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中央媒体评论道德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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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道德严重滑坡的根子在哪

国人道德严重滑坡的根子在哪

国人道德严重滑坡的根子在哪?温家宝总理近日在一次谈话中,批判了食品安全问题,措辞堪称激烈。

温家宝指出,近年来相继发生了“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他表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这番话既是怒斥食品问题,更是对当下社会道德的严厉批判。

我们注意到,关于道德批评,温总理今年还对房地产开发商讲过一句有名的话:“你们的身上也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的确,从谋财害命的问题食品屡禁不绝,到房价屡创新高,再到各类诈骗案件的花样翻新……所显示出来的问题都是一个:道德沦丧。

目睹近年来道德滑坡之事件的频繁上演,我一度忘记咱们曾经有过“礼仪之邦”、“文明古国”的称号。

就像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咱们的道德大厦肯定也不是一天毁掉的。

剖析温总理所指出的“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我以为,根子在于“唯金钱论”的甚嚣尘上。

随意动动脑子,马上就能想到几条“教育”人的“唯金钱论”名言:“有钱能使鬼推磨”、“宁做二奶,不嫁穷人”、“笑贫不笑娼”、“钱不是万能,没钱却万万不能”。

您瞧瞧,这都是些什么名言?但您得承认,这些社会名言的潜移默化作用,却比那些名人名言强多了。

但“唯金钱论”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原因自然很多,但教育与法律,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两方面。

大家不妨想想,我们从小读书一直读到大学毕业,上过几节个人修养方面的课?国民素质教育,您又知道是啥模样?应试教育弄得老师和学生应付主课的精力都不够,哪能顾得那些称之为“副课”的事儿!倒是“40岁要赚4000万”的教师言论,传播得很远很广。

在教育的功利化倾向愈加严重的背景下,学生毕业后无论走到哪个岗位,都会被道德与金钱孰轻孰重的事儿所困扰。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英国教育家斯宾塞认为,是为了“培养一个能够自制的人,而不是一个需要别人来管的人”。

媒体道德失范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及预防措施

媒体道德失范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及预防措施

媒体道德失范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及预防措施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媒体却出现了道德失范的现象,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媒体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虚假新闻的传播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一些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和关注度,不经核实就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

例如,某些网络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编造明星的绯闻或者夸大社会事件的严重性,造成公众的恐慌和误解。

片面报道也是常见的媒体道德失范现象。

部分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只选取对自己有利或者能够吸引流量的部分内容,而忽略了事件的全貌和复杂性。

这种片面的报道容易导致公众对事物的认知产生偏差,影响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侵犯隐私也是媒体道德失范的一个方面。

有些媒体为了获取独家新闻,不惜侵犯个人的隐私权,曝光他人的私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媒体道德失范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

首先,它破坏了社会的信任体系。

当公众频繁接收到虚假、片面的信息时,会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怀疑,进而对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机制失去信任。

这种信任的缺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导致公众在面对重要问题时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影响社会舆论的健康发展。

媒体道德失范会导致舆论的偏差和误导,使得公众的关注点偏离真正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些不良的舆论导向甚至可能引发社会的对立和冲突,破坏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

再者,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虚假和片面的信息会干扰正常的社会决策和资源配置,使得社会无法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

同时,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也会打击人们的创新和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为了预防媒体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媒体行业的自律是关键。

媒体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的管理机制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意识和职业素养。

同时,媒体从业者自身也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拒绝为了利益而违背道德底线。

关于中国当代社会道德滑坡现象的分析 (1)

关于中国当代社会道德滑坡现象的分析 (1)

关于中国当代社会道德滑坡现象的分析论文关键词:社会道德道德滑坡表现原因应对论文摘要: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全国上下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由于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发展的失衡和市场经济本身就有的盲目性、自发性的缺陷,导致了某些社会道德滑坡现象的出现。

当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消除各种不道德现象是提高全国人民精神文化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特点是,由于社会处于激烈而探刻的变革之中,各种社会关系社会矛盾都在调整之中,必然存在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道德滑坡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一、道德缺失现象的几点表现1.诚信缺失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是一个古老的道德命题,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体现。

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较短,发展尚不完善,加之人们对经济学本身的内涵还不够了解,导致中国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诚信缺失现象。

