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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试题(1)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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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40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在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中,只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税款,而不需要事先取得纳税人的同意,征税行为的这一特征,是行政行为的()。

(A)执行性(B)单方意志性(C)强制性(D)无偿性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解析: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者征求其同意。

2.下列行政处罚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的是()。

(A)限制人身自由(B)没收财产(C)吊销营业执照(D)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解析:只有在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砜芍ず椭凑铡⒔洗笫畹姆?畹刃姓Ψ>龆ㄖ埃Φ笔氯松昵耄趴墒视锰こ绦颍怨窀鋈说姆?钣Ω迷?000元以上,对单位、组织的罚款应该在10000元以上。

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以行政行为的()为标准划分的。

(A)适用范围(B)对象(C)受法律约束的程度(D)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解析:以行政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而按照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4.《行政复议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矿山所有权作出的确权复议决定类型属于()。

(A)复议前置型复议终局型(C)选择型(D)选择兼终局型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解析:省级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作出的确权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适用诉讼。

5.在行政复议管辖中,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A)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C)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您的鸢福?正确答案:a解析: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0年税务师考试答案《税法一》(名师版)

2020年税务师考试答案《税法一》(名师版)

2020年税务师考试答案《税法一》(名师版)
【更新中,请注重!】
1、下列属于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选项】
A. 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B. 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
C. 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D. 国内销售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答案】D
【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2、【题干】下列属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组成部分的是()
【选项】
A. 进口人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
B. 与进口货物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C.进口设备报关后的安装调试费用
D.进口人报关后的境内技术培训费用
【答案】B
【考点】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
3、【题干】下列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选项】
A. 调味料酒
B. 鞭炮引线
C. 卫星通讯车
D. 宝石坯
【答案】D
【考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税目
4、【题干】税收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是()。

【选项】
A. 防止税务机关滥用权力,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B. 有利于体现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有利于税务机关执行新税法
D.防止纳税人避税,增强税法征收的公正性
【答案】D
【考点】税法基本原则——税法概述——税法原则5、【题干】下列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选项】
A. 人造原油
B. 井矿盐
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地下水
【答案】B。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一套)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一套)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一套)、单项选择题1.根据稅收和稅法的概念,下列表述准确的是()。

稅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 稅法的调整对象是稅务机矢与纳稅人和扣缴义务人之间的尖系稅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稅收不能课及C 但能够课及V 部分A. 纳稅人办理或重新办理稅务登记A .B.C. 从法律性质来看'稅法属于授权性法规D. 2. 尖于稅收执法监督,下列表述准确的是0。

A. 稅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司法机尖、审计机尖等B. 稅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稅务机尖及其工作人员C. 稅务机尖的人事任免属于稅收执法监督的监督范围D. 稅收执法监督的形式均为事中监督3. F 列尖于稅收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准确的是()。

A. 县以下税务机尖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稅收规范性文件B. 稅收规范性文件可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C. 稅收规范性文件每5年组织一次定期清理D. “批复‘‘性质的文件属于稅收规范性文件4. 稅收法律尖系产生的标志是0。

B.征稅主体与纳稅主体的同时存有c.引起纳稅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D.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尖系的形成5.根据稅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纳稅人在新稅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稅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稅款征收程序的,新实体法在原则上不具有约束力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稅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稅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与稅收行政规章的效力相同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稅收程序法优于稅收实体法适用D.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排斥普通法的适用,但这种排斥仅就特别法中的具体规定来说6.稅法与民法矢系的陈述,下列错误的是()。

A.稅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和规则B.稅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的调整手段较单一,主要是以民事手段为主C.稅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稅人之间的稅收征纳矢系,属于横向经济尖系D.稅法调整手段更多的是行政处罚和刑罚手段7. 区分不同稅种的主要标志是()。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章高频考点知识点汇总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章高频考点知识点汇总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各章知识点第一章知识点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法律行为VS行政事实行为】区别在是否设立、变更、终止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行政法律行为特征:(1)从属法律性(合法性体现);(2)自由裁量性(合理性体现);(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定性;(5)强制性。

行政行为的效力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

2.拘束力: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均有拘束力。

3.公定力: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

【例题·单选题】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具有不可争辩力,这在行政法上称为( )。

A.行政行为的公定力B.行政行为的执行力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D.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确定力。

