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长期照护政策的变迁与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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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长照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经验与借鉴

台湾地区长照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经验与借鉴

台湾地区长照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经验与借鉴内容摘要: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借鉴日本、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地特点,经历多个阶段,我国台湾地区逐步构建起连续、多元、有效的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服务体系的明确目标和主要模式,在注重法律和政策支撑和各种福利制度之间的整合和衔接、建立分级服务体系、关注重点服务对象、强调医养有序衔接、资金投入和资源整合、加强能力培训、提升照护人员技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居家养老服务、日间护理、家庭护理者服务网点均有明显增长,促进了台湾地区长照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台湾地区的做法为大陆地区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台湾地区结合本地特点,借鉴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逐步形成了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体系并且不断发展。

为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大陆地区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2018年12月16日—22日,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调研团赴台湾,重点围绕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和作用进行了调研,了解到一些实际情况,并获得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台湾长照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一)人口加速老龄化的社会背景1993年,台湾地区65岁以上人口149万,占总人口比重7.1%,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2018年,这一比重已上升至14.5%。

据预测,2026年这一比重将高达20.1%,进入超高龄社会。

台湾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快于欧美国家,使得长期照护(简称“长照”)养老服务业发展成为台湾的重要社会问题。

随着台湾总和生育率逐年降低和家庭平均人口的减少,导致一些家庭老人护理负担日益沉重,进而对建立长照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家庭护理负担提出了迫切要求。

(二)长照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台湾地区从1998年开始实施《老人长期照护三年计划》,直到2016年实施《长期照顾十年计划2.0》,经历多个阶段,构建起连续、多元、有效的长照养老服务体系。

台湾地区长期护理体系概述及启示

台湾地区长期护理体系概述及启示

O E C D( 2 0 0 5 ) 将 长期 护理 服 务定 义为 以 日常生 活 需要 协助 的人 为对 象 , 为其 提供 的 以协助 各项 日 常生 活 活动 为 主 、 常 与康 复 和 医疗相 结合 的服 务 内容 , 目的在 于 “ 照顾 ” 需协助者 , 区别 于急 性 医疗 的 “ 治愈” 疾 病 。 可 以看 出 , 其服 务对 象 主要 是老 年人 和 自理 能力 不足 的残 障人 士 。联合 国大 会通过 《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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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bharlann 一、台湾 地 区长期 护 理 的发展 背景 和 源起
台湾地 区把 长期 护理称 为 长 期 照护 , 自1 9 8 0年在 “ 老人 福 利 法 ” 中就 开 始关 注 老年 长 期 护 理 问
题, 至今 已经历 了 3 0年 的发 展 , 目的在 于维持 或增 进身 心功 能 , 使 需 求者 遂 行 自我 照顾 及独 立 自主之 生活 能力 , 减少 其依 赖程度 , 增进 其尊 严并 减轻 他人或 社会 负担 , 发 展 的主要 背 景 和原 因 在于 人 口、 家 庭结 构 的变化 和逐步 完善 的社 会保 障体 系 。
理 政策 , 以期达 到 各方 的平 衡 。按 照联 合 国 6 5岁 以上老 人 占比达 到 7 % 的人 口老 龄化标 准 , 台湾地 区 于1 9 9 3年进 人 人 口老龄 化 , 该 年 老 年人 口占 比达 7 . 0 9 %, 而大 陆 地 区 于 2 0 0 1年 6 5岁 以上 的老年 人
口的依赖 比约在 5 %左 右 , 意 即约 每 2 O位工 作年龄 人 口需扶 养一位 老人 ; 2 0 0 6年 此数 据攀 升 至 每 7 . 2
2 0 1 3年第 1 期 ( 总第 1 2 5期 )

台湾“长期照顾十年计划”研究

台湾“长期照顾十年计划”研究

台湾“长期照顾十年计划”研究杨成洲【摘要】中国台湾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失智、失能、虚弱等需要照护的人口也日益增加。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失能人口的福祉,台湾适时推出了长期照护制度。

