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保障商业建筑的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下面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建筑材料选择:商业建筑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
墙体、楼板和屋面应选择防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
2. 防火隔离:商业建筑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防火隔离设施,如防火墙和防火门。
防火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3. 安全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安全疏散通道。
通道内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方便人员迅速疏散。
4. 防烟排烟: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如防烟楼梯间和防烟走廊。
防烟楼梯间应密封好,能够有效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防烟走廊应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确保烟气迅速排出。
5. 消防设备:商业建筑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设备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6. 电气设备安全:商业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保证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和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性。
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7. 消防通道和泊车设置:商业建筑应设置消防通道和泊车位。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泊车位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消防车辆在火灾时能够及时到达。
8. 告警系统:商业建筑应设置火灾告警系统。
告警系统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以便人员及时疏散和消防人员及时灭火。
以上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范本模板】

商业建筑综合规范(最新)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
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
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
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
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
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
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
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
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
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
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
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
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
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
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
1 防烟设计10。
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1.0。
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
0。
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最新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商业建筑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综合规范(最新)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施工规范》(GB50325-2024)

《商业建筑施工规范》(GB50325-2024)商业建筑施工规范 (GB50325-2024)1. 总则1.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的商业建筑工程项目。
1.2 规范引用- 《建筑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1.3 术语- 商业建筑:指用于商品交易、服务、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建筑物。
2. 基本规定2.1 一般要求2.1.1 设计- 商业建筑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等内容。
2.1.2 施工-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 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2.1.3 监理-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 监理应全面、全过程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2.2 防火、防盗、防烟、防爆- 商业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 商业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2.3 结构安全- 商业建筑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要求。