在经济领域,存在着企业信用缺失,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假东西充斥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发票、假政绩、假鉴定等,不一而足。

以企业道德缺失为例,“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老酸奶事件”等等一系列企业的道德缺失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着国人的心理极限。

诚信缺失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暴露无遗了。

2.职业道德缺失道德是一定群体认同的调节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集团之间行为关系的规范、原则的总和。

一个群体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是以某种职业的道德体系来体现的,职业领域中的道德素质滑坡和从事职业的主体奉行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权利本位的价值观密不可分的。

医生收取“药品回扣”、收受“红包’、“漠视生命”;警察“知法犯法”、与罪犯暗中勾结、“随意扩张权力范围”;公务员“行贿受贿”、“公款私用”、“行政不作为”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例证。

可见,职业领域中存在的道德缺失现象确实令人担优。

3.社会责任感缺失所谓社会责任感,不仅指对自己的家庭和国家承担责任,而且是指对全社会、全人类的共同责任的担负,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违反新闻道德的案例

违反新闻道德的案例

违反新闻道德的案例
首先,近期有一家新闻机构在报道某起重大事件时,违反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

他们在报道中夸大了事件的影响和后果,甚至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进行了猜测和臆断。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公正、真实的基本原则,给公众带来了错误的信息,导致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其次,还有一些记者在采访报道过程中,违反了新闻报道的职业道德。

他们在采访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尊严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甚至进行了骚扰和侵犯。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采访对象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形象和声誉,严重违反了新闻报道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另外,还有一些新闻报道在编辑加工过程中,违反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

他们在报道中进行了刻意的篡改和歪曲,甚至虚构了一些事件和事实。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也误导了公众的认知和判断,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综上所述,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违反新闻道德的案例,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利益。

因此,我们呼吁新闻从业者和新闻机构要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地报道新闻,尊重采访对象的隐私和尊严,保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共同维护好新闻传播的良好秩序和社会的正常运转。

希望通过对这些违反新闻道德的案例的总结和警示,能够引起人们对新闻道德的重视和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新闻传播环境。

主流媒体言论不当案例

主流媒体言论不当案例

主流媒体言论不当案例近年来,随着媒体的高速发展,主流媒体作为舆论引导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传播信息、塑造舆论的重任。

然而,我们也不可忽视主流媒体在言论传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

本文将通过引述一些具体案例,探讨主流媒体言论不当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案例一:编辑失实报道事件在某主流媒体的报道中,“某某事件”被大肆渲染,但事实却完全相反。

这种通过编辑失实报道来迎合特定利益集团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事实真相的原则,也严重误导了公众。

这不仅伤害了相关个人或群体的声誉,还动摇了媒体的公信力。

案例二:主流媒体偏见报道事件主流媒体在报道某些敏感话题时,可能出现明显的偏见。

他们可能有意无意地夸大或缩小事实,以达到某种目的。

例如,在政治选举报道中,媒体可能会有意忽略某位候选人的优点或故意夸大其缺点,导致公众对该候选人产生偏见。

这种不公正的报道影响了选民的决策,甚至可能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

案例三:主流媒体过度煽动舆论事件有时候,主流媒体为了提高自身的点击率和关注度,会故意煽动起一些社会热点话题。

他们可能会以偏激、极端的方式报道某些事件,制造社会舆论的高潮。

虽然这种行为可以给他们带来短期的经济利益,但却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引发群体冲突。

针对上述主流媒体言论不当的案例,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反思和改进。

以下是一些建议:一、加强媒体的自律和规范建设主流媒体应当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的监督制度,加强对编辑和记者的培训,提高其新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减少不当言论的发生。

二、加强舆论监督和问责机制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到舆论监督中来,对媒体的言论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同时,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媒体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确保言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平衡。

三、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公众也应具备辨别媒体言论的能力,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信息获取,进行客观理性的判断和思考。

中央文明办驳道德滑坡说

中央文明办驳道德滑坡说

中央文明办驳道德滑坡说:经济发展说明道德良好2011年09月28日 07:44: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昨天上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举行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新闻发布会,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介绍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有关情况,并围绕公民道德建设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在谈及“老人倒地无人搀扶”现象时,他表示,这绝不是中国人的道德观,扶老携幼、扶危济困是中国人不容置疑的价值判断。

