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事讼诉法》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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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心得(精选4篇)

法学考研心得(精选4篇)

法学考研心得(精选4篇)一、发散的思维方式小伙伴们在复习法学考研科目的时候,不能死记硬背,要同时学会思考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考研不同于义务阶段的考试,考研不仅仅是对小伙伴们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查,同时还要考查小伙伴们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

二、不同阶段不同任务同学们要明确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复习任务,背诵也需要一定的计划安排。

一般来说,法学考研科目分为基础复习阶段、强化复习阶段、加速突破复习阶段、冲刺复习阶段,而各个的背诵要点是不同的。

法学考研科目的基础复习阶段重在理解基础的知识点,强化复习阶段重在对重难点知识点的透彻理解,加速突破阶段要把知识逐渐连成一个系统,加速突破阶段就要关注最新时事以及主观题的语言组织。

由此可见,对知识的记忆亦需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三、多动笔,少动嘴好的笔记将会有助于大家开展多轮复习,也有助于帮助大家实体化知识脉络框架和复习重点,更高效地完成对法学考研科目的规划。

总的来说,记笔记最重要的是对知识的梳理和筛选,一定要边思考,比记忆,主次要分清,重点和非重点不要混淆,最好的笔记应该是脉络清晰,一目了然,待到之后冲刺中央财经大学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_-20_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

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

在学科定位和发展上,学院强调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为重点,以理论法学为支撑,以财经私法、财经公法为特色,将证券法、金融法、物权法、公共采购法、保险法、税法、拍卖法、金融刑法、法律经济学、代议制法、司法鉴定学等三级学科方向建成全国一流、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

本学科拥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金融服务法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培养税法、金融法、商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招收相应学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民诉的课程心得体会(2篇)

民诉的课程心得体会(2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大学法学课程中,民诉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它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还要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通过民诉课程的学习,我对民事诉讼法学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在民诉课程中的心得体会。

二、民诉课程学习的重要性1. 提高法律素养民诉课程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

在民诉课程中,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条文,还要了解法律背后的原理和制度设计,从而形成自己的法律观点。

2. 培养实践能力民诉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这对于今后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

3. 丰富法律知识体系民诉课程涵盖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程序、证据、执行等方面的内容,有助于学生构建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

这对于今后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实务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诉课程学习体会1. 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在民诉课程中,我学习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包括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标的等。

通过学习,我对民事诉讼的本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今后从事法律实践奠定了基础。

2. 民事诉讼的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民诉课程中,我学习了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等诉讼程序,了解了各个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

这些知识对于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3. 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据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民诉课程中,我学习了证据的种类、证明标准、证据规则等。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运用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民事诉讼的执行民事诉讼的执行是保障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得到实际执行的重要环节。

在民诉课程中,我学习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执行异议等内容。

这些知识对于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

法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法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法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在法院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每天都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案件和法律问题,但始终感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能力还有待提升。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我参加了法院组织的培训学习课程。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思考,我对这次培训学习的效果和体会总结如下。

首先,这次培训学习涵盖了课堂教学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

在课堂教学中,我参加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课程的学习。

通过专业的老师讲解和案例分析,我对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同时,在实践操作中,我参与了模拟法庭的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等活动。

通过这些实践操作,我更加熟悉法院的工作流程和职责,也增强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这次培训学习给我提供了一个广泛学习的平台。

在课堂上,我不仅学到了新的法律知识,还了解到了其他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比如,我参加了《调查研究方法》、《沟通与协商技巧》等非法律类课程的学习。

这些课程的学习帮助我在法院工作中更好地与人沟通、解决问题,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再次,这次培训学习为我提供了一个与同事交流学习的机会。

在培训班上,我结识了来自不同法院的同行,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关系。

我们经常共同讨论案件和法律问题,并互相帮助、分享经验。

这种合作和交流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知识,还加强了我们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

最后,这次培训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通过与优秀的同事交流和学习,我发现自己在理论知识上还有不足之处,操作技能上还有待提升。

同时,我也发现自己在沟通和协商能力上还有欠缺。

因此,我明确了自己的学习目标,并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希望通过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总的来说,这次法院培训学习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收获和启发。

通过课堂学习和实践操作,我对法律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通过广泛学习和交流,我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和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二)___亮08级土木工程专业___班学号:____4105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民事法学,基本解释原则与民法学相同。