本文首先从台湾推出“长期照顾十年计划”所面临的人口背景出发,追溯台湾长期照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全方位展示了台湾“长期照顾十年计划”的规划、运作、管理、执行状况。

台湾在长照十年计划中对服务对象与项目、给付方式与标准、财务筹措与费用估算、专业照护人员配置与任用、部门间协同合作机制、引入民间组织参与管理、管理制度整合等各个环节都拥有完善的制度安排。

%Taiwan is one of the places that are most seriously affected by the aging population. The number of elderly people with alzheimer,disability and weakness who need care is increasing. To cope with this and improve the well-being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Taiwan has timely launched a long-term care system. Based on the demographic background against which the“Ten-year plan of long-term care”is put forward in Taiwan,this thesis trac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and fully elaborates on the planning,operation,management and execution of the plan in Taiwan. Thorough and excellent system arrangements are discovered in such aspects concerning the plan as clients & projects,payment & standard,fund raising & cost estimation,allocation &appointment of professionalstaff,collaboration mechanism between different departments,the introduction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plan,and the integration of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etc. This can providebeneficial and valuable references to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long -term care system for us.【期刊名称】《社会保障研究》【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8页(P91-98)【关键词】台湾;长期照护制度;规划;借鉴【作者】杨成洲【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四川成都,611130【正文语种】中文台湾是全球“老得最快”的地区之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仅次于日本,为全球第二,早在1993年就进入了世界卫生组织所定义的老龄化社会。

台湾:合力发展长期照护

台湾:合力发展长期照护

台湾:合力发展长期照护顾旻轶【期刊名称】《中国医院院长》【年(卷),期】2012(000)019【总页数】3页(P56-58)【作者】顾旻轶【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集卫生与民政、官方与社会之合力,发展老年长期照护服务,是台湾养老政策的主基调。

台湾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从顶层设计上着手建立老人福利体系,为老人提供日常养老和基于非急性期医疗的长期照护服务。

除了政府层面建立的为数不多的福利、照护服务机构,公立医院与财团法人、私立机构共同承担起了对老年人的医养照护。

虽然目前台湾的老人福利体系仍然饱受“照护服务资源过少”以及“中期医疗照护缺失”的批评,但从体系的建立、推进维护与发展,尤其是老年医养照护体系的建设上,仍有许多值得大陆借鉴之处。

社政卫政共发展1980年,“老年福利法”诞生,确定了社政体系下的疗养机构(后改名为养护机构)以收治患长慢疾病或瘫痪的老人为目的,并将其定为台湾地区第一类法定的长期照护机构。

但在近10年的时间里,台湾并未诞生此类机构。

反而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民众对照护老人的家庭外需求不断增加,社政体系开始推广并拨款补助日间托老、居家服务。

卫政体系的护理公会则开始推广居家护理服务。

卫政和社政同时起步,开始了构建台湾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之路。

20世纪90年代初,“护理人员法施行细则”和“护理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法令陆续颁布,卫政体系开始规范长期照护机构的设置,并由“卫生署”着手辅导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1995年,“卫生署”修正“医疗发展基金申请作业要点”,将医院(包括公立、私立、财团法人医院)附设护理之家纳入奖励对象。

一年之后,台湾“全民健保”将居家护理服务和护理之家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纳入给付范围,从根本上提升了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主动性。

与此同时,社政体系的长护服务建设也不甘落后。

除了正式将长期照护体系分为安养、养护机构照护及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四部分,更降低了49床以下小型机构的设置标准,鼓励民间参与提供老人福利服务。

我国长期照护政策发展演进之重要历程.

我国长期照护政策发展演进之重要历程.

