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4•【字号】鄂政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4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录第一章准确把握新形势,开启美丽湖北建设新征程第一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保任重道远第三节美丽湖北建设面临新机遇第二章保持战略定力,绘就生态强省新蓝图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第三章坚持共抓大保护,稳步恢复长江生态功能第一节突出长江水污染治理第二节加强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三节推动构建长江生态共同体第四章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夯实区域发展绿色底盘第一节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第二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三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新格局第四节推进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第五章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第一节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第二节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第三节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第六章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第一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第三节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第四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第五节积极适应气候变化第七章统筹推进“三水共治”,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第一节强化水环境治理第二节优化水资源利用第三节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八章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一节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第二节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源治理第三节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第九章推进系统防治,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第三节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十章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一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二节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第三节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第四节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第十一章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力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第一节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第二节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第三节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第四节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第十二章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二节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第三节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第四节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第十三章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二节加强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第四节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第五节构建全民环保行动体系第十四章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规划高效实施第一节强化责任分工第二节强化规划衔接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第四节强化信息公开第五节强化考核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规划计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5.07•【字号】鄂环办[2010]70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环办[2010]7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进一步做好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满足政府决策及公众环境知情权益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提供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推进全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的开展,我厅制定了《湖北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及时报告我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湖北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满足政府决策及公众环境知情权益的要求,推进全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管理工作。
第四条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受不利气象、水文等条件影响可能引起的水环境质量异常变化,如三峡库区、丹江库区、清江库区、汉江干流及支流、长江支流以及其他湖泊、水库可能发生的“水华”现象。
(二)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可能引起的环境空气质量异常变化,如浮尘、灰霾以及其它极端天气可能引起的环境空气污染。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异常变化。
(四)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环境质量异常变化。
