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和奖惩办法

XXXXXXXX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监理项目部虽对项目无实质的奖惩权,但监理项目部可建议建设单位按现场进度管理控制的实质情况进行奖惩。
从而以经济手段来达到完成项目的进度目标。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监理项目部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指导下,由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监理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展开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款中合同工期的要求,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和分解的月、周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制订相应的工程进行管控方案,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
对施工进度滞后的各项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经济处罚。
如考评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不仅采取经济处罚,还须换劳务分包的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3、对项目整体进行考评,采取的是对完成或提前完成进度目标进行奖励,对工程未如期完成的进行处罚。
若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我方将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生产经理。
第四条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单位阶段任务目标,要求施工总承包对进度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第五条监理项目部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阶段进行目标落实需有预见性,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经我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须分别编制季、月、旬的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项目部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推动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全面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一条奖励范围工程项目部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项目质量优秀者;2. 工作成绩突出者;3. 形象仪表优秀者;4. 专业技能精湛者;5. 个人或团队表现突出者等。
第二条奖励方式1. 表彰奖:以奖状、荣誉证书等形式表彰;2. 奖金奖:以现金或者礼品等形式发放;3. 升职加薪:个别奖励情况下可考虑提升薪酬待遇或者晋升职务。
第三条奖励程序1. 预审:相关部门提名候选人;2. 审议:领导班子进行评选;3. 公布:对获奖者进行公布并颁发奖项。
第四条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照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技能水平、成果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事项和奖励力度。
第五条奖励渠道奖励经费从项目预算中划拨,由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发放。
第六条奖励结果奖励结果需记录在档案中,对奖励者在晋升、升职等方面具有积极的辅导意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范围工程项目部的惩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2. 工作纪律不端者;3. 工作质量差、不服从安排等情况;4. 违反公司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者;5. 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者等。
第八条惩罚方式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2. 记过:记录在档案中;3. 暂停奖励资格;4. 辞退:对情节严重者进行解聘处理。
第九条惩罚程序1. 计划:确定违规行为,制定处理计划;2. 发现:发现违规行为后进行调查核实;3. 处理: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4. 监督:督促被惩罚人改正错误,防止再次发生。
第十条惩罚标准惩罚标准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进行判定,对于恶意违规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其他第十一条基本原则奖惩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对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公平评定和奖惩。
第十二条宣传奖惩管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宣传,鼓励员工向获奖者学习,引以为戒。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工程管理奖惩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对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进行奖励或惩罚的管理措施。
有效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工程管理奖惩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1.1 奖金激励: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目标,设定相应的奖金标准。
完成任务提前或者超出预期质量标准的团队成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
1.2 表彰奖励:定期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成员,给予荣誉证书或奖章等奖励,以表彰其在工程项目中的贡献。
1.3 晋升机会:将工程项目表现优秀的团队成员列入晋升计划,提供更高级别的职位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激励其持续提升工作表现。
二、惩罚措施2.1 罚款处罚:对于拖延工期、质量不合格或安全事故等行为,可以对责任人员进行罚款处罚,以警示其他团队成员不要重蹈覆辙。
2.2 记过处分:对于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可以进行记过处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影响其晋升和职业发展。
2.3 暂停奖励资格:对于表现不佳或违反规定的团队成员,暂停其奖励资格,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公司的价值观和标准。
三、奖惩标准的设定3.1 明确指标:奖惩标准应该具体明确,例如完成工程进度提前10%以上可获得奖金奖励,质量不合格扣除相应奖金等。
3.2 公平公正:奖惩标准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个人或团队,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
3.3 及时执行:奖惩标准应该及时执行,确保奖励和惩罚及时到位,不延误团队成员的激励效果。
四、奖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建立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由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性。
4.2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团队成员对奖惩制度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标准和措施,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4.3 绩效评估:将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团队成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激励其积极参与工程项目。
五、奖惩制度的效果5.1 激励团队士气:有效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工程资料奖罚制度

工程资料奖罚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促进项目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的工程人员。
三、奖励措施1. 优秀工程资料管理者将获得以下奖励:(1)个人奖金:按照实际工作表现,每月评选出1-2名优秀工程资料管理者,发放个人奖金;(2)荣誉称号:优秀工程资料管理者将获得荣誉称号,并在公司内发布表扬通报;(3)学习培训机会:公司将为优秀工程资料管理者提供学习培训机会,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2. 优秀工程资料管理团队将获得以下奖励:(1)团队奖金:每月评选出1-2个优秀工程资料管理团队,发放团队奖励;(2)集体荣誉:优秀工程资料管理团队将获得集体荣誉,并在公司内发布表扬通报;(3)学习培训机会:公司将为优秀工程资料管理团队提供学习培训机会,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3. 其他奖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在工程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额外奖励。
四、惩罚措施1. 工程资料管理不当将被处以以下惩罚:(1)口头警告:第一次发现工程资料管理不当,将给予口头警告并督促其改正;(2)书面警告:连续三次发现工程资料管理不当,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3)罚款:连续三次接到书面警告且依然未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4)停职检讨:如情况严重,将被停职检讨,直至完成整改为止;(5)降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降职处理甚至辞退。
2. 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工程资料管理不当的处罚:(1)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和公司内部处理。
(2)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案。