民诉法学初期,民诉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有追随民法学的倾向,后又逐渐分离,民诉法学欲摆脱民法学的范畴和理论,建立独立的概念和体系,以实现诉讼法学的独立相对于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这样一些理论性极强的学科来说,民事诉讼法无疑是一门既简单又实务的一门学科,但民事诉讼法的内容较多,因而,不太容易掌握。

那么,如何学好并考好民事诉讼法呢。

首先,我们要纠正一种错误的思想,即法学是一门文科学科,只要靠背就可以考好,所以,现在的学习并不重要。

实际上,现阶段学习对于我们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民事诉讼法是与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它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却实实在在且无时无刻不在我们周围,每个人都是生活在这张法网中。

同其他诉讼法相比较,民事诉讼法有如下特征。

(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等的部门法。

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定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

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由于民事诉讼广泛适用于民事、经济、劳动争议、专利、商标、海事、债务催偿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就广泛地适用于民事诉讼范围的各类案件的诉讼。

(4)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的特有性。

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同时,民事诉讼法的一些原则也需要牢记,因为这是其立法和执行的一项准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论文参考范文(名师推荐6篇)

民事诉讼法论文参考范文(名师推荐6篇)

民事诉讼法论文参考范文(名师推荐6篇)法律是一种最具社会属性的产物,它的每一步发展都深深地根植于社会的需求之上,因此,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政治架构和价值取向的嬗变,必然会影响到代表国家权力的审判权与代表当事人权利的诉权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的定位,从而成为再塑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基础和前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民事诉讼法必须通过改革基本原则来恢复当事人被客体化的主体地位,进而以诉权制约审判权的方式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宪政精神。

接下来我们来看6篇民事诉讼法论文,探讨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范文第一篇题目:从民事诉讼法角度谈保全证据公证摘要:现今,人民权利意识在日渐觉醒,公证保全活动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蓬勃兴起的一项重大法律现象,公证保全证据成为当事人寻求有效证据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保全证据公证;诉讼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保全证据种类有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情况、行为过程和事实。

现以本处办理的一件涉及网络的保全证据为例,探讨一下办理此类公证的应注意的问题。

案情是这样的:2016年8月份的一天,我处前台接待电话响了,一位当事人咨询办理互联网上名叫轻松筹的一网络平台中有关自己的网页进行保全证据的公证。

接待人员问了具体情况,原来,这是一位女士,姓柳,柳女士称,她的丈夫李某某在7月份的一天发生交通肇事,在区医院治疗两天无效后不幸死亡。

她们夫妻婚后生育一女儿李小某,女儿李小某还不到一周岁。

李女士的婆家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丈夫李某某在医院治疗的照片、医院开具的李某某的死亡证明、女儿李小某照片公布到上述网络平台上,并以"11个月大的女婴,父亲车祸身亡,母亲弃之而去";为标题在上述网络平台上筹集善款。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初中生(3篇)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初中生(3篇)

第1篇作为一名初中生,我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在我国,法治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我们成为遵纪守法、具有法治观念的公民。

以下是我对法治教育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法治教育的意义1. 培养法治观念法治教育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是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能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预防违法犯罪法治教育使我们了解到,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3.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法治教育使我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侵权行为,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能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二、法治教育的实施1. 课堂教育在学校教育中,法治教育主要通过课堂教育进行。

老师们会为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让我们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此外,学校还会组织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我们的法治素养。

2. 社会实践学校还会组织我们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如参观法院、监狱等,让我们亲身感受法治的力量。

此外,学校还会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来校讲座,让我们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3.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法治教育中同样起着重要作用。

家长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法治榜样。

同时,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法治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三、法治教育的心得体会1. 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法治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会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

2. 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教育使我明白,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作为一名初中生,我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3. 学会自我保护法治教育使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遇到侵权行为时,我会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增强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增强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增强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1)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