第五条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的启动条件:(一)“水华”预警预报的启动条件:在“水华”易发时期(汉江干流及支流、长江支流在每年的1-4月,三峡库区及其支流、丹江库区、清江库区以及其它湖泊、水库在每年的2-10月),不同水域根据各自警示值启动预警预报。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规范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划分范围包括湖北省范围内的县城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拟规划建设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根据其水源地属性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执行标准(一)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三、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鄂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及保护对策

2 调 查 范 围、 内容 及 水 质 监 测 项 目、 评价 方 法
调查范围: 按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 H J / T 3 3 8— 2 0 0 7 ) 划分保护区进行调查。 调查 内容 : 调查饮 用水 水 源地类 型 、 规模、 位置 、 服务 人 口、 实 际 取 水量 、 水 质 变化 趋 势 、 主要 污染 源等信息。 ・ 水质监测项 目: 根据《 湖北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 中的相关规定 ,
镇 饮用水 水源 地基础 环境 现状 进行调 查 及评 估 。本 文通 过对 鄂 州市 1 8个 乡镇 集 中式 饮 用水 水源 地 或 备用 水源 地 、 1个农 村集 中式 饮用 水水 源 地进 行 调查 与分 析 , 提 出水源 地保 护 对策 , 推 动鄂 州 市饮
用 水水源 地环境 保 护工作 的开 展 。
1 乡镇 集 中式 饮 用水 水 源 地 概 况
鄂州 市位 于湖北 省东南 部 、 长 江中游南 岸 , 东经 1 1 4 。 3 0 一1 1 5 。 0 5 , 北纬 3 0 。 0 l 一3 0 。 3 6 , 辖 鄂城 、 华容 、 梁子 湖三 个正 县级行 政 区和葛 店 、 鄂 州两 个经 济开发 区 以及 古楼 、 西 山、 凤 凰 三个直 管街道 办事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9 —o 3
作者简介 : 曹兵桥( 1 9 7 5 一
) , 女, 湖北鄂州人 , 工程师 , 主要从事Hale Waihona Puke 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研究工作。 -
2 7・
以河流型地表水为饮用水源地的, 监测项 目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 B 3 8 3 8— 2 0 0 2 ) 中基本项 目 和补充项 目实施 , 共2 9项 ; 以湖库型地 表水 为饮用水 源地 的 , 在河 流监测项 目的基础 上加 叶绿素 a和
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00]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制定的《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环保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一日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省环保局 2000年1月25日制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是正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前提,是实现水环境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是强化环境目标管理的体现。
为了贯彻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和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确保水资源的持续利用,结合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划定了全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1、适用范围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湖北省境内主要江河、湖泊、水库的地表水水域。
1.2没有跨行政区域,河长小于50km的河流,容积小于1000万m3以下的湖泊、容积小于5000万m3的水库,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市、州、县(区)、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省环境保护局备案。
2、引用法律及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2.4《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2.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2.6《湖北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考核要求
地级及以上城市所有监测点位均采用自 动监测系统;县级城市至少有两个以上 监测点位采用自动监测系统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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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上一级环保局部门关于点位认证的文件 (重点城市由国家环保总局认证)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情况(必要条件) (县级市最少为两个点)
申报前三年每日的空气污染指数(列表, 不得计算年度平均API)
空气质量监测和质控原始数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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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空气污染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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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一)
1.指标定义
从向城市市区提供饮用水的水源地中取水,取水中 达标水量占总取水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量之和(万吨)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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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 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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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上一级环保局或监测站关于本市区域环境噪 声监测点位的认定文件(重点城市由国家环 保总局认定)
