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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公司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初期,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分别持有公司30%、40%、30%的股份。

张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李四担任公司监事,王五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公司运营初期,由于三人关系融洽,合作顺畅,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张三、李四、王五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体现在对公司发展方向、薪酬待遇、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分歧。

2016年,张三、李四、王五之间的矛盾激化,导致公司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最终引发了一场股权纠纷。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三、李四、王五之间的股权比例是否合理;2. 张三是否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3. 李四、王五是否有权要求张三赔偿因其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4. 公司如何解决股权纠纷,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三、案件分析1. 股权比例的合理性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

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出资比例分别为30%、40%、3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张三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掌握了公司的大部分经营管理权,而李四、王五在公司中的话语权相对较弱。

这种股权结构与公司实际控制权的不匹配,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甚至损害公司利益。

2. 张三的职权滥用根据公司章程,张三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有权代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

然而,在本案中,张三在未经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导致公司经营状况恶化。

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职权滥用。

3. 李四、王五的赔偿请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三的职权滥用导致公司损失,李四、王五有权要求张三赔偿因其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公司法案例分析(带答案)

公司法案例分析(带答案)

公司法案例分析1、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

但由于美伦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

为了转产筹集资金,美伦公司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美伦公司向社会宣传。

于是美伦公司发行的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很快顺利发行完毕。

债权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美伦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

问:美伦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分析](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权。

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发行主体不合格。

(2)发行公司债权要由公司董事会作出方案,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发行。

而本案中,由县政府批准发行债券,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债权上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本案中,债券票面缺少法定记载事项。

(4)证券的发行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而不能由美伦公司自行发售。

2、科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每年6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年会。

科华公司管理混乱,自1998年起,陷入亏损境地。

1999年5月,部分公司股东要求查阅财务账册遭拒绝。

1999年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股东们发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仍不向他们公开,理由是公司的商业秘密股东们无需知道。

经股东们强烈要求,公司才提供了一套财会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

股东大会年会闭会后,不少股东了解到公司提供给他们的财会报表与送交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不一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送交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是为应付检查的,股东们看到的才是真正的账册。

问:根据你所学习的《公司法》知识,指出科华公司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公司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公司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公司管理制度案例分析I. 案例简介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某ABC公司为例,对其管理制度进行案例分析,并试图从中总结出有效的管理实践和策略。

II. 公司背景ABC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子商务的初创企业,拥有约200名员工。

公司规模虽小,但业务增长迅速,面临着快速扩张和人员管理的挑战。

III. 招聘及入职制度ABC公司在人才招聘上非常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选拔,通过多个面试环节和评估工具来筛选出最佳人选。

一旦员工入职,公司会为他们提供全面的岗位培训和导师制度,以帮助他们融入团队。

通过有效的招聘和入职制度,ABC公司成功吸引和留住了一批优秀的人才。

IV. 绩效考核制度ABC公司采用定期考核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员工的职责和期望,并通过设定量化的目标来衡量绩效。

此外,公司还鼓励员工之间的互相评价和团队合作,以激励员工追求更高效的工作结果。

绩效考核制度的运用让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优势和改进的方向,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V. 培训与发展制度ABC公司重视员工的终身学习和个人发展。

除了入职培训外,公司还提供内外部培训机会,帮助员工不断提升技能和知识。

此外,公司还鼓励员工参加行业交流会议和研讨会,并提供资助支持。

通过这样的培训与发展制度,ABC公司不仅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还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

VI. 激励与福利制度ABC公司实行了多元化的激励与福利制度,包括薪酬体系、绩效奖金、股权激励计划等。

此外,公司还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提供健康保险、带薪休假和员工福利等。

通过这些激励与福利措施,ABC公司吸引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并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VII. 沟通与协作制度为了促进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ABC公司建立了高效的沟通与协作制度。

公司采用内部社交平台和团队会议等方式,让员工随时分享信息和意见,减少沟通障碍。

此外,公司还鼓励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交流,以促进创新和问题解决。

公司法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公司法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例涉及一家名为“ABC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股权纠纷而引发的诉讼。

ABC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

公司成立初期,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位股东共同出资,张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李四担任公司总经理,王五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三位股东在公司管理、股权分配等方面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公司经营困难,李四和王五提出退出公司,引发了股权纠纷。

二、案情概述1. 股权结构:ABC公司成立时,张三、李四、王五分别出资1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0%、60%和10%。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决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2. 纠纷起因: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张三作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在决策过程中逐渐独断专行,未充分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

李四和王五对张三的决策方式不满,认为其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李四和王五决定退出公司。