五、制度执行1. 公司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工程资料奖罚制度,对参与项目的工程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 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奖惩措施;3. 工程资料奖罚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并不断完善。
六、总结工程资料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工程资料管理能够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总包单位、工程管理部奖惩标准

总包单位、工程管理部奖惩标准一、对施工单位的奖惩1、月检排名奖金包总额60000元。
2、对工程月检排名前30%(根据参与排名的单位数量四舍五入确定)的施工单位进行现金奖励,月检排名第一名奖励奖金包的40%,月检排名第二名奖励奖金包的25%,月检排名第三名奖励奖金包的20%,其余获奖单位平均分配剩余奖金包的金额。
排名奖励在生产大会中予以兑现。
具体奖励金额由工程管理中心核定出具。
3、对月检排名后30%(根据参与排名的单位数量四舍五入确定)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倒数第一名罚款罚款金额与第一名奖励金额相同,倒数第二名罚款金额与第二名奖励金额相同,以此类推。
罚款均以制式罚款单形式出具,施工单位在拨付最近一批次进度款前以现金形式上缴。
具体处罚金额由工程管理中心核定出具。
4、月检设置最大进步奖,对综合成绩进步最大的施工单位现金奖励5000元,对安全文明、质量风险分项成绩进步最大的施工单位现金奖励2000元。
若最大进步奖单位处于综合成绩排名后30%范围内,则奖励取消。
5、月检设置最大退步处罚,对综合排名成绩下降最大的施工单位负激励5000元,对安全文明、质量风险分项成绩降幅最大的施工单位负激励2000元。
二、对我方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的奖惩1、对每次工程检查评分排名第一的工程管理部,奖励5000元;2、对每次工程检查评分排名第二的工程管理部,奖励3000元;3、月检设置最大进步奖,对综合成绩最大进步奖的工程管理部现金奖励2000元;4、对每次工程检查评分排名倒数第一的工程管理部,负激励2000元;5、对每次工程检查评分排名倒数第二的工程管理部,负激励1000元;6、月检设置最大退步处罚,对综合成绩最大退步的工程管理部负激励1000元;以上奖励及处罚包含人员工程副总、工程经理/总监、全体工程师及资料员具体金额由项目公司自行分配,项目总确认后报工程管理中心报备并执行。
三、额外加分、扣分及处罚标准1、若项目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进度及制度落地问题或出现屡教不改问题,工程管理中心会直接对项目公司及相关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罚款或从月检总成绩中扣分。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奖惩办法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奖惩办法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奖惩办法,以规范和激励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行为,保证项目变更的正常进行。
2. 奖励措施
- 对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的工程项目变更需求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 对于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需求能够显著提高项目进展、质量或效益的,给予额外的奖励。
- 对于能够高效协调和推动工程项目变更的人员或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认可。
- 对于成功实施工程项目变更的人员或团队,给予特别的荣誉和奖励。
3. 处罚措施
- 对于故意隐瞒或拖延工程项目变更需求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 对于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需求无法得到合理解决或带来负面影响的,给予适当的惩罚。
- 对于无故拒绝或阻挠他人合理的工程项目变更需求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 对于违反工程项目变更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奖惩程序
- 奖励和处罚的评定应当公正、公开进行,确保严格执行奖惩办法。
- 相关部门应建立奖励和处罚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并及时对奖励和处罚结果做出通知。
5. 效果评估
- 奖励和处罚的效果应及时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6. 其他事项
- 本奖惩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行为。
- 如有需要,本奖惩办法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奖惩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激励。
工程进度管理奖惩办法
工程进度管理奖惩法子之相礼和热创作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工程项目能按合同工期及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义务,特制定本奖惩法子.本奖惩法子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践状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偿和美满.本奖惩法子适用于集团公司全部的施工项目.一、工程进度管理职责1、根据合同条款及分公司与各施工项目部签署的《目的责任书》制定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各施工项目部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的管理状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2、美满竞争、激励机制,制定进度奖罚制度,经过对工程片面检查评选,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项目部采纳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等倔强措施.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3、定期转达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状况和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管理状况.4、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二、工程进度管理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仔细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包管措施,从而包管按计划工期完成各自的工作和施工义务.1、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应仔细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插,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方案,进步施工服从,加快施工进度.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在工程开工前上报集团工程部审配检察存案.集团公司工程部将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对照检查.2、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应加强对甲分包工程的管理力度,在甲分包工程开工前应订定细致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使之服从于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在甲分包工程开工前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应将各甲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集团工程部审批存案.三、监督检查1、集团工程部随时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落真相况进行督促、检查.假如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征象,将以质询表的方式要求其限期整改.2、各施工期上部及甲分包单位要以实事求是态度仔细填写施工进度统计报表,不得故弄玄虚.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将汇总后的工程进度状况上报集团工程部,集团工程部检察存案.3、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组织各未完成进度计划的施工项目部或甲分包单位进行专题“进度状况分析”,并将“进度状况分析陈述”报集团工程部.“进度状况分板”的次要内容包含: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次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次要缘故原由.3)能否包管合同工期.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工夫和完成这一目的计划的包管措施.四、奖惩法子集团工程部将按照施工合同、目的责任书、总施工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的执行状况及奖惩法子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及甲分包单位进行,奖惩具体法子如下:一、奖励:1、提早完成集团工程部考核的当月月进度计划要求的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状况对其奖励200-1000元,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奖励200-500元.2、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按合同工期要求提早竣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奖励合同额的0.1%.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给于1000-5000元奖励.二、处罚:1、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下个月月进度计划报集团工程部考核存案,如不按规定日期提报的每耽搁一天对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2、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必须在甲分包工程施工前将甲分包施工进度计划报集团工程部考核存案.若发现甲分包工程开始施工但未提报施工进度计划的对甲分包单位罚款200-500元,对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3、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分包工程进度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的,对甲分包工程担任人进行警告.