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热电公司分户改造工程
地源热泵解析

22.46kWh/ m2 4.34 kg/m2 13.5 kg/m2 1.47
kWh/m2 2.81 kg/m2
8.74 kg/m2
1.47
22.46kWh/
m2
9.16 kg/m2
1
14.546kWh/
m2
5.93 kg/m2
1
图1.不同采暖空调方式供热运行耗能比较
节能建筑 现有住宅建筑 地源热泵
冷水机组与城市热网 配套 夏季 电 kW· h 1.0 860 3.8 100 0.0263 18.94 18.94 30 60 冬季 城市热网 m2 · 季 30
直燃式溴化锂冷热水 机组 全年 天然气 m3 2.8 8600 0.88 100/60 0.0113/0. 0068 8.14/7.83 22.79/21. 92 0.0086/0. 0052 6.19/5.99 37.14/35. 94 轻柴油 L 6.0 11000 0.9
水源热泵 空调
1.2
水冷机组+市 风冷热 政热力供暖 泵
2
2 冷水机组20年
1.5 冷水机组 20年 电锅炉15年
1.5 冷水机组
0.6
设备寿命
20-25年
7-10年
燃油锅炉7-10年
15-20年
20年 电锅炉15年
7-10年
年均维修维护成 本
100元
3000元
1500元
1500元
2000元
1500元
CO2 每 平 米 年 排 放 量 柱 状 图
0
地源热泵
地源热泵
风冷热泵
风冷热泵 分户燃气采暖
分户燃气采暖
热电厂
热电厂
集中锅炉房
论分户计量在石河子市的运用

论分户计量在石河子市的运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
国家一直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尤其是供热分户计量改革,重点是降低对能源资源的消耗。
如何更好有效地推进供热分户计量,节能降耗?是当前我市供热行业改革的主要任务。
我们在热计量方面也做了相关方面的事例,从2008年试用公建建筑的集体户大型栋表,到2012年的新建节能建筑全部安装热量表(户表和栋表),再从面积收费转入到计量收费。
但从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热计量工作中不断地模索、不断地总结和不断地改进,最终使供热分户计量工作得以稳步持续健康的运用。
Key words:heating;household metering;health use1.供热分户计量推行的历程在中国西部戈壁明珠石河子,已成为新疆地区供热计量改革的试点城市。
由于多方面原因,供暖热计量的推行,在经历几年的实践阶段,受当时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所建造的大部分住宅的保温隔热性能较差,这些老建筑功能不完善,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群众的居住条件也不是很好,所以与城市经济发展和群众的愿望要求不相符,因此,为把石河子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在经济开发区建设了围护结构保温性能较好的节能建筑。
由此同时,天富热电供热分公司还在各小区不同程度上在一、二次管网上安装了自力式平衡阀,为管网调平奠定了基础。
在2008年—2010年度石河子对供暖热计量首次进行推广试点,先在石河子政府工程中的“一大四”建筑安装了热计量栋表,即:一大建筑:在市中心建设了石河子体育馆和老年活动中心;四小建筑:分别在四个小区建设了小区活动中心。
后又在42#小区10栋楼的进户井内安装了栋表。
即: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面积达7.8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面积达4.3万平方米。
在2010年新增建筑面积82.81万平方米中,安装热计量装置面积达55.57万平方米。
2.供热分户计量的相关政策出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大。
供热管理条例全文最新

供热管理条例全文最新供热管理条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安全稳定供热、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促进城市供热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集约高效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因地制宜推行天然气、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供热。
鼓励和扶持供热技术研究,推广先进供热节能环保技术,推动供热单位绿色低碳转型。
鼓励商场、宾馆、医院、学校等场所采用清洁高效供热方式。
第六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模适度原则,推动供热行业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规范供热行业有序发展和社会资本有序进入供热市场,促进供热行业提质增效。
第七条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供热领域智能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升级供热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远程监控,及时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与供热行业信息监管平台运行相衔接的信息采集机制,及时汇集供热管理数据并实时上传。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重点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和支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逐步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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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节能降耗,保障城市供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和分散锅炉等所产生的热水,通过管网供给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和使用。
第四条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有计划地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
积极推行分户计量用热。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供热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供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供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物价、税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房地、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第六条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实施。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近期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的供热工程,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城市建设和改造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建设用地。