3. 退出方式:李四和王五提出以每股1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共计300万元。

张三同意回购,但要求李四和王五先偿还公司欠其的债务100万元。

4. 争议焦点:李四和王五认为,公司章程规定股权回购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张三未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同时,张三要求李四和王五先偿还债务,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权利的规定。

三、法律分析1. 公司章程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回购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张三未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即同意股权回购,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权利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

管理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管理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管理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本文将通过对几个经典案例的分析,探讨企业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及应对策略。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公司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但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1)法律风险:甲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履行风险、违约责任风险和诉讼风险。

(2)应对策略:①加强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等环节。

③加强沟通协调:与对方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预防和化解纠纷。

2. 案例二:某公司商标侵权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产品上使用与某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该知名品牌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1)法律风险:丙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商标侵权风险、赔偿风险和名誉风险。

(2)应对策略:①加强商标保护意识:企业应重视商标注册和维权,防止他人侵权。

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保护和维权等环节。

③积极应对侵权行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侵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案例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戊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部分员工对裁员方案提出异议,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

员工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分析:(1)法律风险:戊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劳动争议风险、赔偿风险和声誉风险。

公司法案例分析

公司法案例分析

公司法案例分析案例1:江阴市有4家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股份公司,只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

总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200万元。

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

4个发起人各认购 200万元,其余 10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就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

且为了吸引企业购买,可将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

一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参加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七多一点。

主要是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抽回了其股本。

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记。

此时,发起人也心灰意懒,宣布不成立公司了,各股东的股本也随即退回。

但这样一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以公司名义欠的债务达12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3万元,合计15万元的债务,各发起人之间互相推倭,谁也不愿承担。

各债权人于是推选2名代表到法院状告4个发起人,要求偿还债务。

4个发起人辩称,公司不能成立,大家都有责任,因此各人损失自己承担。

回答问题:1.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2.本案4个发起人是否应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为什么?案例2:一年前甲、乙、丙发起设立A有限公司,甲拥有30%的出资比例(股权)。

现在甲欲将股权转让给丁,售价50万元,乙、丙接到通知后,明确表示无兴趣购买。

甲、丁逐签订一份转让协议,约定一周后向公司申请相应的变更手续,丁当即交付50万元给甲。

三天后甲又遇到戊,戊出价60万元,于是二人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且在当天申请公司注销了甲的出资证明书,发给了戊新的出资证明书,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由公司出面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

几天后,丁发现以上事实。

回答问题:(1)本案中,丁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2)如果乙、丙都不同意甲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三人如何处理甲的股权转让问题?(3)本案中,丁和戊谁能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有怎样的法律效力?案例3:正大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百货商店和东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

实用法律案例分析公司法(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被告:李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第三人:某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均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张某持有公司40%的股份,李某持有公司30%的股份。

公司成立之初,双方合作愉快,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双方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产生了分歧。

2018年,张某认为李某违反了公司章程,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损害了公司及自己作为股东的权益。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李某的决定无效,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李某的决定是否违反了公司章程?2. 李某的决定是否损害了公司及张某作为股东的权益?3.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法律分析1. 公司章程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对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均有明确规定。

李某的决定是否违反公司章程,是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

2. 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张某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参与股东会决议。

3. 公司责任的承担《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如果李某的决定确实违反了公司章程,损害了公司及张某的权益,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决定确实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了公司及张某作为股东的权益。

因此,法院判决:1. 确认李某的决定无效;2. 李某赔偿张某因李某的决定遭受的损失;3. 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精选5篇)

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怎么写?1.围绕全局,核心要素是基础。

首先,整个研究案例的核心组成部分得到完善。

对于医学研究案例,通常应包括以下几点:科学背景,问题的介绍和提交,实验材料和对象以及实验技术。

方法,统计方法,实验结果,结论和意义;2.明确目的。

无论你做什么,目的都非常重要。

知道你想要什么和如何表现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在分析某个商业案例之前,请务必理解您为什么要分析这个案例,他有什么商业想法,以及有什么缺点。

3.问题被细化。

通过分析企业现状和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化。

4.我们必须适当选择和运用相关的原则,原则和方法进行分析,力求做到周密,有条理。

案例分析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掌握一定的理论和方法。

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精选5篇)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

管理学是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产生的,它的目的是:研究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和配置人、财、物等因素,提高生产力的水平。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精选5篇),欢迎阅读!企业管理学案例分析1比特丽公司是美国一家大型联合公司,总部设在芝加哥,下属有450个分公司,经营着9000多种产品,其中许多产品,如克拉克捧糖,乔氏中国食品等,都是名牌产品。

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90多亿美元。

多年来,比特丽公司都采用购买其他公司来发展自己的积极进取战略,因而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公司的传统做法是:每当购买一家公司或厂家以后,一般都保持其原来的产品,使其成为联合公司一个新产品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对下属各分公司都采用分权的形式。

允许新购买的分公司或工厂保持其原来的生产管理结构,这些都不受联合公司的限制和约束。

由于实行了这种战略,公司变成由许多没有统一目标,彼此又没有什么联系的分公司组成的联合公司。

1976年,负责这个发展战略的董事长退休以后,德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任命为董事长。

商法二案例分析.

