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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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大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室的运行效率,确保工作室的学术氛围和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室定位大师工作室是以某领域著名专家为核心,聚集一批优秀人才,开展学术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的重要平台。

工作室旨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学科发展,促进科技创新。

三、工作室管理组织1. 工作室设立主任一名,由著名专家担任,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工作室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3. 工作室设立秘书一名,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行政、财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4. 工作室设立各研究方向小组,由相应领域的专家担任组长,负责具体研究工作。

四、工作室人员管理制度1. 工作室人员分为全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2. 全职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兼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 工作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5. 工作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1. 工作时间(1)工作室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原则上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2)工作室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

2. 工作秩序(1)工作室内部应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2)工作室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工作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学术交流(1)工作室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和学者参加。

(2)工作室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分享研究成果,拓展学术视野。

(3)工作室人员应遵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4. 研究项目管理(1)工作室人员应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工作室人员应定期向主任或副主任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

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

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一、导师工作室的设立与管理1.1 导师工作室的设立导师工作室是为了提高导师团队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导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设立的。

导师工作室由学院或者部门领导批准设立,由一位资深导师担任工作室负责人,其他导师作为成员加入。

1.2 导师工作室的职责导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学院或者部门领导制定导师团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组织开展导师团队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3)协调导师团队的工作安排,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4)协助学院或者部门领导评估导师的工作表现。

1.3 导师工作室的成员管理导师工作室成员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严格遵守学院或者部门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2)积极参预工作室组织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3)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工作;(4)相互尊重,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导师团队的发展。

二、导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2.1 工作室例会导师工作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工作室负责人主持。

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1)汇报工作发展和成果;(2)讨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3)安排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2.2 工作室的培训与学术交流导师工作室定期组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以提高导师团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培训和学术交流的形式可以包括讲座、研讨会、学术论坛等。

2.3 项目管理与协调导师工作室负责协调导师团队的项目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进度跟踪、质量控制等。

工作室负责人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解决项目中浮现的问题和难点。

2.4 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评估导师工作室应定期评估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以确保工作的公平性和高效性。

评估结果将作为导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导师工作室的福利与激励3.1 工作室成员的福利导师工作室成员享有以下福利:(1)优先参预学院或者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2)获得学院或者部门领导的关注和支持;(3)获得导师团队的合作和协助。

3.2 工作室成员的激励机制为激励导师工作室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1)根据工作室成员的表现,赋予奖励和荣誉;(2)提供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机会;(3)赋予一定的研究经费和项目支持。

院士工作室_管理制度范本

院士工作室_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院士工作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规范院士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室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室宗旨1.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学科发展,培养优秀人才。

2. 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 服务社会,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工作室组织架构1. 工作室主任:由院士担任,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决策和协调。

2. 工作室副主任:由院士指定,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工作室成员:由院士推荐,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家学者组成。

四、工作室管理制度1. 学习制度: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40课时的培训,包括市级以上专家培训讲座。

领衔人每学期作一次教师培训讲座,工作室成员在领衔人的指导下每人每学期承担一次校级范围内以上的专题讲座。

2. 课题管理制度:工作室根据研究需求,确定主课题和子课题。

每个成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围绕工作室主课题确立的子课题要做到科学、规范、有新意,能够带动更多的青年教师。

3. 经费使用制度: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预算管理,定期向院士工作室成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 学术交流制度:工作室定期举办学术沙龙、研讨会等活动,促进成员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工作室开展讲座,提高工作室的学术影响力。

5. 成果奖励制度:对工作室成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室考核与评价1. 工作室每学期对成员进行考核,包括学习、科研、教学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成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工作室将给予警告或劝退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士工作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院士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导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导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导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导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室运行效率,推动科研成果产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导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1.1 导师工作室的设置由学校管理部门批准,并进行备案登记。

1.2 工作室成员包括导师、研究人员、学生助手等,导师负责工作室整体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1.3 导师工作室设立工作委员会,并明确各委员职责,保障工作室的日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日常工作流程2.1 工作室每周召开例会,导师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工作安排和指导,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和总结。

2.2 工作室成员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和进展汇报,导师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

2.3 工作室成员加强团队合作,互相协助,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科研项目管理3.1 导师工作室成员应按照导师指导,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工作。

3.2 导师工作室成员应按期完成科研任务,确保科研项目进展顺利,提高项目成果的产出。

3.3 导师应对科研项目的进展进行定期审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章实验室管理4.1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实验室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实验设备正常使用。

4.3 实验室成员应按照实验室规定进行实验操作,严禁违反实验室规定行为。

第六章学术交流和培训5.1 导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学术讨论会,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5.2 导师应指导学生参与学术会议和竞赛,提升学生学术能力。

5.3 导师工作室应定期组织相关专业培训,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七章成果产出和知识产权管理6.1 导师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转化。

6.2 导师工作室成员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和维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

6.3 对于由导师工作室成员制作的科研成果,导师应根据规定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

第八章日常纪律和奖惩管理7.1 导师工作室成员应遵守学校相关纪律和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学校行为规范。

