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3篇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3篇篇1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一、合同主体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大学生二、保险合同内容1.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投保生效之日零时起至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日的24时为止。
2. 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引发身故的给付责任。
(2)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人因疾病引发身故的给付责任。
(3)意外伤残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给付责任。
(4)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因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给付责任。
3. 保险费用本保险的保险费以每年为收费周期,具体保费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保障责任等因素确定。
4. 保险事故处理流程(1)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将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经保险公司认可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及时给付理赔款。
5. 合同解除和退保(1)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合同自动解除。
(2)被保险人可在保险期间内选择解除保险合同。
(3)如果被保险人提出退保,需在退保日起30日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6. 特别约定(1)被保险人在投保过程中如有不实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如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三、附则1. 本保险合同遵循保险法律法规,并受相关监管规定约束。
2. 本保险合同经投保大学生自愿签署,并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四、签署甲方(保险公司)签字盖章:_______乙方(投保大学生)签字:_________以上为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具体保险条款以具体合同为准。
希望投保大学生在保险购买过程中,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为自己的安全保驾护航。
篇2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为了保障广大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有效应对突发意外风险,我公司特别推出了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书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书平安保险合同书甲方:[大学名称]乙方:[保险公司名称]鉴于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具有一定的风险,为保障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内容1.1 保险类型:本保险合同为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2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日期]至[合同终止日期]。
1.3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保障的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保险金额]元。
1.4 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身故、伤残或意外医疗所遭受的损失提供保障。
1.4.1 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1.4.2 伤残: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经鉴定认定为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伤残保险金。
1.4.3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需要医疗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
第二条保险费用2.1 保险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用为人民币[保险费用]元,一次性支付,不可退还。
第三条保险责任限制和免责条款3.1 保险责任限制:对于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1.1 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故意犯罪的行为。
3.1.2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保险驾驶、违法竞速或故意违法的行为。
3.1.3 被保险人参与军事行动、反叛行为、核辐射等战争或恶意行为的损失。
3.1.4 被保险人因麻醉、吸食或注射毒品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
3.2 主观故意责任限制:若被保险人以虚报、隐瞒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故意欺骗方式获取本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并解除保险合同。
3.3 目标责任限制:若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乙方其他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赔付的最高金额以各保险产品中约定的目标责任限制为准。
第四条保险事故申报和理赔4.1 保险事故申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报案证明等。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7篇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7篇第1篇示例: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缔结1. 保险公司在接到大学生的保险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大学生出具保险合同书面文件。
2. 大学生应当如实告知个人情况,如年龄、健康状况、工作情况等信息,保险公司也应当对大学生进行核保。
3. 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便构成双方之间的合法约束,大学生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也有义务履行合同项下的责任。
第二条:保险费的支付1. 大学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否则可能影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2. 保险费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存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应当方便快捷,大学生不得因为支付保险费而受到额外的困扰。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承担1. 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范围和责任金额,大学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实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责任。
2.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大学生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并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 大学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
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退还保险费或者支付理赔金额。
1. 大学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变更个人情况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手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1. 大学生与保险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2.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果,大学生或者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大学生的权益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例,遵守合同规定,保障自己的平安和权益。
保险公司也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例,履行保险责任,做好服务工作,保障大学生的利益不受侵犯。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款8篇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款8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同意向乙方提供大学生平安保险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一、保险对象本保险面向在校大学生,保障其在校园内外的安全。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学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乙方的选择,保险金额详见保险单。
2. 保费:乙方应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支付保费。
四、保险责任1. 意外身故、伤残:乙方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及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2. 医疗费用:乙方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报销。
3. 住院津贴:乙方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住院,甲方将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标准支付住院津贴。
4. 财产损失:乙方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1. 故意自伤、犯罪行为、参与非法活动所致伤害,甲方不予赔偿。
2. 战争、核辐射、核污染、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伤害,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赔偿处理1.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索赔材料后,将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定并给付赔款。
七、合同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一经签订,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 合同到期,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如乙方需要续保,应在保险期满前与甲方协商。
八、其他条款1. 乙方应了解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避免发生违规行为。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保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

2024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根据____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以下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大学生对平安保险的需求,保障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险公司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与大学生订立平安保险合同,共同约定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用。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二条保险责任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公司在大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依法支付的保险金责任。
第三条保险责任包括:1.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大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并按照约定的费用限额进行赔偿。
2. 意外伤害死亡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大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金赔偿。
3.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大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保险金赔偿。
4.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大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财产损失的保险金赔偿。