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

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

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5篇

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5篇

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5篇_诉讼法讲座心得1_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对人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这就是说,不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种族的人,只要其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对事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事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案件的审理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实际上就是讲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3.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地方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精神,凡是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以及虽然民事纠纷发生在我国域外,但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均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4.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于_91年4月9日生效,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令废止不得失效._诉讼法讲座心得2_这个学期开始,我们开设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而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我们已经学习了与民事诉讼法联系密切的两门课程: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两门课程的学习对我们学习民事诉讼法有很大的帮助.在对民事诉讼法近半个学期的学习后.我觉得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需要我们对程序性的内容加以记忆,同时还要去几节.而很多时候这些内容很容易被我们搞混.我国民事诉讼法属于大陆法系,我们在学习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时候不仅要学习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同时也要了解其它法系.其它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我觉得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应该紧密的联系民法,但是我很多时候都做不到这点,没有把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与民法相对应.由于我们已经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很多时候又把民事诉讼法内容与刑事诉讼法内容相混淆.上课心得这个学期,我们的民事诉讼法课是由韩老师上的.韩老师上课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叫同学起来读法条,还有一个就是喜欢说英语单词(我猜他大概是打算出国吧).上韩老师的课感觉很轻松,课堂气氛也很活跃.韩老师讲课是把讲课内容与法条结合起来,这大概也说明法条在民事诉讼法学习中的重要性.他讲课时候都是把我们所学习的内容与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案例相结合,让我们可以更好的去消化.理解法条以及课本内容. 我觉得民事诉讼法课唯一的一点点小的不足就是韩老师上课内容的系统性不是特别强.一样韩老师以后上一个阶段课可以给我们做一个系统性的小节,让我们对只是有一个更系统性的理解.我觉得这样的话民事诉讼法课就更加完美了_诉讼法讲座心得3_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多功能教室听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这次讲座我不但知道了很多的法律知识,还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用法律.给我们讲座的是田村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讲座的主题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这次讲座,让我受益匪浅.他给我们讲了许多案例.为了让我们都能够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周三下午学校请来了田村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我们做了一场法律专题讲座.讲座让我体会到:作为新世纪的好少年,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______爷爷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知道作为一名未成年人应该遵守的规则是:不打架.斗殴;不参与偷窃,抢劫;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籍或电影;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强行抢夺他人的财产.吸毒等这都不是一个小学生甚至成年人应该做的,这些都严重的触犯了法律,一旦触犯,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听了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我知道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犯罪,主要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我们一定要从小学开始就增强法律意识,认识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希望的明天在我们手中.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令我久久不能忘怀._中学的两位学生因晚上没有钱吃夜宵,就想方设法去抢别人的钱.他们两个偷偷潜入一个学生宿舍,用手捂住学生的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几块钱.他们用这仅有的几元钱买了些水和几根烟,觉得不过瘾.又去了另一个宿舍,同样只搜到几元钱.就这样,忙碌了一晚上,他们共抢了31.5元.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们就被民警和保安逮捕,共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罚款500元.这个案例给了我们一个惨痛的教训:做人一定要守法,要靠自己的勤劳挣取每一分钱.接下来的事件更是令我瞠目结舌,一位中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由于没有资金来源竟然向素不相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学生索要财物.最终,他因敲诈勒索被判了刑,一个年轻的生命要在黑暗的监狱中虚度青春,一颗年轻的心在空中虚空飘邈,沉浮不定,最终这个无知的少年将面对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_诉讼法讲座心得4_一.指导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发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使广大儿童知法.学法.懂法,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活动总结9月_日,下夹河学校全体师生隆重集会,认真听取了中学法制副校长战利平的精彩法制讲座.讲座分别由中学校长李顺和及中心小学校长赵晓主持,他们首先对此次讲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作了深刻的剖析,动员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要知法,懂法,并用法律知识时刻保护自己.马芝新副校长主要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未成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怎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等方面作了详实.深刻的讲解.他还就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让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讲座稿附后)法制副校长张皓的讲座深入浅出.以案说法,以详实生动的案例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个个鲜活的真实事例,为我们指引出了明辨是非的方向.同时特别强调了青少年的自省.自律意识,要求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形为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意识,努力做到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以促进学校.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讲座,使我校广大学生深受教育,老师和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明确认识了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学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是社会的保障,是人生的参考书.