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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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核算办法

一、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基本会计科目的设置:

“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设置:

库存商品—出口

库存商品—进口

库存商品—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设置:

1、每一品种出口货物单独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

2、内销货物单独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二)自营出口会计科目的设置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专门核算企业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均以FOB价格为基础。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该帐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应收外汇帐款”:专门核算商品已装运出口并向银行交单议付或托收的应收外汇帐款。

“待运和发出商品”:专门核算已出库发往码头、车站待运、但未装船(车)、未完成销售的商品成本。

“应收出口退税”:专门核算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但尚未收到的应收出口退税款结算情况。

1、商品托运出口

⑴出库待运时,

出口企业储运及业务部门根据分工按出口合约或信用证规定,做好包装等工作,并备妥发票、装箱单以及其他出口单证后,应即开具出库单交由对外运输单位,办理出口待运手续。财会部门应根据出库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⑵出口交单时,

出口商品已经装船装车并取得已装船提单或铁路运单时,储运部门应即根据信用证或出口合同规定,将全套出口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同时将出口发票注明交单日期,送财会部门据以作销售处理。

借: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

⑶结转销售进价,

对已装运出口的商品在向银行交单转销售收入时,应即结转销售进价。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商品类别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

或贷:库存商品

⑷出口收汇时,

银行收到出口企业全套出口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即按规定向国外银行办理收汇或托收手续。银行在收妥外汇后,即按当日现汇买入价折人民币,开具结汇水单将人民币转入出口企业帐户,出口企业据以作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汇兑损益

2、支付国外费用

⑴国外运费

商品装运出口后,出口企业收到对外运输单位收取外币运费单据时,应向外汇银行申请外汇划拨收款单位,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银行存款

⑵国外保险费

出口企业收到保险公司送来出口运输保险单或发票以及保险费结算清单时,即应作会计分录。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银行存款

⑶国外佣金

国外佣金是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为付佣方式进行支付的。付佣方式一般有三种:

A.明佣。它是根据成交的价格在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内扣佣金。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货款的净额作“自营出口收入”

B.暗佣。它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不走出口发票上列明的佣金,而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和支付方法。这种佣金一般是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的。支付方法有两种,一是议付佣金,另一种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行汇往国外。财会部门收到业务部门送交的有关单据时,分别支付方法,作会计分录,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采用议付佣金的,由于银行已代扣应付佣金,在收汇时已将议付的佣金在“应收外汇帐款”中直接扣减,当时收汇时作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

采用汇付佣金的,在收妥货款后对外支付,并作会计分录,

借: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银行存款

C.累计佣金。它是指出口企业对包销、代理客户签订合约,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推销一定数量(或金额)以上的某种商品后,按其累计销货金额和佣金率支付给客户的佣金。支付时,作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累计佣金

贷:银行存款

⑷预估国外费用

季度预估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其他应付款-预估国外运保费

季度预估后,次季实际支付运保费时,可先冲转原分录,再按以上规定作会计分录。

3、支付国内费用

出口商品在托运以后,发生的出仓运输、装船等费用,包括有关商品自所在地发运至边境、口岸的各项运杂费,均应凭各项原始单据支付,并按费用不同性质,分别以有关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处理,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出口销售退回

商品出口销售后,如因各种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退回原货或另换新货,或退货后转内销处理,出口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⑴对已同意全部退回的商品,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装运提单时,应即交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应收外汇帐款

或贷:应付外汇帐款(货款已收回)

同时冲销原销售进价,即作:

借:库存商品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红字

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补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消费税)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行存款

⑵如退回调换商品,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①作冲转销售成本分录外,在重新发货时,应按自营出口同样作销售收入及成本的帐务处理。有时如调换的出口货物不变更品种、数量,对原销售进价影响不大,也可以简化帐务处理。

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会计分录同上。更换的货物重新报关出口后,再按规定办理申报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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