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自己WORD.pdf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自己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52—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CompilingGuidelineofEco-environmentalProtectionandReclamationPlanforMin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3-07-23发布2013-07-23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方案(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5方案(规划)编制背景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6方案(规划)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7方案(规划)编制要点8方案(规划)报告编制附录A-1方案(规划)报告编写大纲附录A-2方案(规划)报告附件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指导和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安徽工业大学。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7月2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矿山及生产和闭坑矿山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水平,规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的编制。
本技术规范的制定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选用并结合适宜、科学的技术、方法和设备,确保矿山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和持续。
二、术语和定义1. 矿山:指为开采矿产资源而开设的地下或地上的生产设施,包括采矿、选矿、矿区露天开采、浮选、水采、机械采掘和矿山建设等。
2. 矿区:指矿山本体、露天采场、矿石矿渣堆放场、矿山工程设施、生产生活用地、田地和河流等覆盖范围;3. 矿区生态环境:指矿山生态系统中包括矿山土地、空气、水、自然植被等生态环境组成部分;4.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指采取一定的技术、管理和经济手段,维护矿区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防止和减少其对周围区域造成的负面影响;5.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指通过技术、管理和经济手段,对矿区的环境进行整治和修复,恢复矿区生态环境的原貌或接近原貌;6. 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对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与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和预测的过程,包括前期、建设、运营建议、关停拆除等各阶段;7. 环境监测:是对矿区周边的环境影响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评估的过程,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监测和预警。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范1. 矿区环境治理(1)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在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传统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考虑到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合理评估和管控,为环境风险防范、环保标准制定、后期生态修复路径设定、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等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矿区环境监测在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传统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测。
抓住关键时段,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有效监控和预警,并对监测结果开展科学分析和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引言随着人类对地球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矿山开采活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必须制定科学的治理与恢复方案。
二、任务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2. 最大限度地恢复受损的矿山地质环境;3. 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
三、方案编制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方案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2. 综合性原则:方案应综合考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从而提出全面的治理和恢复措施;3. 可操作性原则:方案应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为实施提供有力指导;4. 可持续性原则:方案应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四、方案编制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矿山环境评价: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明确环境问题和相应的治理需求;2. 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矿山环境评价结果,提出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3. 污染治理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中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弃物处置等;4. 矿山治理与管理措施:提出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包括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等;5. 恢复方案: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包括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6. 使用方案: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使用方法和培训计划,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五、方案编制程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程序应包括以下阶段:1. 前期调查阶段:对矿区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明确环境问题;2.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3. 方案评审阶段:对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完善方案;4. 方案实施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并进行实施;5. 方案监督与评估阶段: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51—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Reclamation for Min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3-07-23 发布 2013-07-23 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一般要求 (3)5 矿山生态保护 (3)6 探矿生态恢复 (4)7 排土场生态恢复 (4)8 露天采场生态恢复 (5)9 尾矿库生态恢复 (5)10 矿区专用道路生态恢复 (6)11 矿山工业场地生态恢复 (6)12 矿山大气污染防治 (6)13 矿山水污染防治 (6)14 沉陷区恢复治理 (7)15 矸石场恢复治理 (7)16 污染场地治理 (7)17 评估与管理 (8)18 标准实施与监督 (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促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与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和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7月23日起实施。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篇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XX目次前言....................................................................................................... ................................................................................... 1 引言....................................................................................................... .. (2)1 范围....................................................................................................... .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3 术语和概念..................................................................................................... . (4)4 总则....................................................................................................... . (5)5 工作程序....................................................................................................... (5)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6)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7)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 (9)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办法..................................................................................................... .. (9)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13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 (14)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15)附录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 (17)附录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19附录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20)附录G(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21)附录H(规范性附录)图件编制要求..................................................................................................... . (23)附录I(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 (25)附录J(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27附录K(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图常常利用图例 (29)前言本标准代替DZ/T 223—XX《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一、前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为了有效管理和治理矿山环境问题,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确保矿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则(一)法律法规依据1. 