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管理项目推进管理办法

知识管理项目推进管理办法
知识管理项目推进管理办法

知识管理项目推进管理办法

编制人文件编号审核人批准人生效日期:总页数

一、目的

为明确知识管理项目组各成员职责,严肃项目组工作纪律,使项目组全体成员共同努力,

圆满完成知识管理项目的各项工作,使项目进程及结果达到预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三、职责

3.1 各部门的(副)部长是知识管理项目该部门模块的第一责任人,在知识管理项目实

时期间,部门长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3.1.1 指定本部门知识管理项目联络人(关键用户代表),对不称职的项目联络人

(关键用户代表)进行调换。

3.1.2 作为子项目负责人的部门长,与项目组一起负责子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3.1.3 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小组工作,指导和督促本部门项目联络人(关键用户代表)

完成与本部门所需配合的相关工作。

3.1.4 合理调配,全力支持本部门项目联络人(关键用户代表)的工作;督促专职

项目工作人员把知识管理项目的工作放在第一优先的位置。

3.1.5 及时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与知识管理项目相关的需求分析调查。

3.1.6 及时组织本部门与知识管理项目相关的业务流程的绘制、分析、完善;安排

与这些流程有关的表单的收集、整理,并协助相关流程在知识管理系统的实施、测试和运行。

3.1.7 及时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以通知为准)参与有关知识管理项目的培训、测

试、试用工作。

3.1.8 在知识管理系统使用推广期间,带头改变工作习惯,带头使用知识管理系统,

在知识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1.9 及时与项目组沟通与知识管理项目有关的事项,积极提出工作简易。

3.1.10 充分准备并按时出席知识管理项目相关的会议和活动(具体安排以通知为

准)。

3.2 各部门知识管理项目联络人(关键用户代表)是各部门的知识管理项目工作人员,

也是各部门的知识管理专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联络人(关键用户代表)需

要履行以下职责:

3.2.1 组织和开展需求调查分析工作,提出解决方案和简易。

3.2.2 负责本部门需求的收集、交流和沟通,并将项目组要求的实施文件及时传递

给项目经理。

3.2.3 指导、组织和推动本部门的项目实施工作。

3.2.4 完成本部门与知识管理项目有关的业务流程的绘制、完善、上报,完成与上

述流程相关的表单的收集及上报。

3.2.5 明确本部门业务对系统功能与性能的需求,提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相关联业

务的需求。

3.2.6 掌握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系统功能,准备并组织录入数据。 3.2.7 协助培训本部门的相关人员。

3.2.8 参与系统搭建后的测试工作,并在试用阶段指导本部门人员熟悉系统的操

作。

3.2.9 提交各阶段的工作成果报告,向公司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度和工作成

果。

3.2.10 协助系统管理员编制用户操作手册。

3.2.11 充分准备并按时出席知识管理相关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3.3 项目专职工作人员是知识管理项目中相关子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项目专职工作人员除完成部门关键用户代表的工作外,还需要履行如下职责:

3.3.1 协助部门长和知识管理项目组完成相关子项目的管理工作。 3.3.2 协助子项目组成员完成子项目的需求调研和分析工作。 3.3.3 协助子项目的流程和

相关表单的手机、整理、分析、完善工作; 3.3.4 完成子项目流程的初始化工作和流程测试、上线。

3.4 知识管理项目经理是知识管理项目的直接责任人,需要负责如下事项:3.

4.1 与厂商项目经理一起组织项目计划。

3.4.2 与厂商项目经理一起组建项目团队。

3.4.3 确定项目组管理责任矩阵。

3.4.4 带领各小组高效、优质、准时的实施系统。

3.4.5 及时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

3.4.6 根据项目计划,评价项目绩效。

3.4.7 与厂商、公司各级领导层、公司各部门联系、汇报、沟通,确保项目实施时

的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

3.4.8 控制项目变更

3.5 各部门的部门长、项目联络人(关键用户代表)、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必须全力支持知