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行政行为的分类1.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适用对象范围(1)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2)外部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等。

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1)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立法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

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

(1)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如骗税,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2)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

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6.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8.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1)授益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2)损益行政行为:如征税行为、行政收费行为等。

2020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资料:税收司法

2020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资料:税收司法

2020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资料:税收司法税收司法(一)税收司法概述1.含义:广义的税收司法,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涉税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

概念核心:谁能够行使国家司法权处理涉税案件。

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二)税收行政司法税务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列举11项(教材P50)重点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

1.征税行为包括:征收税款(查账、查定、查验、定期定额)、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征收、审批减免税出口退税行为等。

2.排除抽象税收行为;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三)税收刑事司法4个参与机关、4个阶段(四)税收民事司法1.税收优先权(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理应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能够依照该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题·多选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不服时,能够申请行政诉讼的有()。

A.对税务机关为其核定应纳税额B.税务机关对其作出的加收滞纳金的决定C.税务机关关于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D.税务机关对其行政处罚E.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准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选项C,是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第01讲_前言

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第01讲_前言

第7章土地增值税19★★★
第8章关税5
第9章环境保护税8
(四)考试命题特点
1.命题全面、重点突出。

2.考核相对基础,侧重政策理解和应用。

3.强调综合运用、透彻理解。

4.容易考查新增变化内容。

三、2020《税法一》预计教材变化
1.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待新法出台后再看是否影响2020年备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教材会根据新政策进行一定的完善和修订。

四、学习方法指导
(一)《税法一》复习总体安排
1.2019年12月~2020年5月预习阶段
以2019年教材为主进行预习
2.2020年5月~9月基础知识学习阶段
知识点学习,构建知识体系,适当搭配练习对知识予以巩固
3.2020年9月~10月章节习题阶段
通过习题对所学知识点复习与提升,主观题专题演练
4.2020年10~11月总复习阶段+冲刺阶段
重点巩固,查漏补缺,做套题(历年真题、模拟题)
(二)构建学“税”的知识体系
五、预科班教学目标
(一)初步了解《税法一》的知识体系
(二)理解并掌握《税法一》的知识重点
(三)完成零基础到有基础的平稳过渡。

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资料:税收实体法

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资料: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税收实体法结构的特点:规范性(一税一法)、统一性(税收要素固定,即权利义务的要件)。

涉及实体法的六个要素,分别是: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人1.含义: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2.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1)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一致:如直接税(所得税);有时不一致如间接税(货物劳务税)不一致原因:价格与价值背离,引起税务转移会转嫁。

(2)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4)代征代缴义务人因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5)纳税单位(了解)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

(二)课税对象1.含义: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解决对什么征税。

2.作用——基础性要素:(1)是区分税种的主要标志;(2)体现征税的范围;(3)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

2.与征税对象相关的要素:(1)计税依据(税基):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2)税源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税收负担的归宿,表明纳税人负担水平。

【课税对象与税源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水平。

(3)税目①含义: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1篇第10章)

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与乙登记结婚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得到支持的是()。

A、甲乙二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从未共同生活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2、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引起继承权丧失的是()。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C、虐待被继承人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3、甲有一子乙,一女丙。

乙有独子丁,丙有独女戊。

2019年5月丙死亡,2019年6月甲死亡。

甲留有遗产600万元。

关于600万元的分配,正确的是()。

A、乙600万元B、丙300万元C、丁300万元D、戊300万元4、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为有效的是()。

A、口头遗嘱B、录音遗嘱C、自书遗嘱D、代书遗嘱5、吴某在遗书中写道:“老伴早逝,大儿前年又不幸去世,儿媳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好在二儿子已经大学毕业,让我稍微宽心。

我死之后,名下的全部遗产由大儿媳及其两个孩子继承。

”该遗嘱是吴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吴某在其后签名并注明日期。

该遗嘱()。

A、取消了二儿子的继承权,无效B、没有见证人在场,无效C、没有经过公证,无效D、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有效6、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充分自由行使婚姻问题选择权和决定权。

体现了婚姻家庭法的()。

A、一夫一妻制原则B、婚姻自由原则C、男女平等原则D、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原则7、下列亲属中和韩梅梅属于自然血亲的有()。

