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之比较研究

合集下载

马来西亚1950年合同法

马来西亚1950年合同法

马来西亚1950年合同法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合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作期间的顺利运行,避免争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双方应充分了解协议条款,并自愿遵守,以达到预期的合作目标。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主要义务包括: 2.1.1 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2.1.2 按时完成协议中规定的任务和交付物。

甲方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1.3 对项目进展进行及时反馈,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与乙方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2.2 乙方的主要义务包括: 2.2.1 提供符合协议要求的服务或产品。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质量符合协议规定的标准。

2.2.2 在出现问题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反馈后,及时处理并解决相关问题。

2.2.3 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合作期限3.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协议中规定的结束日期。

合作期限的延长需双方在合作结束前________天内提出,并达成书面协议。

财务安排4.1 双方应明确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金额。

费用应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

4.1.1 甲方应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逾期支付应支付相关利息。

4.1.2 乙方应根据协议规定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支付凭证。

争议解决5.1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争议应提交至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所有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1.1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披露。

6.1.2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发现泄露情况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协议的修改与终止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确认方可生效。

马来西亚法律概论

马来西亚法律概论
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目的
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和影响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目的
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和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影响
非诉讼程序法
定义:指在诉讼程序之外,通过其 他途径解决争议的法律程序
主要内容:包括调解、仲裁、行政 复议等
马来西亚法律概论
汇报人:
目录
01 添加目录标题 02 马来西亚法律体系 03 马来西亚宪法 04 马来西亚民法与商法 05 马来西亚刑法 06 马来西亚程序法
添加章节标题
马来西亚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构成
宪法:马来西亚的最 高法律文件,规定了 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 则
议会法:由议会通过 的法律,规定了议会 的组成、职权和运作 方式
内容:包括所有权、用 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特点:强调对物的占有 和使用,保护私有财产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与合 同法、侵权法等法律密切 相关,共同构成民法体系
合同法
合同订立:双方自愿、 平等、诚实信用
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合同履行:按照约定 全面履行,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行政法:由政府制定 的法律,规定了政府 的组织、职能和行政 行为
普通法:由法院判决 形成的法律,规定了 民事、刑事和商事等 方面的法律原则和规 则
伊斯兰教法:适用于 马来西亚穆斯林的法 律,规定了婚姻、家 庭、继承等方面的法 律原则和规则
国际法:马来西亚作 为主权国家参与国际 法律事务的法律依据, 包括条约、公约等

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之比较研究

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之比较研究

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之比较研究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之比较研究摘要: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大差异,本文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违约与救济,合同中有关货物的寄托等方面,对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马来西亚合同法的主要特点,这样有利于两国经济上的交流,也有利于两国各自立法的完善。

关键词:中国合同法;马来西亚合同法;比较研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从法律传统上看,马来西亚在传统上属于普通法系,而中国合同法则属于大陆法系。

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来西亚则属于资本主义国家。

马来西亚和中国在法律传统上和社会制度上有很大差异,所以导致两国在法律制度上也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合同法领域,差异更为明显。

随着中国和马来西亚经济和贸易联系越来越紧密,我们除了遵循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同时也应该关注到两国在合同法方面的巨大差别,这样既有利于两国的经济交流和合作,也有利于两国立法上的完善。

一、合同的订立两国都把要约和对要约的承诺作为有效合同成立的两个步骤。

现在,市场经济国家的合同法都有关于要约与承诺的规定,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决定一切,价格的波动是常有的事,从而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所以两国都很重视规范和保障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与承诺行为。

两国在合同的订立上也有很大不同。

(一)要约规定的不同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一但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马来西亚合同法规定,当一个人向他人表示其希望从事某种行为,以便获得他人对该行为的承诺,他的行为被称为要约。

可见两国关于要约的定义基本一致的。

两国对于要约成立的条件也很一致的,都规定了要约方要有表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内容必须确定;要约要送达至受要约人。

