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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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机关党建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和创新,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深化党建工作在机关单位的工作系统中的主导地位,特制定本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1. 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1)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2)确保党委和支部的正确选人用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把关党组织的带头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能力。

2.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1)注重党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推动党员学习强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大力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定期的集体学习、座谈交流和理论研讨等,提升党员内外交往的能力。

二、优化机关党建制度1. 加强党建规划建设(1)制定机关党建长远规划,明确党组织在机关工作系统中的地位和任务,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2)完善机关党建管理体系,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组织的全面监督,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推进。

2. 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员廉政守则和党员行为准则,加强对党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

(2)建立党员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注重对党员的激励和关怀。

三、强化党建工作指导1. 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1)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机关工作相互促进。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宣传党的主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加强党建工作指导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指导体系,明确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和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推动智慧党建工作,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党建工作平台。

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4•【字号】深组通[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组通[2004]15号)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各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市各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党委,各基层党(工)委: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完善和试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计划、集中培训、票决、公示和责任制度,是推进我市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组织要在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同时,认真执行《意见》。

各区委、各系统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工)委要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的规定和操作程序,保证基层党支部坚持按规定办事,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在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基层党支部是否遵循了各项制度规定,对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并给予纠正。

各区委、各系统党(工)委要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将《意见》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报告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2004年3月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各级党组织在探索发展党员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经验,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发展党员规划计划制度1、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实际,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定期制定科学的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部署和安排好发展党员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党建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党建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党建党委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贸易分公司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质量关乎党的生命。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

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迫切需要;是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各级党组织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具有坚定信念和严密组织的先进人力资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新一轮发展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

一流的企业需要一流的员工队伍,一流的员工队伍需要一流的党员队伍来带动,一流的党员队伍需要高标准、高质量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基础。

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把此项工作认真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两个世界一流”(办世界一流企业,创世界一流水平)的发展目标和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要求来进行。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doc-关于进一步做.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doc-关于进一步做.doc

小党发[2009]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为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党员质量,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都应高度重视,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总)支部重要议事日程。

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凡一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该支部及其责任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进行通报批评;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对党(总)支部书记实行诫免谈话,并给予降职使用。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制定好农村发展党员规划。

各党(总)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准备地掌握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理清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性强的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要通过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来严格发展程序,来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做到“四个优先”,即党员数量少的村优先发展,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优先发展,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村优先发展,党建工作示范村和后进村优先发展,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尤其要突出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这个重点,中、小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1至2名,大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2至3名,力争从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镇村30岁左右的青年党员数量达到农村党员总数的30%以上。

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规范入党前培训“考试制”、结对教育培养制、发展党员公示制、党内投票表决制、考察谈话制、新党员宣誓制、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入党前培训“考试制”(一)培训对象“两新组织”职工中,凡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党支部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参加集中培训。

隶属乡镇党委领导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参加乡镇党委举办的集中培训,隶属县有关部门党组织领导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参加相关部门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非公企业建党校的,负责集中培训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工业园区内“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委“两新组织”党工委在县委党校举办集中培训。

(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现代科技知识、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容。

(三)培训要求“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经过统一考试后,合格者方可发给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组织”党工委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以及没有参加过集中培训者不能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二、党组织成员联系制(一)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总支)审核,县委审批的发展、转正对象。

(二)工作要求“两新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负责联系发展、转正对象,形成“一帮一”结对教育培养形式。

其工作职责是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在交心谈心中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以走访为主要方式向联系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员职工了解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汇报,为党组织教育培养以及发展转正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关于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加强我院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青年中掌握知识较多,思想观念较新,富有创造性和革命朝气的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是中华民族振兴的未来和希望所在。

高校是高知群体和青年聚集的地方,党组织积极培养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不仅有利于壮大党的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扩大党的覆盖面,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也是高等学校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个重要方面。