识管理项目的实施,按时完成项目组安排的各项工作(项目组所有资料及工作安排

均通过内部邮箱传递),及时出席项目组召开的会议,参与项目组召集的各项活动。

四、管理措施

4.1 奖励

4.1.1 积极提出项目改进简易,对被采纳的简易,将给予相关人员200元的现金奖

励;对有重大意义的建议,项目组将报请公司给予更大的奖励;被采纳的建

议还将加入公司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程序进行奖励; 4.1.2 持续的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组安排的各项工作,项目组将在每个月的月度

项目组总结实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评定,对突出的项目组成员给予每次200元的现金奖励;项目实施完毕,项目组还将对整个项目实施期间的积极份子给予现金奖励,同时报请公司在评先中优先考虑项目积极份子; 4.1.3 在项目组拟举行的流程绘制比赛、知识分享体制建设等活动表现出现的,将根据活动细则进行奖励;

4.1.4 对积极参与知识管理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和部门长,项目组将根据阶段

性成果进行奖励;

4.1.5 对积极参与项目开展的所有成员,项目组将签发有广州金发和上海泛微公司

双重签章的项目实施工作证书。

4.1.6 奖励办法:项目在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目标,项目

组所有成员各奖励500元。

4.2 负激励

4.2.1 无故缺席项目组会议,项目组成员第一次将给予每次100元的负激励,以后

每次分别递增100元;同时给予该成员所属部门第一负责人300元/次的负激励;

4.2.2 对要求出现项目组会议的部门负责人若无故缺席会议,将被给予500元/次

的负激励。

4.2.3 对未按时完成项目组安排工作的成员,第一次将被给予每次200元的负激励,

以后每次分别递增100元;同时该成员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将被给予每次200元的负激励;因此而造成项目拖延的,给予部门第一负责人1000元/次的负激励。

4.2.4 项目结果偏差处罚条例:如果因为项目组工作失误或工作不配合而导致项目

结果偏差或未达到预期效果,进行如下处罚: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处以5000元负激励;

项目经理:处以3000元负激励;

模块负责人:处以2000元负激励;

部门负责人:处以1000元负激励;

项目组其他成员:处以500元负激励。

4.3 以上奖罚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各阶段提出奖罚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

行。

五、相关附件

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市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各 级财政部门、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基本建 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建设资金。 (一)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 建设资金; (二)各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资金(含外国政府 贷款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财政贴息); (三)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和减免的税费以及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的增值等政府政策性投入。 第四条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专款专用原则。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建设项目, 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效益原则。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努力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 第五条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听证制度。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的建设实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第六条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拨付、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工程的预、决算审查和资金的全程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章、政策; (二)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安排; (三)根据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 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并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 (四)审查和确定财政性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五)审批重点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

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项目相关的管理活动。 2.本办法中项目主要含:工程建设类项目、科研开发类项目、品牌建设类项目、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其它项目。 三、定义 1.项目: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科研开发、品牌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活动, 2.项目管理:公司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 3.项目建设:指项目的调研选择、论证、启动、实施、控制、验收、评价等过程。 4.项目申报: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优惠政策等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条件,编制项目申报资料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以获取资金支持、政策优惠扶持和相关认证。 四、职责划分 1.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划分负责所对应项目的建

设和实施,负责配合工程设备部进行项目的申报。 2.工程设备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申报,负责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3.根据项目工作开展需要可成立专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全流程工作。 五、项目分类及责任划分序号 项目项目建设主责部门备注 1 工程建设类项目工程设备部2 科研开发类项目技术中心3 品牌建设类项目企业管理部、质量管理部4 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信息部5其它项目相应职能部门六、项目建设流程 1.项目调研选择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及客户需求等,提出项目建设需要,并对项目实施的条件和环境进行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2.项目论证根据调研结果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条件、资源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书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若需向项目审核政府部门报 项目调研选择项目论证项目实施 项目启动项目控制 项目验收项目评价

项目激励管理办法1.doc

项目激励管理办法1 公司企业管理文件 项目激励管理办法 拟制 审核 会签 标准化 批准 为加强向服务业转型推进,不断提高本公司各项经营能力,促进经济效益提高,提高服务业转型项目的参与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2、定义 本文件所指的项目是指:在XX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经营管理部服务产业转型项目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PMO)进行统一管理的项目。 3、管理职责