- 商业建筑的结构施工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3. 施工质量控制3.1 材料控制-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
- 材料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2 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3 验收控制- 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
-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验收。
4. 施工安全管理4.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0.1为了适应重庆市商业建筑的发展,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市的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0.2 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大型商业建筑各种业态发展和商场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商业建筑。
1.0.4对于本规范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防火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应当由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设计、施工、科研等部门进行专家论证,作为消防设计和审核的依据。
1.0.5 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大型商业建筑任一楼层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建筑面积≥15000m2的公共建筑。
2.0.2 商业营业厅用于经营各种商品的建筑室内空间。
2.0.3 营业区域商业营业厅内,人员能到达,进行购物交易的区域。
2.0.4柜架式营业区域商业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展示商品的布置方式,人员能够到达,进行购物、交易的区域。
2.0.5 商铺式营业区域商业营业厅内采用固定隔断将营业空间分成各个独立商铺,人员能够到达,进行购物、交易的区域。
2.0.6 安全出口供人员疏散用的直通室外安全区域或疏散楼梯(间)的出口。
2.0.7 安全出口宽度供人员疏散的直通室外安全区域或疏散楼梯(间)的出口的净宽度。
2.0.8 疏散集散区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
2. 0. 9 疏散出口用于人员离开某一区域至另一区域的出口。
2. 0. 10疏散通道宽度商业营业区域内通向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的净宽度。
2. 0. 11 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72375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与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与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与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选址与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与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与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与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现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从二OO四年初启动准 备工作至O六年九月市建委批准颁布,经历 了筹备立项、调研和编制大纲、编制和报批 四个阶段。 (一)筹备立项阶段
2004年3月份召开了筹备会,确定了主 编单位和参编人员;4月份完成了地标的申请 立项工作;确定了编制经费来源。
(二)调研和编制大纲阶段
4)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 分隔,各个防火分区进入该防火隔离区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12m2的防烟前室,其通向防烟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 火极限≥3.00h的防火卷帘门侧加设甲级防火门;
5)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及前室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
4、适当放宽了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
在进行安全出口宽度计算时,若按照使
用中的实际商业营业厅面积或比例,套用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人员密度指标计 算出的结果通常高于建设和设计单位的心 理承受能力和经验值,为了满足计算结果 需要,各单位对《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 营业厅面积的理解由此出现不同,常见的 如:
采取扣除自动扶梯、设备房等辅助建筑
二级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50
板注:承单重层楼大板型、商疏散业楼建梯筑、采屋顶用承钢重结构构件时,承不燃重烧柱体耐1.火50极限为不2燃.0烧0h体。1.50
2、加大了涉及A类多层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间 距
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在《高规》的基础上做 了适当的调整:
一、本规范的编制背景 二、本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规范的主要特色