法律对于我们全体师生来说更是必须遵守的,时时刻刻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生现在都是未成年人,将来都是社会上的一份子,法律更是无处不在,而全体学生更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够将来更好地遵守法律.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_周岁,不满_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如今我们在宣传媒体中经常听到未成年人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呢?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政治权利,二.人身权利,三.受教育权利,四.个人财产所有权,五.继承权,六.社会经济权,七.诉讼权利,八.其他权利.在这里,我给同学们着重讲一讲人身权和诉讼权利.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1.亲属权.抚养权和监护权,主要表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_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后有机会,指导同学们组织模拟法庭,这样你们对这项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接下来再给同学们讲一讲未成年人应承担的义务,它总共有六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受教育的义务.以上所讲的就是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下面我想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现在正在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_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四中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干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_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再讲讲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第_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_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_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_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我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林某,案发时未满_周岁,__年_月_日下午,他在信州区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阳阳即向阳阳索要香烟,阳阳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阳阳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阳阳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阳阳不给,林某便一拳往阳阳腹部打去,当阳阳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阳阳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满_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刚才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未成年人犯罪性质,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抢劫犯罪案件较多,而且多为团伙性的,经查我们了发现未成年人对什么是抢劫犯罪和什么是一般的敲诈违法行为分辩不清,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比如说〝你不拿钱,我们就打他〞这样的言语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但劫取财物的多少并不是构成本罪的依据,而只是量刑的情节.在谈对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规定同时,我们还要向同学们介绍一下对未成人犯罪宽大处理的规定.我国《刑法》第_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岁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依照我国刑法第43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些规定都是依据未成年人还在成长过程中,辩别是非能力较弱,容易受外界感染,并且主观恶习不深,易于接受教育改造这一基本特点而规定的.依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大处理的规定,我们信州区检察院还出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的规定,出就是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暂不向法院提起公诉,对其进行考察,如以后不再犯罪,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_诉讼法讲座心得5_常言道,水滴石穿.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但任何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都有一个事半功倍的问题,方法得当,就可以在消耗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精力的情况下学到更多的知识.又因为每一个学科的内容不同,知识构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学习这一学科的知识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点,即使同为法学门类的各具体学科也是如此.作为程序法.基本法.部门法的民事诉讼法不仅不同于民事实体法,也不同于同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但又与民事实体法有密切的联系,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有诸多共性.以我个人的学习.研究和教学的经验,我认为学习民事诉讼法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注意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法的规制,而这两个法的规制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规制的目的和价值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也有所不同(这是由法规制的性质所决定的).一个是实体法——民事实体法规制,一个是民事程序法规制.尽管实体法规制和民事程序法规制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决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领域中,只有权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规定着〝自由的界限〞,权利人的决定自由以不损害第三人的权利为界限;规定着〝自由决定的后果〞,在通过法律行为实施的决定方面,民事实体法规制在具备必要前提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行为人欲期的法律后果.例如,对要约表示承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权行为和债务合同中在参与人之间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而法律关系又可以产生请求权和形成权.但民事实体法规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时空中对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制,本身没有时序状态;尽管民事实体法规制也规定在不同的时间.状态下,主体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仍然是对特定和固定时空关系的规制.与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规制是调整一种处于运动变化状态的关系,试图在运动变化中能够始终贯彻程序正义的价值要求或目标.民事程序法规制要考虑主体在程序中的正义判断,要考虑对立平等主体之间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阶段的程序设计和规制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异议被驳回时,应当给予主体以复议的机会,以使主体的不满得以吸收.民事诉讼的运动发展必然导致程序的初始状态与发展中以及终结状态的差异,如果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阶段性和运动态.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解决民事争议,实现实体法规范的一整套程序规范.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体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辅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辅助性程序(如管辖异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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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心得
系别:政法系班级:11法学姓名:伍方慧学号:1140202068 刚刚学习《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时候有点摸不着头脑,对于老师上课讲的那些内容不是能够很好地理解透彻,每当这时候我就会安慰自己说:“诉讼法不就是告诉人诉讼是怎么提起,如何进行,又怎么画句号的琐碎规则吗?用不着学习,看看就会了。