3.1 董事长:批准项目奖金额度及奖金分配方案。 3.2 总经理:审核项目奖金额度及奖金分配方案。 3.3 预算管理部门:年初由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算公司全年项目奖励费用。 3.4 PMO:负责项目立项、项目评级、项目运行结果考评。每季度,将新立 项目的项目等级、项目经理奖金分配比例、项目组成员名单(后期名单变更情况)抄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审计部备案。监控项目绩效与奖金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3.5 项目经理:项目结案后,根据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项目中的工作绩效、工作对项目的贡献等因素将项目奖分配到每个项目组人员,并将分配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和董事长批准后抄报PMO备案。 3.6 本公司人事部门:接受项目组人员的申诉。负责项目奖金发放,本公司 人员直接按薪酬支付流程发放;对非本公司人员奖金支付,则将奖金支付给项目组人员所在公司(含母公司和长虹集团内其他公司)的人事部门。 3.7 其他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奖金进行二次分配,并报其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给项目组成员。 4、项目奖金分配

4.1 单个项目奖金分配额度: 项目奖根据PMO项目管理立项时的评审的等级设立不同级别的项目奖励:Ⅰ级项目奖金总额为:5万元/项目;Ⅱ级项目为:3万元/项目;Ⅲ级项目为:2万元/项目。 4.2单个项目奖金总额度分配系数: 根据PMO对项目运行结果的评价,在各级别项目对应的项目额度上下浮动。项目运行考核结果与项目奖金系数关系如下: 4.3项目奖金分配指导比例: 4.3.1项目经理项目奖金不低于项目总奖金的10%,不高于50%;项目经理的奖金分配比例在项目立案时确定; 4.3.2 项目组成员项目奖金不高于项目总奖金的40%; 4.3.3 项目经理奖金最高不高于8000元,其他项目成员奖金最高不高于5000元/人。 4.4 项目奖金分配表: 5、项目奖金发放流程 6、附则 6.1 项目经理及成员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以母公司《管理职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定义为准),则不参与项目奖金分配 6.2 项目组成员兼任多项目、多角色时,可参与多项目、多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点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 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证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和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平衡后,每年可以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在所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在所申请项目批准开工后,正式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确定后,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第七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合同,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银行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拨付建设资金。 第九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设备储备资金,各有关银行和部门应当优先安排。 第十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在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时,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特殊需要。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设备储备资金。 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有关的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 第十三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由建设项目法人依法公开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但是,按照规定经批准可以议标、邀请招标的除外。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甲级(一级)资格(资质)。

业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支付业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业务项目管理,明确业务项目管理的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各方职责以及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公司各业务项目的全面评估、有效管控,提高业务项目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要求 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鼓励创新、服务市场、科学管理、规范流程。 1.在执行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及业务与运营管理部对项目立项评审、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项目上线评审以及项目工作效果评估等进行公开发布。 2.项目主办部门应按照项目规划进度,定期报告项目推进实施和执行情况,并具体说明项目分阶段的进展程度。 3.项目推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和项目工作流程操作。对于已经生产上线的项目,业务与运营管理部组织对项目运作情况定期开展过程控制、监督评价及项目质量效果评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项目的管理: 1.公司面向市场所开发的新业务、新产品。主要指在业务品

种、产品功能、支付方式、业务管理、运营流程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与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具有显著差异,或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进行重大改进、资源整合,并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经济价值的业务和产品。 2.已上线的综合支付项目的优化,涉及较大程度的系统、业务改造支持。 3.公司明确要求进行立项和上线评审的其他项目。 4.已上线,需进行跟踪评价和监督管理的项目。 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遵照本办法(含附件)的要求,开展项目立项、上线评审及项目跟踪评价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本办法内容将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二章参与主体及各方职责 第四条参与主体 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参与主体应主要由项目主办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专业评审部门组成。 项目主办部门,是提报项目立项申请的部门,承担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责任,并完成项目立项申请、项目上线申请等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的准备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是负责组织项目论证、立项评审、上线评审,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和项目过程管控,开展项目效果评估管理的部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项目激励管理办法