一、规范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 济的繁荣,各区(市、县)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综 合商场和购物中心。它们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 形式,不仅功能齐全丰富,集餐饮、娱乐、旅游、 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而且形式多样,与 早期的商业建筑相比,很多大型商业建筑都具有体 量大、功能复杂的特点。从近年来的大型商业建筑 消防设计情况来看,建设、设计和消防部门在执行 现行《高规》、《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时,常遇到以下问题:
商业建筑层高规范

商业建筑层高规范
商业建筑层高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以下是商业建筑层高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1. 商业建筑的最低层高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并根据具体用途和功能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商业建筑的最低层高应不低于3米,但某些特殊用途的商业建筑,如超市、百货商店等,可能需要更高的层高。
2.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满足正常商业活动的需求。
在商业建筑中,一些常见的活动,如货物装卸、设备维护、顾客流动等都需要一定的空间。
因此,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能够容纳这些活动,并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安全和便利。
3.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空调、照明和消防等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商业建筑通常需要安装空调设备、照明设备和消防设备等。
这些设备需要一定的空间来安装和维护,因此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这些设备的需要。
4.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商业展示窗口和广告标识的设计和布置。
商业建筑通常需要展示窗口和广告标识来展示商品和吸引顾客。
因此,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这些设计和布置的需要,并确保它们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5.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商业建筑层高的规定通常包括建筑法规、消防安全规范等。
在设计和建造商业建筑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
整和适当的改进。
综上所述,商业建筑层高规范是为了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实用和美观,以满足商业活动的需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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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商业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1、 总平面的设计要求 购物中心一般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入口广场,入口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及步行街主要出入口设置。 购物中心设计中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泊接站点,如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等。应充分考虑泊接站站面的长、宽等功能需求。有轨道交通时,考虑与轨道交通的连接可能。 1.2.1 自方案深化阶段开始,在总图及购物中心首层平面图中应体现出泊接站点,一般设两处港湾式停车站点。 应将泊接站点设计纳入景观标识系统设计。 规划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的结果,将泊接站点在图中落实到位。 大、中型以上城市商业广场,原则上不设大型地面停车场。 北京、上海的项目,建筑密度不宜大于55%。 购物中心沿主要道路尽量不设车库出入口,若必须设,不可垂直道路,在退线宽裕情况下可顺着红线边缘设。并且不能在商铺前横向设车道出入口。 人防设计:人防设计应优先考虑异地建设,人防区域应优先考虑布置在持有物业部分。
2、 购物中心的设计要求 购物中心主力店首层对外开门不要太多,同一业态两个门之间的距离不要小于50 米。首层 商业入口的门做平开门,不做转门或自动门(北方寒冷地区另议)。购物中心商铺原则上不对外开门。 购物中心首层内装设计时应考虑尽可能多的橱窗等商业展示面。购物中心的疏散楼梯原则上应垂直外墙布置,少占用沿街面,以达到同样效果。
3、 室内商业步行街的设计要求(以下简称“室内步行街”) 室内步行街的中庭必须设在转折部位。若有两个及以上中庭时要分主次,一大一小, 中庭形状要有所不同。主中庭开洞面积大于600 平方米,次中庭开洞面积300~400平方米左右。两中庭间距离宜大于100 米。 严寒及寒冷地区商业广场室内步行街出入口必须设双层门廊,并且设风幕,不得设门帘。 若为三层室内步行街,第三层宜全部做餐饮,重点布置具有当地餐饮美食文化特色的餐饮业态。重油烟餐饮业态尽可能放置在三层,以减少其对一、二层的影响;油烟尽可能高空排放。 三层室内步行街使用率(租赁面积与步行街总建筑面积之比)应达到50%。 室内步行街的尺度 室内步行街的长度以280~350 米为宜,宽度宜为38—40米,— 万平方米。 室内步行街两侧店面之间宽度:首层9~10米,二、三层15~17 米。 室内步行街走道净宽宜~4 米,“洞”口宽度宜为9 米,“桥”的净宽度宜为 米,中庭周围走道净宽应适当加宽,观光电梯处走道必须加宽,可至5~6 米。“洞”口及“桥”边缘不得设反梁。 室内步行街采光顶的开口宽度,应较下层开口两侧各扩大 米左右。 室内步行街的剖面:步行街一般为三层。首层层高为米,二、三层层高为米,吊顶下净高分别控制不低于 米和米。 室内步行街第三层延伸到二层室外街商铺上方的,室内步行街必须注意向外侧偏移。占室外步行街三层的,应退后外街5 米左右。 室内步行街卫生间的设置: 根据室内步行街的长度不同,一般设3~5 组卫生间。 