第三章保险费用第四条保险费用是指大学生为购买保险合同所需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保险费用的计算依据包括: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年龄、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因素。
第六条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四章保险事故的处理第七条大学生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八条保险公司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将派员进行调查,并由专业人员评估损失和责任。
第九条保险公司在认定保险事故成立后,应及时支付保险金给予赔偿。
第十条大学生在理赔时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有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
第五章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可以由大学生或保险公司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大学生毕业、大学生不再满足保险合同的投保条件等情况。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____年及以后签订的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2篇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2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名称]乙方:[大学生姓名及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大学生平安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二、保险对象及期限本合同适用于乙方在校期间的平安保险事宜。
保险期限自乙方入学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
三、保险范围1. 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2.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3. 住院津贴;4. 其他因校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保险金额及具体保费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应按照学校要求按时缴纳保费。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平安保险服务;(2)甲方有权收取约定的保费;(3)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的保险索赔申请。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约定缴纳保费;(2)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保险凭证;(3)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索赔申请。
六、保险索赔1.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2. 乙方提交索赔申请时,应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文件;3. 甲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乙方毕业离校;(2)乙方在保险期间结束前死亡或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
八、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缴纳保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 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

2023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____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甲方:大学生乙方: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平安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目的1. 为甲方提供全面的人身保险保障,包括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医疗等风险的保障。
2. 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促进甲方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二条保险范围1. 本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医疗等风险。
2. 具体的保险责任和保额将在附表中详细列明。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从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具体的保险费用将在附表中详细列明。
第五条索赔处理1. 如甲方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甲方的索赔进行审核和处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甲方不服乙方的赔偿决定,可以向乙方提起复议,并可依法向保险监管机构申请鉴定。
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免除在以下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 甲方故意造成的损失;2. 甲方未遵守健康和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的损失;3. 甲方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重要事实,导致的损失;4. 甲方患有与保险事故相关的疾病但未披露,导致的损失;5.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秩序,导致的损失;6. 甲方从事危险运动或高风险活动,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八条合同解除1. 甲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的解约违约金。
2.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附件和附表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释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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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例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
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第二条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除外责任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二) 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三) 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五) 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六) 核辐射、核污染;(七) 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保险金额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保险期限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
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
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一) 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二) 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三) 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四)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
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告知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其他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可删改)相关文章一20年度防盗门销售合同样本甲方:法人代表:地址:乙方:法人代表:地址: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门洞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元)备注美心高级欧式防盗门hm1:1m*2.1m830元/樘18樘14940.00具体规格及数量开向安排见附件一美心高级欧式子母防盗门hm2:1.3m*2.1m1410元/樘162樘228420.00合计180樘243360.00说明:此价已含税金、运费、安装费及五金配件,乙方必须出具含税发票。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1、进场交货时间:xx年7月25日2、交货地点:华林苑工地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甲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3、材质配件要求:门扇、门框均采用pvc覆塑宝钢钢板颜色为黑胡桃,门里外要同色,,门扇板厚1.0mm,门框板厚2.0mm,门槛采用2.0mm厚不锈钢板;采用沙钢执手及保德安量子多点锁具,采用暗铰链,并配一个美心门铃;门扇内填充聚氨脂发泡,门扇配铜质窥镜(猫眼),在窥镜上方预留门牌位置。
产品款式参照五层样板房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1、乙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二周内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2、甲方必须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人货电梯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无偿使用电源,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各楼层建筑标高线,门框前后控制点,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砂浆塞缝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门框内灌浆,门框灌浆所用水泥由甲方无偿提供。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甲方付总价10%作为预付款。
85%货款于xx年10月8日支付,留5%保修金待保修期壹年满时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货款的2.1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1、每樘门美心集团赠送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防盗门壹万元责任保险壹份,并提供产品保单。
2、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壹年。
3、21层已用其他品牌的防盗门,由乙方负责更换为本合同产品,且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含原已安装门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负责其他费用。
4、乙方负责免费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但甲方应负责提供原装六把完整钥匙,如缺壹把钥匙乙方则不予调换。
4、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民法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3、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4、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删改)相关文章二CNNIC通用网址销售合同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法典律声明: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通用网址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通用网址系统,维护通用网址中央数据库,研究和开发相关技术和标准,制定通用网址相关管理办法。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授权的注册服务机构。
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CNNIC用户通用网址注册协议》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承当相应的义务。
3. 本合同之附件《CNNIC用户通用网址注册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用网址的注册或续费。
5. 乙方负责向中国互联网络管理中心(CNNIC)提交甲方注册的通用网址的其他增值推广服务,通用网址的增值推广服务内容随(CNNIC)的调整而调整,该调整的最终解释权归(CNNIC)所有,乙方不再另行通知;增值推广服务内容(如网易、新浪等站点的推广增值服务)是否正常显示或更改,取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政策变更与技术支持。
6.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赔款额以其所注册或续费的通用网址当年所缴纳的年度运行管理费为限。
7. 本合同自通用网址正式注册或续费成功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