XX投资项目组工作补贴及激励管理机制 为保证xx投资、并购等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快速完成新项目研究、尽调、谈判、实施等工作。对项目人员的工作补贴及激励如下: 一、xx投资项目组工作补贴 1、人员配置简图 2、补贴构成和内容 (1)话费补贴:根据工作内容、与相关部门沟通频次确定补贴额度,在具体项目中主要考虑是长途与漫游费用; (2)误餐补贴:根据物价水平、就餐频次及工作特点增设的补贴; (3)工作补贴,根据各岗位承担的不同责任、工作量、劳动时间(节假日及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环境(高温)等设置的补贴。 (4)以上补贴每月根据出勤计发,此项目结束后,所有补贴取消。 (5)补贴标准如下: 注:此补贴和出差补贴、话费报销不再重复计算 二、xx投资项目组激励方案 (一)激励原则: 1、收入与岗位价值贡献匹配原则; 2、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效果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岗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成员 (三)适用期限:项目开始到协议签署或项目验收完成为止。

(四)激励资金来源:公司根据项目规模、重要程度,拿出专项激励基金,用于项目组人员激励。 1、投资规模大于3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专项激励基金5万元; 2、投资规模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5000万元,专项激励基金10万元; 3、投资规模大于5000万元小于等于10000万元,专项激励基金20万元。 4、投资规模大于10000万元,专项激励基金50万元; (五)激励方式: 1、月度激励:在项目期间,按月进行评价,并发放奖励。团队月度奖励基金为项目专项激励基金的15%。 (1)团队奖金分配系数 (2)考核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期间,按月由公司项目总监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下辖各项目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月评价结果作为实发奖励的依据(评价周期不足整月的,按当月实际天数比例发放)。 月均评价结果90分(含)以上,领取应发奖金的100%; ①月均评价结果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领取应发奖金的85%; ②月均评价结果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领取应发奖金的75%; ③月均评价结果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领取应发奖金的50%; ④月均评价结果60分以下,无奖励。 2、项目完成奖励:项目结束后,由公司审计部组织人员,根据“附件一”表格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专项基金计算的依据。项目完成奖励金额=专项激励基金*(1-15%*项目周期(月)) (1)奖励兑现前提,以下两个条件均需满足: ●项目完成时间基本符合预期,未因项目周期太长给公司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失; ●项目完成期间,公司未因该项目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或处罚。 (2)分配办法:由项目经理拟定分配方案,报公司项目总监审核,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提升我院国际合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同时为规范我院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确保有计划、有重点地资助国际合作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定义 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是指围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结合国家和院重大科研项目和面向科研机构长期发展而组织开展的重要国际合作活动。 二、支持原则 重点支持与欧、美、日、俄等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同时支持与第三世界及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重点支持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引进国外科学思想、一流人才和先进创新管理的国际合作活动。 重点支持先进研究所、重点实验室、重大与前沿创新项目以及具有原始创新思想的科学家。 三、项目类型 1.经院批准,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等建立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和青年科学家小组。 2.经院批准,我院有关机构和科学家牵头创办的国际科技组织和发起的国际合作计划。

3.由我院科学家提出、具有实质合作内容、得到国外积极响应的国际合作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国家或院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国际科技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科学家,特别支持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2.申请项目是本单位国际合作的重点,申请单位承诺为申报项目提供匹配1:1国际合作经费支持; 3.国外合作伙伴书面项目合作意向书。 五、申报要求 1.单位申请报告; 2.《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 3.国际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4.其他相关材料。 六、项目审批 申请材料经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委员会评议后,由国际合作局审批。 每年批准30个左右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左右。 七、项目总结 项目一旦批准,申报单位可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总结报告。对于执行情况好、总结及时、效果显著的项目,

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的管理,完善科学、民主的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理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与司属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管理, 规范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建设管理行为,引导各部门、各子公司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各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 结合集团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各部门、各子公司包括的对象为集团所有的涉及项目建设管理的部门、全资子公司、三级子公司。所称的项目,是指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总称。项目建设管理是指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并完成财务决算为止,是由集团或集团所属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主体(项目实施单位),通过项目策划和项