“老人摔倒二话不说就该扶”■谈“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王世明表示,对中国人来讲,扶老携幼、扶危济困是不容置疑的价值判断。

“我们尽管有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现象,但这绝不是中国人的道德观”。

王世明说,有的被扶老人及家属冤枉了好人,委屈了好人,导致老人跌倒无人敢扶,这是不该发生的事,是一些人在道德取向上一时之间犯了糊涂,这让我们很遗憾。

“最近,我也注意到这样一件事,安徽合肥一位七旬老人在搭便车回家途中从车上掉下身亡,车主心里过不去,主动要赔偿,但老人子女就很讲情理,说这是意外,不能委屈好人,不能伤害善心。

”他说。

王世明称,扶老携幼这种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古老、文明的国家来说,我们的态度就是应该去做,不能不做,没有二话可说。

“这里我想用(勇接坠楼儿童的)吴菊萍的话来回答,‘我们拒绝袖手旁观’,我觉得这个话说得非常好。

”>>链接·事件☆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候车时,被撞倒摔成了骨折。

徐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

他说,当天早晨一下车,就看到一位老太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后来与其他市民一起将她送到医院,自己却被老太太及其家属认定为“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彭宇赔偿受害人4.5万余元。

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

☆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途中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通过对网络中各类失范现象的观察

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通过对网络中各类失范现象的观察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通过对网络中各类失范现象的观察,笔者认为网络新闻道德失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虚假新闻充斥、不良信息泛滥、侵权问题严重、新闻评论随意化、报道题材失衡。

以下就各个方面分别进行叙述。

(一)虚假新闻充斥虚假新闻是新闻史上一个顽疾。

在外国,曾经因为黄色报刊的盛行而出现了一段虚假新闻泛滥成灾的时期。

在中国,我们也一直与虚假新闻在斗争。

老前辈陆定一曾说过“新闻工作搞来搞去还是个真实问题。

千头万绪,根本性的还是这个问题,有了这一条,就有信用了,有信用,报纸就有人看了”。

[1]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认为,那些明确因为利益收买或外部压力而造成的新闻失实,数量并不多。

大多数失实新闻的例子,只是源于一些微小的原因,如惰性、赶截稿时间、采访不到相关人员,或仅仅为了把报道“糊弄”得好看点。

[2]从陈力丹教授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假新闻的产生往往是新闻工作者主观上的原因。

而网络因其传播主体的隐蔽性,更是成为虚假新闻产生的温床。

网络的传播速度快和无国界等特性,让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可以在瞬间便传遍全球,网络虚假新闻的危害超过传统媒体数倍有余。

如2009年9月24日《时代周报》网络版发布的关于谢才萍包养16个年轻男子的报道就是最好的证明。

“谢才萍,江湖上人称‘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19个黑恶团伙首犯中唯一一位女性,江湖地位甚高。

在这次打黑成果展中官方首次披露她与文强是‘亲戚关系’:她是文强的弟媳。

让人瞠目的是,谢才萍在个人生活上极度荒淫。

重庆市打黑成果展信息称,她长期包养16个年轻男子供自己玩乐”。

[3]但是真相确与新闻所述有很大的出入,“重庆警方新闻发言人称,打黑成果展上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内容,该报道是假的。

一位曾观看过同样展览的人士则告知,参观时并未看见所谓‘包养16个男子’的信息,他看到的是,‘谢才萍包养了一个比自己小20多岁的26岁男青年罗某’,但不知民间为何出现16个的传闻。

“道德滑坡”引热议

"道德滑坡"引热议 国人道德真因逐利而崩塌了吗? 中国人自古以道德立国、立身、立命,几千年来讲究仁、义、礼、智、信,没想到了今天,在国人还来不及为举世瞩目的经济荣光邀杯庆祝时,行业暴利、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建筑安全等恶性事件却像一把把利刃,划出道道令人触目惊心的伤口。

不久前,政府总理质问房地产商是否流有道德的血液,最近又痛斥“道德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楼倒倒、瘦肉精、550万天价医疗费……人们尚不能判定,一切是不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在追逐利润最大化成为共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人的道德真的崩塌了吗?利益面前,道德的价值何在?如果说道德沦丧是发展过程的必然代价,但愿这个代价是短暂的。

