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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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于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签订的唐山曹妃甸临港商

务区二期住宅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B区11栋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暂估)150000 平方米,含半地下室、车库面积。(施工图纸到现场后调整建筑面积并补充本协议附件)。

4.承包内容:甲方提供的全部施工图及技术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桩基工程及其他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95 天。

开工日期为2018年5-6月,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前。

关键部位节点工期及网络图详见附件2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方分包工程以外的全部工程总承包。甲方分包工程(不限于):桩基工程、消防、通风、电梯、燃气、门窗安装等工程。五、合同价款确定与结算

(一)合同价款

暂估合同价款为1125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暂估合同价款二暂估单价X暂估建筑面积

暂估单价:1250 元/平方米,暂估建筑面积:90000 平方米。本工程合同价款未核定前,按暂估价拨付进度款。

合同价款核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部施工图纸后的30 日内,将施工图(含图纸会审内容)预算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的预算价款下浮2%后做为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确定后,按合同价款拨付工程进度款。已按暂估价拨付的进度款据实调整。

(二)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在乙方

提交结算书后的120 天内完成结算双方审定的结算数额下浮2%后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三)预、结算依据

河北省2008 年定额。

冀建质【2010】553 号文件(人工费)。甲方提供的全部施工图及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

并如下约定:

1、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洽商、设计变更(不包括图纸会审内容)及现场签证等,必须由现场甲方、监理单位、施工方三方签字盖章,甲方工程部经理审定。单项变更在2000 元(含2000 元)以内的,不调整工程造价,单项变更超出2000 元的,按实际调整。

2、甲方物资部出具的《甲指材料认质认价通知单》。

3、甲指以外的材料及价格,执行2012年第3 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未提供的,甲方认质认价。定额范围内的周转材料及辅材的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安装管件按定额含量及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4、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按甲方、监理审批的施工方案计取。

5、土方工程以开工前,三方测定的现场实际地坪标高为结算依据(三方共同认可的有效签证)。基槽开挖+场区内运+回填+地下障碍物拆除=18 元/立方米包干(场外运输以实际签证为准)。结算基数为基槽的全部土方开

挖量,土方工程只计取税金,其他费用不计取,但

是基槽回填后的剩余土量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管沟开挖+夯填+地下障碍物拆除+余土外运=20元/ 立米包干。

6、所有砼墙采用大模板,顶板采用竹胶板模板。在预算定额中大模板定额的基础上,内墙抹灰面积:地上住宅抹灰面积按墙面面积的70%计取,其他部位抹灰面积按规定计取;砼顶板只按刮水泥腻子计取。乙方采用其他模板,应保证施工质量并经甲方、监理认可,乙方负责由此增加的模板费和抹灰费用。

7、甲方分包工程,乙方计取配合费。配合费为甲方分包工程合同价款

(不含设备费)的1.5%。乙方在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为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所需的提升设备、脚手架及临时电源等。

8、现场不发生停水停电、二次倒运签证。

9、甲方分包工程不参与总价降率。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

1、乙方在收到施工图7 天内,将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上报甲方、监理审核。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是监督工程施工的依据,也是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2、本工程无预付款。

3、工程款拨付:主体部分完成3层封顶拨付15%;10 层封顶拨付

15% ,主体封顶拨付20%,装修和安装工程完成50%时拨付10%,全部工程完工后拨付10%,工程完工,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拨付5%,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5%,工程结算完成后拨付至结算价款的95%,其余5%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返还3%,保修期满三年返还1%,保修期满五年返还1%。期间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保修的,甲方先行扣除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按比例向乙方返还。

进度款拨款时间为乙方完成当期计划工程量且质量合格后的7 日内。

4、乙方原因,未按时限完成形象进度计划时,暂扣本施工节点应付进度款,待补齐形象进度后,与下施工节点进度款同时拨付。形象进度以总包单位最慢进度栋号计算。

5、乙方按实际用量和市场价交纳施工用水电费。如甲方代付,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

七、材料

1、甲方对部分建筑材料认质认价,乙方采购全部建筑材料。

2、甲方认质认价材料: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外墙砖、外墙涂料、挤塑板、聚苯板、防水材料、蛭石瓦、散热器、采暖管、总配电箱、n接箱、电表箱、室内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线管、给水管、雨水管、排水管、阀门、各种井盖、地砖、石材、地材、楼梯扶手及砌体材料、外墙仿砖涂料施工等。

钢材、商品混凝土分2 次认价,第一次基础垫层完成后,第二次6 层封顶后。

2、乙方应于材料使用30 日前向甲方物资部报送甲指材料采购计划,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甲方指定材料后向乙方下达《甲指材料认质认价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采购。甲方认定的材料价格为送到施工现场的含税落地价,不计采保费。

乙方递交采购计划滞后及未能及时采购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必须将生产厂家、品牌、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交负责现场的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现场对材料的检验仅限于感观检验,并不承担材料质量最终责任,工程材料的质量以检测复试结果为准。

八、验收及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需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整个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且乙方提交相关的验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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