实际造型和特征。 (二)施工图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三)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四)重复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五)图纸可以按297mm×210mm或297mm×420mm折叠;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柜内,大于1号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第十九条 公路工程归文字材料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装订时靠装订边和下边取齐。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对纸张规格大小差别较大的文件应适当补贴或折叠。图纸可不装订,但每份需加盖档号章。档号章内容包括该份文件所在案卷的档号和在本案卷中所在页次。 第二十条 案卷卷皮、卷内表格规格按照《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中所规定的科技档案卷皮和卷内表格样式及尺寸执行。
第五章 工程档案的移交与整理
第二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各承办机构和公路工程的承包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应按《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文件材料。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竣工、监理等不同阶段或性质,对移交的全部案卷进行系统整理和排列。其中施工阶段形成的案卷依路线进行方向,按照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及监理工作的顺序分别进行排列,并按照《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编写科技档案归档目录一式三份。 第二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对接受的全部档案编制档号,并填写在卷面和卷脊上。档号由档案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组成。 分类号编制方法是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照《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中所确定的公路工程三级类目(即GL5.1)进行分类。建设项目大,形成案卷数量多的工程,按照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结合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进一步加以细化。 第二十四条 收尾工程和后评价形成的文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第二十五条 大修及改善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