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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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国资委: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完成

山东烟台国资委: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完成

《中国制造2025》发布 制造业迎新风口宏观经济发改委推七大政策扶植新兴产业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为加大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稳增长、调结构支撑作用,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年工作安排,接下来将推七大政策扶植战略新兴产业。

七大政策包括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创业知识教学;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分业施策,在重点领域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培育新增长点,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发改委批复三地轨道交通规划总投资超2100亿元5月2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南京、南昌、呼和浩特三地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1)已获批复,其中南京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投资为1202.2亿元,南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投资为610.9亿元,呼和浩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投资为338.81亿元,三地总投资超过2100亿元。

上海自贸区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准备到位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行长张新6月4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金融新业态论坛上介绍,上海自贸区已经做好了率先全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技术准备。

为迎接2015年福建省行动计划第二轮效能督查,加强对厦门国资委负责的省、市重点项目推动力度,近日,厦门国资委主任林杰带队到华美文创园、五缘湾游艇综合项目、海峡旅游服务中心、西气东输天然气利用工程等项目现场进行调研。

山东烟台国资委: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完成近日,山东烟台国资委圆满完成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经统计,2014年度烟台国有资产统计汇编企业户数512户,比上年净增加15户。

其中,一级企业239户,二级企业121户,三级及以下企业152户。

国务院再出五策, 为“双创”加油添力6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坚持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

会议从税费优惠、创新融资方式、促进人才发展、政府简政放权等五方面提出措施,为“双创”加油添力。

厦门市建设局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选择有关事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选择有关事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选择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5.17
•【字号】厦建协〔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
正文
厦门市建设局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
代建单位选择有关事宜的通知
厦建协〔20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各相关指挥部:
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成效,现将项目代建单位选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建单位选择方式
投资概算超过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

符合以下情形的项目,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择代建单位:
(一)因工期紧张等急需开工的项目由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抢险救灾、安全保密或工程技术特别复杂等特殊项目,以及招标失败的项目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同意;
(三)重大片区内项目经各重大片区指挥部研究明确。

二、关于代建单位招标有关时限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的,招标文件应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不少于10日。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专利奖励的通报-厦府〔2015〕6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专利奖励的通报-厦府〔2015〕6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专利奖励的通报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专利奖励的通报厦府〔2015〕6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和《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市专利奖励委员会评审通过,决定授予“鼠神经生长因子的制备方法和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的制备方法”为厦门市专利奖特等奖,授予“一种用于提高聚酰胺类滤料抗酸性能的方法”等3项专利为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一种陶瓷分离膜的湿化学制备方法”等7项专利为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授予“同时脱硫脱硝的干法烟气净化方法及装置”等28项专利为厦门市专利奖三等奖。

根据《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和《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我市2014年获第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一种高性能纳米级及超细钨粉的制备方法”等5项发明专利按市专利奖一等奖标准给予奖励。

参照《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和《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经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对获第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入墙面盆水龙头(801.04)”外观设计专利按市专利奖二等奖标准给予奖励。

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加强自主创新和专利实施能力,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全市企事业单位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厦门国资委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厦门国资委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内容概述:市国资和所出资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您是第1554位阅读者)各市直管国有企业、委托市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及其所出资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行为,是指市国资委根据国资监管工作和所出资企业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组织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活动。

第三条聘请中介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践诺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应当在市国资委公布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

第五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建立和管理第六条市国资委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并根据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分类。

第七条中介机构进入市国资委备选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在厦门市境内注册或虽在外地注册但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二)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质量,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三)按国家职业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组织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特定事项须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

