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培训课程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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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

1 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指在一个城市内,根据国家对不同城市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确定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布局、主要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方案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依据。

2 性质

2.1人防工程规划是与城市总体规划配套的专业性规划,通常是城市防灾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经批准后,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个法规性文件。

2.2人防工程是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的一个重要文件。防空袭预案中有关工程保障的要求,通过贯彻、执行人防工程规划而得以实现。

3政策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

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3.4省人防办、省建设厅,河北省县(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4.编制意义

4.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定了城市在规划期内的人防工程发展水平、建设重点、布局和步骤,是搞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功能的主要保证;

4.2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有重点、有序、合理发展,避免随意性、不均衡性,减少浪费,提高工程利用率;

4.3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特别是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保持协调一致,对城市建设和人防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5.编制的技术依据

5.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人防工程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的,它必须体现总体规划对人防建设的要求;同时,人防工程规划也是在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城市发展的背景下展开工作的,它离不开总体规划中所提供的城市的有关资料。从城市总体规划中可以了解城市当前及规划期内多方面的情况。

编制人防工程规划时,要着重研究规划中如下内容:

(1)城市性质

(2)城市规模和布局、结构

城市的面积,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城市的结构(带状,团状,组团等),布局(经济、政治、交通、生活区的布局)

城市的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数量发展及分布密度的变化。

(3)城市的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期内交通、能源、工业等重大建设项目。

(4)城市中可能成为战时敌空袭重点目标的重要设施和系统。

(5)城市住宅建设、公共建筑建设(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数据。

(6)城市新建广场、新辟道路、新建大片绿地规划,旧区改造规划。

人防工程基础知识

目录 第一章人防工程基础知识 (1) 1.1 人防工程建设指导方针与原则 (1) 1.2 人防工程分类 (3) 1.3 人防工程分级 (5) 1.4 武器及破坏效应 (6) 1.5 工程防护原则及措施 (10) 第二章建筑部分 (14) 2.1 口部防护措施 (14) 2.2 工程主体防护措施 (25) 2.3 平战功能转换 (29) 2.4 工程实例与设计要点 (32) 第三章结构部分 (33) 3.1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特点 (33) 3.2 材料 (35) 3.3 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 (36) 3.4 出入口通道及其它结构 (38) 3.5 防护设备与设施 (39) 3.6 构造要求 (40)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3.7 施工要求 (41) 3.8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 (42) 第四章通风空调部分 (44) 4.1 通风空调监理的法规依据 (44) 4.2 通风空调监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4) 第五章给排水部分 (52) 5.1 生化武器对给排水系统的防护要求 (52) 5.2 普通闸板阀抗冲击波性能试验 (53) 5.3 防爆地漏的结构及原理 (54) 5.4 管道穿墙的防护密闭措施及原理 (56) 5.5 给水排水管材的选择及施工要求 (58) 第六章电气部分 (60) 6.1 人防工程供电系统特点 (60) 6.2 电源 (60) 6.3 配电 (64) 6.4 线路及线路敷设 (65) 6.5 照明 (66) 6.6 接地 (68) 6.7 柴油电站 (70) 6.8 通信 (72) 第七章基坑支护 (73)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有关人防工程的知识

理论上来说,国家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都需要建设人防工程。但是具体到实际,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就是缴纳易地建设费给人防部门代你建)。建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在经济上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其中的规定指标是指9层或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2-5%(具体看各个城市)修建(比如小区)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除了生产型的工厂外,其他基本上都是民用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工业建筑不需要建设防空地下室。但是厂区内的宿舍、办公楼、实验楼的归类就比较模糊,有的地区归为民用建筑,有的归为工业的配套建筑。要根据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意见。 凡是新建的民用建筑都需要考虑设计人防工程,按不同的情况配件不同的面积,如果不考虑配建人防工程就要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 除工业建筑及学校不必考虑外,其它民用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的、地下室深过3米的商住楼、住宅楼必须做地下人防工程。 人防具有一定的防爆,防空,防辐射功能。有的还有预备战略指挥中心的作用。而车库就没有啦。高层旁边的地下车库不一定属于人防,不过有个很直接的办法,一般人防有防爆门,而且电梯只允许通道首层。