专家人才工作室规章制度

专家人才工作室规章制度

专家人才工作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家人才工作室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家人才工作室是在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的专家人才领衔,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专家人才工作室的建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坚持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三)坚持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素质;(四)坚持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任务第四条专家人才工作室由领衔专家、成员和工作人员组成。

领衔专家负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成员协助领衔专家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

第五条专家人才工作室的主要任务:(一)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解决行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传承和发扬专家人才的经验和技艺;(三)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四)发挥专家人才的咨询服务作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章管理与运行第六条专家人才工作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工作室的名称、领衔专家、研究方向、目标任务等。

第七条专家人才工作室实行任期制度,任期一般为三年。

任期届满,可以申请续任。

第八条专家人才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室的高效运行。

第九条专家人才工作室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章支持与保障第十条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对专家人才工作室给予政策、资金和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为工作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

第十一条专家人才工作室领衔专家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优惠政策,同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

院士工作室 管理规章制度

院士工作室 管理规章制度

院士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院士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前言
院士工作室是为了促进院士们在其专业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工作而设立的。

为了保障工作室的有效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二、工作室成员
1. 院士工作室成员包括院士、研究人员、实习生等。

2. 成员应遵守工作室的工作守则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学术交流和研究项目。

三、管理机构
1. 工作室设立管理委员会,由院士担任主任。

2. 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并负责监督和评估成员的工作。

四、经费管理
1. 工作室经费由工作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2. 经费的使用应符合项目计划或研究方向,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五、学术交流与合作
1. 工作室应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

2. 工作室成员可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等进行合作研究,但需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六、成果评定
1. 工作室成员的研究成果应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并公开展示。

2. 管理委员会根据成员的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影响成员的奖惩与升迁。

七、违规处理
对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的成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严重情况下会被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

以上即为《院士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工作室的每一位成员严格遵守,共同促进工作室的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

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

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引言概述:导师工作室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导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转和研究生的学习效果,制定了一系列规章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导师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办法,包括导师工作室的设立、导师和研究生的权利义务、工作室的管理机制、研究生的考核评价以及违规处理等方面。

一、导师工作室的设立1.1 确定导师工作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

1.2 设立导师工作室的具体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1.3 制定导师工作室的运行规则和日常管理制度。

二、导师和研究生的权利义务2.1 导师有权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和监督,研究生应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工作。

2.2 导师应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条件,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行为。

2.3 导师和研究生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工作室的管理机制3.1 导师工作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规划下一阶段的工作。

3.2 工作室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研究生学业和科研成果的记录和保存。

3.3 工作室应建立完善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四、研究生的考核评价4.1 研究生应定期提交学习和科研计划,并接受导师的考核评价。

4.2 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学习和科研任务,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4.3 研究生的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评定研究生学业成绩和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违规处理5.1 对于违反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取销导师资格等。

5.2 违规行为严重的研究生将面临住手学业或者开除学籍等处罚。

5.3 导师工作室管理机构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研究生和导师的投诉和举报。

结语:导师工作室规章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导师和研究生的行为,促进研究生的学术成长和科研能力提升。

希翼各个导师工作室都能认真执行规章管理办法,为研究生培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科专家工作室工作制度

学科专家工作室工作制度是指为了提高学科教育质量,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发展,通过组织学科专家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推广教育教学成果等工作,形成的一种教育教学团队组织形式。

学科专家工作室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架构1. 设立学科专家工作室,由学科专家、教研员、优秀教师等组成。

2. 学科专家工作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3. 学科专家工作室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教师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1. 学科专家工作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室成员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科专家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建议,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

3. 教研员负责收集、整理教育教学资源,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4. 优秀教师负责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工作内容1.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针对学科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2. 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指导,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 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将工作室成员的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进行推广,提高学科教育教学质量。

4. 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5.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学科专家工作室负责人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

2. 落实工作任务:工作室成员按照工作计划,分工合作,落实工作任务。

3. 开展研究工作:学科专家工作室成员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开展研究,形成研究成果。

4. 指导教师工作:学科专家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指导,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5. 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将研究成果和优秀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推广,提高学科教育教学质量。

6. 进行工作总结:学科专家工作室负责人对工作室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导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导师工作室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导师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导师和学生的权益,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导师工作室的成立和管理。

1. 导师工作室的成立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导师需提交工作室申请书和工作计划。

2. 导师工作室应当有明确的工作宗旨和发展方向,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和发展报告。

3. 导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室成员的管理、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

二、导师工作室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导师工作室成员包括导师和学生,导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学生应当尊重导师的学术权威和指导。

2. 导师应当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和帮助,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导师工作室的学术研究和项目实践。

3. 导师和学生在工作室内应当相互尊重,合作共事,共同维护工作室的和谐氛围。

三、导师工作室的学术研究和项目实践。

1. 导师工作室应当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项目实践,鼓励导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

2. 导师工作室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3. 导师工作室应当定期组织学术讲座和研讨会,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四、导师工作室的经费管理。

1. 导师工作室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科研项目资助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经费。

2. 导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3. 导师工作室不得私自挪用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

