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治超工作,保障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治超作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事治超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从事治超工作的驾驶员、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治超工作指的是在运输过程中,对车辆和货物进行称重并检测其超载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超载处罚或处置的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确保治超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是我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全体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公司治超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负总责,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负责治超作业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治超作业,并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作业,保证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公司领导要重视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在进行治超工作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第十二条进行治超作业时,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作业人员要立即采取逃生和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应予以奖励和表彰。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各级政府有权颁发治超工作许可的部门和单位,受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三条治超工作包括运输单位、道路管理单位、交通执法单位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需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第四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第五条外来治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且需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级治超工作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治超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从业证,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治超工作。
第八条治超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安全帽、安全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治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法使用毒品、麻醉药品等危害安全的物品,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其从事治超工作。
第十条治超工作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循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方式进行运输,严禁违法抢行抢排等行为。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治超工作人员发现货物超载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运输,确保安全。
第三章道路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修复路面上的障碍物、坑洞等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通畅和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定期巡查道路,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在道路上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标牌,指示治超工作的通行规则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道路管理单位要设立治超设施,对超载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测,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交通执法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交通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处罚和取缔。
公司治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车辆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运输业务的车辆及驾驶员。
三、治超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2. 强化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健全治超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四、治超措施1. 车辆管理(1)车辆购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配置,确保车辆符合治超要求。
(2)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发现不符合治超要求的车辆,立即进行整改。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对新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对超限超载危害的认识。
3. 运输管理(1)严格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的货物重量、体积进行装载,严禁超限超载。
(2)运输过程中,加强车辆监控,发现超限超载行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3)建立运输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运输过程,便于追溯和责任追究。
4. 监督检查(1)公司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定期开展治超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治超规定的驾驶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因超限超载造成的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未履行治超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治超管理制度,公司旨在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工程运输车辆治超管理制度

工程运输车辆治超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运输车辆。
2. 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运输车辆不超载、不超限、不超速,保障道路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治超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执行治超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治超效果。
2.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治超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治超工作。
三、车辆管理1.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合法的运营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2. 车辆载重必须在核定的载重范围内,严禁超载运输。
3. 对于经常超载的车辆,应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采取限制措施。
四、装载管理1. 装载前,必须对车辆的核定载重进行复核,确保不超过规定。
2. 货物装载应均匀分布,避免偏载造成车辆失衡。
3. 装载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检查,确保货物装载符合要求。
五、行驶管理1. 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
2. 长途运输应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和时间安排,避免疲劳驾驶。
3. 对于特殊物品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监督检查1. 治超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治超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超载行为给予奖励。
七、教育培训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治超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对于新入职的驾驶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治超规定。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治超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治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依法规范治超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治超工作进行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三条对违反治超工作安全规定、给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对治超工作安全的管理应实行全员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应宣传普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七条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变更及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章治超工作安全责任第八条治超工作安全责任由治超工作的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治超工作安全的进行。
