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2002年9月23日
预防和拒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课程(PPT 35张)

发票管理办法 税收相关文件
刑法205条 刑事案件立案追 诉标准(二)
虚开金额1万元,骗税0.5万 元立案追诉;
法发[1996]30号
法释[2002]30号 骗取出口退税
虚开金额≦1万元,可以并处5万 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1万
较大:10万以上;严重:因虚开 较大:5万元以上; 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万以上 巨大:50万元以上;
政策在手,开票无忧 1. 农副产品收购政策
向农民收购农产品 向“农业合作社”收购农产品(财税[2008]81号第二条 )
“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
政策在手,开票无忧
某市国税局发现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票开具存在异常。6家合作社注册时
间相近,且全部由一人出面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合作社发票开具时间、验 旧时间集中,短时间内开票金额较大;发票开具流向集中;开具货物名称
有货物购销或应税劳务 为他人、为自己、让他
无论是否进行实际经营活动 为他人代开
为自己、介绍他人
人为自己、介绍他人
(数量金额不实)
02.处理“虚开”的
税收法律依据
处理“虚开”的税收法律依据
国税发[1997]134号 国税发[2000]182号 国税发[2000]187号 国税函[2007]1240号
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6%手续费的方式,向另外的
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终,东窗事发,聪明反被聪明误。
“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
我有富余票,你们谁要?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个人、小规模纳税人及其他不需要发票 的企业和单位,是不能或者不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例如:加油站、商贸零售等
“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
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反思与前瞻刑法司法解释的理性思考

2010年第3期(总第78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 ournal of H e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 t ra t i ve C adr e I nst i t ut e of Pol i t i cs A nd LawN o.32010(Sum No.78)反思与前瞻:刑法司法解释的理性思考王祖书(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大连116029)摘要:刑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解释刑法的过程,而且刑法解释的水平也是刑法学理论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1997年刑法典实施以来的十余年时间里,“两高”的司法解释“十分繁荣”,而在这种“繁荣”的背后,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如刑法解释内容立法化,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多元化,刑法司法解释效力冲突化,刑法司法解释方法违法化,刑法司法解释语言粗疏化等诸多问题,较为明显地体现出我国的最高司法机关在刑法司法解释方面不够慎重的态度。
关键词:刑法解释;基本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 F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LO)03—0056—04一、问题的提出抽象、概括性的刑法条文规定如何适应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现实,这便需要对刑法进行解释。
在这个意义上,刑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解释刑法的过程,而且刑法解释的水平也是一个国家刑法学理论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志。
在我国“刑法解释”的概念,如果不加以特别的界定,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包括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刑法的司法解释。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忽视对刑法的立法解释。
却一直在不断强化对刑法的司法解释,比如1979年刑法典实施以来的十七年间,为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惩治犯罪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
两高”)共颁发220余件司法解释,至于立法解释,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某些“法律草案说明”中对有些刑法规定作过解释外,单独并根据立法解释的合法程序针对刑法所作的专门立法解释一件也没有。
而在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的十余年里,“立法解释十分薄弱,司法解释十分繁荣”这种状况仍然得以延续,“两高”颁发的司法解释已达到200余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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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
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
【标 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研(2014)179号
【发文日期】2014-11-27
【实施时间】2014-11-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请示》(藏高法[2014]118号)收悉。
经研究,电话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为了贯彻罪刑相当原则,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量刑数额标准,可以不再参照适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新的司法解释制定前,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照《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4年11月27日关联知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税务师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一、单项选择题1、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义务人B、课税对象C、税率D、税目2、下列解释中,原则上不可以作为判案的直接依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如《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查解释,如《关于必须严肃查处暴力抗税案件的通知》C、国家税务总局在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解释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税收法律的解释3、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税收公平主义赋予纳税人既可以要求实体利益上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税收公平的权利B、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是单向的,即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C、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对政府及纳税人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D、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中,纳税人已经构成对税务机关表示的信赖,但没有据此作出某种纳税行为,也可以引用税收合作信赖主义4、下列情形中,不属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条件的是()。
A、超过纳税期限B、告诫在先C、已经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D、超过告诫期5、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消灭原因的是()。
A、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B、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C、税法的调整D、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6、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B、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为职权与职责,征税主体享有国家权力的同时意味着必须依法行使,具有职权与职责相对等的结果,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性C、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是国家法律授予的,这种权力可以由行使机关自由放弃或转让,并且不具有程序性D、对于纳税主体,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7、下列关于税收公平主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税收公平主义是近代法的基本原理即平等性原则在课税思想上的具体体现,与其他税法原则相比,税收公平主义渗入了更多的社会要求B、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无论是否相等,税负都是相同的C、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主义与经济上要求的税收公平较为接近,其基本思想内涵是相通的D、由于税收公平主义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所以许多国家的税法在贯彻税收公平主义时,都特别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8、下列有关税收立法权及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蔡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蔡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文章属性•【案由】骗取出口退税罪•【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规则行为人虚构有出口业务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的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应予惩处。
正文蔡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蔡某某。
被告人蔡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02年1月25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蔡某某犯罪事实如下:被告人蔡某某于1998年3月至2000年间,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假借为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办理出口业务的名义,利用虚假企业广东省潮阳市中雅仕皮革服装厂、虚构的外商及香港永利贸易公司,与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分别签订内、外贸合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出口,后将共计人民币10119689.93元的虚假出口退税凭证通过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骗得出口退税款共计人民币6026962.13元,剩余部分因被发现骗税未逞。
案发后,被骗取的国家出口退税款已由税务机关向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追缴。
蔡某某因此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87万余元,大部分无法追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已构成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且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并造成抵税、退税的后果,依法应予惩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蔡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于2002年7月29日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蔡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实习律师必须熟练掌握的108部法律法规0617-01