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用地或者预留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2010年)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201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3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发布,根据2009年1月16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修改,根据2010年11月25日市政府令第156号第二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供热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热用户提供热水、蒸汽等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集中供热企业,是指从事集中供热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集中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共同做好集中供热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热实行集中供热,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分散锅炉,有计划改造现有污染大、耗能多的供热方式。
推广和利用集中供热的先进技术、设备和材料,提高集中供热的科技水平。
鼓励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和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生产经营活动,鼓励供热企业公平竞争。
第六条集中供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环保、电力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应当符合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燃煤锅炉房,不得再扩建小锅炉。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2008年修订)颁布单位: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日期:2009.04.01新颁布日期:2009.04.01实施日期:2009.05.01内容分类:能源(1995年10月27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08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09年3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节能降耗,保障城市供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和分散锅炉等所产生的热水,通过管网供给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和使用。
第四条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有计划地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
积极推行分户计量用热。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供热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供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供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物价、税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房地、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第六条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实施。
供热工作汇报范文6篇
供热工作汇报范文6篇供热工作汇报范文篇1一、供热经营基本情况:20xx年的冬季供热工作,从xx年的11月14日开始至xx年的3月16日,历时四个月,供热58.74万吨,结算供热量49.62万吨,占年计划的99.24%,较去年同期减少2.77万吨,减少比例为5.28%。
其中,工业用汽为32.78万吨,办公经营用汽9.26万吨,居民采暖用汽7.58万吨;供热收入为3861.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5.3万元,增长比例为15.4%。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一)、20xx年,公司促成了工业用蒸汽价格调整工作,在调价过程中,得到了物价局、技术监督局等多家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自6月1日起蒸汽由75元/吨增长到87元/吨。
11月4日,县物价局召开了听证会议,对我公司的水暖供热价格进行了确认,同时调整了居民采暖汽价。
水暖由10元/平方米调整到按套内建筑面积14元/平方米;居民采暖汽价由50元/吨调整到65元/吨。
虽然供热价格作了调整,但在五区三县中,我公司的供热价格仍然是最低的,而且调整后的供暖价格仍旧远远低于供暖成本,整体上公司的供暖还是亏损的。
(二)、20xx年度,公司以提高供热质量为己任,重点做好了热力设施改造工作,投资286万元铺设了工业园东管线,同时针对热力管网点多面广,事故影响范围大的实际,公司筹资151万元先后对泰薛路、鲁山路、育林路等处管线进行了改造,检查整改了管线保温,并及时消除了农机公司处管道缺陷。
对20xx年度冬季供热中存在的供暖设施缺陷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造,一是将胜利小区20#楼至小区交换站的供暖管道由219变为273,减少了管道阻力,提高了热水输送压头,解决了末端用户供热效果差的问题;二是对厂内变频器进行了维修,保证了其功能正常发挥;三是在厂内安装了排污过滤装置,保证了循环水水质,供暖效果大大好于往年。
为了明确责任,促进管线巡视维护,公司以文件的形式对蒸汽和水暖管道进行了分工界定,制定了管道巡视检查制度,并编制了《供热应急救援预案》,有效提高了事故情况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南京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南京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集中供热事业,加强供用热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集中规划区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和热用户,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供热实行市场化经营,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
供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热单位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
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限期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第五条市经委负责本市供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规划、国土、环保、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参与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供热事业的管理和监督,鼓励研究、推广、采用热、电、冷三联供的先进供热方式、技术和设备,提高供热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供热质量。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市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
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
应当重点支持发展热电冷联产,逐年提高热电冷联产在集中供热中所占的比重。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供热专项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经市供热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条在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应采纳集中供热系统;应当实行分户循环、分户控制,达到分户计量。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冷凝式燃气锅炉供热方案比较