提供申报前三年城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基表》
声级计和校准器计量检定证书 现场原始记录(打印条或记录表,备查) 下降幅度大必须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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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指标技术要求(四)
(4)评价标准 ➢地 表 水 源 :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 下 水 源 :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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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上级部门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未发生严
➢出水水质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理量按零计。
2017年10月十堰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7年10月十堰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2017年10月,十堰市城区5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属于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黄龙水库、头堰水库、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余家湾水库在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湖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
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按照《2017年湖北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本月未上报。
本月对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显示,5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个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80.0%,超标断面为黄龙水库。
附表
2017年10月十堰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0]61号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0]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3fff652b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e0.png)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0〕6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去年7月份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发生较为严重的饮用水污染事件,导致大量群众罹患腹泻,给当地居民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饮用水卫生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切实履行好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对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对于掌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控介水传染病和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群体健康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开展监测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和队伍的建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实施后,水质指标从原来的35项已经增加至106项,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饮用水监测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全盘掌握本地饮用水监测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的实际,制定出科学的饮用水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配备必须的检测设施、设备,充实专业检测队伍,确保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在2012年7月1日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部指标都能监测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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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湖北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表表2 湖北省地表水监测网长江、汉江干流监测断面分布监测水体监测断面名称测站名称长江干流(15)巫峡口*(渝-鄂省界)、石腊口*(恩施-宜昌市界)巴东县环境监测站银杏沱* 秭归县环境监测站南津关▲☆、云池宜昌市环境监测站砖瓦厂(宜昌-荆州市界)、观音寺▲荆州市环境监测站五岭子(湘-鄂省界)☆监利县环境监测站、荆州市环境监测站纱帽(荆州-武汉市界)、杨泗港▲、白浒山(武汉-鄂州市界)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燕叽鄂州市环境监测站三峡(鄂州-黄石市界)、风波港▲黄石市环境监测站中官铺 (鄂-赣省界) 武穴市环境监测站汉江干流 * (19)羊尾▲☆(陕-鄂省界)十堰市环境监测站(郧西县环境监测站参加部分工作)陈家坡▲十堰市环境监测站蔡湾▲丹江口市环境监测站沈湾(十堰-襄樊市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仙人渡老河口环境监测站白家湾▲、余家湖▲襄樊市环境监测站郭安宜城市环境监测站转斗(襄樊-荆门市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皇庄钟祥市环境监测站罗汉闸(荆门-天门市界)湖北环境监测中心站泽口潜江市环境监测站岳口天门市环境监测站汉南村仙桃市环境监测站石剅(仙桃-孝感市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小河汉川市环境监测站新沟(孝感-武汉市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宗关▲、龙王庙(人长江口)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湖北省环境质量月报》断面(或点位)、▲为国控断面(或点位)、#为武汉城市圈新增断面(或点位)、◆为武汉城市圈外新增考核断面(或点位)(下同)、☆为总量减排和规划水质目标考核断面表3 