毕竟文化命脉的底线、法律的底线就在那里,抬起头来随时都能看见。

——编者按 【采访对象】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诚 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博士孙守纪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王晓毅 【讨论话题】古代商贾的道德观 道德为什么滑坡? 市场经济没有道德? 道德与规范 事件回放 食品安全事件 【染色馒头】2011年4月12日,上海华联等超市被指多年销售“染色馒头”。

根据记者暗访,馒头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将旧馒头贴上最新生产的日期、过期馒头回炉加工为“新馒头”、乱使用甜蜜素、山梨酸钾和防腐剂等现象。

【瘦肉精】继2009年2月,瘦肉精导致广州70人中毒事件后,2011年3月15日,沉寂一时的瘦肉精再现“遗毒”,双汇被曝收购“有毒”肉。

瘦肉精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动物药品,将这类物质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从而降低成本,如果长期服用会诱发恶性肿瘤。

点评 从2004年安徽阜阳的空壳奶粉,到2008年河北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再到瘦肉精、毒蔬菜、毒大米、毒双汇、敌敌畏鱼干、敌敌畏泡菜、陈馅月饼……数不胜数的食品安全事件,不禁让人们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还能吃什么?” 房地产事件 【高价暴利楼盘】在某地产网站的调查中,北京第一豪宅霞公府售价超过10万元/平方米,而其此前拿地时的楼面价仅4145元/平方米。

1浅析我国新闻道德失范现象原因及对策

浅析我国新闻道德失范现象原因及对策【摘要】新闻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必须遵循新闻职业的道德准则。

当新闻职业道德的道德价值和规范要求缺少有效性,不能再正常发挥调节作用时,就会引发新闻职业内部道德行为的混乱,这就是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

【关键词】新闻道德新闻报道一、新闻职业道德失范内涵及表现(一)新闻职业道德失范涵义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形式,新闻职业道德与一般的职业道德一样,也是调节职业道德关系的一种方式,也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也同样要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但是由于新闻职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强烈的政治性,所以新闻职业道德又具有很明显的特殊性。

新闻职业道德失范。

新闻职业道德失范是指新闻职业内部的道德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缺失或者缺少有效性,不能对业内的道德关系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因而导致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不断发生,整个职业处于道德混乱、无序的状态。

它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变迁和道德的变化,是摧毁新闻旧道德秩序建立新道德秩序的内在力量。

当社会稳定,新闻职业道德普遍具有效力时,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就不明显;当社会进入到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观念出现重大转变,新的新闻职业道德又不可能很快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新闻职业道德失范明显暴露出来。

(二)当前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新闻职业道德状况离不开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

最近几年,新闻炒作越来越厉害,新闻敲诈和勒索事件不断增多,隐性采访带来的侵权事件也大量出现。

在新闻职业道德失范形式增多的同时,道德失范的程度也开始加剧,主要表现为个人道德失范开始向集体道德失范演变。

概括起来讲,新闻道德失范现象主要反映在新闻媒体人员的行为和新闻作品两个方面。

新闻媒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出的道德失范现象指新闻媒体及其新闻工作人员在采编、报道、制作等新闻活动中出现的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道德失范现象,新闻作品反映出的道德失范现象指新闻作品不合乎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害于人们精神健康的现象;任何一种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可能是由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

新闻道德缺失及对策分析

新闻道德缺失及对策分析近年来,新闻领域道德缺失的事件频繁发生,这对于新闻行业而言是一种不可忽视的问题。

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些新闻道德缺失的事件发生呢?如何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呢?本文将就新闻道德缺失的原因以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新闻道德缺失的原因1.商业利益驱动传媒业的商业化发展已经越来越明显,新闻机构也不例外。

一些新闻机构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选择了强化商业运作模式,而这种模式与新闻机构的基本职责并不相符。

一些新闻媒体为了提高点击量,吸引广告商,可能会采用低俗、刺激、营造恐慌等手段来制造新闻的轰动效应,从而让公众产生高强度的关注度。

不过,这些报道内容大多是毫无事实依据支持的。

新闻机构因此会失去公信力,进而影响到自身的形象和发展。

2.快速追求热点在媒体互联网化时代,新闻媒体为了第一时间报道某个事件,积极参与热门话题,往往会牺牲新闻质量以求更快的报道速度。

这种现象加剧了新闻道德的缺失。

3.缺乏责任意识许多媒体工作者往往忽视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只是冷峻地表现出运作带来的结果,而不会主动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

