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外教社杯”第十四届江西省高校外语教学大赛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外教社杯”第十四届江西省高校外语教学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9•【字号】•【施行日期】202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外教社杯”第十四届江西省高校外语教学大赛的通知各本科高校:经研究,2022年我厅将举办“外教社杯”第十四届江西省高校外语教学大赛,具体由江西农业大学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单位1.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协办单位:江西省外语学会3.承办单位:江西农业大学二、大赛组委会为了更好地组织本次大赛,特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组成如下:主任委员:刘小强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副主任委员:贺浩华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肖德征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孙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社长委员:魏洪义江西农业大学教务处处长叶青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副社长吴伟萍江西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况新华江西省外语学会会长秘书长:晋来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三、大赛组别大赛分为大学英语综合课组、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组、大学英语微课组和大学日语组四个组别。
1.大学英语综合课组和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组该两组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由参赛学校根据本通知自行组织安排。
复赛采用现场授课的方式,决赛采用现场说课的方式。
参赛对象为我省本科院校的英语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参赛院校每个组别各选派1名选手参加复赛。
按照惯例,承办单位每个组别可选派2人参赛。
参赛报名表上请注明使用何种教材。
复赛的时间为5月27-28日,决赛的时间为5月29日上午。
2.大学英语微课组微课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每个学校选送一个微课作品参赛,并于5月23日之前将作品邮寄或发送给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
微课比赛团队最多为5人,其中1人为团队负责人。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各高校: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好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1.强化统筹部署。
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做好2024届就业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加快推动各项促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主动研究,用足用好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本地企业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2.强化协同联动。
省级教育、人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资源力量,凝聚促就业工作合力。
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要组织各级各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深度参与,形成共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局面。
3.强化高校责任。
高校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教学名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教学名师)推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教学名师)推选活动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校:经研究,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江西省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教学名师)推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对象全省本科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选名额金牌教师设金牌研究生导师、金牌教授、金牌青年教师三个类别,推选名额分别为30名、30名、40名左右。
各校在限额内推荐金牌教师候选人(见附件1),限额在4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金牌研究生导师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金牌青年教师候选人,限额为1人的学校可自主选择推荐类型。
申报教师只能报其中一项。
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推选。
三、申报推选条件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金牌研究生导师1.具有教授职称,教龄不少于15年。
2.近3学年,主讲过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近6学年(2015-2021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学年;近6学年(2015-2021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60学时/学年。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
近5年来,取得过突出的科研成绩,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
4.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与教学改革,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高校: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加强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我省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能力,现将《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202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申报与立项第四章管理与运行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六章验收评估第七章附则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我省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我省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建设主要任务:根据国家、江西省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目标,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我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第四条实验室建设目的:获取原始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提高我省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与后劲,吸引和培养优秀的科技创新队伍,促进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测绘技能竞赛方案

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南方杯-〞测绘技能大赛竞赛方案〔本、专科组〕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赣教高字〔2021〕13号〕文件精神,现举办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南方杯-〞测绘技能大赛。
为了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竞赛方案。
一、赛项概览1.赛项名称:“南方测绘---〞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
参赛对象:本科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或高职高专学生。
(每校本、专科组各限报4名参赛选手)竞赛方式:测绘技能大赛以团体形式进行,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每个学校本、专科只能有一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分本科、专科组别;本科、专科组的竞赛工程相同:一级导线测量、二等水准测量、1︰500数字测图;参赛队伍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两项。
竞赛时间:4月16~17日6. 5.竞赛地点: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校区〕竞赛联系人:欧阳平,联系:竞赛联系QQ群:4824194971二、参赛报名与流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赛学校通过登录江西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3月28日至4月6日(4月6日为网上截止报名时间)。
2.报名考前须知1〕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名单,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
团体赛项最多填报两名指导老师。
2〕在各竞赛工程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参赛学校可以在报名系统内修改有关信息。
3〕各学校用户名已设定,在菜单项选择取即可,初始密码123456。
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陈文成老师〔〕。
〔4〕请各参赛单位一定要在比赛时核对指导老师及学生姓名,比赛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更改。
三、竞赛内容与规那么、竞赛试题、范围本竞赛为公开试题。
〕水准测量竞赛试题如图1所示闭合水准路线〔路线长度约㎞〕,A01点高程,测算B04、C01和D03点的高程,测算要求按竞赛细那么。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全省高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省教育厅决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举办第二届江西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推动教学创新培养一流人才二、大赛目标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标杆展示与交流平台。