湖北省地表水监测网长江支流监测断面分布监测水体监测断面名称测站名称沿渡河西襄口巴东县环境监测站香溪河泗湘溪(峡口)兴山县环境监测站茅坪河万家坝秭归县环境监测站黄柏河黄柏河宜昌市大桥宜昌市环境监测站石碑滩宜昌市夷陵区环境监测站清江利川西门、利川东门、恩施大沙坝* 恩施州环境监测站桅杆坪◆(恩施-宜昌市界)宜昌市环境监测站宜都清江大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梅子河南坪利川市环境监测站沮河马渡河◆(襄樊-宜昌市界)宜昌市和远安县环境监测站当阳沮河铁路大桥当阳市环境监测站沮漳河河溶两河口荆州河口荆州市环境监测站漳河白石港◆(荆门-宜昌市界)当阳市环境监测站育溪大桥当阳市环境监测站松滋西河德胜闸、同兴桥松滋市环境监测站杨家垱(鄂-湘省界)公安县环境监测站松滋东河淤泥湖(鄂-湘省界)虎渡河黄山头(鄂-湘省界)藕池河高陵岗藕池河殷家洲(鄂-湘省界)石首市环境监测站四湖总干渠(内荆河)新河村◆(潜江-荆州市界)荆州市环境监测站瞿家湾、新滩洪湖市环境监测站东荆河谢湾闸 #(天门-潜江市界)、潜江大桥潜江市环境监测站新刘家台◆(潜江-荆州市界)荆州市环境监测站姚嘴王岭村 #(潜江-仙桃市界)仙桃市环境监测站挖沟泵站 #(仙桃-武汉市界)武汉市蔡甸区环境监测站通顺河郑场游潭村一组 #(潜江-仙桃市界)仙桃市环境监测站港洲村 #(仙桃-武汉市界)武汉市蔡甸区环境监测站黄陵大桥武汉市蔡甸区环境监测站陆水洪下水文站、陆溪口咸宁市环境监测站黄龙渡口赤壁市环境监测站淦水西河桥咸宁市环境监测站金水新河口 #(咸宁-武汉市界)武汉市江夏区环境监测站金水闸武汉市江夏区环境监测站溳水(府河)洪山、溳水大桥、白桃桥 *、广水平林(随州-孝感市界)随州市环境监测站毓秀阁安陆市环境监测站安陆桑树 #(荆门-孝感市界)孝感市环境监测站隔蒲公路桥云梦县环境监测站孝感鲶鱼地泵站 * 孝感市环境监测站太平沙(孝感-武汉市界)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监测站朱家河口 * 武汉市江岸区环境监测站撅水厉山、自来水厂上游随州市环境监测站澴水大悟界牌#(豫-鄂省界)、孝昌王店#(随州-孝感市界)、孝感河口大桥孝感市环境监测站滠水周家大湾 #(孝感-黄冈市界)黄冈市环境监测站大悟河口 #(孝感-武汉市界)孝感市环境监测站河口 #(黄冈-武汉市界)武汉市黄陂区环境监测站滠口武汉市黄陂区环境监测站倒水周八家 #(豫-鄂省界)黄冈市环境监测站冯集 #(黄冈-武汉市界)武汉市新洲区环境监测站龙口武汉市新洲区环境监测站举水陶冲村 #(皖-鄂省界)、麻城许家湾黄冈市环境监测站郭玉 #(黄冈-武汉市界)武汉市新洲区环境监测站沐家泾(武汉-黄冈市界)武汉市新洲区环境监测站巴河天堂林场大石板 #(豫-鄂省界)、巴河镇河口黄冈市环境监测站浠水浠水杨树沟、兰溪大桥蕲水西河驿高桥河港口桥*(黄石-鄂州市界)鄂州市环境监测站长港樊口富水洋港镇 #(咸宁-黄石市界)、富水镇 #(咸宁-黄石市界)黄石市环境监测站富水渡口(咸宁-黄石市界)、富池闸阳新县环境监测站表4 湖北省地表水监测网汉江支流及其它水系监测断面分布监测水体监测断面或测点名称测站名称堵河柿湾竹山县环境监测站方滩郧县环境监测站焦家院十堰市环境监测站剑河剑河口☆官山河官山河口☆丹江口市环境监测站浪河浪河口☆小清河清河店、清河口 * 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唐河埠口(豫-鄂省界)☆襄樊市环境监测站、襄阳区环境监测站、白河瞿湾(豫-鄂省界)☆唐白河龚家咀、张湾 *襄樊市襄阳区环境监测站滚河汤店北河观音堂◆(十堰-襄樊市界)襄樊市环境监测站聂家滩 * 谷城县环境监测站南河阳日湾(神农架-襄樊市界)神农架环境监测站金斗河口◆(襄樊-十堰市界)十堰市环境监测站刑家坪◆(十堰-襄樊市界)襄樊市环境监测站玛瑙观、茶庵 *(入汉江口)谷城县环境监测站蛮河朱市、孔湾 * 宜城市环境监测站竹皮河马良龚家湾(入汉江口)* 荆门市环境监测站天门河汉川新堰 #(天门-孝感市界)孝感市环境监测站杨林 *、拖市 #(荆门-天门市界)、罗汉寺 #(荆门-天门市界)天门市环境监测站大富水应城公路桥应城市环境监测站汉北河田店泵站 #(荆门-孝感市界)、垌冢桥 #(天门-孝感市界)孝感市环境监测站新沟闸 * 汉川市环境监测站淮河(淮河水系)出山大桥(鄂-豫省界)随州市环境监测站竹竿河(淮河支流)宣化北岗 #(鄂-豫省界)孝感市环境监测站表5 湖北省地表水监测网水库监测点位分布监测水体 监测点位名称测站名称梅店水库 # 库心 武汉市黄陂区环境监测站 夏家寺水库 # 库心 道观河水库 # 库心 武汉市新洲区环境监测站 王英水库 # 库心黄石市环境监测站白莲河水库 浠水白莲镇 黄冈市环境监测站浮桥河水库 麻城浮河桥河镇 大同水库 # 库心 花园水库 # 库心 天堂水库 # 库心 张家咀水库 # 库心 金沙河水库 # 库心 尾斗山水库 # 库心徐家河水库 库心、出口随州市环境监测站 黄龙滩水库 * 黄龙水库坝上1、2十堰市环境监测站 丹江水库 * 坝上中▲、何家湾▲、二桥▲ 丹江口市环境监测站 漳河水库 * 湖闸、 湖心 荆门市环境监测站 青山水库 # 库心 咸宁市环境监测站 南川水库 # 库心 富水水库 # 库心陆水水库 * 副坝、猪婆湖、主坝、蒲纺赤壁市环境监测站表6 湖北省地表水监测网湖泊监测点位分布监测水体 监测点位名称测站名称汤逊湖内湖心、外湖心武汉市江夏区环境监测站 梁子湖 *西梁子湖湖心、西梁子湖湖北、西梁子湖湖南、牛山湖湖心金牛港(入口)、东梁子湖湖心、梁子岛、节制闸(出口)鄂州市环境监测站 后官湖 湖心 武汉市蔡甸区环境监测站 沉湖 # 湖心 涨渡湖 湖心 武汉市新洲区环境监测站 武湖 # 湖心 后湖 湖心 武汉市黄陂区环境监测站 鲁湖 # 湖心 武汉市江夏区环境监测站 南太子湖 # 湖心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斧头湖江夏水域湖心武汉市江夏区环境监测站 咸宁水域湖心咸宁市环境监测站 大岩湖 # 湖心 咸宁市环境监测站 黄盖湖 湖北水域湖心(湘-鄂省界湖) 赤壁市环境监测站 西凉湖 # 湖心 网湖 # 湖心 黄石市环境监测站 太白湖 # 湖心 黄冈市环境监测站 龙感湖 湖北水域湖心(鄂-皖省界湖) 刁汊湖 湖心、老屋台汉川市环境监测站 大冶湖 入口(原20#)、大湖心(原25#)、出口(原27#)大冶市环境监测站 保安湖 入口(原5#)、湖心(原4#)、出口(原6#)洪湖 *湖心A(原湖心)、湖心B 、排水闸、小港、桐梓湖、杨柴湖、蓝田、下新河洪湖市环境监测站 长湖代家洼、桥河口、习家口、关沮口荆州市环境监测站 荆门水域湖心荆门市环境监测站表7 湖北省地表水监测网城市内湖和纳污河渠监测断面或点位分布监测水体监测断面或点位名称测站名称武汉东湖 * 郭郑湖(磨)▲、水果湖▲、汤菱湖▲、鹰窝湖▲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墨水湖 * 出口、夹河、中心岛武汉市汉阳区环境监测站武汉沙湖北端、湖心、南端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监测站武汉东西湖严家渡、工棚山、李家墩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监测站武汉南湖渔场 # 湖心武汉市洪山区环境监测站黄石磁湖 * 3、5、7、8、10、11、12 黄石市环境监测站鄂州洋澜湖1、2、3、4、5 鄂州市环境监测站新港铁路桥鄂州市环境监测站西干渠幸福桥荆州市环境监测站护城河火车站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南渠出口犟河黄龙镇东湾桥十堰市环境监测站神定河下八亩地☆泗水徐家棚☆竹皮河瓦房店荆门市环境监测站表8 湖北省三峡库区“水华”预警监测点位表监测水体 监测断面名称 测站名称香溪河泗湘溪宜昌市兴山县环境监测站长沙坝长江 木鱼岛库湾 宜昌市秭归县环境监测站童庄河文化 装卸码头 九畹溪槐树坪电站漂流终点 青干河牌楼陕西营码头 叱溪河野桑坪彭家坡 太平溪蝉潭水电站宜昌市夷陵区环境监测站花犁包黄柏河汤渡河石碑滩 神龙溪沿渡河恩施州巴东县环境监测站 罗坪表9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与测点表带★为113个国家重点城市站,#待安装调试点表10 全省各地市州降水监测点位汇总表- 18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 表11 全省各地市州噪声监测点位汇总表国控重点污染源具体参见2010年度的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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