职业道德意识缺乏的传媒从业者在一些重要、复杂的事件中不愿承担足够的责任,遇到问题时缺乏敬业精神,放弃自己的职业义务。

二、新闻道德缺失的对策1.建设道德约束机制要有效抑制新闻行业道德缺失现象的发生,构建良好的道德管理体系是必要的。

例如,完善新闻行业的自律机制、增加责任企业的建设,加强对各级媒体职业道德的纪律监督等都有利于防止新闻道德缺失的现象的发生。

2.强化新闻培训教育践行职业道德从教育准备阶段开始。

新闻教育应紧贴行业发展趋势,确立技术、伦理、法律等方面的课程设计确立理念。

还可以从同行品德标准的制定,实际经验分享等层面,更好地培养一批优秀新闻从业者。

3.成立新闻评价机构公众可以利用新闻评价机构来审查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水平。

这些机构可以以新闻从业者对待新闻报道准则为标准,打分对新闻机构予以评估,从而促进新闻机构对职业道德的重视,让媒介工作者的言辞能够获得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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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痛批道德滑坡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温家宝总理在《讲真话察实情——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中的这番话,振聋发聩,催人思考:如何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物质财富剧增的今天,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

这条腿短就短在,与物质财富快速增长相比,道德财富增长速度慢得多,与物质利益的吸引力相比,道德的魅力微弱得多。

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

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富,意味着更多的道德责任。

要让人们以讲道德为荣,不讲道德为耻。

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

法律和道德是两个范畴的事情,不能互相替代。

法律和道德也是互相关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对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是一种威慑。

我们要从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从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中取长补短。

温总理的这番话也指出了加强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世界先进的文明也需要“拿来”。

在社会上形成讲道德、讲诚信的风气,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美好。

人民日报时评:如何才能催生企业道德血液“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

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

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

从经济角度看,违法成本的高低,往往决定着守法者的多寡。

上周三,欧盟对两大日用消费品跨国巨头——宝洁和联合利华,开出3.152亿欧元的巨额罚单,以惩处两巨头在欧盟八国操纵洗衣粉价格。

记忆犹新的还有三年前,西门子公司因为行贿,被美国和德国监管当局处罚,金额高达13.45亿美元。

可是,之前家乐福门店在国内多地出现的价格欺诈,仅处以区区50万元罚款;而不顾乘客生命安危,大量超标准使用返炼胶制作轮胎的韩国锦湖轮胎天津公司,至今未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一种是高昂严厉的违法处罚,一种是宽松低价的违规成本,差别之大,引人反思。

而由此形成的不同经营执法环境,最终也引发了不同的后果。

有事实为证。

近年来,家乐福、沃尔玛、西门子、IBM、雅芳、摩根士丹利等跨国巨头在我国屡屡爆出的违法丑闻,中国食品行业一再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拷问企业经营者道德良心的同时,监管不严、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问题,也被推上风口浪尖。

温柔执法,很难催生企业的道德血液。

和人一样,企业也有自律与他律。

道德的约束、企业责任心的追求是自律层面的;而健全的法治体系、严格的监管、社会的监督,都是他律行为。

任何企业、经营者都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决定了自律的自我束缚永远小于外界他律的严格管束。

对企业违法违规现象过轻处罚,容易纵容企业侥幸心理,成为滋生违法违规的温床。

一旦犯了大错误而处罚不严,企业的逐利性必然驱使它继续铤而走险。

天价罚单,虽令人咋舌,却可以让涉事企业备尝高昂违规成本之苦,也将对整个商业环境敲响警钟,让企图进行垄断等违法经营的企业“正襟危坐”,不敢轻易逾越法规边界。

相比之下,我们一些监管部门,对一些违规的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的监管、处罚,可谓“温柔敦厚”。

严格的监管、适当从严的法律,是规范企业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并能从根本上促进行业进步、社会发展。

比如最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假一赔二”,后来提高到“假一赔十”,造假者成本上升,造假行为明显减少。

企业道德的血液,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迫使企业遵纪守法。

一些国家的天价罚单告诉我们,监管不严、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非改不可。

(本篇文章来源于/ 原文链接:/dh/htry/110421/37491.shtml人民日报海外版:从温总理批“瘦肉精”等事件说开:用法治堤坝阻挡道德滑落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食品安全法涉及环节较多,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较多,因此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才能使监管少出漏洞,部门间协调更加紧密。