但两国关于要约撤销的问题上有很大不同,马来西亚合同法坚持英美法系的对价原则,认为当要约处于送达承诺人的过程中,要约人随时可以撤销该要约。

马来西亚劳动合同法

马来西亚劳动合同法

马来西亚劳动合同法马来西亚劳动合同法模板一、合同信息1. 雇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2. 雇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3. 雇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4. 雇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期限1. 合同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2. 合同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结束日期(如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_4. 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工作内容1.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3. 主要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工作时间与休假1. 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2. 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_____3. 法定节假日:_____________________4. 年假:_____________________5. 病假:_____________________6. 其他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五、薪资与福利1. 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资支付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3. 加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4. 奖金与提成:_____________________5. 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_6. 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工作条件与安全1. 工作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2. 安全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3. 健康与安全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4. 个人防护装备:_____________________七、保密与知识产权1. 商业秘密:_____________________2. 知识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3. 离职后的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2. 解除合同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3. 提前通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4. 解除合同的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九、违约责任1. 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2.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3. 赔偿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2. 适用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3. 争议解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其他条款1. 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生效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二、签字盖章1. 雇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2. 雇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3.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马来西亚的《雇佣法》(Employment Act)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合同法发展趋势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合同法发展趋势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合同法发展趋势一、引言合同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合同法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两大法系的合同法都有所演进和完善。

本文将重点探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合同法发展趋势。

二、大陆法系的合同法发展趋势1. 合同法的趋同化随着全球化和国际交流的增加,大陆法系的合同法逐渐与其他法系的合同法接近。

许多国家在制定和修改合同法时,会参考其他法系的合同法,取长补短。

例如,一些国家在借鉴英美法系的合同法理论时,引入了“约因”的概念,以更好地解释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2. 合同解释的自由化在大陆法系,早期的合同解释理论以客观主义为主,即以合同文字为准,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

后来,主观主义逐渐成为合同解释的主流理论,即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为准。

目前,许多国家在合同解释方面更加灵活,更加强调个案的公平正义。

法院在解释合同时,会综合考虑合同文字、当事人意图、交易习惯等因素,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合同解除的宽松化在大陆法系,早期的合同解除制度比较严格,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家逐渐放宽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国家引入了英美法系的“根本违约”制度,即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这使得合同解除的适用更加灵活和合理。

4. 合同领域的电子化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合同领域的电子化成为了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大陆法系国家在合同法中增加了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认证等问题。

同时,一些国家也在探索新的合同法理论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例如“功能等同”理论等。

三、英美法系的合同法发展趋势1. 合同法的规范化在英美法系,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是逐渐规范化。

一些国家在合同法中引入了大陆法系的概念和原则,例如约因、合同解释理论等,使得英美法系的合同法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

去马来西亚打工合同8篇

去马来西亚打工合同8篇

去马来西亚打工合同8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雇佣乙方在马来西亚从事工作,乙方愿意在甲方的指导下,在马来西亚从事相关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雇佣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作内容及职责1. 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马来西亚,具体岗位和职责为___________________。

3. 乙方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安排应遵守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1.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薪资待遇及福利1. 乙方的薪资标准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

2. 乙方享有马来西亚法定假期及甲方规定的年假、病假等休假制度。

3.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保险及福利待遇1. 甲方将为乙方购买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五、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1.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个人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竞争的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1. 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较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与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

中国与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

中国与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黄兰【摘要】As an important part of assets, inventory constitutes a high proportion of enterprise's assets. The correctness of i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affects the truthfulness and relevance of balance sheet directly. By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recognition%存货在企业的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它的确认和计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通过对中国、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中存货的确认、存货的计量、存货的信息披露的比较分析,得出两国存货准则的差异。

为促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间的货物贸易往来,一是在存货确认上,要力求实现中国与东盟会计区域的协调,形成一套各方可接受的准则;二是在存货计量上,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确保相互适应,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三是在存货准则披露的内容上,要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期刊名称】《广西财经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24)004【总页数】4页(P11-14)【关键词】会计准则;存货确认;存货计量;存货披露【作者】黄兰【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广西南宁53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3一、引言马来西亚是东盟重要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中国在东盟地区的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其货物贸易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中很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存货作为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两国关于存货的确认、存货的计量、存货的信息披露等,揭示存货对企业会计信息带来的可能影响,为两国企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提供相关、可比、有用的会计信息,进而带动整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往来,降低贸易区各国企业的交易成本,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去马来西亚打工合同6篇

去马来西亚打工合同6篇

去马来西亚打工合同6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从事特定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信息1.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作地点:马来西亚5. 职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作内容与职责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所担任职位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乙方的工作内容、职责等详见附件一《职位说明书》。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工作时间:按照马来西亚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执行。

2. 休息休假:按照马来西亚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薪资与福利待遇1. 薪资: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的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二《薪资及福利待遇》。

2. 税费: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应遵守当地的税收法规,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 福利: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五、保险1. 甲方应为乙方购买当地法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保险福利,并应遵守保险条款。

六、保密义务1. 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机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知识产权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稿、设计、专利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作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八、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之比较研究
摘要: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大差异,本文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违约与救济,合同中有关货物的寄托等方面,对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马来西亚合同法的主要特点,这样有利于两国经济上的交流,也有利于两国各自立法的完善。