《装备维修技术》2019年第4期(总第172期)doi:10.16648/ki.1005-2917.2019.04.007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冷凝式燃气锅炉供热方案比较王丽娟(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 753000)摘要:本文介绍了石嘴山市星瀚集团皓泰热力有限公司的供热方式,对于城市偏远地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涉及不到的地方,采用冷凝式燃气锅炉供暖方式。
关键词:热电;供热1. 供暖现状石嘴山市星瀚集团皓泰热力有限公司担负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的供暖任务,集中供热能力达到1900万m2。
目前,大武口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普及率目前达到了93%,惠农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
大武口区供暖面积约1380万m2(居民供暖面积为1115万m2,公共建筑供暖面积为265万m2,包括隆湖区域)。
惠农区供暖面积520万m2(居民供暖面积为410万m2,公共建筑供暖面积为110万m2)。
2. 供热覆盖范围为了改善石嘴山市供热设施落后、大气污染严重的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自2000年起,公司先后实施了大武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一、二期工程、惠农区集中供热工程、惠农区热电联产工程、石嘴山市保障性住房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目前大武口区实现供热面积1380万m2,供热范围覆盖大武口区老城区、行政新区、继红村,供热半径13公里,有效解决了大武口区的居民取暖问题。
惠农区实现供热面积520万m2,供热范围覆盖惠农老城区、滨河新区和城市南部区域,从根本上解决了惠农区的供热问题。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的实施,大幅提高了城市供热质量、改善了发展环境、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对于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目前供热方式大部分为燃煤锅炉供暖,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以电带煤、以气代煤,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集中供热入网对外实施技术指南(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集中供热入网对外实施技术指南济南热电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一、政府文件的执行 (2)二、楼内供用热设施建设要点 (3)三、供热管网建设要点 (4)四、换热站建设要点 (4)五、远传抄表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 (5)1.工作内容 (5)2.标准 (6)3.设计要求 (6)4.通信方式 (8)5.现场收集单元要求 (8)六、市政建设要求 (8)1.主要技术标准 (8)2.探测精度 (8)3.地下管线测量精度 (9)4.管网普查要求 (9)一、政府文件的执行1.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3]3号文),热源管网建设费按所建设项目的供热建设面积计收,每平方米78元。
2.按照《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在城市供热主管网抵达的地域,必需实行集中供热,需要增加供热管网的用户,应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由供热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负责组织施工”的规定,新入网用户红线内的供用热设施(外网及换热站)统一由我公司负责施工,楼内采暖设施尽可能由我公司负责施工。
3. 按照鲁建发〔2010〕5号文《关于进一步增强供热计量管理加速推动供热计量改革的通知》规定:“新建建筑和纳入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购买及安装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一并交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依据本地供热计量计划和供热计量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采购并组织安装。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安装。
”的要求,凡属我公司供热范围内参加集中供热的热用户,分户热计量装置及温控装置统一由我公司组织实施。
4. 按照鲁建发〔2010〕5号文《关于进一步增强供热计量管理加速推动供热计量改革的通知》“无论新建建筑,仍是已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需安装热计量表和温控装置,必需达到供热计量要求。
对不达标的,一概不予完工验收备案,不予并网供热”之规定,因此,户外应加装热量表,室内散热器加设恒温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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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户改造工程
要求技术
供热系统改造是由原上供下回改为分户单独控制水平串联,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本次改造只改造楼内管线,对用户散热器不做调整,用户散热器必须自行冲洗、
打压;室内暖气片按原设计进行连接,对用户超出原设计私自增设的暖气片不予连
接
2、室内散热器≥3组,应在前端散热器处安装跨越管
3、所有铁管先刷两遍防锈漆然后保温,室内、楼梯间铁管采用铝箔聚乙烯保温管,
地沟管道采用聚乙烯管,室外地埋管道采用聚氨酯发泡保温管
4、铁管道公称直径≥DN40mm,采用焊接;≤DN25mm采用丝接,地沟铁管道支架间
距4m,PPR卡扣间距0.8m
5、楼梯间供、回水干管尾端盲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50mm以内,顶部安装自动
放风阀,底部安装泄水阀
6、进户管道的接口原则:按进户管道的水平方向,供水上接,回水下接
7、供、回水立管与墙体净距不得小于50mm不得大于100mm,室内水平串管联管与
墙体净距不得大于40mm
8、管道跨住户门口不允许将管道直接设在地面上或下返入地沟,必须安装在过门
槽内
9、采用聚丙稀(PP-R)管材,截断及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断管材必须使用专用截断机,断管时,断面应同管轴线成直角
(2)熔接前,应先清除管材、管件上的灰尘及异物,确保熔接质量
10、施工完毕后,室内系统进行0.5MPa水压试验,5分钟内,压降不大于0.02MPa
既为合格
11、试压合格后,填写《分户改造验收单》,用户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
12、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保证工期,确保质量,禁止更改设计
13、分户改造施工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
管理规定
(1)、在分户改造中必须在施工的楼房上挂《分户改造工程揭示牌》牌上标明施工单
位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施工期限、保修时间、检修电话、监督电话
(2)、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礼貌对待居民住户,与用户沟通语气温和,使用文明
用语
(3)、保持用户室内卫生整洁,举止文明;材料堆放要整齐,每天施工完后清理现场,
做到工程完、材料尽、场地清
(4)、施工期间与用户勤沟通,用户室内除要改造的供热系统以外,其他在用户不知
和不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要乱动
(5)、在整个分户改造过程中对用户不得刁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乱收费,
因设计要求挪移暖气、因过门刨槽禁止另行收费
(6)、禁止更改设计,禁止酒后施工,禁止与用户发生争执,如确有无理取闹者可向
上反映汇报
2
(7)、施工期间如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热电公司将按要求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