对食品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需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各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提升人力、财力和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快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努力,积极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因点名批评了当下舆论热议的“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温家宝总理这句话被媒体广为转载。

事实上,在一针见血指出当今社会脆弱的道德生态之外,总理另一段与之相关的言辞似乎更值得舆论关注。

他说,“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这番讲话并非是专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而发,它剑之所指,是转型社会的道德文化重建,是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而这些重建与重构,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是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那些无良企业讲良心?让缺位的监管机构讲责任?让唯利是图的商家讲诚信?仅仅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是行不通的。

在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来谈道德的提升是奢侈的。

人是利己的动物,在行动中,总是趋利避害,尽可能地保护自我的利益,避免被惩罚。

只要没有刚性的约束,人们总是容易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引,摒弃道德,挑战法律。

相信那些无良企业、不法商人、失职渎职官员并没有少接受为人要诚信的道德教育,在公开场合,他们满嘴也是仁义道德,但是,一旦发现法律“打瞌睡”,或者可以通过权钱交易绕过法律惩戒,私欲便很容易漫过内心的道德堤坝,呼啸而至。

法治的缺失极大地损害了社会道德文化,令社会失去方向,民众失去信心。

我们一方面要求公民讲诚信,乐于奉献,勇担责任,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对那些违法乱纪者,尤其是失职、渎职官员网开一面,用轻描淡写的行政处分,代替严肃的司法问责。

如此道德教育如何能深入人心?在一次次社会现实的矛盾冲撞中,道德输得一塌糊涂。

当然,法治应该包括良法与对良法的遵从两个方面,良好的法律来自良好道德文化的指引。

而这,需要从我们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从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中取长补短,从60年新中国道路的探索中获得脚踏实地的精神,从30年改革开放的激情与荣耀中寻求创新的勇气。

总理说,相较于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仍然是一条短腿。

如何让社会道德文化赶上GDP,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请从完善法治开始。

(郝洪)央视[新闻1+1]:治馒头,用“拳头”!从单纯新闻的角度上海染色馒头已经属于上周的新闻了,但是您可能发现这一个染色馒头依然是在发酵当中。

今天在温州也发现了染色馒头而且是销往了学校,所以我们不惜篇幅第三次追踪染色馒头。

“染色馒头”事发后,上海相关部门从全市面点加工厂大检查,到相关负责人向市民道歉,再到反复表示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一方面相关负责人表决心、说问题,另一方面,涉及染色馒头销售的上海联华超市17日首次向公众道歉,表示将投资1500万元建设一个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还要提高食品供应商的准入门槛。

与此同时,厦门也发现了染色馒头,而南宁出现了馒头过期再售的问题。

染色馒头事件依旧在发酵,引发的食品信任冲击一点都不寻常。

上海相关部门曾表示“染色馒头”只是“个案”,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馒头问题较为普遍。

对此,特约评论员王锡锌表示,“世界上不是缺少‘丑’,而是缺少发现‘丑’的眼睛”。

从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到染色馒头,下个“个案”又将会是什么?如果天天都有“个案”出现,老百姓怎样去相信?同时,到底是缺少发现“丑”的眼睛,还是“视而不见”?我们发现,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通过爆料、媒体曝光等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然后相关部门开始大检查、道歉,问题食品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卷土重来,形成一个“执法怪圈”。

食品安全的症结究竟是监管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症结之一就是监管的标准及措施太过“温柔”,而执行又打了“折扣”。

法律法规、惩罚措施和企业所获得的巨额非法利益相比,每次的惩罚都像是“轻轻掸了掸土”。

企业和执法人员心照不宣地“走过场”,规则形同虚设,甚至变成了寻租的工具。

行业内部的潜规则,真的都是行业内部的吗?不一定。

如果没有行业内外的联盟,潜规则很难运行,成本也会很高。

如果要真正引起警惕、让老百姓真正相信,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个案”不仅需要发现,更需要在发现后用惩罚性赔偿这个“拳头”去惩处。

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企业出重拳,还要对监管不力的人员“出拳”。

新华视点:食品安全乱象生“被动执法”何时休?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

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

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

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

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

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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