目控制,使自建、代建类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得以实现,并完成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形成资产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项目建设投资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投资项目的总规模应当与可用财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四)必须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五)加强监管,控制投资,力求资金安全、高效; (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等。 第四条各子公司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和集团现行相关制度及本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符合各子公司实际情况的配套管理制度和规定章程 (建议司属各项目建设类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计划进度管理办法;计量支付及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办法;前期报建工作管理办法;工程变

项目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管理文件 项目激励管理办法 拟制 审核 会签标准 为加强向服务业转型推进不断提高本公司各项经营能力促进经济效益高,提高服务业转型项目的参与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范 本办法适用X公司 定 本文件所指的项目是指X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经营管理部服产业转型项目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PM)进行统一管理的项目 、管理职 3.1 董事长:批准项目奖金额度及奖金分配方案 3.2 总经理:审核项目奖金额度及奖金分配方案 3.3 预算管理部门:年初由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算公司全年项目奖励费用。 3.4 PMO:负责项目立项、项目评级、项目运行结果考评。每季度,将新立 项目的项目等级、项目经理奖金分配比例、项目组成员名单(后期名单变更情况)抄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审计部备案。监控项目绩效与奖金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3.5 项目经理:项目结案后,根据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项目中的工作绩效、工作对项目的贡献等因素将项目奖分配到每个项目组人员,并将分配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和董事长批准后抄报PMO备案。 本公司人事部门:接受项目组人员的申诉。负责项目奖金发放,本公司3.6 人员直接按薪酬支付流程发放;对非本公司人员奖金支付,则将奖金支付给项目组人员所在公司(含母公司和长虹集团内其他公司)的人事部门。 3.7 其他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奖金进行二次分配,并报其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给项目组成员。 4、项目奖金分配 4.1 单个项目奖金分配额度: 项目奖根据PMO项目管理立项时的评审的等级设立不同级别的项目奖励: Ⅰ级项目奖金总额为:5万元/项目;Ⅱ级项目为:3万元/项目;Ⅲ级项目为:2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一、项目管理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产品开发、重大技术攻关、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充分整合公司的人、财、物等资源,缩短任务周期,降低成本,同时培养公司复合性人才,公司对有关的项目开展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 被列为项目计划管理的项目具有跨部门、开发周期较长(一般超过3个月)、经费较大(一般超过10万元)等特点,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项目范围:新产品开发项目;重大管理项目;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三、公司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决策机构: 1、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固定委员会 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组成。根据项目的性质,公司可聘请 内、外的行业专家进入项目管理委员会任临时委员。 2、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a)确定年度项目开发计划; b)对项目立项、项目撤消进行决策; c)评审项目计划:包括进度计划.成本预算.质量计划等; d)召开项目阶段性评审会:必要时对项目阶段报告进行评审;对项目总结报告 进行评审。 e)监督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 f)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重大变更计划做出决定; g)确定项目经理及对项目经理的考核; h)确定项目的绩效考核原则。 2、日常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办公室为项目日常管理的常设机构,对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现设在公 司经营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 2、开发和维护项目管理标准.方法和程序; 3、制订具体的年度项目计划; 4、依照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管理项目; 5、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适时的跟踪; 6、协调项目开展所需的资源及项目的外部工作; 7、组织项目阶段性评审; 8、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9、为优化项目管理提出建议,主要包括:为公司各个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的咨询和指 导;为公司提供项目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项目管理的其他支持。 四、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聘任. 2.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 a)原则上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高级设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或部门经 理以上条件之一资格。 b)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且在项目主要相关业务上有较高的工作经验。对于 研发的项目必须有较深的技术背景。 c)具有系统思考能力,能合理的权衡项目的目标,能对项目的规划和项目中出现 的问题以全面、长远的眼光进行思考。 d)充分的协调能力,其中包括:充分利用资源的能力;组织和组建团队的能力; 应付危机和解决冲突的能力;谈判和广泛沟通的能力。 e)项目经理原则上不能同时兼任两个以上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的职责: a)保证项目完成的目标与制定的目标一致. b)合理的分配项目的资源,协调企业内部的资源. c)与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使项目能顺利的进行. d)对项目的成功富有的主要责任,对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与控制富有全权

