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资料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商业银行的普及,数据中心在银行业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数据中心的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和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数据中心的高效管理和信息安全,商业银行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一、数据中心的职责和任务数据中心是商业银行处理和存储大量数据的核心部门,其职责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数据存储和备份:数据中心负责存储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数据,并定期进行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中心负责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 系统维护和更新:数据中心负责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安全保障:数据中心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安全策略,确保商业银行的数据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窃取和篡改。
二、数据中心管理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的数据中心管理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安全优先:数据中心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商业银行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
2. 规范运作: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中心的运作规范和高效。
3. 保密原则: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隐私和商业机密。
4. 信息共享和交流:商业银行应促进数据中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数据中心管理的具体要求1. 人员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专业的数据中心团队,包括技术人员、运维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作。
2. 设备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中心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备份和恢复:商业银行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备份数据,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
4. 安全防护:商业银行应加强数据中心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网络安全、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和身份认证等。
5. 监控和报警:商业银行应建立数据中心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安全问题。
某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
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
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xx总发〔xx〕259号,xx年11月26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系统数据、业务数据在存储、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业务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规范信息数据的申请及使用管理,防止银行业务数据、客户隐私、信息科技技术资料等被不当使用或外泄,保证银行信息资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科技部所有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以及科技部对业务部门及外部机构提供信息系统中存放的业务数据信息等的管理流程。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数据是指xx银行银行生产和办公系统运行时产生的业务数据、系统数据、应用数据和网络参数等各类各种配置数据,如权限设置、存储分配、网络地址、硬件配置及其它系统配置参数等。
业务数据主要包括xx银行各业务系统的用户数据、业务数据、统计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
第四条数据管理对象是指数据备份、恢复、保管、抽检、使用、清理、转存和销毁的管理过程。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科技部分管领导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审批业务部门提交的信息科技数据申请单;(二)负责指定科技部相关科室审核具体需求的适当性;(三)负责对科技部提供的数据及资料进行最终审批。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在数据安全管理中负责外部机构数据需求管理。
第七条科技部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一)软件开发员和应用管理员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在数据存储阶段保证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并在数据安全管理中实现;2、负责审核业务部门数据需求的合理性;3、指定资料提供受理人;4、负责确定数据与资料的提交方式;5、按需要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
(二)数据提供受理人的主要职责:负责按信息科技数据申请单完成数据准备。
(三)信息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审核最终的提供资料符合银行安全规定。
第八条数据用户负责在使用数据阶段,按管理办法的数据信息资产管理要求,合理使用数据。
第九条数据申请人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填写信息科技数据申请单;(二)负责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整理详细需求清单;(三)负责按照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规范保管和使用获取的数据和资料。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篇: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第1页(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 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业务为导向。
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
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
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
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已经发文进行明确的相关数据规范。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及数据资料管理办法

**银行统计数据质量及数据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水平,规范我行统计数据资料管理,结合本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质量指各报送单位涉及的所有统计报表及相关工作中统计内容的真实性、统计数据表间一致性、相关统计工作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资料是指统计工作过程中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分析报表,电子数据等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报送单位。
第二章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第五条本行统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逐级上报、集中汇总的办法进行管理。