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图审批

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图审批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图审批 二、受理范围:城六区和各开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项目。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当由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 计单位承担。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 应当由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和防护设计审核。 3、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 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发【2003】18号)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4、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8】66号)第四(十四)条:依法修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在向城市规划部门报批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前,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抗力等级、 战时用途和防护设计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人防审查应与技术性审查同步进行,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 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5、陕西省人防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陕人防【2009】20号文 四、办理条件 1、取得规划局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面图。 2、完成人防工程方案图设计。 五、应提交的材料 序 号材料名称份数 材料 形式 备注 1 规划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图 1 原件 盖有规划局审批蓝章的图纸2 方案图许可递交人防工程平 面图 3 原件 3 人防工程两个方向剖面图 3 原件 4 一层平面图 3 原件应标注该层建筑面积及主出入口 5 新建人防工程报建表 1 原件 注意事项:1、人防“结建”审批报建表中的“是否涉及原有人防拆除”应由工程所在区人防办盖章。 2、所有蓝图都应盖有: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资质章,一级注册建设师印章。 六、办理程序 1、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单位上报资料前,需先在“陕西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将资料正常上报,未在平台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人防办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防办…2009?100号 各省辖市人防办、发展改革委、特价局(办)、监察局、财政局、建委、规划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扩权县(市):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发展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国家和我省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规定,现就防空地下室建设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应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负责;省直(含中央驻郑)单位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省直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防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批准的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审批防空地下室防护类别和等级,不得随意降低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和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以期实现布局合理的工程防护体系。

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申请易地建设。经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审核并报经上一级人防部门批准后(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报省人防办批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向建设单位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统一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审 批窗口,实行一站式管理。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前须审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手续或缴纳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对不按规定规划、设计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不得办理消防许可证。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 (一)征收范围 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的市区及规划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重要目标防护区、城市新区、工业城、商贸城、大学城等)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征收标准 根据我省防空地下室实际造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其中,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9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7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每平方米15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2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11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面积按: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收费标准执行。

人防地下室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人防地下室 (二)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吉林市江城大桥与松江南路交汇处 (三)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附建地下室 本项目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结构形式:无梁空心板、梁板结构。 1、建筑设计 1)人防总建筑面积:7585.73m2;使用面积6447.87m2;总 防护面积6993.38m2,非防护区592.35m2。 本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甲类6级(核武器6级+常规武器6级); 人防防护区A:装备掩蔽部(甲类6级);防化等级:丁级;防护面积3251.48m2,掩蔽车辆:75台。 人防防护区B:二等人员掩蔽部(甲类6级);防化等级:丙级;防护面积1558.38m2,掩蔽面积:795m2,掩蔽人数:795人。 人防防护区C:二等人员掩蔽部(甲类6级);防化等级:丙级;防护面积:1963.19m2,掩蔽面积:993m2,掩蔽人数:993人。 人防防护D:人防柴油电站(甲类6级);防化等级:丁级;人防防护区面积:220.33m2。 2)建筑墙体及构造: 内墙:除砼墙外,均为200厚陶粒砼砌块; 外墙:抗渗砼墙。

2、结构设计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 2)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3、水暖设计: 本设计为甲类6级防空地下室的战时装备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所、柴油电站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 4、电气设计: (四)预计工程造价: (五)工程质量目标: (六)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吉林市公安局 勘察单位:吉林市勘测设计院 设计单位:吉林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吉林市建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工作范围 1.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施工图纸的土建、暖卫、电 气建设内容的监理。 2.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 作,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督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4〕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与疏散、物资储备、人民防空指挥、专业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进行战时设防的地下工程以及按照战术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后具有 相应防护能力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防主管部门);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物价、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并确定每年的建设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人均面积纳入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区(县)财政应当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防护的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由主城区向新城区及各类开发区扩延;由高层地下人防工程向绿地、广场地下空间拓展;实施重点人防工程与地铁、隧道等点线联通;多建一些针对“核、生、化”袭击特点的6B级人防工程;适当配建部分指挥、救护等高等级工程;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防护能力强的地下防空体系的原则,编制人防