若甲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影响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对甲分包施工单位处以合同额1%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历并要求其承担因而给甲方形成的统统损失.4、对未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当月提出预警,分公司现场项目部订定拯救措施报集团工程部检察存案,在下月检查中仍未完成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项目部处以2000-10000的罚款,对主管该项目部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5、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未按合同工期要求竣工的施工项目部,除执行合同要求的处罚条款外还将处以10000-30000元的追加罚款.并对主管该工程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6、因人力不成抗拒要素影响而未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的,报集团总公司答应后,可对相关责任人免除处罚或从轻处罚.7、集团工程部将罚款关照单上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对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施工项目部的罚款当月交财务部,不及时缴纳的在该项目部工程拨款中双倍扣除.8、受罚单位或个人如对处置持有异议,须在处罚关照单签发之日起三日外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由集团公司总经理讯断.集团工程部年月日。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一、目的和背景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以提高工程成果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通过奖励和惩罚措施,促使施工人员和相关方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二、奖励制度1. 优秀质量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达到高质量标准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金或特殊荣誉称号等。
2. 奖励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优秀的施工方,将在合同续约、项目评选等方面得到优先考虑。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扣罚:对于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严重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款项。
罚款金额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公正、透明地进行处理。
2. 惩处违规行为:对于故意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事故或损失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终止合同、限制招标资格等。
3. 记录和追溯:对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建立记录,并加大监督力度。
若问题无法解决或反复出现,相关人员将被剥夺进一步参与施工项目的权利。
四、考核机制1. 评审标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评审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和量化指标。
评审标准应包括项目设备、工艺流程、成品检验、施工档案等方面,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具体细化。
2. 评审周期: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审,按月、季度或项目阶段进行。
评审结果应公示,方便施工方及时了解和改进。
3. 评审责任:指定专门的质量监督人员或团队,负责评审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施工方也应主动参与评审,积极改善施工质量。
五、条例执行1. 条例宣传:制定施工质量奖罚制度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并通过内部培训、文件通知等方式向相关人员宣传。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方对制度要求和规范有充分的了解。
2. 督促执行: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监控施工质量和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承揽工程奖惩办法
承揽工程奖惩办法一、引言在承揽工程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奖惩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承揽工程奖惩办法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激励承包方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同时也能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包方进行惩罚。
本文将介绍承揽工程奖惩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奖励措施1. 完工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程且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承包方,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方式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例如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比进行奖励,或者提供额外的奖金或物资。
2. 质量奖励:在工程完工后,经过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质量奖励。
质量奖励的标准可以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确定,例如建筑工程可以按照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安全奖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方能够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
这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设定安全目标和达标标准来实现。
三、惩罚措施1. 合同执行责任:承揽工程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执行。
如果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的违约责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例如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
2. 工期延误惩罚:在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工程的交付日期,如果承包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的施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迟延工期的惩罚可以以每日违约金的形式进行计算,在合同中设定每日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
3. 质量扣款:如果工程的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质量扣款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按照不合格工程的面积或成本进行计算。
同时,还可以规定扣款的时间和方式。
四、奖惩实施方法1. 监督验收:为了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实施,需由独立第三方进行工程的监督验收。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的评估。
2. 建立奖惩档案:对于获得奖励或受到惩罚的承包方,应与其建立奖惩档案,并妥善保管。
这不仅可以作为对承包方业绩的评价,还可以提供给其他潜在的业主作为参考。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工程管理奖惩制度是为了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效率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包括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措施、标准和程序等。
二、奖励措施1. 项目进度奖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计划进度,设立相应的奖励标准。
例如,项目提前完成计划进度10%的,奖励项目总经费的2%作为奖金。
2. 质量达标奖励: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例如,工程项目质量达到AAA级标准的,奖励项目总经费的1%作为奖金。
3.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
例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连续365天无事故的,奖励项目总经费的1%作为奖金。
4. 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做出突出技术创新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
例如,对于提出并实施了新的工程技术方案的个人或团队,奖励项目总经费的3%作为奖金。
三、惩罚措施1. 项目进度惩罚:对于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工程项目的,根据实际延误天数和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
例如,每延误一天,扣除项目总经费的0.5%作为罚款。
2. 质量不达标惩罚:对于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的,根据不达标程度和修复难度,进行相应的惩罚。
例如,质量不达标程度超过30%的,扣除项目总经费的1%作为罚款。
3.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惩罚。
例如,发生一起轻微事故,扣除项目总经费的2%作为罚款。
4. 违规行为惩罚: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惩罚。
例如,对于违规使用低质量材料的,扣除项目总经费的3%作为罚款。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 工程项目经理或相关人员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评估奖励金额。