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做到表单不缺、时间不拖、数字不错。
第六条业务报表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采用专人送达的方式。
第七条本行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部门间主要统计数据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八条 **对统计数据质量统一管理,负责各报送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项工作;各报送单位对本级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负责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各报送单位要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由统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写出统计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十条统计数据的分析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确实反映出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切忌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
第十一条在数据质量审核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统计数据错误或有疑问,应当责成填报单位核实订正,并须经该部门负责人和统计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对未经批准对外公布统计资料或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xxxx银行信息数据报送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数据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行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数据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促进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数据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我行各项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归口各职能部门管理,科技开发部、科技信息部指导和协助全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第四条各报送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日常数据报送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报送工作的日常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特殊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报送。
(四)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报送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各报送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为本部门信息报送专管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信息报送专管员的工作职责:(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信息数据上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完成本行信息数据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本行信息数据。
(二)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关于报送工作的要点,结合我行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做好专题调研信息上报工作。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收集我行的数据上报及上报反馈情况,并根据反馈情况和问题完成持续改进工作。
第三章信息采集报送范围第七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监管部门要求我行定期上报的各类指标数据。
(二)我行对监管部门要求的专题数据和其他综合统计数据。
(三)其他需报知上级部门和监管部门的重要信息及数据。
第四章信息采集报送要求第八条各类应用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应符合各自应用系统所要求的数据标准。
第九条建立数据从采集、审核、处理、维护及上报的全过程监控体系,确保需上报的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三)行政管理类数据是指支持我行行政管理工作的数据,包括人事档案、财务数据、采购合同、行政管理规定等。
第七条数据分级。
我行信息科技类数据按照其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般级、重要级和核心级。
具体分级标准由总行信息科技部根据业务特点和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制定,并报经行领导班子审定。
各部门按照数据分级标准,对本部门涉及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章数据安全保护第八条数据访问控制。
我行应在数据使用、存储、传输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对于重要级和核心级数据,应采取更加严格的访问控制措施,例如双重认证、权限分级控制等。
第九条数据备份和恢复。
我行应制定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确保数据在发生灾难性事件或系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
对于重要级和核心级数据,应采取多重备份和异地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生产数据安全防护。
我行应建立完善的生产数据安全防护机制,包括加密传输、防病毒、防攻击等措施,确保生产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数据安全事件处置第十一条数据安全事件处置。
我行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机制,包括事件报告、事件评估、事件分类、事件响应等环节,确保数据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最小化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本办法与其他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文规定了敏感数据的分类标准,包括敏感I类、敏感II类和非敏感类数据。
敏感I类数据包括涉及客户隐私的业务类数据、含有核心技术的设计文档和关键系统设置等技术类数据,以及信息科技部认为达到敏感I类的数据。
敏感II类数据包括非涉及客户隐私的业务类数据、非核心设计文档和行政管理类数据中的合同、制度及报表等数据。
非敏感类数据包括对外公示的报表数据和产品信息等公开数据。
数据安全管理策略按数据生命周期分类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分发、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清理和数据销毁等阶段。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行数据中心风险管理,保障数据中心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业务连续性,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数据中心包括生产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