人防基础知识

人防知识及质量控制 一、结构和孔口防护方面 1、与人防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越人防工程围护结构。 2、防空地下室内还应划分防护单元(通常有人员掩蔽库和物资库组成),防护单元内还有抗爆单元。相关建筑面积规定见后附表格一。 3、在两个防护单元的之间的隔墙上开设洞口时,应在隔墙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此处门框墙厚度不宜少于500mm);若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护等级不同,高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应设在低抗力防护单元一侧,低抗力的防护单元门应设在高抗力的防护单元一侧。 4、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面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标高的净高不得低于2.0米(完成面)。 5、在染毒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染毒区,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虑毒室、简易洗消间和洗消间、发电机站及进出排风机室、储油间) 6、口部,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包括出入口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竖井、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分为室外出入口、室内出入口、连通口;备用出入口,一般为竖井式,通常与进排风井相结合。 7、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放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8、出入口防护设备门扇应嵌入墙内设置,且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通道的内墙面。(包括通道内和竖井内)。 9、洗消井的设置,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

竖井或通道内。井深不宜小于0.6米;容积不宜小于0.5立方。 10、防毒通道,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的情况下,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密闭通道,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的情况下,不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防毒通道宜设置在排风口附近,并应设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毒通道宜设置在排风口附近,并应有通风换气装置。 11、固定门槛,通常高出完成面150mm;活门槛,通常与完成面齐平(例如HHFM,为钢筋混凝土活门槛防护密闭门)。 12、进排风口、排烟口的消波措施: (1)常用门式防爆活门家扩散室消波系统。扩散室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浇筑。(2)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扩散室侧墙距后墙1/3处。在后墙上时,通风管要下弯90°。(3)扩散室内应设置地漏或集水坑,已清理冲洗用水。 13、关于需要设柴油发电站的规定: (1)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2)中心医院、急救医院。(3)移动电站应设有发电机房、储油间、进风、排风、排烟谁设施、移动电站为染毒区。移动电站与主体、清洁区连通时,应设置防毒通道。(4)贮油间宜与发电机房分开布置;贮油间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与其相连接的房建(或走道),地面150-200mm

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建议

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建议 近些年来,城市化的进程正在迅速加快。面对新的形势,人防工程不仅有助于抵御灾害,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建设的综合质量,也体现了国家对民生建设的重视。因此要进一步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就必须利用自身特点及优势,紧密结合城市建设,不断改善与提高自身在城市中的作用,体现存在的价值,谋求稳定、长远的发展,最终构筑平战兼顾、功能完善、防护能力强大的人防工程体系。 1建设人防工程的现存问题 根据国际战略格局及战争方式的变化,为了打赢高技术、高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国家确立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1月1日施行)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年11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提出了各个城市全面建设人防工程的要求,而在此大背景下,城市建设在落实人防工程配套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甚至影响到了先进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和推广。 1.1人防建设意识淡薄,人防知识缺乏 目前,国内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国人更多的是关注经济效益及物质生活,缺乏可持续发展及统筹全局的战略眼光,忽视环境保护、人文素质、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居安思危的国家安全理念。在大多数城市建设行为中,人防工程建设被视为负担,并通