高校党组织,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1、以党的建设为核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要通过入党前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远大理想和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积极分子参加严格的入党程序仪式和必要的活动,增强积极分子对入党的庄严和神圣感,使入党的愿望和思想境界得到升华。

要通过入党后的组织生活和党的优良作风和熏陶,使其在政治上更加成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

2、加大培养力度,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素质,保证党员质量。

要抓住培养、发展、入党后教育三个环节,坚持四早:“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要从新生抓起,不断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引导他们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院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

3、要严格党校培训制度。

每个发展对象都要经过党校专门系统的学习。

在发展党员之前,每个发展对象必须要参加院初级党校和学校二级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后才能发展。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异地入党的基本条件异地入党,是指因外出务工、经商、居住(不含上学、服兵役)等原因,离开原户籍所在地,被户籍地外党组织吸收入党,包括跨社区、街道(镇)及其它行政辖区入党;同时也包括异地到xx街道辖区内入党的人员。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外出人员申请入党,若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三年以上,可以向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否则,应向其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当申请人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后,接收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必须征求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同意后,才能将其吸收到党内来。

二、规范异地入党的政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

异地入党的,入党前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受理政审单位。

xxx街道工作委员会。

街道下属社区和企业等基层党组织收到外地政审函后,须将情况及时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受理政审。

没有发展党员工作审批权限的基层党组织(含总支、支部)无权受理外地政审手续。

(二)受理政审条件。

1.函调单位。

xx街道外党组织向xxx街道有关党组织进行函调或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街道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或开具介绍信。

2.证明材料。

外地党组织在向我街道基层党组织函调政审材料时,应同时提供政审对象在外地连续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问题,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坚持“公示制、考学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四制并举,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少数党务工作者甚至是专职组工人员思想浮躁,不能潜心做好党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学习研究不深,业务工作不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敷衍塞责,得过且过,造成了工作的被动和失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个别党支部缺乏对进步青年的培养、教育和引导,导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萎缩,后继乏人,确定发展对象时找不到符合条件人选,出现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后补现象,严重违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

2、少数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排缺少计划,形式单一呆板,内容简单乏味,课时严重不足,管理过于松散,导致培训质量不高,出现少数入党积极分子对应知应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不熟悉、不掌握。

3、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没有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主观随意性较大,不能做到跟踪培养和按季度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而是集中时间统一造表,且内容不规范,书写马虎潦草,甚至出现一人包办情况。

4、部分基层党委在考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时,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粗枝大叶。

参评党员数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测评程序不规范,操作不严密,虚填代写现象时有发生,测评结果水分较大;选择考察座谈对象不符合规定,缺乏代表性和广泛性;考察组不能坚持逐一面对面座谈、记录,存在座谈对象个人直接书写考察内容现象;考察人不如实记录座谈情况,不能真实反映座谈对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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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各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是集团公司党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集团发展党员工作整体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大批先进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组织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集团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结构与企业的发展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之处。

因此,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建设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党员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为集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基础。

只有按照党的建设的新要求,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扩大工作覆盖面,才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集团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完成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集团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要始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

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

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整体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经营、科研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人才密集的地方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

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企业井口、车间、班组无党员的问题。

——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

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上。

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要通过党员联系、组织教育、开展培训、交办任务、参加活动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新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求每个党员都要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

——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要认真把握新形势、新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的要求。

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年度党员发展要保持适量、均衡、持续。

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努力解决集团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适度、结构科学、分布合理、朝气蓬勃的党员队伍,为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突出重点,改善结构,全面推进,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加大在生产经营一线和科研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企业生产经营一线拥有一定数量的党员,是实现党的主张在基层落实的政治保障;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政治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竞争优势的需要,也是保证生产经营任务完成的需要。

近几年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在生产经营、科研技术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突出发展重点,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应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

要做好在生产经营关键岗位、重要技术环节、主要生产工序,以及涉及产品工期、安全、质量等主要工作岗位发展党员工作。

要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的职工,特别是生产技术骨干、优秀班(组)长、技师中发展党员。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生产经营一线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二是要注重在科研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