第2章 商事法律关系--商主体 案例2-1 1999年8月,牟某与项某2人签订书面协议经营综合商店。协议决定,牟某出资15万元,项某出资10万元,二人共同参加经营管理,利润按六四分成,经营期限为5年。签订合同后,牟某和项某均按期出资,起名为某综合商店,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式开业。综合商店即与某批发公司订了一份购销童服的合同,批发公司将货款汇至综合商店账户。综合商店收到货款后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并以种种理由不退货款。1999年末,综合商店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批发公司向综合商店要求退款,牟某和项某以综合商店破产为由,拒绝承担债务,批发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1)批发公司的货款应由谁清偿?(2)综合商店的债务应如何分担? 答案及解析:本题考点是关于商合伙的问题。 (1)牟某和项某注册成立的综合商店为合伙企业,其对批发公司的货款负有清偿责任。对于该货款可先以综合商店的财产清偿,其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合伙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2)综合商店的债务应由翟某和项某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承担,如果牟某和项某2人的合伙协议未订明债务分担比例,2人又协商不成,则以各自出资比例分担债务。即按牟某60%,项某40%的比例分担合伙债务。 案例2-2 1999年5月 15日,某运输队司机张波辞职,并托熟人由所在市建筑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3.8万元,购买了卡车,于6月10日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汽车运输。同年10月,无业青年李行通过其父关系向张波提供了担保单位某贸易公司,为其贷款2.1万元。同时李行与张波协商入伙,参与张波的个体运输,从此两人一起合伙搞运输。开始,由张波的妻子帮助管理帐目,在2001年7月份后,改由李行的妹妹帮助管理帐目,他们两人均没有参加盈利的分配。而所有单据均由张波、李行共同签字后才人帐。在经营过程中,为购买汽车及其他零配件,张波向某设备厂借款 2000元,李行向其朋友也借款2000元。在两人合伙经营期间,前两个月每人每月领取现金500元,其后的几个月每人领取1000元现金。这里都有单据可以证明。后因经营无方,发生亏损,在清偿债务时,双方发生争执并一致同意散伙。这时双方尚欠银行贷款2.15万元(其中有5000元是张波于1999年5月买车时向银行贷款尚未偿还的部分),欠贷款利息2685.2元,欠某设备厂1000元,欠李行的朋友2000元,欠加油站油款100余元,以上总计欠款27285.2元。张波认为这些欠款应两人平均分担赔偿,而李行认为,自己仅是张波的个体运输的雇工,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张波起诉到法院。 问: (1)此案当事人之间的合伙关系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与合伙企业是否统一? (2)没有约定出资比例和利润分配比例,如何承担债务和亏损? 答案及解析:本题考点是关于商合伙与合伙企业的有关问题。 (1)当事人之间的合伙关系成立,合伙关系与合伙企业不是同一概念。 (2)没有约定出资比例和利润分配比例的,可以按照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债务和亏损,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多承担责任。 第2章 商事法律关系-- 商行为 案例3-1 2000年9月12日、23日和10月14日,被告转运站受原告设备制造厂之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庙岭火车站签订了102件炉门框运输合同四份。之后,原告交被告铁路运杂费13083.68元。同年9月29日、10月立日,被告转运站又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庙岭火车站代理处为原告的货物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上站前被告损坏一件。同年10月12日、26日,货物分别到达铁山县。收货人在收货时,发现损坏24件。按投保金额及铁路承运中的费用计算,原告的损失共计91178.86元。原告拉回了该24件损坏的货物。原告经向被告转运站交涉索赔事宜未果,遂诉至庙岭市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设备制造厂诉称:被告收取了原告的运费、上站费等多种服务费用,并给原告出具了发票,原告据此将货物交给被告,这一行为表明,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应是代理关系。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是代理不履行职责造成的,请求判令被告承担代办运输造成的经济损失91178 86元。 被告转运站辩称:在代理期间,被告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并将原告的货物由自己的储存地安全地送至货场站台,同铁路部门进行了验收交接,并按原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至目的地,被告全面完成了委托职责。货物的损坏是在运输中造成的,是铁路部门的责任,应由承运人和保险人按规定赔偿。被告转运站的上级主管机关实业公司答辩内容同转运站。 问: (1)被告转运站是否应对原告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被告实业公司在案中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及解析:本题考点是关于特殊商行为的问题。 (1)被告转运站应当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如果被告转运站具有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由于自己不慎损坏一件货物的损失,其他23件先由保险公司赔付,再由保险公司向铁路部门追偿(不可抗力除外)。 (2)本案中的被告转运站如果不具有法人资格,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上级主管部门实业公司与其承担损坏一件货物的损失连带责任。 第3章 商事登记 案例4-1 某家用电器公司因购买家用电器,欠下生产厂家货款600万元,多次催要无果,于是生产厂家将家用电器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调查发现,家用电器公司因违法经营已被工商局在1个月前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遂即法院以被告主体已不存在为由驳回了生产厂家的诉讼请求。而生产厂家则认为,家用电器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进行注销登记,应当仍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于是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意见不一致:①有的认为应当维持原判,因为不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法规,不论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都以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资格的象征,所以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法人资格的消灭。②有的认为吊销营业执照就已失去了民诉主体资格,故应将其开办单位或主要投资人为被告,追究其法律责任。③有的认为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终止,应将企业的清算组或清算人作为被告,追究其法律责任。你认为本案二审法院应如何审理,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本题考点是商事登记的效力。 ①二审法院应当改判,由清算法人(若在期限内没清算就应为家用电器公司)作为被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若公司过期没组成清算组,二审法院应当改判,由开办单位或主要投资人为被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因为法人营业执照只是作为法人行为能力的象征,所以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法人资格的消灭,只是法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法人资格还在,还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第4章 商号 案例5-1 常青家电有限公司是1993年建立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某种袖珍便携式影碟机质量上乘,销量可观,在当地已成为驰名商品。1998年,常青家电有限公司发现订单明显减少。经调查,发现本市有一家名叫常青电器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也在生产同类袖珍式影碟机。该公司于1994年底成立,原名为鼎立电器有限公司,但其生产的袖珍式影碟机的销路并不好。于是公司决定在1997年更名为常青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并在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此A公司认为,A公司自1993年就开始使用“常青家电有限公司”的名称至今,而B公司在这之后多年才使用“光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二者极其相似,而且,B公司经营的袖珍式影碟机,易使消费者造成误解,由此A公司认为B公司侵犯了它的商号权(即名称权)。B公司声称本公司并未侵犯商号权,因为只有假冒、盗用商号才构成侵权,而该公司的名称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因此不构成侵权。 问:B公司对A公司是否构成侵犯公司商号权(名称权)? 答案及解析:本题考点是商号权的效力和排他性。 作为商主体的商号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享有商号权的商主体,可以使用该商号进行法律行为,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二是具有排除他人使用、仿冒的效力,即商主体有权向有关机关请求依法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法定商号和请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类似。B公司使用的企业名称与A公司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况且两个公司属于同一行业,在本行业中易造成误解,因此,B公司不能继续使用本公司名称。 虽然,B公司认为自己公司的名称经过合法登记而不构成侵权,实际上B公司明知A公司的名称为知名企业,仍然是未经权利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合法名称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虽B公司的名称经过合法登记,但并不影响其行为的性质。因为,即使是公司登记机关也无权允许一个公司在同一范围内,同行业中使用相同或相近似另一公司已登记注册的名称。也就是说公司登记也并非都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本案中登记机关也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他--商事账簿 案例6-1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1999年,公司发行