A、公婆B、姐夫C、祖父D、姑父8、下列关于血亲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同父同母的人之间是自然血亲B、配偶是拟制血亲C、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发生D、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9、关于判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方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受赠的礼金应认定为个人财产B、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C、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法院不予支持D、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0、关于涉外收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4章)

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只要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D、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下列关于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律救济权利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依法要求赔偿B、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是适当原则的具体要求C、行政强制是负担性行政行为D、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B、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C、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D、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4、下列各项中,属于可以立即实施代履行的情形是()。

A、强制拆除违章建筑B、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C、强制鉴定D、强制结汇5、下列关于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B、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改变了行政强制的对象、条件、方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C、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扩大查封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处罚D、行政机关将查封的财物或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或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6、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0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讲义-08_wrapper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试分值占全部分值约6%,考核点主要集中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及税收优惠几个方面,题型以选择题为主,偶尔会搭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计算题形式出题,如2019年本章搭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考核的计算题。

考核特点:本章考核难度不高,以基础性的知识考核为主,2018年和2019年本章只考核了征税范围、纳税义务时间等基础知识。

因此需要考生夯实基础,对核心考点要掌握牢靠。

本章结构: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第三节减免税优惠第四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征收管理第一节概述(了解)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掌握)(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

(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买价缴纳契税。

3.(四)房屋赠与受赠人要缴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交换价值不相等,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例:(多选题·2019)下列行为,应照章征收契税的有()。

A.以抵债方式取得房屋产权B.为拆房取料而购买房屋C.将自有房产投入本人投资经营的企业D.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E.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选项C,将自有房产投入本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免征契税。

(六)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1.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总价款计征契税。

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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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概要 1.行政强制概述 2.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3.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考情分析本章考试各种题型均可出现。

预计考试分值在5分左右。

命题规律:(1)考概念:判断是否为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是行政强制中的哪一种;(2)考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过程经常考核,其中查封、扣押、冻结、代履行更是需要关注的要点;(3)考文件:考查文件的载明事项。

单元一 行政强制概述知识点 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种类1.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违法、危险→行政机关→人身自由、财物暂时性控制。

(2)行政强制执行:相对人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自己or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履行义务。

2.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种类【解释1】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指: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处罚法》37条)、交通管制、强制进入场所、通信管制等等。

【解释2】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主要是指: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等。

【提示】行政处罚中的限制人身自由VS行政强制中的限制人身自由【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A.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税款B.查封、扣押财物C.代履行D.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E.冻结存款账户『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选项B、E正确。

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

强制执行税款和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所以选项A、D错误。

知识点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行政强制适当原则(也称为合理性原则)1.设定适当:在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掌握平衡。

2.实施适当(三)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四)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1.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2.不得收取保管费;3.收支两条线;4.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

(五)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1.决定前:陈述权、申辩权。

2.执行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

知识点行政强制的设定(一)设定权1.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法律保留)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行政处罚、许可、强制设定权的对比表】(二)设定程序要求【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必要时,行政强制实施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C.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在内,均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D.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的设定。

(1)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但是行政强制实施机关无权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A错误。

(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不能由行政法规设定;B错误。

(3)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C正确。

(4)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D错误。

单元知识树单元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大纲框架单元二要求要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知识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1.行政强制适当、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体现: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实施主体(1)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3)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提示1】行政许可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提示2】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

3.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知识点查封、扣押1.实施主体: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提示】《税收征收管理法》38条规定,税务机关依法享有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权利。

2.范围(1)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3)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3.程序(1)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2)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③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⑤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4.时限(1)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示】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3)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5.保管和赔偿(1)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对查封(扣押不包括)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提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6.解除(1)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①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③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④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2)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

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

A.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财物由第三人受托保管,该第三人于查封、扣押期间死亡或者终止B.行政机关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扣押的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C.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D.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已经届满E.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查封、扣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查封扣押权及其实施程序和人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小,则行政机关不得行使查封扣押权B.事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是查封、扣押的法定程序C.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社会组织行使查封扣押权D.查封扣押不得由行政机关以外的人员实施,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1)根据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选项A错误。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选项B正确。

(3)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选项C错误。

(4)查封、扣押应当由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选项D错误。

知识点冻结1.实施主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提示】《税收征收管理法》38条规定,税务机关依法享有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的权利。

2.范围: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3.程序(1)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2)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3)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③冻结的账号和数额;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⑤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43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5)对金融机构的要求①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②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③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4.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情形:(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4)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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