(3) 经过评估后,项目管理部门向相关人员发放奖金,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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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分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 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管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和各分公司使用。
第三章 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 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 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 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3、 在全年施工过程中,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次。 4、 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项目部一次奖励2000-5000元。 (二)处罚规定 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公司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第七条 对监理单位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 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报表扬一次的,奖励监理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 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监理部奖励500-1000元。 3、 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监理部奖励1000元。 4、 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监理部一次奖励2000元。 5、 对于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连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所辖项目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考虑。 (二)处罚规定 1、 监理单位未按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2、 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3、 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市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兼任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4、 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5、 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 6、 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7、 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必要时提交油田公司质量监督站处置。 8、 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必要时提交油田公司质量监督站处置。 9、 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务院、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相应办法规定的罚则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报批评一次的,对监理部罚款500-1000元,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1000-2000元。 11、 发生质量事故罚款1000元/次。 12、 在省、市、油田公司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罚监理部5000-10000元/次。 13、 不论是否奖惩,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奖励或加倍进行处罚。 14、 监理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监理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或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可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填报不良记录登记表,报送油田公司质量监督站备案,并建议两年不允许在公司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 对施工单位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 由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报表扬的,一次奖励施工单位1000-1500元。 2、 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除按上款奖励外,另外嘉奖10000元。 3、 承揽5个以上项目的中标主体,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表扬超过50%(含50%)奖励中标主体5000元。 4、 对于在检查中,各单体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奖励该施工单位1000-1500元。 5、 对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配备满足要求,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且经核定分部、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对该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6、 在日常巡检中,若施工单位在某一项工作中开展的非常优秀,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7、 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 8、 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承建的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9、 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业主投诉率在10%以下且能够及时报修的奖励5000元;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业主投诉率仍控制在5%以的,除正常返还质保金外,还给予10000元奖励。 10、 对于连续三次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或所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施工招标中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用。 (二)处罚规定 1、 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等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3、 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 4、 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严重不同步的,或签字手续严重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5、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在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化验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10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处罚。 6、 施工作业期间,搅拌站无配合比牌、不按规定计量、无计量器具或计量设备不好使,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7、 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 8、 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罚款1000元,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 9、 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10、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2000-10000元的罚款。 11、 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2000-20000元罚款。 12、 在施工期间或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50000元/次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公司补偿。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还需按有关法规文件执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13、 结构验收首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除整改外,还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4、 所有房屋在分户验收均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在质监站复合时发现一户有弄虚作假,罚款500元/户,若多于总抽查户的1/5有作假现象,罚款1000元/户。 15、 工程交工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业主投诉率在30%以上者,除按合同履行保修外,视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罚款,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6、 业主对同一事件投诉,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返工2次以上者,除继续履行保修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7、 由于回访保修处置不当,给公司形象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