公司法案例分析汇总

公司法案例分析题(一)一家国有企业、一家集体企业和某大学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

该国有企业认缴出资额3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以实物作价出资15万元,并依法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货币出资20万元,但已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的只有10万元。

该集体企业以实物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5万元,并依法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该大学以工业产权(非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8万元,也已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要求:回答下列问题:(1)设立上述公司是否符合法定人数?为什么?(2)股东出资是否达到了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什么?(3)股东出资是否符合股东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的规定?为什么?(4)如果违反了股东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的规定,应承担何种责任?标准答案(1)符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没有达到。

因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而注册资本是指全体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实缴的出资额。

但上述三个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却只有48万元。

(3)集体企业和大学的出资符合规定。

但国有企业不符合规定,其只缴纳了25万元,并未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35万元,因而其行为是违反规定的。

(4)国有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案例分析题(二)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1998年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批后设立。

199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并将乙公司改组为拓展市场业务的分公司。

2000年,甲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00万元,本年度因违反合同承担违约金20万元,1999年发生经营亏损80万元。

2001年6月,甲公司经理刘某将本公司30万元资金借给朋友张某使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问题:1.设立甲公司要经过哪些程序?2.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3。

甲公司2000年的税后利润如何分配?4.对经理刘某向张某出借资金的行为如何处理?标准答案1.甲公司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批后设立,属于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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