我國長期照護政策發展演進之重要歷程我國之長期照護發展至今已超過20個年頭,雖已漸趨完善,不過在面對未來老人長期照護需求之快速增長,我國長期照護政策仍有相當長的路要走,以下,僅介紹我國長期照護政策發展至今之重要歷程,供讀者做參考。

長期照護發展歷程:(一)渾沌期(1985年以前)本期無任何具體照護措施與政策,僅針對結核病及慢性病患進行治療,提供預防保健與衛教等服務;同時,針對結核病患者提供長期追蹤治療。

為推動居家護理服務,於彰化基督教醫院設置社區健康部,首開以醫院為基礎的居家照護服務。

(二)萌芽期(1986~1991年)本期以「醫療保健計畫-籌建全國醫療網第一期計畫」為主,主要目的為均衡急性醫療資源,提升急性醫療服務品質。

計畫中雖明訂:中老年疾病防治計劃等慢性醫療與長期照護相關政策,但政府卻無力發展相關服務;以致各種未立案之養護中心、安養機構紛紛成立,但卻無相關法源及人力加以管理。

(三)開發期(1991~1996年)除建立全國醫療網第二期計畫,並明列慢性醫療、復健與長期照護服務之外;另有「國民保健計畫-中老年病防治計劃與長期照護」計畫,以推展及試辦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日間照護及出院準備服務。

84年3月全民健康保險開辦之後,更將居家護理納入給付範圍,85年更擴大至給付護理之家之專業性醫療護理服務。

(四)制度建立與資源發展期(1996~2000年)本期除延續上述第二期計畫外,為有效推動長期照護相關服務,持續進行「醫療網第三期計畫-加強慢性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不過,鑒於社會各界對於長期照護服務的迫切性,行政院於1998年5月提報「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該計畫為首創獨立於衛生醫療政策(醫療網計畫)之外的長期照護政策,該計畫之目標以發展居家社區式照護為主、機構式照護為輔,也因此成為本期醫療單位推動長期照護政策之重要參考指標。

(五)系統整合期(2000~2002年)本時期的發展,除延續前期眾多計畫之成果,持續推動「醫療網第四期計畫-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於2000年11月更透過一跨部會之整合型計劃:「建構長期照護先導計畫」,明定各項重要策略及方法,擴大各類服務體系的合作空間,以研議、宣導、溝通與推展進一步長期照護相關資訊。

台湾地区人口老龄化下长期护理政策及走向

台湾地区人口老龄化下长期护理政策及走向

台湾地区人口老龄化下长期护理政策及走向戴卫东【摘要】1993年台湾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成为我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之一.伴随着老年慢性病盛行、老年人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家庭照料负担日益沉重,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开始转变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风险.为此,台湾推行了一系列长期护理服务政策,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护理产业的商业化运作等.这些政策取得一些积极的社会效果,但也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长期护理服务投资意愿不强、福利成分丧失等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难题,台湾正在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的立法计划并组建筹备小组展开前期的研究与论证工作.【期刊名称】《人口学刊》【年(卷),期】2011(000)004【总页数】7页(P61-67)【关键词】台湾;居家护理;社区护理;长期护理保险;人口老龄化【作者】戴卫东【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3.6台湾是我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之一。

1993年台湾地区总人口 2 096万,其中 65岁以上老年人占 7.02%,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

[1]随后,台湾地区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与人口老龄化现象相伴随的老年人特别是患慢性病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在台湾地区尤为缺乏。

不少老人因忧郁、不忍拖累家庭或其他原因而绝望自杀。

据调查研究者称,台湾地区 65岁以上老人的自杀率居世界第一。

[2]按照美国健康保险协会(H IAA)对长期护理的定义,即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这种护理包括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居家服务、运送服务或其他支持性的服务。

为了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台湾地区加大长期护理政策立法和实施的力度,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台湾地区长期护理政策有哪些?如何评价它们?将向什么趋势发展?本文拟做进一步探讨。

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

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汇报人:日期:•引言•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概述•养老保障政策目录•医疗保健政策•教育培训政策•社会参与政策01引言台湾老年人口比例逐年上升,预计未来几十年将持续增长。

人口老龄化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养老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包括医疗、康复、护理、精神关怀等方面。

养老需求多样化台湾老年人口现状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性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是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的重要手段,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权益。

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02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概述确保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福利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和幸福感。

公平、公正、可持续,注重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推动社会福利多元化发展。

政策目标与原则政策原则政策目标法律援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社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社区活动和服务,促进其社会参与和身心健康。