《矿产资源法》2. 《环境保护法》3. 《土地管理法》4. 《水污染防治法》5. 《大气污染防治法》(二)治理目标1. 保护矿山环境,减少矿山对环境的影响;2. 实现矿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 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修复。
三、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基本要求(一)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估1. 进行矿山环境问题调查,包括土壤质量、水质、大气环境等因素的监测。
2. 进行矿山环境评估,明确矿区环境负荷和矿山环境影响范围。
(二)矿山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1. 制定矿山开发方案,明确资源开发的区域、时间和方式。
2. 采取可持续利用的方式,合理开发和利用矿山资源。
(三)矿山环境保护措施1. 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企业必须经过环保审批,并定期进行监测。
2. 搭建矿山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环境进行全面监测。
(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1. 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恢复矿山的生态环境。
2. 实施绿化工程,修复矿山周围的生态系统。
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程序(一)编制方案1. 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编制2.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二)方案审核1.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核流程及相关部门的审核要点。
2. 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方案实施与监督1. 落实方案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 设置方案实施的目标和阶段性计划。
3. 监督方案的实施过程,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附件1. 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2.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核意见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矿产资源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方式,保护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x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一、引言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矿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护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探讨,旨在为矿山企业提供一个可行的指导。
二、目标设定1.生态环境保护:通过科学管理和控制措施,减少矿山对水、土壤、大气等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生物多样性保护:采取措施保护和恢复矿山周边的植被、动物和微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3.土地复垦和景观修复:对矿山开采后的土地进行复垦和恢复,恢复土壤功能,修复矿山景观,使其具备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治理步骤1.环境评估和规划a. 进行矿山生态环境评估,分析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程度。
b.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规划,明确治理的目标和措施。
2.水环境保护与治理a. 建立矿山周边水环境监测网,定期监测水质和水量,确保水环境的安全。
b. 排放废水前进行处理和净化,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和损害。
c. 开展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再生利用,降低对水资源的依赖程度。
3.土壤保护与修复a. 对矿山开采后的土壤进行污染评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土壤修复、重金属的吸附和迁移控制等。
b. 推广有机肥料和生物修复技术,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促进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重建。
4.大气环境保护a. 采取措施减少矿山尘埃和气体的排放,如粉尘控制、尾气处理等。
b. 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检测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5.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a. 进行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评估,确定重点保护物种和生境。
b. 实施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护区、生物修复和栖息地恢复等,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
6.土地复垦和景观修复a. 制定土地复垦规划,确保矿山开采后的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和恢复。
b. 进行景观修复工作,包括植被绿化、地形调整、水体修复等,打造生态友好的矿山景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引言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本文档旨在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以确保矿山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2. 编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办法》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矿山开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3. 编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类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4. 编制要求4.1. 数据收集与分析在编制方案前,必须对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分析。
对调查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
4.2. 目标制定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其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及规划的一致性。
4.3. 技术路线确定根据目标制定的要求,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技术路线,包括技术手段、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4.4. 预算编制根据技术路线确定的措施,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预算。
预算编制应考虑资源开采成本、环境保护投入和治理恢复费用等因素,并合理分配。
4.5. 方案评估制定方案后,需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环境效益等。
评估结果应作为调整和完善方案的依据。
4.6. 方案管理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建立方案的管理制度。
管理包括对方案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和评估,确保方案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5. 编制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矿山地质环境基本情况介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和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路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预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管理制度6. 编制流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流程如下:1.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基本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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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人员访谈 访谈对象为矿山的现状或历史的知情者, 包括地方政府的行政人员、 矿山及其周边居民、 矿山土地不同阶段使用者、 以及熟悉当地情况或矿山的第三方等。 访谈内容主要包括矿区生 态破坏、环境污染的历史及现状、社会经济状况等。
5.2.2 调查内容 5.2.2.1 土地利用现状 踏勘和记录矿区土地功能和性质;土地利用的类型;废弃地恢复利用情况等。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 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指导和规范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
编制的原则、 程序、 内容和技
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
生态恢复治理等