过各种手段回避及减少建设任务。普通民众对人防地下室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发现和监督或是发现了不予理睬。相对消防、环保等建设内容,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意识还未在人民大众中形成。 1.2人防工程建设还处于被动和无序的状态 由于人防工程是根据上诉法规在一般城市建设开发中进行强制性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本身存在一定的被动性,长期的被动性建设则带来了无序的局面,人防工程的布局存在区域性的不均衡,人防工程类型存在严重的不齐全,使得人防工程建设无法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大大降低了综合防御效能。 1.3相关技术落后、人防设备更新缓慢 自从2000年以来,与人防相关的技术措施,设备材料等鲜有更新换代,与目前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也与相关企业及部门每年在人防建设中获得的利益不成正比,这导致了人防工程造价高,综合效益低的不利局面,制约了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 1.4相关政策不完善 城市建设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理念,从之前的节能、环保,到后来的绿色建设,再到现在的海绵城市,城市建设形态在不断完善提升,但是由于人防相关政策的滞后或者不完善,导致了开发建设者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人防建设成本较低的方式,放弃了较先进理念的设计方案。例如:某大型综合体项目,设置了大面积空中绿化带,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教学提纲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 1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指在一个城市内,根据国家对不同城市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确定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布局、主要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方案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依据。 2性质 2.1人防工程规划是与城市总体规划配套的专业性规划,通常是城市防灾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经批准后,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个法规性文件。 2.2人防工程是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的一个重要文件。防空袭预案中有关工程保障的要求,通过贯彻、执行人防工程规划而得以实现。 3政策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 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第 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3.4省人防办、省建设厅,河北省县(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4.编制意义 4.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定了城市在规划期内的人防工程发展水平、设重点、布局和步骤,是搞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功能的主要保证; 4.2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有重点、有序、合理发展,避免随意性、不均衡性,减少浪费,提高工程利用率; 4.3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特别是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保持协调一致,对城市建设和人防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5.编制的技术依据 5.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人防工程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的,它必须体现总体规划对人防建设的要求;同时,人防工程规划也是在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城市发展的背景下展开工作的,它离不 开总体规划中所提供的城市的有关资料。从城市总体规划中可以了解城市当前及规划期内多方面的情况。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是简要介绍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从立项、建设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规定。这些管理规定主要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归纳整理的。也有一些具体工作,如工作文件内容、工作程序内容,是根据国家原则规定和一些省、市的作法归纳总结的。介绍这些是想让大家从宏观上全面了解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加深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认识,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介绍6个方面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规定;二、人防工程建设设计管理规定;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四、人防工程建设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五、人防 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六、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规定。 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规定 (一)计划管理 l、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人防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全国人防 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2、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统一下达。.省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必 须根据国家下达的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本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下达各人防重点城市执行。 3、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改变。严禁擅自变更建设 项目或者无故不完成国家计划。年度计划确需调整,须上报国家人防办批准。 (二)建设责任 1、人民政府人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 政府人防指挥工程建设由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筹措的经费解决。 2、防空专业队伍、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 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其建设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 3、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筹措,列入建 设项目总投资。 (三)建设程序 人防工程建设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l、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规模、防护要求、战平时用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的目的、依据、地点、条件和环境保护,战平时用途,主要防护指标和战术技术论证,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工程总体设计原则和方案选优,工程进度安排和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战备、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评价,工程位置图和选定的方案图。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 计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图、主要剖面图、主体结构形式、剖面和防护系统图,风水电专业系统图,主要设备、材料表,主要技术措施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设计概算。

人民防空工程基本知识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一、人民防空工程基本知识: 1、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概念 人民防空工程:指战时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有效的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存潜力的重要场所,是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2、人民防空工程的组成: 按作用分: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建筑设备、建筑装修等。 按有效空间的防护功能分:主要为主体和口部。 按有效空间的防毒功能分:密闭区和非密闭区。 ○1维护结构:能使建筑形成并能承载的构件或加固的围岩连成的组合体称 为维护结构,人防工程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板和底板的总称。 ○2防护层:它是由维护结构外围能起防护作用的岩土或其他材料组成。按 成因分为人工防护层和自然防护层。按回填形式可分为单层式防护和成层是防护层。能使结构和内部人员不受预定武器的影响的自然防护层称为安全防护层,其最小厚度称最小安全层厚度。在安全防护层下的结构属于非防护结构。 ○3防护设备:人民防空工程中主要用来阻挡冲击波、毒剂等从孔口进入主 体的设备称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滤毒器等。能阻挡冲击波但不能阻挡毒剂等通过的门称防护门;与之功能相反的称密闭门;两种功能均具备的称防护密闭门。活门是用于通风或排烟口的防护冲击波设备。 ○4建筑设备:保障建筑有效空间达到预定环境标准所需的设备称建筑设备 亦称内部设备,包括通风、空调、给水、排水、供电、照明等设备。高等级和大型平战结合的公共人民防空工程还包括柴油电站、电梯等;为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和保障水平还需要建设智能化系统。 ○5主体和口部:人民防空工程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 称为主体,是工程中满足人员、物资、装备等战时所需要的防护和生存要求的部分。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称为口部。 ○6密闭区:人防工程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且满足防毒要求的区 域,对于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主体均属于密闭区,亦称清洁区。非密闭区:人防工程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亦称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通道: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立项: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部门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2、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3、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4、建设项目的平面定位图;5、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测报告;6、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7、人防规划部门颁发的《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书》。 图纸设计和审查:建设单位持《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设计图纸经省人防图纸审查中心审查后,持《人防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表》及省人防审图中心审查后的施工图纸一套到市人防办审核备案。 联席会议审核: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由市人防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召开联席审核会议对上会项目联席审核。 招投标:单建式人防工程应选择具有人防资质的施工企业;附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与市人防办签订《施工单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承诺书》,人防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质量监督和监理:人防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必须到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单建式人防工程应选择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附建式人防工程的监理单位,应与市人防