长期照护服务为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的护理和康复服务。

养老金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主要福利项目及服务内容03养老保障政策台湾的养老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缴纳、雇主缴纳和国家财政补贴。

养老金来源养老金支付方式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支付方式包括按月领取、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等。

根据物价指数、工资增长率等因素,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

030201养老金制度长期照护保险涵盖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保险范围提供居家照护、机构照护和康复等服务。

保险内容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由个人和雇主共同缴纳。

保险费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包括养老院、护理院、日间照料中心等。

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制度的启示与借鉴作者:刘月刘建兵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3年第10期摘要我国正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在这一背景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规划文件皆将“以社区养老为核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确立为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

建设社区养老模式,将成为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间我国老龄事业的重点工作。

然而,现阶段我国大陆地区依然面临着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相关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首先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且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政策。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长照政策的分析,提炼出可借鉴的政策经验。

关键词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制度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的“老人福利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管理老年事务的政府机构及各机构职能分工,并提出为“身心受损”老人提供辅助其日常生活的居家服务、建立长期照护机构等内容,养老服务主要集中于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

近年来,随着台湾地区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及“在地老化”诉求的加强,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得到迅速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一、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政策(一)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政策概述。

我国台湾地区自1980年实施“老人福利法”以来,其长期照护政策经历了从分散到整合的发展过程;相关政策包括:“社会福利政策纲领”(1994)、“老人福利法(修法)”(1997)、“老人长期照顾三年计划”(1998-2001)、“建构长期照护体系先导计划”(2001-2003)、“照顾服务福利及产业发展方案”(2002-2007)、“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之旗舰计划”(2007起)等(伍小兰,曲嘉瑶,2010)。

由于我国台湾地区对老年事务的行政管理较分散,很多行政部门,如内政部、行政院卫生署、教育部及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等,皆有发布相关行政法规的权力,导致我国台湾地区照护资源分散、缺乏完整连续性照护的提供(陈惠姿等,2005)。

台湾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体系介绍与经验启示

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服务研究长期护理服务是指为日常生活不便、难以自理的人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身体康复服务、精神慰藉服务与医疗服务的统称。

①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发展,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台湾于20世纪9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其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实践为我国长期护理服务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面临同样严峻老龄化问题的大陆可以参考和借鉴台湾相关经验,推动内地长期护理服务发展。

一、台湾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制度供给发展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起,台湾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快速上升。

1993年,台湾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149.1万,占台湾总人口数的7.10%,超过联合国7%的标准比率,台湾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

②根据2005年的有关调查显示,台湾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下降至57.28%,独居的比例则上升至13.7%。

与此同时,台湾老人经济来源为成年子女赡养的比例降至46.5%。

③随着台湾家庭结构与赡养方式的改变,传统家庭照顾、支持功能的日渐式微,对老人的照顾逐渐成为政府的责任。

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慢性病与功能障碍的照顾需求逐渐增加。

2010年台湾国民长期照护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在各年龄层的失能率方面,75-84岁老年人的失能率为20.44%,85岁老年人的失能率高达48.59%。

这些失能老人除了对健康与医疗服务有需求外,对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也不断上升。

面对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趋势,20世纪80年代起,台湾当局开始持续关注老龄化造成的社会影响,加大老年人长期护理政策立法和实施的力度,推动长期护理服务从家庭照护转为政府分担照顾责任,从单一照料方式到多元化长期护理服务资源共同发展,服务输送从地方分权走向中央统筹。

④其制度发展大致分为四个时期:混沌期、萌芽期、发展期、建立期。

⑤1.混沌期:老人福利制度发展(1980~1985)1980年,台湾当局颁布《老人福利法》,为台湾老台湾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体系介绍与经验启示●石静杜雅轩郑翩翩张云崎[摘要]台湾于20世纪9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

沉默的时光——台湾地区长期照护机构发展历程

29提供无障碍建筑生活环境,应是拥有良好社会福利国家的基本内涵,环顾欧美各国,普遍自20世纪50年代即针对长者问题进行建筑相关规范的研究制订,协助长者追求晚年生理与心理环境适应,并改扩建环境设施使长者能正常生活其中。