数据中心的规划、选址、设计、变更、报告和建设参照《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要求执行。
第三条总行数据中心应建立信息科技运行维护服务管理流程;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数据产生、获取、存储、传输、分发、备份、恢复和清理的管理,以及存储介质台账、转储、抽检、报废和销毁的管理,保证数据的保密、真实、完整和可用;统筹规划灾难恢复工作,保障机房主机、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转,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存储安全,保障灾难备份机房正常运行。
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应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中定义的灾难恢复等级第5级(含)以上,保障业务连续性。
第二章数据中心运行环境管理第四条总行数据中心机房由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工作证,并由机房管理员填写《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审批表》和《XX银行重点要害部位出入登记表》,经系统运维室主任审批后,由数据中心相关人员陪同进入。
第五条数据中心运行环境管理,包括机房外部环境管理、机房日常行为准则、机房日常保安及监控管理、机房出入管理、机房门禁管理、机房计算机设备管理、机房动力管理、机房空调管理、机房防雷接地管理、机房消防系统管理等。
相关管理手册由相应数据中心主任组织制定。
第六条非数据中心人员需进入数据中心,进行增删改程序、拷贝资料等操作时,须使用数据中心为外来人员配备的专用电脑,并由数据中心人员全程陪同操作。
第三章数据中心值班管理第七条数据中心应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并填写《XX 银行数据中心值班交接表》。
严禁值班人员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需换班的,须报数据中心负责人同意。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一、概述XX银行数据中心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XX银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
二、数据中心管理责任1. 银行领导层应高度重视数据中心管理,明确数据中心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责。
2. 银行应设立专门的数据中心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并配备合适的人员数量。
3. 数据中心主管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数据中心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4. 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升其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数据中心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1. 数据中心应位于安全且易于管理的场所,远离危险区域,并具备必要的灭火、防水、防雷等设施。
2. 数据中心应具备稳定的供电和空调系统,能够满足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需求。
3. 数据中心应配备专业的监控设备,对温度、湿度、门禁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及时报警。
4. 数据中心应实行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数据中心。
四、数据安全管理1. 数据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 数据中心应采用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如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私密性。
3. 数据中心应建立安全事件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数据泄露、入侵等安全事件。
4. 数据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漏洞,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五、数据中心运维管理1. 数据中心应设立专业的运维团队,负责数据库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数据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确保变更和修复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数据中心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性能优化,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优化。
4. 数据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和恢复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减少业务中断。
六、数据中心审计与监督1. 银行内部应设立独立的数据中心审计部门,对数据中心的管理和运营进行定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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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精品文档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
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精品文档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及小组成员若干。
组长由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电子银行中心、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小微企业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信贷监控部、评审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总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等方面内容;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发布数据管理相关文件并向上汇报。
(二)针对特殊任务组建专项小组并予以指导。
(三)对于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由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上报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秘书由数据管理领导小组任命,可由数据质量管理岗相关人员兼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行数据管理的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数据管理相关各类会议等。
精品文档第九条数据管理执行层负责全行数据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设立数据管理执行组。
数据管理执行组由总行各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岗、数据架构管理岗、数据需求管理岗、数据管理岗的任职人员组成。
其中,数据质量管理岗、数据架构管理岗、数据需求管理岗由信息科技条线一部三中心委派人员担任;数据管理岗由总行各部门委派人员担任,且应至少确保一名在职员工担任或兼任,部门应包括:资产负债管理部、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电子银行中心、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小微企业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信贷监控部、评审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和运营管理部。