五、导师工作室的奖惩制度。

1. 对于在学术研究和项目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成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成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取消导师工作室成员资格。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导师工作室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学校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导师工作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管理办法

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管理办法
1. 背景和介绍
本工作室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工作室的研究和教学水平。

2. 工作室成立条件和程序
2.1 成立条件
- 工作室负责人为学院著名教授;
- 工作室团队成员为学院教职员工;
- 工作室具备独立的研究和教学项目。

2.2 成立程序
- 学院著名教授向学院提出工作室成立申请;
-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评审通过后,学院正式成立该工作室。

3. 工作室权益和义务
3.1 工作室权益
- 工作室享有独立的资金支持;
- 工作室拥有自主安排研究和教学的权力;
- 工作室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3.2 工作室义务
-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室的研究和教学活动;
- 工作室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进展;- 工作室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研究伦理。

4. 工作室评估和退出机制
4.1 工作室评估
- 学院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研究成果、教学质量等;
- 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续期和奖励的依据。

4.2 工作室退出
- 工作室可以自愿退出,需提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 工作室未达到预期目标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有权解散该工作室。

5. 其他事项
对于工作室管理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学院将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办法。

以上为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学院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促进工作室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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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精神,按照
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印发的《中原学者
科学家工作室支持办法》(豫科〔2017〕23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每年在中原学者中择优遴选一批,设立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以下简称“科学家工作室”)
。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设立工作室的中原学者为首席科学家。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祸測。
第三条设立科学家工作室旨在以首席科学家及其创新团队为中心,以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为载
体(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和项目建设),探索我省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
使用新模式,在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优势学科聚集一批国内一流的人才,加快为我省培养一
批顶尖科学家。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四条
设立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首席科学家的遴选、
工作室建设方案的评估、审定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以下简称“两院院士”)组成。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五条在省科技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省科技厅、省财政
厅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科学家工作室的中原学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获得“中原学者”已满三年,获资助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获得中原学者后,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
(三)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仍在科学技术或工程科学技术领域从事
研究工作;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四)未来六年有意愿申报或继续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
)。
第七条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三次两院院士增选年,进入中国科学院初步候选人名单,或进入中国工程院第二轮评审候
选人名单;
(二)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第三章申请与推荐
第八条科学家工作室由符合条件的中原学者自愿申请,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公开发布申
报通知。
第九条
申请者及所在单位须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申请书》,编制《中原学
者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提交有关附件材料。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癩。
第十条 《建设方案》主要内容为:
(一)科学家工作室已有的科研基础条件和团队等情况;
(二)建设目标(包括:科研基础条件、科研项目、人才培养与引进、团队建设、学术活动、科研
成果、学术团体任职等绩效目标);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三)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措施;
(四)经费预算(包括总预算、分年度预算需求);
(五)其他需要支持和解决的问题。
第十一条
申请者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对申请者条件及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
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管理办公室。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四章遴选与批准
第十二条科学家工作室遴选程序为形式审查、专家委员会评审、批准和公示。
第十三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与申请者本人和推荐单位进一步核实后
,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违反科研诚信等有关政策,不属于培养范围。
第十四条形式审查不合格,自动终止本次申请程序。连续两次申请形式审查不合格,暂停一年申请
资格。
第十五条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实行会议评审和无记名表决制。
专家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到会专家同意的候选人中,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首席科学家建议人选。如确定的建
议人选少于年度计划资助人数,则不再进行增补;如末位票数出现并列且超出年度计划资助人数,
则对并列者再进行投票,直至选出符合数量要求的建议人选。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评审结果由专家委员会全体专家签字。
第十六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批后,由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示和发布。
第五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七条科学家工作室以首席科学家姓名统一命名“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
第十八条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按照“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在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
建设、科研项目、人才培养与引进、团队建设、学术活动等方面,对科学家工作室优先给予经费保
障。统筹院士基金计划稳定支持6年,每3年支持经费一次性核定,按年度拨付。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

鋇絨。
第十九条批准建设后,科学家工作室依托单位应对《建设方案》进一步细化,由管理办公室组织专
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管理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经论证、评估和修改后的《建设方案》由管理办公室审核报批后,启动实施。《建设方案》为科学
家工作室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第二十条
依托单位要及时启动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和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建设方案》中所列的各项承诺,加
强科研条件仪器公用共享,预算资金要重点保障科学家工作室运行,并在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督
促科学家工作室积极展开各项建设工作。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第二十一条《建设方案》中涉及需要省直有关部门支持的,由管理办公室协调落实。
第二十二条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满三年需要进行中期评估,首席科学家应按要求认真填报《中期评估
报告》,中期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的继续给予支持,“不通过”的停止后续建设
支持。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第二十三条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应认真撰写《验收总结报告》,经依托单位和
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个人或其他客观原因,首席科学家不再继续申报两院院士,可由首席科学家本人或者依托单位
提出申请,停止科学家工作室后续支持。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第二十五条 当选两院院士的首席科学家,从下年度开始不再以科学家工作室的方式继续支持。
第二十六条首席科学家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取消科学家工作室,终止支持,并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
要求进行处理。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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