关键词:中国合同法;马来西亚合同法;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从法律传统上看,马来西亚在传统上属于普通法系,而中国合同法则属于大陆法系。

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来西亚则属于资本主义国家。

马来西亚和中国在法律传统上和社会制度上有很大差异,所以导致两国在法律制度上也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合同法领域,差异更为明显。

随着中国和马来西亚经济和贸易联系越来越紧密,我们除了遵循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同时也应该关注到两国在合同法方面的巨大差别,这样既有利于两国的经济交流和合作,也有利于两国立法上的完善。

一、合同的订立
两国都把要约和对要约的承诺作为有效合同成立的两个步骤。

现在,市场经济国家的合同法都有关于要约与承诺的规定,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决定一切,价格的波动是常有的事,从而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所以两国都很重视规范和保障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与承诺行为。

两国在合同的订立上也有很大不同。

(一)要约规定的不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一但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马来西亚合同法规定,当一个人向他人表示其希望从事某种行为,以便获得他人对该行为的承诺,他的行为被称为要约。

可见两国关于要约的定义基本一致的。

两国对于要约成立的条件也很一致的,都规定了要约方要有表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内容必须确定;要约要送达至受要约人。

但两国关于要约撤销的问题上有很大不同,马来西亚合同法坚持英美法系的对价原则,认为当要约处于送达承诺人的过程中,要约人随时可以撤销该要约。

因为要约在送达过程中要约人并未得到任何承诺,故可以随时撤销要约。

而我国合同法虽然也规定了要约可以撤销,但规定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而且在有下列情形下要约不得撤销:首先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不能撤销,其次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不可撤销。

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在合同的撤销上更注重对受要约人权益的保护,而马来西亚合同法在合同的撤销上缺乏对受要约人的保障让要约人拥有了太大的权利。

关于要约可以被撤销几种情形方面,马来西亚合同法做了如下规定,首先认为要约取消对另一方的送达通知情形下可以撤销要约;其次认为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一方没有表示接受要约的,可以撤销要约;最后还规定对于受要约人不符合要约的条件的,要约人死亡或者有精神障碍的,或者在接受前受要约人知道了要约人死亡或有精神障碍的都可以撤销要约。

另外,马来西亚合同法对要约的接受方式没做规定的情况下,认为要约的接受必须是绝对的和没有任何限制的,是以某种符合常规而合理的方式接受,并且规定如果要约规定了接受要约的方式,而受要约人没有按这种方式
接受,要约人可以在送达了接受通知给他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坚持他的要约应以规定的方式接受,而不能以其他方式接受,但是,如果要约人没有这样做,即被视为接受了该接受通知。

马来西亚合同法在对要约可被撤销的情形,以及要约的接受方式等方面要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更为具体细致,可见马来西亚合同法特别注重对要约人权益的保护,认为订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要约人有权在对方未提供对价前撤销合同,这也体现了马来西亚合同法中的对价原则。

另外,我国合同法对要约失效几种情形做了规定。

我国合同法认为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要约失效: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更注意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双方利益的保护,体现了我国合同法中公平原则。

虽然马来西亚合同法没有关于要约失效的规定,由于马来西亚合同法遵循对价原则,如果要约没有得到对方承诺,要约自然失效。

(二)两国合同法对承诺的不同规定
两国合同法对承诺的定义大体相同,都认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马来西亚合同法认为承诺必须是绝对的,即承诺必须对要约表示完全同意,而不能改变要约中任何条件。

马来西亚合同法在这里遵循了英美法系的镜像原则,即:承诺必须像一面镜子一样,反照出要约的内容,不容许丝毫差异,否则即视为反要约。

我国合同法也规定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不过我国合同法把此情况分为两种: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和我国合同法相比,马来西亚合同法的规定不利于商业活动中受要约人合理愿望的实现,因为根据马来西亚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允许受要约人讨价还价的,不利于受要约人合理愿望的表达。

同时这样的规定也不利于交易的稳定,往往会导致已达成的交易被推翻。

而我国合同法更有利于受要约人合理愿望的表达,有利于交易的稳定。

在对于承诺做出的方式上,两国规定不同。

马来西亚合同法认为受要约人必须以积极的方式作出对要约的接受,否则不能构成有效的承诺。

而且承诺必须以某种惯常的合理的方式做出,如果要约规定有特别的接受方式的,受要约人没有按此方式做出承诺,要约人可以要求其按规定的方式做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