数据管理执行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数据质量管理岗、数据架构管理岗和数据需求管理岗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包括制定和完善数据管理各个领域的专项工作规章制度和流程,指导推进各部门、分支行数据管理工作,数据管理相关项目的立项和验收,以及数据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及系统管理。
(二)总行各部门数据管理岗代表本部门长期参与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整理和反馈数据标准、质量等相关工作需求,在部门内部宣传和提高数据管理意识。
精品文档各分支机构参与数据管理执行工作,履行数据管理相关职责,主要负责按照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数据的录入与维护工作,并按照各项数据标准与数据管控制度开展本机构数据管理工作。
数据管理执行组中各岗位人员的变动及调整,需报数据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数据管理第一节企业数据架构管理第十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是通过对全行数据模型、数据分布、数据流转的管理,在全行范围内提供一个促进数据资产存储、集成、使用、访问和传输的框架结构组件,从而支持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分析应用。
第十一条业数据架构的管理内容包括:针对信息需求制定数据架构规划,定义和维护数据架构原则与规范,开发和精品文档维护数据模型,明确可信数据源与数据流,明确数据分布与存储情况,审核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数据架构整体设计等。
第十二条企业数据架构管理的目标包括:(一)统一业务与技术认识,奠定沟通基础。
(二)优化数据共享、支持不同系统间互操作。
(三)统一视角,指导信息管理与建设。
(四)方便评估业务流程和应用变更影响。
第十三条企业数据架构管理应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可信数据源原则:在明确定义全行各数据主题的基础上,确定需要共享数据的源系统,由相应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在该数据源系统内完成数据的创建、更新和删除操作。
(二)数据分布减法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数据冗余,简精品文档化数据存储分布。
对于跨系统使用的关键数据,原则上规划唯一的主要数据存储。
如由于性能等原因必须存在冗余数据,应建立可靠的机制确保数据同步,建立清晰的冗余数据使用约束,确保不因冗余数据影响业务正确性。
经由数据架构评审决定,在全行层面统筹规划管理数据整合(三)数据完整性原则:在全行数据架构中体现业务现状和需求所需的数据,统筹考虑缺失数据的弥补方案。
第十四条企业数据架构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我行数据架构规划,定义和维护数据架构原则与规范,组织识别并确定全行数据源系统、数据血缘关系,审核系统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数据架构规范,并协调指导相应数据源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完成数据维护工作。
精品文档(二)根据我行数据架构规划构建各应用系统的数据架构及数据模型,维护各系统的数据架构及数据模型相关文档,确保各应用系统符合我行总体的数据架构规划。
第二节数据标准管理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一整套数据规范、管控流程和技术工具,用以确保我行的各种重要信息,包括产品、客户、组织、协议等,在全行内外的使用和交换都是一致、准确的。
数据标准体系包括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部分。
数据标准的主体由数据定义和分类、业务属性、技术属性和标准代码构成:(一)数据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业务主题的概念、本质、内涵,以及其在我行的分类体系。
(二)业务属性:对数据项应遵循的业务规则的统一定精品文档义与解释,如信息大类、信息小类、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业务含义等。
(三)技术属性:业务应用对数据项技术规则的统一要求与定义,如数据类别、数据类型、数据格式、缺省值等。
(四)标准代码:明确数据标准定义中所涉及的公共代码的取值和业务含义,如代码名称、业务含义、编码规范、技术属性等。
第十六条数据标准管理内容包括:建立数据标准体系框架与规划,对包括数据的定义和分类、业务属性、技术属性和标准代码在内的数据标准进行制定、评审、发布与维护,执行并监督数据标准在各系统中的落地,审核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数据标准管理规范,建设并维护数据标准平台等。
第十七条数据标准管理的目标包括:(一)提升数据质量:统一数据定义,明确数据填写及处理要求,提供管控方面的保障,为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并提升统计效率及报送准确率。
(二)提升IT实施能力:提升IT系统的数据模型设计效率,降低各系统间集成的复杂度,提高系统间交互效率。
(三)提升整体业务效率:统一业务语言,明确业务规则,规范业务处理过程,有效提升业务效率。
第十八条数据标准的制定应以业务为导向,遵循前瞻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并符合外部法定标准。
应为数据标准设精品文档置准入原则,重点关注行内多处使用、频繁交换的数据。
第十九条数据标准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制定我行各数据标准的定义和分类、业务属性、技术属性和公共代码集。
(二)依据已制定的数据标准,推进各信息系统的标准落地。
(三)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数据标准需求,进行数据标准的制定、审核和维护。
第三节数据质量管理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数据质量是指数据满足我行业务需求与业务规则的程度,主要从完备性、一致性、有效性、唯一性、时效性、精确性和真实性等维度对数据进行描述和度量。
第二十一条数据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定义业务规则、识别数据质量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解决;同时持续监控和报精品文档告数据质量问题,确保我行数据质量的持续提升,以满足业务需要;通过数据质量管理活动的反馈,修正数据标准等其他数据管理活动的内容等;组织制定数据质量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包括:(一)规范我行数据质量的日常监控、分析、评估、改进和考核工作。
(二)形成我行数据质量主动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数据质量,支持全行业务运行、管理分析和领导决策,提升数据资产的业务价值。
第二十三条数据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由数据的消费者确定数据质量需求。
精品文档(二)定义适当的度量规则来确保数据符合数据质量要求。
(三)确定数据项的可信数据源,从源头保证数据质量。
第二十四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审批并发布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数据质量监控、提升、考核方案;组织数据质量的评估与考核。
(二)组织数据质量问题的分析;推动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协调技术、业务部门进行数据质量管理的度量规则、检核规则编制等相关工作。
(三)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数据质量度量规则及更新、维护需求,配合执行数据质量监控、分析、改进及评估工作。
精品文档第四节主数据管理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主数据是指在全行范围内跨业务条线、跨系统共享的,相对静态的、描述业务实体的数据集合,是企业关键业务实体的最权威、最准确的数据。
主数据管理范围涉及我行内创建、整合、使用和维护主数据的全过程,包括明确主数据的整合需求、建立主数据体系框架与规划、定义主数据来源、制定主数据整合规则与共享机制、主数据技术支撑等。
第二十六条主数据管理内容包括:(一)识别主数据可信数据源,维护主数据整合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