中长期项目人员激励管理办法

中长期项目人员激励管理办法 1目的 改革和优化公司科研管理机制,建立合理的科研项目评估机制与人员激励机制,构筑公司在动保领域的技术优势,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在公司研发中心从事中长期研发项目的科研人员。 3 定义 无 4职责 4.1 研发中心总监及人力资源经理负责本项文件的编制以及修订等。 4.2人力资源部、总裁、研发中心总监负责本文件的评审。 4.3 总裁、董事长负责本文件的审批。 4.4 研发中心项目推进经理享有解释权,人力资源部享有各项目的监控权,总裁、董事长有否决权。 5中长期产品研发激励政策 5.1项目分类:公司中长期项目分为公司指定项目和个人自选项目两类。 5.2公司指定及个人自选课题立题项目激励

5.2.1对于需要申请国家新兽药证书产品 5.2.2 对于不需要申请国家新兽药证书的公司指定课题产品提成比例 5.3阶段性奖金分配方案: 5.3.1 项目皆为公司独立研发、独立申报获得新药证书项目,合作申报项目根据公司贡献大小进行评估。 5.3.2 项目如按期完成,则按以上奖励金额进行评估兑现;

5.3.3如果未按期完成,则各阶段激励的比例按下执行: A:各项目整体划分为可控时间和不可控时间。 B:可控时间与不可控时间定义:对于申报新兽药证书的生药,临床申报到获得新兽药证书前这一段时间为不可控时间,其余全部为可控时间。对于申报新兽药证书的化药,从农业部受理到获得新兽药证书这段时间为不可控,其余全部为可控时间。 C:完成周期: 生物制药申报新兽药证书的不可控时间完成周期临床申报为6个月,临床从材料接受、修改直到获得新兽药证书暂定为3年。 1、2、3类化药申请新兽药证书的不可控时间完成周期(即从农业部受理到获得新药证书时间)暂定为3.5年;4、5类化药暂定为2.5年。 D: 激励金额 激励金额 项目 可控时间延期20%以内 90% 不可控时间延期30%以内 可控时间延期30%以内 85% 不可控时间延期40%以内 可控时间延期50%以上 70% 不可控时间延期60%以上 5.4.3.1根据个人对项目贡献的大小由课题负责人进行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方案需经研发中心总监同意后实施。

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浙江省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市场主体运用标准提升和标准创新手段,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章重点项目申报 第六条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可以申报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第七条重点项目申报类型:

(一)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块状产业联盟标准,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块状产业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名牌准入联盟标准(包括技术、管理和诚信要求),在产业内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块状产业整体质量水平; (九)促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申报原则要求: (一)坚持自愿申请原则; (二)企业或块状产业有提升的内在要求; (三)企业或块状产业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出台支持重

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技术改造、科技等方面); (四)重点项目有明确目标、内容、措施和可预见的效果。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填写《浙江省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附表1),对块状产业整体提升的重点项目还应填写《块状产业情况分析报告》(附表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式 划做好对比分析和总结,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向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 第十五条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重点项目申报内容和计划安排,定期开展检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抄报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报告内容包括: (一)计划期内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有数据对比); (三)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正在实施的重点项目组织开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总结(包括项目建设前后效益统计分析和绩效报告);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期间,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县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XX项目管理办法

XX城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XX管委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的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包括由XX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 第三条XX相关部门、区属各单位、投资公司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XX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XX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规划设计部、城市建设部、项目办、土地开发部、建设工程局、投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办,抽调专人具体负责XX工程推进日常工作,项目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项目办具体负责所有项目的管理、协调、推进。投资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组织实施,现场管理、质量安全、隐蔽签证。

第六条领导小组对XX项目建设进行统一指挥、集中调度、分项督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项目建设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评审、概算调整、重大设计变更、重要设备材料选型定价、结算办理等事项;分项督查项目推进、工程质量与安全及有关任务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项目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情况的统计、汇总、督查、通报,并做好领导小组项目调度会的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 第八条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是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落实到人,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招投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合同审核签订、工程现场管理与协调、审计结算、备案与移交等工作。 第九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指定专门人员,主动服务项目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规划分局指导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负责项目规划报批与协调工作,投资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规划设计部负责项目立项和设计方案的确定,择优选择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初步设计评审和重大设计变更。 国土分局做好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投资公司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土地开发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城市建设部负责XX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协调、汇总。负责XX工程推进调度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营销、技术和制造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达到非标设备产品项目能保质、按期交付;研发项目的按计划时间和设计指标完成。使公司能有效控制项目风险,明确项目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责、权、利。 二、项目区分 依据公司承接项目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划分为单机、单站、产线等七类,具 体如下表: 三、适应范围 第二条中第3、4、5、6类产品。 四、工作流程(本条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管理) 五、职责(本条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管理)