第八条中介机构进入市国资委备选库应具备的专项条件:(一)从事企业审计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10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二)从事企业评估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8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评估师(其中从事土地评估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7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三)从事出具法律意见书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10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4•【字号】厦府[2014]210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厦府〔2014〕2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2012~2013年度,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安全社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依法严格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为创建“美丽厦门”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市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决定授予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0个单位“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附件1),授予洪铭媛等174位同志“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附件2)。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同时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向先进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依法严格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⒈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⒉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厦门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4日附件1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旅游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交警大队厦门市思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厦门市思明区公安消防大队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中华街道办事处厦门市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厦门市集美区公安消防大队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厦门市海沧区运输管理所厦门市海沧区公安消防大队厦门市东孚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厦门象屿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厦门市同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厦门市汀溪水库管理处厦门市翔安区经济贸易发展与科学技术局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邮政局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市园博园景区管理处中国烟草福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厦门SM商业城有限公司厦门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轮渡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2012~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洪铭媛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卓秋黎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曾明智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欧阳明智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任科员蔡明上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林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许景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管委会安委办主任林金诗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刘风云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副调研员周奕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委员会经济部副部长许明祝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处长黄嘉俊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明军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安保部经理助理苏梦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陈国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维修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经理柯伟煌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救助管理科科长简杏玲厦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高级工程师黄伟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安全员叶志强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中心科员施红兵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朱建顺厦门市港务管理站站长林岳厦门港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杨国城厦门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软件园工作部主任邹梦林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姚永黎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任肖珠珍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王悟辉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安全副总张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总工程师胡镇鸿厦门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水胜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工程师曾凡袁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安全工程师贺小聪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经理姚悦亮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副站长郑耀崇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黄文华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分局副局长吴建坤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二分局科长洪峥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三分局副主任科员吕水源厦门华厦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杨荣旋厦门市科技中学生管保卫科科长苏晓春厦门市财政局主任科员黄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科员赵庆香厦门市总工会科员林娜珍厦门市轻纺医药烟草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幼萍厦门市同安区工会委员会主席张新兴厦门市集美区工会委员会主任科员郑锐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科员时炳盛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保障保卫部副主任陈达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保卫科长周建征厦门市水利局科员许劲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渔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刘绍杰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艇艇长魏春国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船长钟秀援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保部经理赵伟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劳工安全保卫处主任科员林来聪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后坑垃圾压缩中转站副车队长许宗荣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调研员郭建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安办副主任陈仲丰厦门市农业机械监理所科长苏维顺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船长罗小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科员陈渊川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科员刘英伟厦门市民政局副调研员陈信用厦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副主任郭筠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副主任科员卢海新厦门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助理叶鸣芳厦门市妇女联合会主任科员陈茹颖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副科长郭景宗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继良厦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许晓维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科员董彥武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航安办主任罗军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林志杰厦门市思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监察员郑航厦门市思明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仲伟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苏金赞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游怀忠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副局长吴兆昆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吴振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陈泽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何榆林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赞友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王水可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郭晓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主任王百秋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陈少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调研员卓财寿厦门市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吕煊厦门市湖里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惠旋厦门市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综合科副科长王晓峰厦门市湖里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朱觉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副局长邹海波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科员林密山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孙坂中队中队长王海远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安监站站长于中立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安监站站长唐雪平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傅杰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副主任科员宋天越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徐忠镇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监察员曹国臣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王新民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监察员陈建山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高级工程师颜志平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站站长周奇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察员赵书忱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科科长马力达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东孚派出所科员罗永平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安全主管彭道红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部长叶杭平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人武部部长叶钰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蔡燕雄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局副局长许书江厦门市同安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科员杨火本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胜鑫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宁宁厦门市同安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洪明理厦门市同安区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姜雄德厦门市同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陈小鹏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人民政府安监站站长黄克林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安监站站长许洪联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稂江华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科员朱水战厦门市翔安区新店中心小学副校长黄卫东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建设安全科科长黄双明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主任科员付伟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伟明厦门市翔安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廖伍强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管理处副处长陈海龙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李守春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陈军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翁添赐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交警大队主任科员陈高升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蔡志强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张济生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湖里大队中队长吴承志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副大队长曾烨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助理工程师郭星煌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信通科副科长洪礼根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助理工程师林勋厦门市思明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陈丽莉厦门市湖里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王世恩厦门市海沧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陈强厦门市集美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陈去非厦门市同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倪章文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翔安大队助理工程师郑群福建省厦门警备区船运大队大队长林庆全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安保部经理李栋辉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经济保安大队大队长刘厚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陈联标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门经理李义态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专员叶海水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颜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障总监潘军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专责陈钢北方工业(厦门)发展有限公司安全主管丁志辉厦门顶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经理张新元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许淑安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蒋建霞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海沧滨湖分店总经理罗柏水厦门禹洲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世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管齐扬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副所长黄耀翔厦门市海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奕聪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易柏洲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副经理郭祝华厦门火炬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品管部副经理陈孟霖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安全管理员吴建昌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程师杨斯航厦门市思明区旅游园林局调研员施炜厦门中国旅行社总经理黄建新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资产部经理张经祥厦门豪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少斌厦门市电力执法办公室副主任朱军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消防主管唐华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厦门段主管章峰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经理。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0月13日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各资产经营一体化集团公司、各市属有关企业:根据厦府[2002]204号文件精神,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规范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现就贯彻落实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我市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制改组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转让,车辆及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码头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应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规定进行。