办签订《监理单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承诺书》,人防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开工审批:单建式人防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市人防办申请开工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人防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否则,工程不予备案,并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并按规定处以罚金。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工程验收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备案。 易地建设审批 窗口受理: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书;2、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3、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4、建设项目的平面定位图;5、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6、需要减免易地建设费的提供法律依据;7、易地建设审批表。 市人防办审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由市人防办审查,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由人防部门统一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易地建设条件: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浓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

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知识及术语

第一章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知识及术语 第一节人防工程建设基本知识 一、人民防空和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国外把民众参与实施的战时防空与平时救灾相结合,称为民防。 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战时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二、人防工程的防护性能 人防工程对各种武器破坏因素的防护性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核武器地面冲击波的防护 2、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放射性沾染的防护 3、对早期核辐射、光辐射的防护 4、对火灾(次生灾害)的工程防护 5、对常规武器的防护 6、对核电磁脉冲和核爆地震的防护 三、人防工程分类和分级 1、人防工程的分类: (1)按战时功能可分为: ①指挥工程

②医疗救护工程(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 ③防空专业队工程(队员掩蔽部、装备掩蔽部) ④人员掩蔽工程(一等人员掩蔽所、二等人员掩蔽所) ⑤配套工程(人防物资库、区域电站、供水站、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支)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2)按施工方法和所在环境条件可分为: ①掘开式 ②附建式 ③坑道式、地道式 (3)按受空袭威胁环境可分为: ①甲类:可抗常规武器、核武器、生化武器的袭击 ②乙类:可抗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袭击 甲、乙类人防工程的具体分类主要是根据城市所处的战略地位以及工程在城市所处的位置并结合城市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工程的职能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2、人防工程的防护分级 (1)抗力分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主要用以反映人防工程能够抵御敌人核武器、常规武器、生化武器袭击能力的强弱,其性质与地面建筑的抗震烈度有些类似,是一种国家设防能力的体现。目前,我国设防城市中常见为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其抗力分级规定如下: ①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简称常5级和常6级); ②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简

人防工程知识学习

一、人防工程基本知识 1、人民防空工程 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地面附属建 筑物,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防空地下室 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为地下室。 3、主体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4、口部 人防工程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口部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部分,如扩散室、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等。 5、连通口 在地面以下与其他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相连通的出入口。 6、人防围护结构

人防工程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底板的总称。 7、防护单元 人防工程中,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8、抗爆单元 在防护单元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9、室外出入口 通道的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位于人防工程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一般作为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使用) 10、室内出入口 通道的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位于人防工程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内的出入口。(一般作为人防工程次要出入口使用) 11、防毒通道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工程内部的空间。在工程外染毒情况下,该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12、密闭通道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并且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来阻挡毒剂侵入工程内部的密闭空间。在工程外染毒情况下,该通道不允许人员出入。 13、防护密闭门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 14、密闭门 能阻挡毒剂,但不能阻挡冲击波进入的门。 15、清洁区 人防工程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且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16、染毒区 人防工程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17、非直接命中 防护结构未受到常规武器直接打击威胁。通常考虑常规武器在结构外墙外侧一定距离处地面爆炸,结构只承受爆炸动荷载作用。18、外墙 防空地下室中一侧与室外岩土接触,直接承受土中压缩波的作用的墙体。 19、临空墙

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控制措施分析

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分析摘要:人防工程不仅在战争时期是国家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和平时期的经济建设中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文章剖析了目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管理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abstract: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is not only the national defense system important constituent in time of war, but also in the same important position in times of peace the economic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property and people’s life safety.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present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and quality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anagement measures accordingly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目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人防工程的特点:人防工程主要用于应付战争灾害,同时兼有应付和平时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功能;把人防工程建设置于重