同时,不论是居家养老的长者、在退休小区独立生活的长者或在疗养机构接受诊治的长者均有完善的环境与制度。

而台湾地区在社会变迁的历程中,老人、儿童与妇女长期被社会忽视,仿佛沉默的族群,随着社会意识的觉醒与进步,少子化与高龄化的问题已不容许忽视。

台湾在1993年正式进入高龄化社会(Aging Society),即联合国认定之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者。

源于物质生活质量的改善、医疗技术的提升等众多因素,导致老年人口增加的同时,慢性疾病及身心功能障碍者比例也急遽增加,继而对医疗服务与长期照护均产生大量需求。

为健全长照服务体系的发展,兼顾服务质量与资源发展,以保障弱势接受长照服务者的权益,台湾地区于2015年6月公布长期照顾服务法(简称长照服务法),预计两年后实施,长期照护在社会变迁的时光中将不再沉默,也让这一段发展历程成为全球华人注目的焦点。

以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等公益团体为经营主体台湾地区最早的安养机构设于1923年,随着国民政府迁台期间(约1945~1950年)许多退休或退役后孤苦无依的长者须提供照护服务,才大幅度设立荣民之家或仁爱之家(图1、图2)。

这个时期的安养机构以公费安养为主,少数象征性的自费安养,且服务对象多限于健康老人。

居民之中不乏公教退休人员,同时长者入住前必须具备符合机构的相关资格,抑或是被视为某种程度上的无依,属救济性质,其生活形态与居住环境均不甚理想。

也因此,除华人传统价值观念及入住贫困救济性质等影响因素之外,早期台湾地区安养机构还存在制度的不健全、设备不足、服务不周等现象,造成绝大部分的长者对于入住老人安养机构较为排斥。

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新自由主义风潮兴起,并在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台湾地区的发展,其中包含社会福利与长期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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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论坛台湾长期照护政策的变迁与最新进展魏 品(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摘 要:我国台湾地区于1993年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由于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家庭结构改变以及慢性病盛行率升高等原因,台湾实行了一系列长期照护政策。

然而在应对迅速增加的长期护理需求方面,政策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关键词:台湾;长期照护;政策长期护理又称长期照顾,根据Kane对长期护理(long-term care)的界定“长期护理是指对先天或后天丧失日常生活功能的人们,提供持续一段长时间的健康照顾、个人照顾与社会服务,其所服务领域广及社会照顾与医疗照护层面”[1]。

戴卫东认为长期护理的准确、全面的定义应该是:由于患有慢性疾病或处于生理、心理伤残状态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需要依赖别人的帮助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独立与满足的个人,为其所提供的医疗和日常生活服务的总称。

[2]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少子化问题加剧,老年人长期护理已成为当前社会中的重要问题,我国台湾地区即是如此。

1 台湾长期护理政策出台的背景1.1 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按照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TO)所界定的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7%的人口老龄化标准,台湾地区于1993年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一年老年人口占比达7.09%;截至2009年底已超过24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0.6%(“内政部”统计处,2008)。

未来20年人口老化速度将加快,预计至2026年老年人人口比例将达到20.6%,即每5个人中就有1位老年人(“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2006)。

又如表1所示,2016年以后,65岁以上老人人口数将高于0~14岁儿童人口数。

表1 台湾地区未来人口结构(单位:%) 年份年龄198119912006201620262051 65岁以上 4.4 6.59.913.020.637.00~14岁31.626.318.213.011.37.815~64岁64.067.271.974.068.155.2资料来源:“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台湾2006年至2051年人口推计,2006年6月除了老人人口快速增加的趋势外,老人人口结构呈现高龄化。

预计到2051年时,75岁以上人口数占老人人口数的53.8%,高于65~74岁人口数所占的比例(“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2006)。

1.2 家庭结构改变近些年来,台湾65岁以上老年人居住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如表2所示,与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老年人占比最高,居住安养机构或其他的比例最低,这说明家庭代际赡养仍然是长期护理服务提供的主要方式。