方面的要求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总体目标、
阶段目标和具体指标, 制定各阶段规
划的切实可行目标指标体系。
制定方案, 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及相关技术政策和标准,
分阶段确
定目标和指标。
7.3.1 清洁生产指标 包括采选矿生产工艺先进性及装备技术水平、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综合利用指标、 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矿山生态环境 指矿区内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 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3.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指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境污染。
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勘探和采选矿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
3.3 矿区生态环境恢复 指对矿产资源勘探和采选矿过程中造成的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采取人工促进措施, 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逐步恢复与重建其生态功能。
3.8 选矿场 指采用物理、 化学、 生物等各类方法将有用矿物与脉石矿物分开, 选场所。
以获得工业原料的分
3.9 尾矿库 指由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于贮存经选矿场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3.10 矿山沉陷区 指矿山开采导致采空区之上覆岩层发生冒落、 成下沉盆地和裂隙等的沉陷区域。
断裂、 弯曲等移动变形, 最终导致地表形
4 方案(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 基本原则 4.1.1 保护优先,防治结合 矿山企业要遵循在开发中保护、 在保护中开发的理念, 坚持“边开采、 边治理” 的原则, 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的破坏, 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 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功能破坏
和环境污染,通过生物、工程和管理措施及时开展恢复治理。
7.3.3 水土保持指标 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林草覆盖率( %)等。
7.3.4 生态恢复指标 包括矿山损毁土地恢复率( 标率( %)等。
%)、工业广场及办公生活区绿化率(
%)、污染场地治理达
7.4 方案(规划)工程措施
方案(规划)应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技术指标、实
5.2.2.2 地质、地形和地貌 踏勘和记录矿山及其周围区域的水文、地质与地形地貌。
5.2.2.3 矿山开采基本情况 踏勘和记录矿山范围、矿床赋存条件、采选矿工艺与设备、尾矿及废石(矸石)处理与
处置和生产能力、水耗、电耗等矿山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5.2.2.4 区域生态环境现状 踏勘和记录矿区大气、 水体、 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及环境质量状况; 植被破坏、地表沉陷等生态破坏状况;矿山开采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等。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包
7.4.1.4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 包括矿山生产爆破冲击波与爆破振动;采选矿设备及道路运输噪声等控制工程。
景观的防护措施等。 新、改(扩)建矿山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说明方案实施期内生 态环境破坏情况。
6.2 矿山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矿山目前环保装备水平、 “三同时”履行情况、运行状况、污染治 理技术水平、 污染物排放情况、 是否满足现行环保标准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等, 分析存在的 主要环境问题。
3.4 露天采矿场 开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道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为露天采矿场
3.5 地下采矿 指采用竖井、斜井和平硐方式从地下矿床采出有用矿物过程。
3.6 排土场 指矿山剥离和掘进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岩场或弃渣场。
包括外排土场和内排土场, 又称废石场、 排
3.7 矸石场 指煤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含炭岩石及其岩石等固体废弃物的集中排放和处置场所。
6.3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 结合矿床开拓布局和采掘规划或计划, 对采矿活动在方案 (规划) 期内不同年份造成的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进行预测, 包括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范围和强度。 明确矿山生态恢复 与污染治理的重点,确定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7 方案(规划)编制要点 7.1 范围与时限 规划以矿区为基准, 包括其生态环境影响范围。
7.2 方案(规划)分区 分区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进行分区。
评价与预测确定, 按照重点治
重点治理区一般指排土场、尾矿库、塌陷区等。一般治理区指矿山生活区、办公区等。 其他为次重点治理区。
7.3 方案(规划)目标
编制规划, 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对矿山清洁生产、污染控制、水土保持、
2013-07-23 发布 2013-07-23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4 方案(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5 方案(规划)编制背景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
6 方案(规划)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 . 7 方案(规划)编制要点 8 方案(规划)报告编制 附录 A-1 方案(规划)报告编写大纲 附录 A-2 方案(规划)报告附件 前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 所、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安徽工业大学。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7 月 2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3 年 7 月 23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
度。包括对矿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与分析(主要是对动物、植物、森林、草地资
源等的影响) ;矿山生产对大气污染影响与分析;矿山生产对水体(地表水、地下水)的影 响与分析; 矿山生产对土壤质量及污染的影响与分析; 水土流失影响与分析、 地表沉陷对土 地资源的破坏、生态功能下降的情况、工业场地“三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情况,以及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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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含矿山服务年限在内的规划,
一般
分近期、中期和矿山服务期满(闭坑)后三个阶段。 方案期限。对于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方案编制应以矿山基本建设完成、未投产前的
年份为基准年, 对于已投产矿山, 方案编制以前一年为基准年。 方案应根据不同矿种特点原 则上 3-5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编制、审批、实施和验收。
%)、选矿尾矿综合
7.3.2 污染控制指标 包括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作业环境粉尘合格率 ( %)、 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生活污水处理率( %)、环境空
气质量达标率(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声环境质量达标率( %)等。
4.1.2 景观相似,功能恢复 根据矿山所处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按“整体 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原则,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 建景、注重成效,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恢复治理措施,恢复矿区整体生态功能。
4.1.3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同步进行,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优
山废水形成的条件和原因,从减源、 减量、 减时三个方面进行预防或减轻其危害程度,采取
截流减源、 减少疏干水量、改进工艺减少废水产生量、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措施,
保护矿区
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
7.4.1.3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利用工程 包括排土场、 尾矿库有价值元素选别、 括安全贮存、植被复垦等。
建筑及其他材料应用;
山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料;矿山开发相关政府文件等。
水土保持方案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
5.1.2 矿山变迁资料
反映矿山及其邻近区域的开发及活动状况航片或卫片,
其它有助于评价矿区生态破坏和
环境污染的历史资料; 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建筑、 设施、 工艺流程和产生污染等
的变化情况。
施时间等进行说明,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要求应当符合
HJ651 规定。
7.4.1 污染防治工程 7.4.1.1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包括采选矿生产过程粉尘污染控制及有害气体防治等工程。
7.4.1.2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工程 包括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 排土场淋溶水、 选矿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治理。 根据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
编制的原则、 程序、 内容和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改(扩) 建矿山及生产和闭坑矿山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