第九条治超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对治超工作安全负总责,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安全管理要求、顺利进行。
第十条治超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制定治超工作安全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复查。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加强对治超工作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所辖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安全体系。
第十三条治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治超作业安全,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治超工作人员应进行治超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作业规程和操作流程,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治超工作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治超工作安全制度第十六条治超工作机构应建立治超工作安全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治超工作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治超工作安全责任分工和权限;2. 治超工作安全计划和措施;3. 治超工作安全培训和教育;4. 治超工作安全检查和评估;5. 治超工作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6. 治超工作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超限超载运输事故,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对相关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超限超载运输的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器材。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新员工应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员工应接受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效果。
第四章车辆检查和维护第十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九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车辆的外观、底盘、制动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十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保留相关检查和维护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以便进行追溯和统计。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4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引言:超限超载指的是超过道路运输车辆的法定限重和车辆尺寸,在道路运输中进行载货,从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超限超载不仅会对道路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惩罚违法行为,并提高执法、监管和道路运输安全意识。
本文将从制度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减少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一、强化制度建设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定义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2. 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超限超载行业协会或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与运输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超限超载的治理。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超限超载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同时,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协作,共同治理超限超载问题。
4. 加强科技支撑: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提升超限超载的监测和执法能力。
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二、加强管理1.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装备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执法的全面和公正。
2. 加大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可以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等处罚措施,以严厉惩罚违法行为。
3. 搭建公众监督平台:建立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对于公众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馈,增加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4. 建立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超限超载治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超限超载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治理合力。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手册、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运输、装卸、仓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治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治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治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治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对违反治超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5. 向上级政府报告治超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1. 制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2. 负责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测,查处超限超载行为;3. 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公安部门负责:1. 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 对涉及超限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 加强路面巡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十条工商部门负责:1. 负责对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进行登记注册;2. 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 查处非法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
第十一条质监部门负责:1. 负责对运输车辆进行质量检测;2. 监督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安全技术要求;3. 查处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运输车辆。
第十二条城管部门负责:1. 负责对运输车辆进行停车管理;2. 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停车管理制度;3. 查处非法停车行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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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管理制度一、治超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二、治超检测工作制度三、治超检测岗上岗及值班制度四、治超车流量信息报送制度五、治超检测岗工作纪律六、治超检测岗日常签到及请销假制度七、治超设备清洁保养制度八、治超设备维修排查制度九、治超设备仪表及数据管理制度十、治超检测岗学习制度十一、治超检测岗培训制度十二、治超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治超工作稽查管理考核制度治超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决定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
一、领导组机构组长:公司治超业务分管领导副组长:收费机电部负责人、路政大队负责人成员:各治超站点负责人、各路政支队负责人领导组设立1个日常工作管理小组和1个治超业务小组,各办公室设在组长所在部门。
二、日常工作管理小组机构和职责组长:收费机电部负责人成员:各治超站点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公司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整体部署下,传达上级文件,督促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按时向治超业务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执行治超有关工作制度、方案和措施;3、负责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4、收集、整理各收费站在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在治超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三、治超业务小组机构和职责组长:路政大队负责人成员:各路政支队负责人工作职责:?1、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治理公路“三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1)检查超限超载站点设置情况:站点是否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站点设置是否规范:有无检测仪器;是否设置公示牌,执法依据、收费标准、执法人员身份、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是否公开。