卫生间的间距为80~100 米,面积为70~100平方米/组。 每组卫生间蹲位:男厕不宜少于5 个,女厕不宜少于10 个;男卫生间小便斗不应少于5 个;洗手盆各不应少于4个。 室内步行街卫生间应与主力店合用,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室内步行街的采光廊和中庭的采光天棚应考虑广告装饰物的安装,需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吊挂件。中庭的吊挂件预留6~8 个,要考虑方便安装LED 电子屏,总荷载20KN。采光廊按每跨预留一处吊挂件,应考虑电动提升装置。 室内步行街中庭的采光天棚及步行街的采光廊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应设置电动遮阳装置。 主力店对室内步行街开口的设置原则: 主力店对室内步行街的主要开口,单边连接设置一处,双边连接不超过两处。 主要开口尺寸为一个整跨,位置宜尽量设置在中庭区域。 室内步行街地面为浅暖色石材。 室内步行街的电梯及自动扶梯设计要求: 自动扶梯距步行街主入口不小于10 米,间距宜控制在50 米左右。 自动扶梯应靠洞口一侧并平行布置,以免遮挡视线。 提升高度为两层及两层以上的自动扶梯,靠外墙时应不留缝,临空一侧必须做安全防护,招标采购前必须明确保护高度。 室内步行街的自动扶梯应有一组通往地下停车场各层。 观光梯在中庭设置,以2 部为一组,观光梯轿厢要使用玻璃使其通透,井道为钢和玻璃结构,观光梯应通到地下停车场各层,在停车场应设置通透玻璃候梯厅,候梯厅需设计空调。厅外入口处应设计防护设施。 室内步行街的货梯,吨位为~2 吨,可与主力店合用(不含百货)。供室内步行街独立使用的货梯不应超过2 组。 室内步行街的各层内外出入口均应设置人流计数系统。
4、 百货楼的设计要求 在总图中百货楼应设置在重要区位,贴临广场,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百货单层面积宜大于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宜为~3万平方米。 百货宜设置中庭。中庭宜居中布置,一般占4~6个柱跨。 百货对室内步行街开口宜设置在中庭。 百货一般在中庭两侧各设置1 组自动扶梯。 最终百货楼的中庭是否设置,需以百货租户的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
5、 娱乐楼的设计要求 娱乐楼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娱乐楼为四层时常态各层布置为:电玩或待定、桌球吧、KTV、影城,楼层位置可根据设计调整。 在二、三线城市中,影城只做8~9 个厅,即:一个容纳280~300 人左右的大厅、一个VIP厅、其余均为不超过200 人的中厅。 省会以上城市应设10 个厅(含)以上。部分市场好的城市或区位可以考虑12~15个厅。10厅的影城中需设一个300 人以上的大厅;除VIP厅外,其余影厅人数均不得少于100 人。各影城影厅人数应有级差,同样规模影厅不得超过4厅。 室内步行街首层设立影城售票位(位置与影城区域互补)。
6、 综合楼的设计要求 综合楼原则上不设健身业态,各层业态构成分别为:待定、电器(或其它)、儿童城、酒楼(主题餐厅)。 综合楼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酒楼在一层宜设置独立门厅并设电梯。
7、 独立酒楼的设计要求 酒楼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酒楼首层设独立大堂,面积约150 平方米左右,两层通高,2~3 部客梯,大堂宜与步行街 连通。
8、 超市的设计要求 超市原则上只在室内步行街内设置一个出入口,不对外单独开口。 总建筑面积宜控制在~ 万平方米。 规划设计部应对超市的外租区进行管控,商管公司配合,避免出现“第二条室内步行街”。
9、 五星级(含超五星级)酒店的设计要求 总图设计要求: 在总图中酒店应设置在重要区位,贴临城市主路,宜独立设置。 酒店主入口门前宜退红线25 米。 酒店地下部分设计要求: 地下部分主要功能为后勤服务、停车及设备用房,根据情况设置夜总会。 地下建筑面积(不含停车面积)设置夜总会的不得超过8000 平方米,不设置夜总会的不得超过6500 平方米。 夜总会只表示范围,不做内部布置。 酒店首层设计要求: 首层大堂挑空区面积宜600~800平方米,距入口10 米以内不得有柱子,以横向布置大堂为宜。 自助餐区域应设置VIP间。 客梯区域应考虑避免总服务台视线通视。 酒店二层设计要求: 酒店二层一般为餐饮功能,为中餐厅和风味餐厅。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可设西餐厅;地级市的酒店不设风味餐厅,仅设中餐厅。 酒店的中餐厅,包房宜为8~12 间;其中应至少设一间豪华包房,面积在100 平方米以上,餐台宜为25~30位以上。所有项目中的餐厅包房都要有送餐间,最好带卫生间。 滨江酒店(如福州、武昌等沿江项目),餐厅要放在四层并设室外观景平台,康体部分放在二层。 酒店三层设计要求: 酒店三层为会议及大宴会厅功能。 应考虑设置1~2 个会见厅,其中一个可容纳40 人的大会见厅,会见厅应设置卫生间及衣帽间。 宜设置一个250~300平方米左右的中会议室,及中小会议室8 个左右,可以与大宴会厅不在一个楼层。 应考虑足够面积的卫生间。 应考虑衣帽间。 大宴会厅根据城市不同净面积约在1300~1800平方米左右,并可同时分隔成为3 个中型会议厅使用。 酒店四层设计要求: 酒店四层原则上为康体功能。 考虑游泳、健身及跳操、美容美发及SPA 会所等功能。 SPA 会所应按立天唐人的全套间模式设计,根据面积设置5~7 套,每套约150~300平方米左右。每套均含桑拿、SPA功能,并考虑单间及棋牌室。冷热水池高出地面500,下降500,水面净高约为500~600mm。 酒店健身房做100~200 平方米。 酒店泳池的休息区宜40~50 平方米。 美容美发应设置1~2间VIP房间。 酒店行政楼层设计要求: 行政酒廊应紧邻客梯电梯间布置,位置应考虑周边环境景观。 行政酒廊的接待台应迎宾布置。 酒店卫生间的设计要求: 酒店公共卫生间必须做两道门,进入第一道门后再分男女。 卫生间最好设计成比较方正的空间,洁具靠边布置,房间中间最好能留出4平方米左右的空地,不要设计成狭长的空间。 大宴会厅男卫生间里小便斗不少于10 个,厕位8 个左右。女卫生间厕位数约15个左右。 酒店套间客房的卫生间要设两个洗手盆,总统套浴缸不应过高,高度控制在500左右。 酒店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酒店凡多部货梯在一个核心筒内的,一定要布置在一起,不得分散布置。 酒店裙房中的设备机房尽可能放在夹层中,少占用有效面积。 空调一律采用四管制。 酒店冷、热水给水管路要分开设置。 酒店层高设计要求: 首层大堂高不小于12 米(7 米+5米),滨水酒店适当增加。 宴会厅层高不小于10 米。 客房层高宜为~ 米。 酒店的其他设计要求: 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新建酒店的外立面饰面材料尽可能采用石材,少用铝板(考虑酸雨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