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产权出让方凭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或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产权出让的批准文件或意见,向中心办理公开交易申请;2、公示:中心通过网络或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3、交易:在公示期内,如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资格的受让方办理买受意向登记,中心可采用竞价、招投标等方式组织交易。

若仅有一家受让方办理买受意向登记的,中心可组织受让方与委托方进行洽谈,协议成交;4、鉴证:成交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中心对交易合同出具鉴证书。

三、财政部门凭中心出具的交易鉴证书给予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过户以及有关企业变更登记等手续。

对不能出具规定材料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执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的单位,按照厦府[2002]204号文的规定,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执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不认真,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要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五、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各资产经营一体化公司每半年应将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的执行情况以书面方式上报财政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安办转发国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厦国资企[2008]66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18
【实施日期】2008.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厦国资企[200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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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所投资的各级独资、绝对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的担保行为,但不包括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及按揭销售中涉及的担保等具有日常经营性质的担保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是指企业或所投资企业以担保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担保方式,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企业及所投资企业对本企业和所投资企业范围之外的企业、社会组织、法人或非法人机构、自然人的担保行为。

第四条担保活动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审慎、规范、依法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市国资委对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依法制定担保管理相关规定;(二)批准企业及所投资企业对外担保事项和对所投资境外企业的担保事项;(三)对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防范担保风险;(四)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赋予的担保监管职责。

第六条企业对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企业董事会按照章程的规定,决定企业的担保事项;(二)组织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担保应用指引;(三)制定企业的担保管理制度,报市国资委备案,并组织实施;(四)对所投资企业的担保行为依法行使股东的决策权,督促并参与所投资企业担保管理制度的制定;(五)接受市国资委对企业担保管理工作的监督,负责对所投资企业担保事务以及风险防范工作的监督;(六)负责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担保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担保风险;(七)负责向市国资委报告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责任情况;(八)市国资委赋予担保管理的其他职责。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财统[2010]2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财统〔2010〕2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现将《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正确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量,维护国家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置换非国有资产等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第四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管工作;区级财政部门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实施。

第二章资产评估第六条行政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资产有偿转让、置换、拍卖的;(二)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的;(三)确定涉讼资产价值的;(四)确定无原始价格资产价值的;(五)出租资产的租金底价;(六)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行政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产权)的;(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偿债务的;(三)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学习弘扬盖军衔精神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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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学习弘扬盖军
衔精神促进国企新发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文字号】厦国资综[2013]210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6.21
【实施日期】2013.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学习弘扬盖军衔精神促进国企新发展
的通知

厦国资综[2013]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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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国资统[2015]14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19
【实施日期】2015.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厦国资统[2015]14号
各区财政局(国资办),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国有资产运行状况和国有企业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情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82号)(见
一、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各区财政局(国资办)、各市属国有企业要主动适应新形式下的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组织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准确把握报表的编制要求、指标口径及软件操作方法,确保统计范围全面完整,统计工作体
系不断巩固和完善。

二、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国有资产统计信息全面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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