”这是我接触这门课程时最大的心得体会,但是随着学习进度加快,我就知道了这是对民诉法的误解。

正是因为这样,我慢慢的开始听不懂老师上课时候讲的一些基本概念。

不过随着后来的学习和老师详细的讲解,我慢慢的找到了些门路,不过还得继续努力.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民事法学,基本解释原则与民法学相同.相对于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这样一些理论性极强的学科来说,民事诉讼法无疑是一门既简单又实务的一门学科,但民事诉讼法的内容较多,而且大部分是需要理解记忆的,因而,不太容易掌握。

那么,我想问问大家,如何学好并考好民事诉讼法呢?首先,我要纠正一种错误的思想,即“法学是一门文科学科,只要靠背就可以考好,所以,现在的学习并不重要。

”实际上,现阶段学习对于我们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法学思维,而且还能够增加我们对法学的学习兴趣。

本人觉得,学习学习民事诉讼法如果没有雄厚的民法积累和对民事权利司法考试保护方法,手段,途径,多样化的东西的感悟,是不可能学好这门学科的。

此外,诉讼法的学习和精进还离不开大量的经
验观察和实践积累,这就要求我们多多看些一些民诉专家学者的著作,我们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的学习是不能达到学好这门学科的标准的,我现在终于明白老师为什么在上课的时候苦口婆心的要我们多看些与诉讼法有关的名家写的著作,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去从多角度多触角的去分析问题,而不是让书本上仅有的观点束缚了我们的思维。

初学民诉的时候,自己一般满足于对静态诉讼规则的记忆,我认为只要背会了起诉的条件,上诉的期限,再审的事由等等一些教材的内容,考试成绩就一定会很好,就算是一个合格的诉讼法入门者。

这种看法在大学生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特别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觉得那样就算是完成了应有的学习任务,因为大家在评估诉讼法的学习时,采用了与实体法学习相同或相似的标准。

这种理解,使得不少学生参加工作后过高的自我评价与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之间出现了巨大的落差。

所以,诉讼法的学习,态度要端正,方法要得当,否则会停留在表面,皮毛还沾沾自喜。

学习诉讼法的目的在于运用,而非记忆(虽然是基础)。

能够运用诉讼法的只是,理论来分析,透视权利保护的案例,或者会中国权利保护的司法程序存在的纵深问题展开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实体与程序融会贯通的研究,那么,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入门”。

其次,本人同意教科书上讲的一些观点,也觉得诉讼法的学习功夫在法外,民诉法学既是一门理论法学,也是一门实践法学。

在掌握
民诉法学基本范畴,体系的前提下,还要注重民诉法的应用价值。

通过旁听法庭审判,参与法庭执行程序,开展模拟法庭,接受诊所式教育,利用暑期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到法院调研等各种形式。

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一方面可以用所学习和掌握的民诉法学的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加深对民诉法学理论的进一步理解。

民诉法并不是一堆毫无生命力的程序规则,单纯地记忆程序规则并不能代替对于诉讼规则背后所蕴藏丰富多彩的社会背景的理解。

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民诉是与社会发生碰撞最为直接,显性的法律之一,通过对民事诉讼过程的追踪扫描和透视,一个从未接触法律的人也会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甚至由此产生对法律的敬畏,
根据教科书上的绪论,我很看好书本上讲到的学习民诉法的两条思维路径:
民诉法上的问题,答题上可归纳为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以及立法和司法技术问题四个方面。

其中,民诉法上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问题对于养成健全的程序法律思维至关重要,前者构成学习民诉法的逻辑起点和根基,后者是民诉法中进行价值判断的基础。

民诉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学习。

我发现民诉法和民法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两者就好像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密不可分,基于民法的
裁判规范性质和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观,在学习和研究民诉法时,应当奉行“民事法学一体话研究方法”。

民事法学一体化表现为民法民法与民诉法的相互依赖,所以学好民法也是很重要的。

(一),注意与实体法用语上的差异
一般来说,究竟先有民事实体法,还是先有民事程序法,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现代民诉法学的发展,滞后于民法,是不争的事实。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民诉法的概念与民法上概念的差异。

(二),注意诉讼法与实体法的交错
有些实体法上的问题本身与民事诉讼密不可分,在民诉法尚未独立之前即已存在。

如时间,抵消,和解等制度。

由于诉讼法学与民法学长期以来自行其道,互不逾越,导致相同的问题上,民法学者的通说或有力说相对立,如何在两者之间协调沟通,是今后的重要课题。

(三),注意民诉法的实体基准性
民诉法的直接目的是保护民事实体法所规定的私权,解决私权纠纷。

而私权纠纷的类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实体法的完善息息相关的。

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民事纠纷的类型多限于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借贷或宅基地纠纷,改革开放后经济合同纠纷逐年增加。

与经济发展相伴相随的新型纠纷大量出现,如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纠纷,环境污染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纠纷,股东权益纠纷,等等….
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我接触到了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学习到
了诉讼是什么,该如何诉讼,以及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具体要求,学到了许许多多自己觉得非常受用的知识,通过书本上的编写说明,我们可以得知:“本书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吸取近几年来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力求正确阐明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着重对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的民事诉讼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和探讨。

”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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