自工作令下达后,即按项目管理模式来组织设计、制造以及安装调试等后续 工作,由技术部具体组织制订与实施本办法,主要的协助或环节主导部门有技术 支持部、技术部、采购部等,各部门在本办法中要相互理解、支持与配合,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诿。项目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按工作令和技术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工艺、电气、机械等设计和出图任务,对设计质量和直接成本(材料和外协制造 成本、生产需要的短途物流费等,下同)负责。当项目直接成本超过《项目可行 性及报价评估办法》中测算价的10%(含)??时,需提交预算追加申请。另外, 所有项目出图只能在公司的“图纸打印主机”上进行本地打印,公司技术内勤对 其电子和纸质版资料进行保管存档,并对其安全性与完整性负责。 2、技术资料下发后,项目组负责对生产、外协、外购、质检部门进行相关 技术培训;负责及时有效解决在外协、外购、装配、调试等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以保障项目的顺利交货。 3、负责组织设备拆装、运输、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以及设备交验等过 程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处理在交验过程中出现的返工、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和 设计;保证最终达到客户验收的目的。 4、在设备验收后,要及时对项目技术资料作彻底清理,确保一套准确,完 整的技术资料交公司文控中心存档并完成项目总结工作,完成对售后服务部的技 术交底培训工作。 5、完成该项目组的各项考核及奖罚执行工作。 六、权力(本条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管理) 1、项目组具有对技术方案的决定权;对负责商务的人员具有协调和建议权。 2、项目组负责人对公司物料的购买价有查询权。 3、项目组负责人对本组人员有考核权、调动权及奖励分配的建议权;有权要 求公司营销中心派人协助;有增加设计人手的建议权。 4、有设计方案、加工工艺的决定权;同时可对生产、外协、安装、调试所产 生综合成本的监督权。 5、有对项目生产制造及质量情况的监督权,有项目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与质 量问题的裁决权。 七:项目奖励 1、奖励原则: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政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三日 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达到一定投资规模,对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增强发展后劲、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由市政府批准公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发改委是重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原则和领域,拟订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协调、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改、经贸、财政、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建设、科技、招商和重点项目办、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组织进行调度、检查和考核,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五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从下列项目中优先确定: (一)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项目; (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项目; (三)服务业,特别是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和科技信息项目; (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五)对改善我市经济结构与布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特别是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六)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七)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其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一)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扩建和技改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二)住宿餐饮、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的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 (三)其他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半年确定一次,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 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向市重点项目办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项目,于当年11月和次年5月份集中向市重点项目办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荐名单; (三)市重点项目办初审后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由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进行集中审查; 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应当同时审查确定项目是否享受市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泰政发〔2008〕40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八条申请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列入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文件; (三)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审查意见; (四)环保、土地、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第三章项目建设与服务

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工作,加强校园规划与建设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落实建设项目学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维修校舍,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学校布局、审定校园规划,审查设计方案,监督招投标,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参与竣工验收,进行项目竣工审计的审核,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舍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培训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等工作。 (二)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湘西经济开发区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代表,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工地代表为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从投资计划审批、设计、报建、招投标、施工到竣工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投资核准制、工程决算审计制及工程备案制。 第二章项目申报及前期工作 第五条坚持先规划,再建设的原则。学校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符合城乡规划,满足教育教学功能与学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总体规划,报相关部门审定,规划一经审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违背总体规划进行建设。 第六条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建设。 第七条根据项目的立项批复,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后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勘察,本着“安全、必需、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要避免脱离实际,盲目提高标准建设。 第八条标底编制工作由项目管理小组比选或是委托的有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领导小组、计财、监审、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审定,编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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