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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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专项规划
什么是城市专项规划?
概括地讲,城市专项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指导下,为了更有效地实施规划意图而对城市要素中系统性强、关联度大的内容或对城市整体、长期发展影响巨大的建设项目,从公众利益出发对其空间利用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在编制人员构成上,专项规划需要众多相关专业人员与规划师密切配合。
城市专项规划的作用是什么?
(1)完善规划体系,指导城市建设
专项规划能够从技术角度对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进行细化与深化,更重要的是从管理角度将城市功能分解成为若干密切相关的系统进行专项研究,以确保城市活动的有机性与多样性。
(2)适应发展需求,推动城市建设
专项规划的用,就是从城市管理层面来促进总体目标的实现。通过专项规划,将城市的综合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系统中去,并对各系统的开发速度、开发时序、开发分布做出控制性安排,以满足市场需要,使空间资源发挥最大效应。
(3)加深城市认识,提高规划水平
总体规划阶段受时间、财力、资料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对每一问题都能系统深入地研究,而详细规划又偏重于物质形态设计。那么,面对城市建设中不时涌现出来的新问题就需要专项规划来解决。与总体规划相比较,专项规划编制涉及面相对小、时间充裕又有大量专业人员介入,更有条件为城市土地利用和分配提供理性指导,对城市问题有一个清晰、深刻的认识。同时,通过对专项规划的研究有助于加快我国城市规划与社会经济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相结合,有助于提高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今天,城市问题层出不穷,必须利用好专项规划开展城市问题研究、掌握城市发展规律。
城市专项规划有哪些类型?
(1)总体规划所附属的专项规划
它从技术上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主要是指道路交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电信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等项目的规划。
(2)完善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它是随着实践的需要而不断新增的内容,主要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新观点在城市建设上的应用,新问题在城市建设上的对策和总体规划中复杂问题的系统
化。例如城市生态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城市亮化工程规划(城市夜景规划)等,这类专项规划一般应独立于总体规划单独编制。
(3)指导城市开发的专项规划
在对城市中系统性强、关联度大的要素进行开发时,我们必须关注开发活动的系统性,不能局部地、独立地看问题。例如,城市开放空间规划、城市滨水区规划、城市市场体系规划,它们着重于从整体上用联系的观点来优化土地利用和强化建设管理。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城市综合交通
城市综合交通包括了在于城市中及与城市有关的各种交通形式。城市综合交通可分为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两大部分。
1)城市对外交通:泛指本城市与其他城市间的交通,以及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镇、乡村间的交通。其主要交通形式有: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空交通和水运交通,
2)城市交通:指城市内部的交通,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水上交通等。其中,以城市道路交通为主体。
(2)城市道路分类
1)国际(按城市骨架)的分类(分级)
快速路:联系城市各组团,为中、长距离快速机动车交通服务的专用道路,全市性机动交通主干线。
主干路:全市性城市干路,城市中主要的常速交通道路,主要为城市组团间和组团内的主要交通流量、流向上的中、长距离交通服务,也是城市对外交通枢纽联系的主要通道。起骨架作用。以交通功能为主。
次干路:城市各组团内的主要道路,主要为组团的中、短距离交通服务,在交通上负担集散交通个的作用,兼具服务性功能,联系各主干路,与其组成城市干路网。
支路:城市地段内根据用地西部安排所产生的交通需求而划定的道路,在交通上期汇集地方交通的作用,直接为用地服务,一生活性功能为主。应在详细规划中安排,在城市规划阶段不能予以规划。
2)按道路功能的分类
①交通性道路:以满足交通运输的要求为主要功能的道路,承担城市主要的交通流量及于对外交通的联系。特点:车速大,车辆多,车行道宽,道路线型要符合快速行驶的要求,道路两旁避免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
②生活性道路:以满足城市生活性交通要求为主要功能的道路,主要为城市居民购物、
社交、游憩等活动服务。特点:以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为主,机动交通较少,道路两旁多布置为生活服务的、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要求有较好的公共交通服务条件。
3)除上述两种分类外,还可将城市道路分为疏通性道路和服务性道路两大类。当前我国城市中建设疏通性道路是疏解城市交通的重要手段
(3)城市道路设施
包括跨河桥梁和为解决人流、车流相互交叉的立体交叉(包括人行天桥和地道)等。
立体交叉的布置主要取决于城市道路系统的布局,是为快速交通之间的转换和快速交通与常速交通之间的转换或分离设置的,主要应设置在快速干道的沿线上。为保证交通的畅通、在交通流量很大的疏通性交通干道上,也可设置立体交叉。
(4)干道网密度
城市道路系统中交通干道应占有一定比例,通常用干道网密度来衡量,单位以公里/平方公里(km/km2)表示,即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上平均所具有的干道长度(快速路、主干、次干)。
(5)道路红线
道路用地和两侧建筑用地的分界线,即道路横断面中各种用地总宽度的边界线。道路红线内用地包括:车行道、步行道、绿化带、分隔带四部分。红线不应该是一条直线。
城市综合交通
城市综合交通包括了在于城市中及与城市有关的各种交通形式。城市综合交通可分为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两大部分。
1)城市对外交通:泛指本城市与其他城市间的交通,以及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镇、乡村间的交通。其主要交通形式有: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空交通和水运交通,
2)城市交通:指城市内部的交通,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水上交通等。其中,以城市道路交通为主体。
城市道路分类
1)国际(按城市骨架)的分类(分级)
快速路:联系城市各组团,为中、长距离快速机动车交通服务的专用道路,全市性机动交通主干线。
主干路:全市性城市干路,城市中主要的常速交通道路,主要为城市组团间和组团内的主要交通流量、流向上的中、长距离交通服务,也是城市对外交通枢纽联系的主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