然而,近年来,这一比例却在逐年下降,原因就在于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

不同于传统的妇女在家做家务、伺候老人,当前妇女走出家门从事经济活动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使得依赖妇女照顾老人的传统模式受到挑战。

同时,老年夫妻共住和独居老人比例也较高,这部分群体是长期照护的直接需求者。

表2 65岁以上老人居住环境(单位:%) 居住方式年份与子女同住仅与配偶同住独居与亲友同住居住安养护机构或其他199367.1718.6310.47 2.54 1.14199664.2820.6312.28 1.41 1.40200069.6813.29 6.27 1.25 6.37200260.1918.988.170.5712.08200561.0622.2013.660.76 2.31200949.6018.89.200.8 2.8201347.420.611.10.6 3.4资料来源:“内政部”统计处老人状况调查报告,2013年6月 1.3 慢性病盛行率升高老年人身体机能较其他年龄组人群都要差,慢性病盛行率高。

据调查,2012年台湾十大主要死因依次为(1)恶性肿瘤(死亡率187.6/10万)占死亡人数的28.4%;(2)心脏疾病(死亡率高血压性疾病除外)占死亡人数的11.1%;(3)脑血管疾病占死亡人数的7.2%;(4)肺炎占死亡人数的6.1%;(5)糖尿病占死亡人数的6.0%;(6)事故伤害占死亡人数的4.5%;(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占死亡人数的4.1%;(8)高血压性疾病占死亡人数的3.2%;(9)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占死亡人数的3.2%;(10)肾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占死亡人数的2.8%。

十大主要死因仍以慢性疾病死因为主,而老年人是慢性病高发群体。

依据2013年《老人状况调查报告》显示,65岁以上老人患有慢性病比例高达81%,其中:高血压54%、骨质疏松33%、糖尿病25%、心脏疾病21%;女性(84.1%)略高于男性(77.7%),女性患高血压、骨质疏松、关节炎明显高于男性。

由此可见,老年人易患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白内障、关节炎或风湿症等,而这些疾病容易造成老年人失能,造成对长期照护需求的增加。

在未来,7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将占65岁以上老年人的半数以上,老年人失能迈向高龄化。

(见表3)表3 老年人失能人数推估年龄组失能人数65~74岁(7.29%)75~84岁(20.44%)85岁以上(48.59%)2011101 349178 418127 5002015119 538 194 939172 8272020170 109 213 536217 2492030232 066385 742 313 5262040228 211539 657613 9982050248 894541 669934 2252060211 169599 690 1 004 270注1:人口数以经建会台湾人口推计之中推计人口数;注2:表头各年龄层失能率为男女合计之失能率;注3:失能人数推估公式为失能人数=失能率*中推计人数2 台湾长期照护政策的变迁及最新进展为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我国台湾地区自上个世纪八十科普论坛年代以来陆续公布一系列长期照顾政策。

2.1 台湾长期照护政策的变迁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将台湾长期照顾政策的发展分为五个时期。

(1)1979年以前:贫困救济、收容安置期。

政府设置公立救济院收容安置无人奉养的低收入户老人,成立荣誉国民之家照顾退伍老兵。

(2)1980~1996年:家庭完全责任期。

1980年《老人福利法》通过,仅规范机构式服务,其中疗养机构对象为患慢性疾病需要照顾的老人;行政院劳委会于1992年开放家庭解聘外籍护工,提供家庭中有身心障碍者或重大伤病者之照护需求。

老人照顾由家庭承担完全责任,政府介入角色极少。

(3)1997~2002:老人福利机构全面合法立案期。

1997年《老人福利法》第一次修法通过,老人福利机构全面立案;卫生署于1998年提出《老人长期照护三年计划》,以充实社区化照护设施、普及机构式照护设施;2000年实施“建构长期照护体系先导计划”三年计划,以“在地老化”作为总目标,评估长照服务需求、研讨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发展社区照顾服务、探讨照顾管理机制建构策略、财务支持测量等;2001年接续推出“医疗网第四期计划:新世纪健康照护计划”,持续补助县市成立“长期照护管理示范中心”,推动长期照护单一窗口。