实习律师必须熟练掌握的108部法律法规来源/学法网实习阶段的学习,应该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法海无边,我们应当选择律师实务中经常可能遇到的法律知识来进行学习,从而使得我们在工作中可以从容不迫,游刃有余。
下面这一百零八部法律法规是笔者根据自己几年的律师工作实践总结出来的,基本可以说,熟练掌握了这一百零八部法律法规,解答一般的法律咨询是没有很大问题的,当然,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查找相应的最新最具体的规定。
注:五个*号为应仔细研究、反复学习的。
两个*号的属于泛读的性质。
依此类推。
一、刑事部分1、刑法*****2、刑事诉讼法*****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6、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二、民事商事部分1、民法通则*****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3、民事诉讼法*****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8、合同法*****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0、房地产管理法****1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2、土地管理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5、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1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1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8、物业管理条例**19、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1、合伙企业法****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3、婚姻法*****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6、《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7、继承法*****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9、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30、收养法**31、建筑法*****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4、招标投标法***35、道路交通安全法*****36、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7、道路运输条例***38、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39、劳动法*****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1、工伤保险条例*****42、企业破产法***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4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45、外资企业法**4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4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4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5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5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5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5、执业医师法**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57、商标法**58、著作权法**59、专利法**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62、担保法****6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64、保险法*****65、拍卖法**66、产品质量法**67、反不正当竞争法**6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9、公司法*****70、证券法***71、广告法**72、个人所得税法**三、宪法、行政部分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立法法*****3、国家赔偿法**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5、信访条例*****6、行政处罚法*****7、行政复议法*****8、行政诉讼法*****9、行政许可法****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选项中,不可以申请退还关税的情形是()。
A.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B.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C.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进口商需求改变,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D.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答案】 C2、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20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39.2万元,合同约定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A.0B.6.16万元C.12万元D.14.04万元【答案】 B3、某市甲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A.8.72B.10.5C.9.55D.13.22【答案】 B4、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两税”的纳税人未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 )。
A.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地B.扣缴义务人所在地C.扣缴义务人应税行为发生地D.纳税人所在地【答案】 D5、某企业2019年12月直接向大气排放一氧化碳20000千克,一氧化碳的污染当量值为16.7千克,该企业所在地大气污染物的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元。
A.400800B.24000C.1437.12D.718.56【答案】 C6、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是()。
A.投资行为B.抵债行为C.销售行为D.进口自用行为【答案】 D7、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缴纳资源税。
2021 年2 月发生以下业务:A.0.9B.1.5C.1.8D.2【答案】 B8、生产酒类产品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A.28B.42C.46D.70【答案】 B9、下列解释中,原则上不可以作为判案的直接依据的是()。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试卷6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试卷6(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关于法律规则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则可分为公理性规则和政策性规则。
公理性规则由法律原理构成,而政策性规则则是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制定B.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该规则属于命令性规则C.我国律师法规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该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D.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该规则属于准用性规则法律规则没有公理性规则和政策性规则之分,此种分类方法适用于对法律原则的划分。
故A项错误。
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B项中的规则不是命令性规则而是禁止性规则,即规定人们消极义务的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可见,C项中的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规定的规则。
D项中的规则不符合准用性规则的定义。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3.以下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B.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C.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D.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进行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大陆法系法官适用法律通常采用演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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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2〕30号
(200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1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9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1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23日起施行。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为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三)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四)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一)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二)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三)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四)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第三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出口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条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