人防工程基础知识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目录 目录 第一章人防工程基础知识 (1) 1.1 人防工程建设指导方针与原则 (1) 1.2 人防工程分类 (3) 1.3 人防工程分级 (5) 1.4 武器及破坏效应 (6) 1.5 工程防护原则及措施 (10) 第二章建筑部分 (14) 2.1 口部防护措施 (14) 2.2 工程主体防护措施 (25) 2.3 平战功能转换 (29) 2.4 工程实例与设计要点 (32) 第三章结构部分 (33) 3.1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特点 (33) 3.2 材料 (35) 3.3 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 (36) 3.4 出入口通道及其它结构 (38) 3.5 防护设备与设施 (39) 3.6 构造要求 (40) 3.7 施工要求 (41)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目录 3.8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 (42) 第四章通风空调部分 (44) 4.1 通风空调监理的法规依据 (44) 4.2 通风空调监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4) 第五章给排水部分 (52) 5.1 生化武器对给排水系统的防护要求 (52) 5.2 普通闸板阀抗冲击波性能试验 (53) 5.3 防爆地漏的结构及原理 (54) 5.4 管道穿墙的防护密闭措施及原理 (56) 5.5 给水排水管材的选择及施工要求 (58) 第六章电气部分 (60) 6.1 人防工程供电系统特点 (60) 6.2 电源 (60) 6.3 配电 (64) 6.4 线路及线路敷设 (65) 6.5 照明 (66) 6.6 接地 (68) 6.7 柴油电站 (70) 6.8 通信 (72) 第七章基坑支护 (73) 7.1 基坑工程的发展与现状 (73) 7.2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73)

人防基本知识

1、什么叫人民防空? 答:人民防空在我国简称“人防”。它是动员和组织城市居民采取“走”、“藏”、“消”,以阻碍敌人空袭兵器发挥和消除空袭后果为手段的防空。走就是疏散,在临战前组织城市人口疏散和重要经济传递空袭的搬迁,以避免和减少空袭时的不必要损失;藏就是隐蔽,在敌人对我实施空袭时,及时发放和传递空袭警报,组织留城人员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转入地下,减少损失;消就是消除空袭造成的后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消除沾染、清障通道、抢救伤员、抢修通信、供水、供电等系统,保证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更好地支持反侵略战争。人民防空具有长期性、人民性和兼容性的特点,即人防工程和人防专业队伍要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准备,人防工作需要全民众的支持与参与;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组成部份,同时具有加强战略和促进经济建设及城市发展职能。 2、为什么说人防工程也是国防工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份”,第六条规定:“国务院、中央这国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2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人防工程是由人民妨空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的国防工程,是战时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安定,是国防工程的组成部分。 3、为什么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答:构筑人防工事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藏”的问题。地下建筑本身就具有很高的防护能力,地下空间的开发,只要结合人防需要,稍加投资,就可以得到平时和战时都能够使用设施,收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战备效益”,不但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设和城市整体经济实力。 4、什么叫“结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在全国人防系统内,通常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简称为“结建”。 5、什么叫“民用建筑”? 答:《人防法》所说的“民用建筑”,是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里说的“民用建筑” 是区别于“军事建筑”和生产性工业建筑而言。

人防工程建设一般程序

人防工程建设一般程序 一、建设范围: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 1、审批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楼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不少于地面建筑面积3%修建6B级(含)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以上集中修建6B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4)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5)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2、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提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地面建筑面积、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建设时间、建设承诺等),加章,加法人签字;

(2)发展与改革部门的立项批复; (3)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准的会议纪要并有规划部门签署意见的规划设计图; (4)地上相关民用建筑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含电子文档); (5)相关建筑各栋各楼层建筑面积登记表(加章); (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等。 二、建设过程中主要把握的重点环节: 1、人防工程审批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要注意委托已经在河南省人防办备案的、有良好业绩的设计单位; 2、图纸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土审查【需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一套(含电子档)、平战转换方案(含电子档)、施工图设计专业计算书(含电子档)、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3、建设单位与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签署监理合同,按监理单位要求完善相关手续,要注意委托已经在河南省人防办备案的、有良好业绩的甲级监理单位; 4、建设单位与图纸设计要求的相应型号、有人防认证的抗渗防水剂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注意选择产品质量稳定、业绩良好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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