(4)2002~2007:照顾服务福利及产业发展时期。

2002年实施“照顾服务产业发展方案”(后更名为“照顾服务福利及产业发展方案”),适度补助失能者使用居家服务。

(5)2007~2016年:长期照顾整合期。

2007年修订的《老人福利法》同时规定,依据照顾需求者经济能力及失能程度,提供不同额度阶梯式补助原则,也让台湾对失能老人的照顾由过去家庭负担完全责任,走向由政府、社会、家庭一起分担照顾的压力。

2007《长期照顾十年: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之旗舰计划》提出,整合相关政策及部会业务,并提供老人多元连续服务、在地老化、全人照顾的愿景以应对高龄化的冲击。

卫生署将《长期照顾十年计划》(2008~2017年)分为三期,第一期(2008~2011年)建置基础服务模式;第二期(2012~2015年)健全长照服务网;第三期(2016~2017年)衔接长照保险制度。

2.2 长期照护政策的最新进展台湾地区正在筹划“长照十年2.0”版的长期照护方案,照顾老年人生活。

新政府上台,规划多年的长照保险恐一夕翻盘,取而代之的是由税收支付的“长照十年2.0”,预计明年上路。

下面就筹资方式、外劳问题进行分析:(一)筹资方式如何筹措财源,建构高效率的组织体制,让民众在合理承担的范围之下建构一个能提供失能者及其家庭整合性与持续性之照顾服务的长期照护政策,是长期照护体系的规划重点。

未来长期照顾政策将采取税收制,每年征收330亿遗赠税和房地产税,再加上公务预算30亿元作为长照体系稳定的财源且视需要逐渐增加。

然而这个方案最大的问题是税收来源不稳定,以及330亿的规模太小,平均每人每天130元的照顾给付额度太少,连支付照服员一小时的钟点费都不够。

家庭部分负担最高可达四层,且家庭照顾者无现金补贴,这与支持家庭照顾能力,分担家庭照顾能力的目标不符。

(二)外籍看护工问题台湾地区人口老化的速度渐增,照护服务需求越来越广,长照制度却仍未发展健全,此情況导致大量家庭不得不转而申请外籍看护工(台湾目前只开放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和蒙古等六个国家,可合法引进外籍看护工),以满足其长期照护需求。

根据劳委会资料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台湾的合法外籍劳工人数为445579人,其中从事照护工作的外籍看护工人数有200530人。

以其国际分析,印尼籍最多。

值得注意一点:依统计,2017 年台湾的老年人口将高达14%,社会进入典型高龄化,但相对于此,印尼却计划于2017年停止对外输出劳工,因此,若不再加快规划长照制度的脚步,届时由照护需求的家庭将立刻陷入困局。

然而,外籍看护工的语言与文化隔阂、资格要件、劳动条件、就业排挤等议题得不到适当处理,滋生困扰,在最新的长照政策中却未提出对策3 存在的问题台湾长照制度发展到今天,终于有了较清楚完善的长期照顾政策,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

3.1 政策连续性、持续性不足2015年通过《长期照顾服务法》并计划于两年后实施,2016年行政院通过《长期照顾保险法》(草案),之后长期护理保险规划便进入停滞期,政党轮替让台湾长期照顾政策又面临另一波政策转变。

《长照服务法》的通过意味着长照政策进入立法新阶段,然而,《长照服务法》的内容仅限长照服务的架构、服务模式和定义,是对长照人员及机构的管理办法,与长照费用的增加、民众负担的减轻毫无关系。

3.2 财源困境从财务方面看,长照支付主要以家庭承担为主,社会各界对于长照财务制度究竟采用保险制还是税收制争议不断。

时至政党轮替,长照保险的立法在短期内仍难有突破。

目前,除了“长照十年计划”提供的各项补助外,全民健保也提供慢性病和居家照护服务,另外中低收入户及残障人员可享受社政单位提供的照护服务和照顾者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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