科研技术队伍是企业推行“科技强企”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骨干力量。

做好在科研技术人员特别是研发、技术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既是优化党员结构、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要结合科研技术人员的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

特别要注意做好在技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等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要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

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入党,对于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了解掌握本单位青年人思想政治状况,着力分析和解决青年人入党积极性的问题。

积极探索青年人成长进步的规律,制定符合青年人特点的培养教育措施。

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工作抓实抓好。

(二)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和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1.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增进生产经营一线职工对党的感情。

集团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把提高职工素质、保证质量安全、加强科学管理、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职工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使每一个职工都深切地感受到共产党员是企业生产建设中最优秀的人力资源,激发起职工对党的热爱和向往之情。

2.通过加强素质教育,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对党的认识。

在实施职工素质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群工组织的作用,要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职工对党的认识。

同时要组织法律法规、岗位业务技能、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先争优”、“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技术创新”、“岗位练兵”等活动,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工发展搭建平台。

3.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坚持积极分子实践锻炼制度,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全面提高素质,使他们认识到入党不仅光荣,更是一种信念、一种责任、一种追求。

(三)进一步加大“推优”工作力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不断完善“推优”工作制度,向团组织交任务、教方法,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更多的优秀青年、团员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事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创新意识、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把握重点,实行双向培养,着力解决生产经营一线“班组”无党员问题各级党组织不仅要注重生产经营的关键岗位、关键工序由技术好、素质高的党员来承担,更要注重在无党员班组和关键岗位中的技术好、素质高、影响大的生产骨干中发展党员,实施把生产骨干、技术能手、拔尖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能手和技术骨干的“双向培养”,着力解决生产经营一线“班组”没有党员的问题。

一是在进行生产“班组”调整时,尽量做到每个生产“班组”都要有党员,基层党支部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有意识地把积极分子编入一些无党员“班组”,建立工作责任区,在生产经营一线的关键岗位和艰苦岗位上经受考验、锻炼,增长才干,同时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认识到自身价值,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广大职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必要时可将具备条件适合一线工作的党员充实到无党员“班组”。

二是在进行积极分子培养时,侧重对无党员“班组”中的职工进行培养考察,注重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关心他们技术业务素质的提高,有意识压担子、解难题。

三是及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信息反馈,对基层空白“班组”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强基层党组织做好空白班组党员发展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双向培养”的要求,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明确培养对象;二是落实联系人,做到上下结合;三是加强针对性培养和培训;四是开展党员与培养对象之间“一帮一”互助活动。

通过在思想上帮、作风上带,促使培养对象早日成熟。

(五)坚持标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党员标准,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

这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方针和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循的原则。

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降格以求;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从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积极探索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使企业始终保持有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党员队伍,保证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中共湖北三峡坤艳集团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党组织、党员 ---------------------------------------申请入党人党组织 支委会 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支委会 ------------------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 支委会 →支委会讨论支委会 →4→政治审查党支部→党校培训------------------------------------------党校→撰写自传---------------------------------------发展对象→支委会审议---------------------------------------支委会→整理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支委会------------------------------申请入党人员、支委会 --------------------------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7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支委会 →清点人数会议主持人 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发展对象 →8--------------------入党介绍人----------------支委会→进行大会讨论--------------------------------全体参会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书记→公示----------------------------------------------支委会→上报审批------------------------------------------支委会党组织 →9党委会→通知党支部------------------------------------------党委会--------------------------------------------党委、党支部 支委会、预备党员 --------------------------------党组织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 ----支委会 ----------------------支委会------------------------------------预备党员--------------------------支委会→12----------------------------支委会→向党委汇报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填写转正决议----------------------------支委会→上报审批----------------------------------------------支委会→13党委审批-----------------------------------------------------党委会→14材料归档-----------------------------------------------------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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