(2)检查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无证执法的情况。
(3)检查执法中有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检查文明执法情况。
2、是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向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报告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提出督察意见和建议;4、从工作组织、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落实、工作保障等方面指导各收费站的治超工作;5、积极与政府和公安政法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超联合执法工作。
协助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妥善处置治超工作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6、参与组织、协调、指挥化解因治超工作引发的堵路、闹事、聚众上访等各类矛盾纠纷;7、组织开展对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维稳工作的督导检查。
? ?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2、严禁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上高速公路;3、治超检测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4、治超检测岗应严格按照程序对车辆检测,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文书、报表;5、治超检测岗要严格遵守“十条禁令”“五不准”等规定;6、坚持原则,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本着“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治超执法,坚持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严禁不文明行为和使用不文明语言;8、科学有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逢车必检,对不符合通行要求的及时劝返;9、加强秩序管控,引导车辆保持5米距离及5公里/小时车速有序通行;10、针对通行车辆的车牌车轴显示不正确的要求及时更正修改。
治超检测岗上岗及值班制度为了使治超日常工作标准化、人员上岗制度化及人员行为规范化,结合站点实际,现制定上岗及交接班制度,内容如下:1、当班班长应确保本班治超检测岗到位、到岗,检测台前必须全天24小时不间断检测,正常工作期间岗亭内工作台前不得少于2人;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睡岗、缺岗;有事离岗须经班长许可并向监控室报备,填写离岗记录后方可离开;3、交接班的原则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和点清,现场交接、实物交接、站队交接和工作交接;4、每天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负责按时交接班,不得无故提前或推迟;交接班人员要按照治超工作纪律的规定,按时进行交接班(白班:07:30---19:30,夜班:19:30---次日07:30),不得迟到早退;5、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为上岗工作做准备,确保按时到岗,上岗前十分钟接班人员相互检查着装和配件是否佩戴统一、完整和规范;6、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班要做到“五清”,看清、查清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完好、问清上一班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讲清本班运行过程中要注意的工作要点、点清交接班内业资料是否完整规范,如当班人员卫生未打扫干净,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待整改完毕再进行接班;7、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进行环境卫生打扫,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半小时进行卫生打扫,确保检测区和工作区环境卫生良好;8、交班人员下班前十分钟整理好资料为交班做好准备。
交班人员交班要做到“四交接”,即现场交接:如设备设施、卫生等,资料交接、站队交接和工作交接;9、交接班人员各自履行完各自的职责,确保无疑后,方可进行交接,在交接班内业资料上签字后,为正式完成交接班程序;10、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各类报表、文书的填写记录,并及时上报;1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遇到车流量大、交通堵塞时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导;12、值班期间发生司机闹事或其它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站领导、上级部室、信息监控中心及公司领导上报。
治超车流量信息报送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全面展示治超日常工作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1、每天早上8:00接班人员将前一天早上8:00到当天早上8:00的治超检测数据报回办公室;2、每日9点前由专人负责通过集团公司运营管理系统平台填报上一日的治超工作基础数据,站区审核后,由公司进行审核上报至集团;3、每天所报的车流量及超过49吨的车辆必须真实、准确,如果跟省局反馈有差额,站点报送车流量有误的,将予以通报处理;4、如遇超载超限车辆及时报当地治超管理部门。
如有其它情况,视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处理;5、对治超检测数据进行登记留存,独立成册。
治超检测岗工作纪律1、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2、治超检测岗上岗期间要坐姿端正,双目注视来往车方向,两腿置于桌下,不准踩蹬桌面或亭壁,不准仰、卧;3、治超检测岗上岗期间着装规范,佩戴证件,穿戴反光背心,着装统一;4、夜间岗亭内不准闭灯作业;5、就餐时间不超过30分钟,去卫生间不超过15分钟;6、上岗期间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7、在岗期间严禁聊天打逗、吃零食、吸烟,或做与治超无关的事情,非治超检测岗一律不准进入治超岗亭(各级领导和稽查人员执行公务除外);8、严禁酒后上岗;9、不准携带现金上岗;10、不准刁难司机,借机吃、拿、卡、要;11、在站期间不准发生打架斗殴;12、上岗人员要主动疏导车辆,保证检测车道畅通,避免堵车;13、治超检测岗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回答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知情不报;14、在岗期间,对过往司乘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治超检测岗日常签到及请销假制度为了确保治超检测站点工作的规范性、有序性,保障治超检测岗良好的工作习惯,现将日常签到及请销假制度制定如下:1、在站人员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签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2、如有早签、迟签、误签、缺签、代签的及离站未签请假手续的,发现一次扣星级考核2分;3、凡因请假缺签的均以书面请假条领导签字后为准;4、在岗人员白天签到时间:07:30—08:00 备勤人员签到时间:09:00-9:30 晚上签到时间:19:30—20:005、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等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治超设备清洁保养制度1、每日确保治超系统各项设备工作正常、外观完整,工作环境符合规定;2、每天对工控机设备、车道摄像机、计重机柜等表面进行清洁,确保设备表面整洁,无积尘、无锈蚀;3、每月定期对机电设施内部除尘与清洁维护;4、每月定期对计重设备限位螺栓进行防锈上油保养;5、每年定期对计重称台进行清淤处理,校准调试;6、设备电源及信号线输入端浪涌保护器工作正常;7、每年定期请专业机构检测防雷接地、安全接地电阻确保满足要求。
治超设备维修排查制度1、根据巡检要求每日通过人工目测以及信息化手段对机电系统相关设施的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2、专人负责收费网络运行情况和网络安全情况日常巡查工作;3、通过检测仪器或信息化平台对设备运转状态、网络通断情况、系统安全状况、数据传输情况、机电设施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标定;4、派专人根据机电系统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检查、试验,并对超出规定值的运行参数进行调整;5、对已经损坏的机电设备部件进行定期排查更换,或者对已经长期使用的易损部件进行计划性更换;6、对设备运行、日常巡查、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及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的检查和修复;7、排查线缆连接是否良好,无松脱、无老化,接头无锈蚀,接插件可靠牢固。
治超设备仪表及数据管理制度1、治超站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以及机电维护岗具体管理计重设备机柜仪表等设施,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实施治超仪表的标定;2、严禁擅自拆除、更换仪表设备,保证铅封完好无损;3、严禁篡改或删除仪表数据;4、严禁修改设备参数配置,严禁外接设备;5、严禁修改治超服务器相关配置文件,专人负责服务器密码管理。
治超检测岗学习制度1、认真学习政治、业务、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2、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进行,集体学习按公司组织的学习计划进行,需积极配合,认真对待每次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3、对安排的学习内容一定要做好笔记、认真领会,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4、公司职能部室要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和检验学习效果。
采用考试,书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5、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更新知识结构。
鼓励成人自学,但学习时间不可与工作产生矛盾;6、及时报道先进事迹、工作情况、一线心声,扩大对外交流,增长见识;7、所安排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并做好考核工作,予以评比奖励。
未能参加的过后必须主动补上;8、建立学习资料专项档案,统一由办公室整理入档。
治超检测岗培训制度为强化治超检测岗的培训学习,注重治超检测岗的业务训练,规范治超检测岗的执法行为,提升治超检测岗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现场示范等;2、培训的学时每年具体按实际培训计划进行;3、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4、业务培训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进行,集体学习按公司学习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