三、大赛组织(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协办单位∶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二)组织机构大赛设大赛组织委员会、大赛专家委员会、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和大赛仲裁委员会。
(三)大赛赛制大赛根据参赛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三个竞赛组别,分校赛和省赛进行。
1.校赛由各高校自主开展,其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自行安排。
2.省赛设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网络评审由大赛专委会通过大赛报名官网依据参赛教师在线提交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等材料进行;现场评审环节考察参赛教师的教学创新设计。
根据省赛结果推荐14名获奖教师(团队)参加全国赛。
四、参赛对象及名额(一)参赛对象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
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推动我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2021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网上评审,确定了立项名单,并于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在江西教育网进行了公示,没有收到异议。
现将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予以下达。
请各校高度重视,对下达的立项课题予以支持,切实落实研究课题所需经费,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课题承担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原则上,一般课题每项经费不低于0.5万元,重点课题及省教育厅委托课题(含“四新”专项课题)每项经费不低于2万元,高职企业委托课题项目经费由企业按照有关协议安排。
附件: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江西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部分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部分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06•【字号】赣教高字〔2012〕126号•【施行日期】201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西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部分目录的通知》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126号各高校: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印发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217号),就高等职业教育涉及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与学历、培养目标与规格等10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做好有关工作做了部署。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校执行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
联系人:罗红卫;电话:0791—86765165。
附件:关于印发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说明江西省教育厅2012年12月6日关于印发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加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司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现将该标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高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司。
附件: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说明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2年11月13日附件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农林牧渔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土建大类水利大类及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轻纺食品大类财经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与传媒大类法律大类附件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说明为了加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委托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进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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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
竞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4.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
通知
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我厅将举办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现组建“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组委会”,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
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裴鸿卫
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小强
委员:南昌大学副校长刘耀彬
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汪洋
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李春根
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XXX
江西理工大学副校长龚姚腾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胡业华
江西警察学院副院长周忠伟
新余学院副院长徐忠麟
南昌师范学院副院长谢康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洪胜华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丁美东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副院长陈坚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付江帆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汤泾洪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处)处长肖德征
秘书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处)处长肖德征
副秘书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处) 王允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付敏
二、竞赛时间
4月至11月。
三、工作要求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同时把参赛工作列入日常的工作及教学计划中,以大赛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以赛促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赛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实施方案
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分本科组、专科组(含高职),共开设18个竞赛大项目。
参赛报名及竞赛规则等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赛学校通过登录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网
(/login.aspx)的“报名系统”报名。
1.报名办法
打开网站上的“报名系统”,根据要求,输入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于4月9日至11月30日开通,各竞赛项目开赛前10天截止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名单,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
(2)在各竞赛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参赛学校可以在报名系统内修改有关信息。
(3)各学校用户名已设定,在菜单选取即可,密码请咨询付敏老师(手机号码:138****2122),并请登录后及时更改。
二、奖项设置与评奖
1.奖项设置
参赛学校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参赛学生(队)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指导老师奖;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2.评奖办法
(1)团体总分奖
各竞赛大项参赛学校达10个(含10个)以上的设项目团体总分奖。
团体总分用积分的方式计算:每个一等奖积10分、每个二等奖积5分、每个三等奖积2分;各校该项目积分之和,为该校该项目团体总分。
依学校团体总分从高到低取奖,若总分相同,以获一等奖个数多少为序;若再相同,以获二等奖个数多少为序;依此类推,直至分出名次。
(2)参赛学生(队)奖
竞赛项目以个人方式进行的,信息技术知识赛按该项目参赛学生总数的4%、8%、10%的比例,其它项目按该项目参赛学生总数的8%、10%、12%的比例(参赛学生少的赛项适当提高比例,由所在专业委员会提出组委会核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一、二、三等奖。
竞赛项目以团队方式进行的,按该项目参赛团队总数的10%、12%、15%的比例(参赛队少的赛项适当提高比例,由所在专业委员会提出组委会核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一、二、三等奖。
参赛学生(队)的获奖证书,均注明指导老师。
(3)优秀指导老师奖
凡获得各赛项一等奖学生(队)的指导老师,即为优秀指导老师。
(4)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
根据承办高校承办竞赛的规模和质量等因素,由组委会评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奖若干名。
(5)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由组委会评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名。
三、竞赛规则
各赛项竞赛方案、竞赛指南等内容,将通过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网按赛项分别另行发布。
四、竞赛项目及安排
各项赛事定于今年4月至11月在有关高校陆续开展。
具体竞赛项目、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等内容,详见“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安排表”。
备注:以上赛项中,主办单位均为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